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資基金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
投資有風險當您/貴機構認購或申購私募基金時,可能獲得投資收益,但同時也面臨著投資風險您/貴機構在做出投資決策之前,請仔細閱讀本風險揭示書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以下統稱基金合同),充分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和產品特性,認真考慮基金存在的各項風險因素,並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並謹慎做出投資決策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管理人[具體機構名稱]及投資者分別作出如下承諾風險揭示及聲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諾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證在募集資金前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並取得管理人登記編碼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資者聲明,中國基金業協會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辦理登記備案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對基金財產安全的保證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證在投資者簽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託基金銷售機構)向投資者揭示了相關風險;已經了解私募基金投資者的風險偏好風險認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資者說明有關法律法規,說明投資冷靜期回訪確認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資者的權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諾按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運用基金財產,不保證基金財產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二風險揭示
(一)特殊風險揭示
[具體風險應由管理人根據私募基金的特殊性闡明]
若存在以下事項,應特別揭示風險:
1基金合同與中國基金業協會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風險;
2私募基金未託管所涉風險;
3私募基金委託募集所涉風險
4私募基金外包事項所涉風險;
5私募基金聘請投資顧問所涉風險;
6私募基金未在中國基金業協會履行登記備案手續所涉風險
(二)一般風險揭示
1資金損失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財產中的認購資金本金不受損失,也不保證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本基金屬於[相應評級水平]風險投資品種,適合風險識別評估承受能力[相應評級水平]的合格投資者
2基金運營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據基金合同約定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基金財產
及投資者承擔投資者應充分知曉投資運營的相關風險,其風險應由投資者自擔
3流動性風險
本基金預計存續期限為基金成立之日[ ]起至[存續期限](包括延長期(如有))結束並清算完畢為止在本基金存續期內,投資者可能面臨資金不能退出帶來的流動性風險
根據實際投資運作情況,本基金有可能提前結束或延期結束,投資者可能因此
面臨委託資金不能按期退出等風險
4募集失敗風險
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滿足成立條件從而無法成立的風險
基金管理人的責任承擔方式:
(一)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確認基金無法成立)後三十日內返還投資人已交納的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5投資標的風險(適用於股權類)
本基金投資標的的價值取決於投資對象的經營狀況,原股東對所投資企業的管理和運營,相關市場宏觀調控政策財政稅收政策產業政策法律法規經濟周期的變化以及區域市場競爭格局的變化等都可能影響所投資企業經營狀況,進而影響本基金投資標的的價值
6稅收風險
契約性基金所適用的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可能會由於國家相關稅收政策調整而發生變化,投資者收益也可能因相關稅收政策調整而受到影響
7其他風險
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與政策風險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風險技術風險和操作風險等
三投資者聲明
作為該私募基金的投資者,本人/機構已充分了解並謹慎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願自行承擔投資該私募基金所面臨的風險本人/機構做出以下陳述和聲明,並確認(自然人投資者在每段段尾________內簽名,機構投資者在本頁尾頁蓋章,加蓋騎縫章)其內容的真實和正確:
1本人/機構已仔細閱讀私募基金法律文件和其他文件,充分理解相關權利義務本私募基金運作方式及風險收益特徵,願意承擔由上述風險引致的全部後果________
2本人/機構知曉,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基金託管人及相關機構不應當對基金財產的收益狀況作出任何承諾或擔保________
3本人/機構已通過中國基金業協會的官方網站(www.amac.org.cn)查詢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並將於本私募基金完成備案後查實其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的相關信息與打款賬戶信息的一致性________
