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婚姻保險保婚前財產還是什麼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婚姻並非旨在保障婚姻的美滿和長久,而只是夫妻雙方從經濟層面履行對另一方的責任。目前國內市場上的婚姻保險基本為聯合壽險形式,有定期型壽險和終身型壽險兩種形式,因此婚姻保險屬於壽險保險。婚姻保險並非保婚前財產。
婚姻保險的保險責任
婚姻保險實際上是一份夫妻捆綁的保險計劃,是一個兼顧養老與保障的終身保險險種,保險范圍包括意外或疾病身故金、意外傷殘保障等。婚姻保險其實只能保財富不能保愛情。
婚姻保險注意事項
1.按照我國目前的規定,為了防範道德風險,只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等可以被指定為壽險受益人,所以愛情險必須是夫妻關系購買,保單才能生效。
2.保費便宜適合大眾。除了一張保單就能給夫妻雙方都提供保障外,保費便宜也成了「婚姻保險」的又一優勢。
3.可增加醫療等附加險。可自由選擇添加實惠的意外、醫療等附加險,從而避免家庭成員保障的缺失,還大大地減輕了保費的負擔。
4.保不了愛情,保單可拆分。當婚姻出現變故時,保單仍然有效。
以上介紹的是關於婚姻保險的相關信息。希望您家庭生活幸福、美滿!
B. 真相俠揭秘:王寶強買保險就能規避婚姻風險嗎
只有在婚前購買的保險,隔離婚姻風險,離婚才能不被分割,這是前提;
C. 保險可以規避婚姻財產嗎
保險的收益不受任何法律限制!
D. 如何避免婚姻家庭經營風險帶來的財富損失
不錯,你能夠提出「婚姻家庭經營風險」這個概念說明你懂得家庭婚姻是需要經營的。
婚姻法規定: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避免婚姻家庭經營風險帶來的財富損失最有效的辦法莫過於將婚姻家庭中的風險盡可能規避掉,最好是降低為零,一旦發現,也要立刻消滅在萌芽狀態!
確實需要的時候,可以搞財產協議書——
財產協議書
女方: 身份證號碼:
男方: 身份證號碼:
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於 年 月 生育一兒子XXX。為維護婚姻幸福、家庭和諧,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經友好協商,雙方已就夫妻財產歸屬達成一致意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協議:
一、婚內現有財產的約定:
(一)女方單獨所有的財產如下:。
(二)男方方單獨所有的財產如下:。
(三)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或未署名的財產屬於男女雙方共同所有。
二、自本協議簽訂之後,婚姻存續期間取得財產權屬的約定:
(一)以各自名義取得的財產XXXXXX。
(二)以男女雙方名義取得XXXXXX。
三、婚內現有債務的約定:
XXXXXXXXXXXX
四、自本協議簽訂之後,婚姻存續期間所負債務的約定:
1、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XXXXXXXXX
2、雙方因為共同生活所需的開支,由雙方各承擔一半XXXXXXXXX
五、對於個人財產處理的約定:
XXXXXXXXXXXX
六、對於共同財產處分的約定:
XXXXXXXXXXXX
七、對於兒子XXX的撫養約定:
兒子XXX由男女雙方共同撫養。撫養費用由男女雙方各承擔一半。
八、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E. 終身壽險可以規避婚姻風險嗎
終身壽險是對人身的一種保險,你所謂的婚姻風險是對財產的概念還是什麼其他的。若是對財產的話,那你只能是做婚前財產公證才可以。
F. 揭秘:王寶強買保險就能規避婚姻風險嗎
規避並不是避免
G. 什麼是婚姻保險主要保障哪些風險
什麼是婚姻保險?有什麼作用?
發布日期:2012-09-29 15:32:38
「周末和盆友聊天提到這個婚姻保險,似懂非懂的,婚姻保險是什麼意思?買了婚姻保險,婚姻就有保障了么?」網友小王對婚姻保險充滿了疑問?
