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社保基金案的深刻教訓
2005年,中國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規模已達到18435億元。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社保基金積累的資金越來越多,對於基金管理,第一是確保安全,第二是實現增值。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田成平在「中國科學與人文論壇」主題報告會上(2006年11月16日)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是每一個繳費者的「保命錢」。截至2005年底,我國各項社保基金規模已超過1.8萬億元,其中地方社保占據主體地位。但由於目前還沒有一個系統的法律法規對地方社保進行規范,加之全國社保對地方社保不存在監管與隸屬關系,一些地方社保資金突破國家所規定的投資范圍,涉足高收益投資領域,不可避免地帶來高風險,屢屢導致重大損失。繼2002年廣州市8億多元社保基金被挪用曝光之後,成立8年的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從2006年7月底開始陷入有史以來我國最大的一場社保弊案漩渦之中。由中紀委清查上海違規用地引發的上海社保案件正在牽連越來越多的機構,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祝均一等多名官員被免去職務並被紀委部門雙規。8月21日出版的《財經》雜志指出,盡管司法程序尚未展開,外界難明就裡,但上海社保局歷年來違規乃至違法操作的內幕,已被揭開一角。長期以來,上海政府部門集社保資金行政主管與投資運營人為一身,即便在社保資金法制監管、市場運營呼聲日高的今天,也未有實質性改變。這一超強壟斷的現實,既構成上海社保之於全國社保的案例意義,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今日亂象之源。上海社保何去何從,今後當引起持續關注。
近幾年,社保資金違法、違規運用造成巨大損失的事件頻發,除了廣州社保基金挪用案和上海社保弊案,網路搜索顯示:2002年9月,因詐騙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2000萬元,原海南達龍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龍泉潤被判處死刑;2004年3月,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涉案數額巨大的社保基金挪用詐騙案,幾名被告人共挪用社保基金7659萬元,金融詐騙涉案金額近1.8億元;2006年5月,河北省電力公司社保中心原基金管理員秦援非挪用3817萬元社保基金炒股票,被廊坊市中級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據不完全統計,1998年以來,全國清理回收擠占挪用基金160多億元,至2005年底,還有10億元沒有回收入賬(不包括上海社保弊案可見的大批違規資金)。雖然此次上海社保弊案司法程序尚未展開,其中內幕僅露冰山一角,但堪稱有史以來最大的社保弊案。一系列社保弊案不僅發生在內地欠發達地區,而且發生在上海這類公認管理水平較高、社保基金較為充裕的大都市,折射出地方社保之憂。
目前,我國的養老金還存在過於分割、覆蓋面狹窄、統籌赤字過大、個人賬戶過小及「空轉」等現實困難。資金的短缺,使積累部分的基金「保值增值」壓力增大,更成為基金主管者們高風險運作的借口,而高風險運作的損失,又引致資金加倍短缺。因此,確保社保基金的安全運轉與有效使用,除了加強專業監管與紀律檢查,還需要從完善制度著手,尋求降低轉軌風險的治本之道,找到社保資金的安全和受益平衡的最優值。對此,2006年8月21日出版的《財經》雜志有文章就認為,轉軌期的中國,重新梳理的養老保險體制將關乎億萬民眾的根本利益,其基本框架應當是:在基本養老保險層面,實行記賬式個人賬戶(NDC),政府信用擔保,公共部門運作,建立全國統籌體系;在補充養老層面,實行基金積累式個人賬戶,引入競爭機制,商業部門運作,形成市場營運監督制衡局面。據悉,在實行記賬式個人賬戶方面,從2001年開始,中央已在遼寧試點「做小做實」個人賬戶,以「做小」來保證做實。即降低個人賬戶中繳費工資比例,所繳費用與統籌賬戶繳費基金分賬管理,以確保個人賬戶真實積累。根據2005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做小做實」個人賬戶的試點已擴大到上海、天津等八個省、區、市。在補充養老方面,採取個托模式運營的企業年金的探索也已經啟動。在這個背景下,上海社保弊案的查處,將成為新一輪城市養老保險體制改革的典型案例。
⑵ 如何加強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法律建設
我國的管理漏洞太多,用法律建設我感覺也是空話,關鍵怎樣把我們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體制管理好是關鍵。監督和審計要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