4在購買本私募基金前,本人/機構已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合格投資者的要求並已按照募集機構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________
5本人/機構已認真閱讀並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的所有內容,並願意自行承擔購買私募基金的法律責任________
6本人/機構已認真閱讀並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章第××節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的所有內容,並願意自行承擔購買私募基金的法律責任________
7本人/機構知曉,投資冷靜期及回訪確認的制度安排以及在此期間的權利________
8本人/機構已認真閱讀並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章第××節私募基金的投資的所有內容,並願意自行承擔購買私募基金的法律責任________
9本人/機構已認真閱讀並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章第××節私募基金的費用與稅收中的所有內容________
10本人/機構已認真閱讀並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章第××節爭議的處理中的所有內容________
11本人/機構知曉,中國基金業協會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辦理登記備案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對基金財產安全的保證________
12本人/機構承諾本次投資行為是為本人/機構購買私募投資基金________
13本人/機構承諾不以非法拆分轉讓為目的購買私募基金,不會突破合格投資者標准,將私募基金份額或其收益權進行非法拆分轉讓________
基金投資者(自然人簽字或機構蓋章):
日期:
經辦員(簽字):
日期:
募集機構(蓋章):
日期:
Ⅱ 私募基金不備案風險有哪些
可能被查封。非法集資的風險很大。
Ⅲ 私募基金不託管的風險大嗎
私募基金未託管的風險
1、代理開放式基金業務,規范了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發展。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發展無序和惡性競爭的狀況,嚴重製約了其本身的正常、有序發展。隨著商業銀行經營機制的轉變和市場意識的增強,中間業務已經成為各商業銀行競爭的重要領域,各行為了占市場、爭存款、拉貸款、上規模等因素、紛紛採取少收費或不收費策略,有的行甚至採取無償為客戶提供營業場所、配備計算機、安排就業等倒貼方式,如利率非市場化,導致銀企雙方的「尋租」和不正當競爭等。
2、代理開放式基金,培養了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經營人才。中間業務尤其是與資本運作、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等聯系緊密、密切相關的新興中間業務,對中資商業銀行來說,是一塊全新的領域,發展空間較大。但任何業務的開展,不可避免地都會面臨競爭。利潤較高、競爭較為平淡的與資本管理相關的中間業務需要較高的操作技巧、理論背景和高深的專業技能。新型中間業務經營人才的缺乏,是制約我國新型中間業務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熟悉金融市場結構、通曉資本市場運作、掌握商業銀行經營技能的人才。
3、代理基金業務,豐富了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內容,有利於商業銀行更好地為客戶服務。我國商業銀行傳統的中間業務基本上集中在匯兌、結算、代收代付等與存款賬戶有關的方面,承兌、保函則鑒於風險防範和市場環境與基礎的欠缺等原因,內不可能有一個大的發展。相對來說,基金的託管業務,是一項飆險相對較小、利潤相對較高的新興中間業務。基金託管過程中,牽涉到客戶的咨詢、申購與贖回的交易、轉託管、過戶等。
Ⅳ 私募基金的募集存在什麼風險
私募直營店為您解答:
私募基金的募集存在什麼風險?
第一,募集主體。只有兩種機構可以從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動:在中國基金業協會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可以自行募集其設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國證監會注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並已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託募集私募基金。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動。
第二,募集機構。募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從事侵佔基金財產和客戶資金、利用私募基 金相關的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等違法活動。
第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受託人義務,承擔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的受託責任。委託基金銷售機構募集私募基金的,不得因委託募集免除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承擔的責任。
第四,監督機構。監督機構應當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的會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賬戶監督協議的約定,對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實施有效監督,承擔保障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劃轉安全的連帶責任。
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為規避合格投資者標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額或其收益權為投資標的的金融產品,或者將私募基金份額或其收益權進行非法拆分轉讓,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准。投資者應當以書面方式承諾其為自己購買私募基金,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轉讓為目的購買私募基金
