保險是最主要的風險轉移手段,隨著保險經營技術的不斷創新,保險的經濟補償功能得到進一步發揮。特別是保險業能夠利用再保險技術,將集中起來的風險分散到更廣的區域,乃至全球保險市場,從而為更大規模的保險標的提供保障,即便在發生重大風險損失時,也有能力及時提供經濟補償。 保險可以憑借長期經營和化解風險的經驗,依靠廣泛的分支機構,全面收集分析各種風險信息,建立風險預警系統,在風險苗頭出現時及時識別出風險領域和環節,為社會提供風險警示。在風險發生後,保險根據自身職責,能夠迅速參與風險處置和風險救助,為有效控制風險後果提供支持。 保險能夠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轉移風險,降低政府在風險管理中的負擔,通過大型跨國保險企業的機構網路,實現跨區域、跨國別的風險跟蹤與處置,有效提高全球化趨勢下社會風險管理效率。
⑵ 什麼是首席風控官,英文縮寫是什麼
首席風險官,ChiefRiskOfficer,簡稱CRO。在發達國家CRO已與CEO一樣有名,而在我國還鮮為人知。十幾年來,這個職位隨著企業風險管理意識的加強,已逐漸變得熱門。全球第一個CRO誕生於1993年。一份調查顯示,2002年,美國只有20%的大型企業設有CRO職位,到2004年,美國已有40%的大型企業設有CRO職位。目前,80%以上的世界性金融機構已設定了CRO工作職位。在美國,首席風險官年薪一般在30萬美元以上,有些甚至已逾百萬美元。
首席風險官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擬定集團風險管理戰略、規劃,提出風險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監督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的實施、建立風險管理評價標准和組織;組織落實風險管理與內控體系建設相關措施,組織對風險總監的考核和風險管理隊伍建設;評估集團外部環境,以及企業宏觀的風險;就企業環境、戰略、運營過程中所存在的風險提出建議,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有的企業把CRO和公司的內部審計合在一起,有的則是兩者分開的。
(2)保險首席風險官擴展閱讀:
風險控制官工作內容
1、負責期貨公司經營管理中可能發生的違規事項和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的質詢和調查,重點檢查期貨公司是否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
2、負責期貨公司各項制度的建立和執行,包括:建立並執行客戶保證金安全存管制度、建立並執行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制度、建立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建立並執行期貨公司經紀業務規則、結算業務規則、客戶風險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制度;建立並執行期貨公司員工近親屬持倉報告制度等。
3、對於依法委託其他機構從事中間介紹業務的期貨公司和取得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交易所的全面結算業務資格的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還需重點核查該項業務有關的各項風險管理制度,包括: ·核查是否存在非法委託或者超范圍委託等情形、是否建立與全面結算業務相適應的結算業務制度和與業務發展相適應的風險管理制度,並有效執行等。
⑶ 保險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分為哪幾個層面
風險管理體系包括風險識別、風險估計、風險駕馭、風險監控等一系列活動。
風險管理的各個步驟
對於現代企業來說,風險管理就是通過風險的識別、預測和衡量、選擇有效的手段,以盡可能降低成本,有計劃地處理風險,以獲得企業安全生產的經濟保障。這就要求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應對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識別,預測各種風險發生後對資源及生產經營造成的消極影響,使生產能夠持續進行。可見,風險的識別、風險的預測和風險的處理是企業風險管理的主要步驟。
風險的識別
風險的識別是風險管理的首要環節。只有在全面了解各種風險的基礎上,才能夠預測危險可能造成的危害,從而選擇處理風險的有效手段。 風險識別方法很多,常見的方法有: 2.1.1◆生產流程分析法 生產流程分析法是對企業整個生產經營過程進行全面分析,對其中各個環節逐項分析可能遭遇的風險,找出各種潛在的風險因素。生產流程分析法可分為風險列舉法和流程圖法。 1.風險列舉法指風險管理部門根據本企業的生產流程,列舉出各個生產環節的所有風險。 2.流程圖法指企業風險管理部門將整個企業生產過程一切環節系統化、順序化,製成流程圖,從而便於發現企業面臨的風險。 2.1.2◆財務表格分析法 財務表格分析法是通過對企業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營業報告書及其他有關資料進行分析,從而識別和發現企業現有的財產、責任等面臨的風險。 2.1.3保險調查法 採用保險調查法進行風險識別可以利用兩種形式: 通過保險險種一覽表,企業可以根據保險公司或者專門保險刊物的保險險種一覽表,選擇適合本企業需要的險種。這種方法僅僅對可保風險進行識別,對不可保風險則無能為力。 委託保險人或者保險咨詢服務機構對本企業的風險管理進行調查設計,找出各種財產和責任存在的風險。