婚姻保險,目的是鼓勵持久婚姻。婚姻保險先「假定夫妻離異收場」,否則要倒貼給保險金,婚姻維持得越長久,便能按規定獲得越多的保險「賠償」。
中國平安、泰康人壽、安邦等保險公司都推出過概念類似的「愛情婚姻保險」,但實際上大多是一份夫妻捆綁的綜合保險計劃,保險范圍包括意外或疾病身故金、意外傷殘保障等,而無法真的保障婚姻,或對離婚損失作出賠償。
很多國家都有,但都不太一樣:
英國:愛情保險公司
愛情保險公司規定:凡是已婚夫婦,均可購買愛情保險。在英國,每對夫婦只須每月交5英鎊的保險金,即可享受愛情保險。大約有20%的新婚夫妻都會投保這種愛情險,其中還有60%左右的投保夫妻把這種愛情險作為家庭理財的重要選擇。
具體保險內容:自保險之日起,夫婦和睦相處達25年者,可以領到5000英鎊的保險金;夫婦中若有一個在保險期間病故或其他原因死亡,未亡人也可以領到1000英鎊的撫恤金;如果參加保險的夫婦不和,經由公司調解無效而離婚者,被遺棄一方可獲3000英鎊的保險金。
美國:分產合約
美國的婚姻保險更像是一份分產保證合約,即保證離婚時可以分得保單上列明比例的家產。保單上按夫妻實際共有財產,列明財產分配及贍養費情況。倘若雙方真要離婚,就履行分產合約,若因為保險責任內的事故不能履約,則由保險公司賠償,無須訴訟。並且可以在保險中約定,因婚外情而導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財產分配方面會有所懲罰,那些喜新棄舊者因此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瑞典:結婚25年獲贈予
參加保險的已婚男女按年繳納一定數額的投保金,到結婚25周年的紀念日時,保險公司將一次性地贈予投保夫婦一筆可觀的保險金。期間夫妻雙方如有一人故世,另一方亦可領到一定數額的撫恤保險金。
俄羅斯:法定強制保險
俄羅斯(前蘇聯)政府於1976年頒布了結婚保險條例,規定了凡符合投保人條件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等,均應為其2至15歲的兒子投保結婚保險,保障被保險人在達到法定婚齡後在結婚時可領取結婚保險金,這是一項法定強制保險。
韓國:婚前、婚後均有保險
愛情保險在韓國約有20年的歷史。由婚介和婚慶公司與保險公司共同開發出售的保單,分為婚前和婚後愛情保險。婚前愛情保險以戀愛者是否最終成婚為給付條件,若雙方最終成婚,保險公司將給付一定額度的保險金,否則不給付保險金。婚後愛情保險以婚姻存續為給付保險金的條件,婚姻存續到一定年限,保險公司在重要的結婚紀念日支付保險金,婚姻中斷即止。
目前國內有部分公司已經推出「婚姻保險」,但是作用比較單一,只是在那「婚姻」這件事炒作,具體產品其實就是普通的年金分紅險或在加上大病險,只不過是在合同中約定在離婚財產分割時這份保險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而已。而且被保險人大多限定為女性,這是拿婚姻法修訂之後炒作的一種手段,其實和國外的婚姻保鮮相差很遠。
香港的婚姻保險最大的特點,是保障范圍相當廣泛且內容十分細致。因天災人禍要取消婚禮,或者突然要更改結婚酒會的地點,甚至臨時取消蜜月假期,保險公司都會按規定賠償。只要事先列明,準新郎或准 新娘臨時鬧糾紛,因婚前恐懼症等原因悔婚,都可以在受保之列。
婚姻保險美國人的婚姻保險實為分產合約。美國許多保險公司明白地提醒熱戀至談婚論嫁的男女,如果不願以合約形式明確財產權責,萬一日後感情有變時,要為分家產而對簿公堂就麻煩不淺了。因此他們推出的婚姻保險更像是一份分產保證合約,即保證你離婚時可以分得保單上列明比例的家產。保單上按夫妻實際共有財產,將日後如果離婚的財產分配及贍養費的多少一一列明。
離婚時就履行分產合約,若因為保險責任內的事故不能按此約履行,則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並且可以在合同中商定,搞婚外情而導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財產分配方面會有所懲罰,那些喜新棄舊者因此付出代價。由此看來,美國人的婚姻保險更主要的在於保障人們離婚的自由,即減少離婚的「分家」成本與風險,這與他們強調自由的國民意識是相適應的。保險公司除了負有保障的「本職」之外,還代替了律師的角色。