Ⅳ 私募基金都存在哪些風險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法律風險,指私募股權投融資操作過程中相關主體不懂法律規則、疏於法律審查、逃避法律監管所造成的經濟糾紛和涉訴給企業帶來的潛在或己發生的重大經濟損失。
法律風險的原因通常包括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合同違約、侵權、怠於行使公司的法律權利等。具體風險內容如債務拖欠,合同詐騙,盲目擔保,公司治理結構軟化,監督乏力,投資不做法律可行性論證等。潛在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不計其數。
一、法律地位風險
私募包括兩類,一是私募股權投資,一是私募證券投資。前者是指以非公開募集的方式投資於企業股權,它與股票的「公開發行」相對;後者是指將非公開募集的資金投資於證券二級市場,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與向廣大投資者公開發行的「公募基金」(如開放式基金)相對。
客觀上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私」字,的確給人一種非法或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感覺,但事實上,私募股權投融資只是表明其是在公開市場之外進行的募集資金的行為,並不是非法或法律地位不明確,它是完全合法並受到監管部門認可和支持的。
「私募基金」是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而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對於國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而言,《證券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為其設立提供了法律依據,但目前的法規規范仍然不足,為了吸引客戶,大多地下私募基金對客戶有私下承諾,如保證金安全、保證年收益率等,這種既非合夥又非投資的合同在本質上類似非法集資,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有書面合同,也很難得到法律的保障。
二、合同法律風險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投資者之間簽定的管理合同或其他類似投資協議,往往存在保證金安全、保證收益率等不受法律保護的條款。
此外,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協議締約不能、締約不當與商業秘密保護也可能帶來合同法律風險。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目標企業談判的核心成果是投資協議的訂立,這是確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資金方向與雙方權利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
在此過程中可能涉及三個方面的風險:一是締約不能的法律風險;二是談判過程中所涉及技術成果等商業秘密保密的法律風險;三是締約不當的法律風險。這些風險嚴格而言不屬於合同法律風險,而是附隨義務引起的法律風險。
三、操作風險
我國現有法律框架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通過信託計劃形成的契約型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二是國家發改委特批的公司型產業基金;三是各類以投資公司名義出現的、與私募股權基金運作方式相同的投資機構,而這種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處於監管法律缺失的狀態。
雖然我國私募基金的運作與現有法律並不沖突,但在實施過程中又缺乏具體的法規和規章,導致監管層與投資者缺乏統一的觀點和做法,部分不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或基金經理暗箱操作、過度交易、對倒操作等侵權違約或者違背善良管理人義務的行為,這都將嚴重侵害投資者利益。
四、知識產權法律風險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選擇的項目如果看中的是目標企業的核心技術,則應該注意該核心技術的知識產權是否存在法律風險。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風險可能存在如下方面:
1、所有由目標公司和其附屬機構擁有或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識、商號、著作權、專利和其它知識產權;
2、涉及特殊技術開發的作者、提供者、獨立承包商、雇員的名單清單和有關僱傭開發協議文件;
3、為了保證專有性秘密而不申請專利的非專利保護的專有產品;
4、公司知識產權的注冊證明文件,包括知識產權的國內注冊證明、省的注冊證明和國外注冊證明;
5、正在向有關知識產權注冊機關申請注冊的商標、服務標識、著作權、專利的文件;
6、正處於知識產權注冊管理機關反對或撤消程序中的知識產權的文件;
7、需要向知識產權注冊管理機關申請延期的知識產權的文件;
8、申請撤消、反對、重新審查己注冊的商標、服務標識、著作權、專利等知識產權的文件;
9、國內或國外拒絕注冊的商標、服務標識權利主張,包括法律訴訟的情況;
10、其他影響目標企業或其附屬機構的商標、服務標識、著作權、專有技術或其他知識產權的協議;
所有的商業秘密、專有技術秘密、僱傭發明轉讓或者其他目標企業及其附屬機構作為當事人並對其有約束力的協議,以及與目標企業或其附屬機構或第三者的知識產權有關的協議。
此外,創業者與原單位的勞動關系問題、原單位的專有技術和商業秘密的保密問題以及遵守同業競爭禁止的約定等,都有可能引發知識產權糾紛。
五、律師調查不實或法律意見書失誤法律風險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旦確定目標企業之後,就應該聘請專業人士對目標企業進行法律調查。
因為在投資過程中,雙方處於信息不對稱的地位,所以法律調查的作用在於,使投資方在投資開始前盡可能多地了解目標企業各方面的真實情況,發現目標企業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確認他們己經掌握的重要資料是否准確的反映了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情況,以避免對投資造成損害。