風險的預測
風險預測實際上就是估算、衡量風險,由風險管理人運用科學的方法,對其掌握的統計資料、風險信息及風險的性質進行系統分析和研究,進而確定各項風險的頻度和強度,為選擇適當的風險處理方法提供依據。風險的預測一般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2.2.1預測風險的概率:通過資料積累和觀察,發現造成損失的規律性。一個簡單的例子:一個時期一萬棟房屋中有十棟發生火災,則風險發生的概率是1/1000。由此對概率高的風險進行重點防範。 2.2.2預測風險的強度:假設風險發生,導致企業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對於容易造成直接損失並且損失規模和程度大的風險應重點防範。
風險的處理
風險的處理常見的方法有: 2.3.1避免風險:消極躲避風險。比如避免火災可將房屋出售,避免航空事故可改用陸路運輸等。因為存在以下問題,所以一般不採用。 可能會帶來另外的風險。比如航空運輸改用陸路運輸,雖然避免了航空事故,但是卻面臨著陸路運輸工具事故的風險。 會影響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比如為避免生產事故而停止生產,則企業的收益目標無法實現。 2.3.2預防風險:採取措施消除或者減少風險發生的因素。例如為了防止水災導致倉庫進水,採取增加防洪門、加高防洪堤等,可大大減少因水災導致的損失。 2.3.3自保風險:企業自己承擔風險。途徑有: 小額損失納入生產經營成本,損失發生時用企業的收益補償。 針對發生的頻率和強度都大的風險建立意外損失基金,損失發生時用它補償。帶來的問題是擠佔了企業的資金,降低了資金使用的效率。 對於較大的企業,建立專業的自保公司。 2.3.4轉移風險:在危險發生前,通過採取出售、轉讓、保險等方法,將風險轉移出去。
⑷ 銀保監會的內部機構設置和其職能分別是什麼
銀保監會的機構設置
2018年3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進行職責整合,組建了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銀保監會成立後,很多報考銀保監會的考生可能對新的機構設置不太了解,對銀保監會、各地銀保監局、辦事處的具體關系產生疑問,接下來我們就具體分析一下,供各位考生參考。
由銀保監會的"三定"(定職能、定內設機構和定編制)方案來看,將原銀監會和原保監會內設部門進行合並、撤銷和增設,最終銀保監會形成"26+1"的部門設置安排,即26個監管職能部門和1個機關黨委,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107名,機關事業編制925名(與原銀監會和原保監會編制總和相比,縮編了100多人)。
我們經常聽到銀保監會、各地銀保監局、辦事處等名字,那麼他們之間究竟是什麼關系呢?銀保監會屬於中央機關,各地銀保監局屬於各地市分局,辦事處隸屬於總部機關,屬於總部序列人員,只是辦公的地方在地市。
由於合並之後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組織架構上進行了調整,部門進行縮減和重新劃分,所以各部門的職責許可權會更加明確和具有專業性。因此,在晉升上,縱向晉升相對更加直接。監管幹部一般3年一升,從科員到副主任科員再到主任科員,晉升與學歷、工齡關系不大,主要由職務決定。
通過對銀保監會機構設置的了解,除了直接報考中央機關,還可以通過先報考各地銀保監局,此後再慢慢嘗試著通過內部晉升到辦事處等中央機構。希望各位考生都能根據自己的實際狀況,做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
⑸ 首席承保保險公司是什麼意思
這個很好理解,因為很多項目比較大,特別是大型的工程,涉及到的保險額度比較大,一家保險公司往往吃不下來,或者吃下來風險很大。因此就有一個共保的機制,就是由幾家公司來共同承保,一家主要承保。
舉個簡單例子,一個保額1個億的項目,保費500w,人保首席承保,然後分保給平安、太保等公司,人保是大頭,收300w的保費,承擔6000w的保險責任。
⑹ 保險公司可持續經營發展反思
□王福新從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和持續經營等目標的角度看,建立管控經營風險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是壽險公司經營的前提和基礎。國外壽險業在經過長時間的發展以後,充分認識到內部控制對保險公司持續經營的重要性,因此,壽險公司在堅持穩健經營的前提下,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並成為壽險公司管控風險的第一道防線和重要組成部分。具體來說:
政府監管促進壽險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
從國際經驗看,保險監管者一個非常有效的監管方法就是督促保險公司完善其內部控制制度。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實施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監管制度的基礎和前提。從償付能力監管的第一個層次來看,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涵蓋產品開發、銷售、承保、理賠、投資等保險經營的全過程,其中重點包括人力資源、業務、財務、法律以及信息技術管理等方面。