婚姻保險的優缺點:
優點
婚姻保險通常情況下,如果夫妻婚後購買的保險產品,解除婚姻時,保單應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即便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是妻子本人,保單也會因「夫妻共有」而面臨分割。而該險種要求只有女性才能作為被保險人,相關生存利益也全部歸屬女性。萬一婚變導致退保,其退保金不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而只能歸屬女性。這一獨創正好吻合了新《婚姻法》出台後部分女性的心理預期。
缺點
中國國內保險市場,打著愛情保險的名義,兜售常規保險產品的情形比比皆是,但真正鼓勵夫妻婚姻持續的保險產品卻沒有。
H. 買保險能對沖家庭風險嗎
保險從不同的角度看有不同的意義,但保險始終是離不開風險的。保險因風險的存在而存在,是人們為了應對風險而做出的一種制度性安排,所以從風險管理的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保險雖然是應對風險的方法,但體現的手段是財務的安排,管理的是風險帶來的經濟損失,所以保險也是一種金融資產風險管理方法。
2、
我們知道,在資產風險管理策略中,有一種策略叫做風險對沖。
金融學上,對沖指特意減低另一項投資的風險的投資。它是一種在減低商業風險的同時仍然能在投資中獲利的手法。一般對沖是同時進行兩筆行情相關、方向相反、數量相當、盈虧相抵的交易。
簡單點說,對沖就是害怕自己對行情的判斷出錯而出現巨大虧損,在行情相關的反方向同時進行交易,這樣無論自己的判斷對還是錯,總有一邊盈利一邊虧損,這樣減小了風險和可能的損失。
對沖策略是投資的組合,這種組合避免了單線交易與預期相反時的風險。單線交易就像是賭博一樣,賭對了盈利巨大,賭錯了虧損巨大,而對沖策略的投資組合雖然降低了賭錯了的風險,但同時也減少了賭對了時的收益。
比如賭博的時候下了注,但是怕輸,同時跟朋友打賭說這局要輸。這樣如果賭局真的輸了,那麼就贏了朋友;而如果輸給了朋友,那麼說明賭局贏了。也就是說在這種策略下,無論如何都不會一次全賠,血本無歸,同樣贏的同時也會付出更多的成本。
所以風險對沖其實就是付出了一部分潛在收益,換來了對風險的規避。而掌握好杠桿,就有可能無論如何都會盈利。
I. 保險理財的保單能避免婚姻分割么
這個需要看投保的時間了,如果是在結婚前保費已經交完,那這個是屬於個人財產,離婚不會分割;如果是在結婚後才購買的理財險,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需要平分;如果是在結婚前購買,但是保費一部分是在結婚前交納,一部分在婚後交納,那在婚後交納的部分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需要分割婚後所交部分。
J. 買保險可以避開離婚分割嗎
一方婚前所購買的保險離婚時如何分割?根據《婚姻法》第18條的規定,婚前購買的保險應當作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應當不予分割,但是在生活中,經常因為所購買的保險的繳費時間跨度較長,存在婚後亦有夫妻共同財產投入的情況。但是法律對該問題如何解決並無規定。一般來說,由於該保險合同訂立於婚前,購買保險一方與保險公司之間存在因保險合同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這個債務雖延續至婚後繼續支付,由於合同的相對性,仍然屬於一方的個人債務,而非共同債務。有鑒於此,配偶一方並不因夫妻共同財產用以繳納保險費而取得保險利益;而在離婚時,婚前訂立保險合同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所繳保費的一半作為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