在私募股權投資中,目標企業為非上市企業,信息批露程度就非常低,投資者想要掌握目標企業的詳細資料就必須進行法律調查,來平衡雙方在信息掌握程度上的不平等,明確該並購行為存在那些風險和法律問題。
這樣,雙方就可以對相關風險和法律問題進行談判。私募股權基金投資中律師調查不實或法律意見書失誤引起的法律風險是作為中介的律師事務所等機構與投資機構及創業企業共同面對的法律風險。
盡職調查不實,中介機構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投資機構可能蒙受相應損失;而創業企業則可能因其提供資料的不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入企業後的企業法律風險
日常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合同風險、不規范經營風險、債權過於集中帶來的風險。
管理引起的法律風險:治理結構缺陷帶來的決策風險、員工意外傷害風險、規章制度不健全導致的員工道德風險、公司印章管理不嚴帶來的債務風險。
資金運用引起法律風險:投資合作風險、分支機構風險、借貸風險、擔保風險。
七、退出機制中的法律風險
目標企業股票發行上市通常是私募股權基金所追求的最高目標。股票上市後,投資者作為發起人在經過一段禁止期之後即可售出其持有的企業股票或者是按比例逐步售出持有的股票,從而獲取巨額增值,實現成功退出。上市主要通過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上市,另一種是買殼上市。直接上市的標准對企業而言還相對過高,因此我國企業上市熱衷於買殼上市。表面上看,買殼上市可以不必經過改制上市程序,而在較短的時間內實現上市目標,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財務公開和補交欠稅等監管,但從實際情況看,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殼資源大多數「不幹凈」,債務或擔保陷阱多,職工安置包袱重,如果買殼方沒有對「殼」公司歷史做出充分了解,沒有對債權人的索債請求、償還日期和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而產生的一些負債等債務問題做出充分調查,就會存在債權人通過法律的手段取得上市公司資產或分割買殼方己經取得的股權,企業從而失去控制權的風險。回購退出方式(主要是指原股東回購管理層回購)實際上是股權轉讓的一種特殊形式,即受讓方是目標企業的原股東。有的時候是企業管理層受讓投資方的股權,這時則稱為「管理層回購」。以原股東和管理層的回購方式的退出,對投資方來說是一種投資保障,也是使得風險投資在股權投資的同時也融合了債權投資的特點,即投資方投資後對企業享有股權,同時又在管理層或原股東方面獲得債權的保障。回購不能也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主要法律風險。表現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入時的投資協議中回購條款設計不合法或者回購操作違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規。
對於失敗的投資項目來說,清算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唯一途徑,及早進行清算有助於投資方收回全部或部分投資本金。但是在破產清算程序中還存在許多法律風險,包括資產申報、審查不實、優先權、別除權、連帶債權債務等。
Ⅵ 私募基金的募集存在什麼風險
私募基金風險1、信息不透明
信息不透明在私募基金領域更為明顯,在投資方案、資金轉移、項目跟蹤管理等涉及投資運作和管理的全過程,都有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可能。
私募基金風險2、投資者抗風險能力較低
私募基金的收益率高,因此吸引了很多投資者參與,雖說也設定了高達百萬元的准入門檻,但是投資者並不具備相應的抗風險能力。
私募基金風險3、基金管理人資質參差不齊
私募基金和基金經理都沒有任何行業准入資格的要求,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行業地位、市場認同度都存在較大差異。
私募基金風險4、道德風險較高
基金項目是以合夥形式成立的,投資者由於受到專業、地理、時間等的限制,很難對項目做出監督和管理。所以私募基金的道德風險較高。
私募基金風險5、項目融資專業度不夠
項目融資對實務經驗和專業能力的要求很高,往往超過了一些私募基金經理或管理團隊的能力范圍。
私募基金並非普通「基金」,首先高達百萬元的投資門檻不是個小數目,其次六大風險需提防。建議投資者在購買私募基金時一定要根據自身的經濟情況,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來購買,切勿只為一味追求高收益。
Ⅶ 1、私募基金有風險嗎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特定目標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的風險主要有:
1、私募基金首先存在信息不透明的風險。因為其沒有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投資運作及管理過程,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風險。
2、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風險。私募基金可能面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風險。
3、除了以上風險,私募基金本身的風險收益特徵是比公募基金更高的,所以也有管理人能力的風險,投資者在選擇的時候應該慎重,考慮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匹配性。
溫馨提示:
1、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0-12-1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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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Ⅷ 私募基金外包事項所涉風險有哪些
私募基金外包事項所涉及的風險有很多,外包項目會包含了資金損失,投資失誤的各種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