國際保險監管官協會在其有關保險監管核心原則中,將內部控製作為單獨的一項原則提出,該原則指出,保險監管機構應當可以監管經董事會核准和採用的內部控制制度,在必要時要求其加強內控;可以要求董事會進行適度的審慎監管,如確立承保風險的標准、為投資和流動性管理確立定性和定量的標准。監管者有權要求保險公司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進行適當控制和謹慎進行各項工作。在歐盟,這些「適當的控制」包括保險公司設立識別和控制承擔風險和再保險的各種衡量指標。
加拿大和美國的動態償付能力測試(dynamicsolvencytesting,DST)的發展促進了壽險公司內控制度的建設。動態財務分析(dynamicfinancialanalysis)通過分析在許多種假設組合下保險公司的現金流量變化,監測保險公司對將來可能發生的負面不利變動情況的抵禦能力。動態財務分析報告由保險公司指定精算師負責,此報告被視為指定精算師與董事會和管理人員進行交流的一種工具,這樣可以使風險更明確,並且有利於制定適當的策略以減少和管理風險。而且這一專業報告的特點是由指定精算師個人簽署,並以個人的專業責任對其負責,指定精算師有責任從專業角度保證報告合乎要求。由精算師協會制定精算實踐標准,以提高這些報告的一致性,確保重要事項包含在報告內。英國的監管部門現在要求保險公司內部的指定精算師(在專業指導中)對該公司進行動態財務分析,並且及時向公司的董事會及監管部門匯報動態財務分析結果。
將內部控制納入公司整個風險管理體系中
海外許多公司在實際經營中將內部控制納入公司整體風險管理體系,設立了專門的風險管理部門或者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公司內部和外部風險的管理。如加拿大宏利人壽保險公司和台灣地區國泰人壽保險公司採取了兩種不同形式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和模式。加拿大宏利人壽保險公司設有首席風險官和專門的風險管理部門,而國泰人壽則採取了由專門業務部門負責特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模式。兩種模式都對公司面臨的內部和外部風險進行全面的風險管理。從海外壽險公司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實踐看,盡管不同公司採取的風險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差異,但是其內部控制一般都是通過完善的制度設計和有效實施機制來完成的。
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
國外許多壽險公司都建立了規范和完整的內部控制標准,並將內部控制標准融入到流程設計和流程改造中,對員工進行培訓和教育,將內部控制標准深入到所有員工的日常工作和行為中,以降低壽險公司的經營風險,維護公司的社會形象和股東利益。在崗位設置上,與國內壽險公司相比,國外壽險公司的最大特點是在於制度化的崗位設置。每一項工作均能做到程序化控制,根據業務經營的程序進行崗位設置,並做到重要崗位相互分離和監督制衡。同時,國外壽險公司重視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激勵約束機制。
形成比較完善的許可權管理制度
國外壽險公司強調權利和責任的制衡。組織機構、管理部門和業務管理崗位間相互監督,彼此制約的特徵十分明顯。公司內部強調行政和業務雙向管理,講求制度第一、權利第二。重要職能與關鍵崗位的設立也存在一定的制衡。公司總經理在行政管理上,可行使直接決策權,但在涉及風險選擇和業務決策上,卻需要業務垂直管理的部門決策。同時,配備專職核保、核賠人員,實行承保與理賠職責分離,展業與核保分離;建立承保和理賠人員的分級授權制度,規定各級承保和理賠人員的授權范圍和職責。同時,重視授權工作並嚴格許可權管理。在核保權、核賠權、核單權、查詢權、報賬權、法人授權等日常許可權管理中,比較廣泛地使用雙簽制度,雖然在某種程度上影響效率,但可增加透明性和少出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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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保險公司都有什麼職務具體做什麼,
保險公司有內勤職位和外勤職位。
最常見的是外勤機構招聘:基本都是招聘保險代理人的(業務類)這類也有招助理的,不需要跑業務(內勤類)內勤穩定,收入穩定,比如行政、人事、財務之類的。外勤風險較大,收入波動也很大,包括業務員、客戶經理、部經理之類的,靠業績拿傭金。
主要分為以下部門:
1、前線:營銷、區域拓展、銀行保險等
2、後援:理賠、核保、客服、保費、運營
3、共同資源:營銷管理、企劃、行政、人事、財務
4、總經理室:各級老總、系統分管總
(7)保險首席風險官擴展閱讀
保險銷售員提供相關的資訊服務。一般來講,保險公司通過媒體主要宣傳企業形象等信息,而具體的險種方面的信息需要藉助於保險營銷員等具體人員來完成。
顧客無法完全了解保險性質,更難以理解保險的有關術語,顧客需要一對一的說明保險條款內容。應該說,個人提供的資訊服務比保險公司提供的資訊服務更為直接、詳盡和有效。
⑻ 在保險領域,首席再保人是什麼含義呢
