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險學案例分析的題目
這個應該算是實務的題目,如樓上說講,沒有過戶的話,所有權還沒有發生轉移,這台車的被保險人還是對方,保險公司會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過了戶,沒有去保險公司做相應的批改手續的話,那被保險人對這題車就喪失了保險利益,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只會退回過戶後剩餘保險期間的保費。
② 保險學原理案例分析題三
這是物上代位的問題,根據保險法四十四條規定,保險公司支付與保險標的物價值相等的保險金之後,取得保險標的物所有權,張某無權處理殘車,但王某為打撈付出一定代價,所以法院會判車歸保險公司,但要支付一定打撈費給王某,至於那4000元不屬於本案范圍,看來樓主是學保險的,這是保險學中比較經典案例
③ 保險學案例分析
有效,車險的保險標的是車輛,車輛沒有滅失,合同有效。車主死後,保險利益由其繼承人所有。此案雖然其妻沒有向保險公司提出批改,但是保險公司沒有證據證明車輛由妻子使用的過程中增加了危險性,既然車輛的使用性質及危險程度沒增加,不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更改,保險公司拒賠理由不充分,
個人意見,希望能夠和你共同探討這個問題
④ 保險學的案例分析
給王某的妻子和兒子.
因為王某的妹妹先於他病故,所以她已經沒有資格領取這筆理賠款,只能按照遺產來繼承.按照法律規定,配偶和子女都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由他們共同繼承這筆理賠金.
壽險和意外險的結果一樣,妹妹先去世,已經喪失受益人的資格,怎麼可能領取這筆理賠金呢,受益人和受益人的兒子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⑤ 保險學案例分析題
這顯然是企業內合夥做生意,防止股份流失,而影響企業運行而買的保險。
這錢應該是受益人拿,即服裝廠領取,至於總經理奚某的股份如果安排,其妻應得其一。
⑥ 關於保險學的案例分析題。麻煩寫詳細一些
第一題:分析如下:
若按保險責任,正常情況下保險公司不會向陳某家屬給付保險金的賠償,因為陳某購買的是意外傷害保險,在保險理賠原則里對出險是要追究其引起事故發生的「近因」的,所以「近因」就是指引發事故的最直接最原始的因素。本案導致中陳某死亡的「近因」是陳某的「肥胖」所導致的,並不是穿襪子時的意外。所以保險公司按照正常的理賠程序是無需向陳某家屬給付賠償金的,除非保險公司進行「通融賠付」,也就是說本來不應該由保險公司賠償的但保險公司由於某種原因而進行賠償。
第二題:
人身保險的索賠期限並非兩年,而是五年,在出險後五年內索賠仍然可以獲得賠償金。但本案的焦點並非是索賠時效的問題,而是趙某的父母有沒索賠權的問題,趙某在保單中明確了受益人的情況,且有受益金額的明確分配,然而其中之一的受益人趙某的兒子已經先於趙某而死亡,而趙某在其兒子死亡後又並未更改或從新指定受益人,所以本案中本因由趙某兒子繼承的部分保險賠償金額3萬元就只能作為趙某的遺產按法定受益人順序進行分配,趙某的妻子和趙某的父母都可獲得此3萬元賠償中的部分賠款。而趙某妻子並不會因為其後來改嫁就喪失了受益權,仍然可以獲得5萬元保險賠償金。
第三題:
保險公司無需賠償,原因如下:
1、單從合同法上來說,合同都需要有邀約和承諾才行,本案中化工廠只是提出了邀約,保險公司還並未做出承保或不承保、或按什麼樣的條件承保的承諾,因此在事故發生時保險合同並不成立,當然保險公司無需賠償了。
2、化工廠在投保單上並未填寫「建築情形及周圍情況」、「是否有警報系統或安全保衛系統」、「費率」、「保險費」等,並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影響了保險公司是否決定承保,或按什麼條件承保,因此即使保險合同成立了保險公司也有權拒賠。
3、保險公司最終做出承保承諾的保險期限是7月10日零時,保險法規定保險的起期只能是投保之日起的第二天的零時或中午12時,或約定的投保日之後的其他日期的零時或中午12時,並不能是投保當天就生效。
4、化工廠在8月18日才向保險公司繳納保險費,保險公司對保費到帳之前所發生的事故不負賠償責任,保險自保費到帳之日起正式生效。
⑦ 考研431金融碩士 最後兩道論述題分析
1、 考研金融綜合431不是每個大學都一樣。
2、一般來說431包括金融學、公司財務,全國統一大綱,但由各培養單位自行命題(網路搜索大綱即可知道內容)。
3、個別學校如上海大學則有自己的要求。所以一定要查看報考學校官網的相關說明。
⑧ 保險學案例分析!
可以。人壽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保險事故(即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一種人身保險。人壽保險可分為死亡保險、生存保險、兩全保險。 人的生命從宗教的、藝術的、社會關系、經濟的角度看是無價的,只要投保人有交費能力,被保險人有需求,保險公司能通過核保即可大部分的人壽保險是給付型保險,即出險就按約定保險金額給付,而不論損失標的的價值是多少(因為人身本來就是無價的,難以衡量的)。你投保多份人壽險,是可以累積賠償的。人壽保險不像財產保險可以分攤。但必須注意的是在填寫投保書時,一般保險公司會問是否還買了其他保險公司的類似產品,這涉及到保費的增減。但你的這個案例應該不涉及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