再保險,是指保險人將其承擔的保險業務,部分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的經營行為。就分擔風險而言,共同保險是風險的第一次分擔,而再保險是風險的第二次分擔。投保人無權向再保險人提出索賠請求,而再保險人同樣也無權請求投保人繳付保險費。
對並列式的再保險實行首席再保人制度:首席再保人制度就是在若干個再保險人中推舉一個再保險人作為首席再保人,由首席再保人全權處理每個再保險實務。
⑼ 瑞幸的首席運營官劉健能讓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嗎
如果她投保了,也可以理賠的話,保險公司就會支付保險金。
⑽ 保險業當前面臨哪些風險
我國保險業的特點及面臨的特殊風險
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僅二十多年,尚處於不成熟階段,各類基礎性的制度正處於不斷改進完善的過程中,因而除了面臨上述風險之外,有必要結合我國保險業的法規建設、保險機構的業務流程管理和保險公司的特殊情況分析我國保險業面臨的洗錢風險。
(一)保險業法規制度存在缺陷
目前,各保險公司根據《反洗錢法》的要求,已經開始相應地制訂框架性的反洗錢制度,指導分支機構逐步開展反洗錢工作,但是由於保險法規是以保險業最大誠信原則和保險利益原則作為控制風險的准則,即各保險公司主要從控制經營成本和風險角度出發,圍繞保險風險標的,按照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標的、理賠案件等方面的不同風險,由相關部門控制業務風險。[2]而反洗錢風險的控制重點在於客戶身份識別和資金交易監測,以防止客戶身份和資金異常,這與保險公司控制業務風險有明顯不同,因此開展反洗錢內部控制存在制度缺陷。
(二)保險公司在業務流程管理上存在漏洞
保險公司的業務流程主要包括保險展業、業務承保和理賠等。由於我國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市場發展的不健全,保險公司在一些業務流程上存在管理上的漏洞,給洗錢分子留下不小的空間。
1.保險展業階段。保險展業就是保險公司進行市場營銷的過程,即向客戶提供保險商品和服務。保險展業的方式包括直接展業、保險代理人展業和保險經紀人展業。我國還處於經濟轉型期,且年輕的保險市場在局部和個別地方由於信用和市場規則的缺失,在展業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惡性競爭等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一些新成立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為搶占市場,克服其本身無品牌和實力的缺陷,主動採取「二高一低一擴大」(即高手續費、高返還、低費率、擴大保險責任)的手段拉攏客戶;面對這些分支機構的惡性行為,成立較久的保險公司為了保持業務規模以抑制過快的市場份額下降,以免影響公司的市場地位和形象,同時為完成上級公司下達的保費收入必成指標,不得不非理性的被迫參與市場的惡性競爭,也採取「二高一低一擴大」的手段,甚至有的業務人員為了拉攏客戶公開聲明可以幫助客戶洗錢,這種惡性競爭的環境導致保險公司在展業方面的管理較混亂,也極大地方便了洗錢分子將其「黑錢」放置到保險系統,完成洗錢過程的處置階段。[3]
2.業務承保和理賠階段。業務承保是指保險人對投保人提出的保險申請經審核同意接受的行為。理賠是保險業務流程的最後一個階段。保險公司應該在核保、合同變更和理賠環節對投保財產價值、投保財產風險狀況等信息,以及合同關系人之間的利益方面加以專業控制,進行嚴格的客戶身份識別。但是由於我國保險市場規則的缺失,一些保險中介機構為了拿到傭金和手續費,甚至指導那些達不到資格的投保人如何提供虛假資料以順利通過審查,這與反洗錢相關規定中要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的要求相差甚遠;理賠時,保險公司為了穩定自己的市場份額,對投保人提出的無理要求有姑息的成分,為洗錢分子「甩干」進入洗錢過程的「黑錢」創造了機會。
(三)保險公司的組織架構、治理結構不完善
從組織架構看,我國保險公司多數實行總、分、支公司管理模式,總分支機構之間通過授權而開展經營活動,這種組織架構本來應該會強化高層管理人員對組織的控制能力,但由於公司治理結構和體制機制的不完善以及公司內部現代化管控手段的不到位,還沒有形成規范明晰的責、權、利的體系和機制,更沒有預警機制和現代化的手段約束基層機構負責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公司內部上下級機構以及他們的負責人之間存在嚴重的博弈。[4]從治理結構來看,2006年1月,中國保監會發布《關於規范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試行)》,為我國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建設指明了方向,但由於影響公司治理結構的因素非常多,既包括資本、職業經理人、監管機構,又包括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建設現狀和與保險公司治理機構建設相關的基礎設施等,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優化進程相對緩慢,部分保險公司還是存在嚴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和關鍵人模式。[5]在這種情況下,建立並有效實施反洗錢內控體系面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