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風險保險(Special Risk Insurance)是指為特殊行業設計的各種保險。主要指航空保險、航天保險、核電站保險和海洋石油開發保險。其特徵是高價值、高風險、高技術(其中高技術是指特殊風險保險承保、理賠的技術含量較高);再保險和共保必不可少;保險險種國際化;承保條件與國際市場同步;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共同處理賠案。
❷ 保險都有哪些種類
商業保險大致可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津貼型保險、海上保險。
1、財產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保險合同的約定對所承保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
2、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為保險標的,在被保險人的生命或身體發生保險事故或保險期滿時,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形式。
3、責任保險,是指保險人在被保險人依法應對第三者負賠償民事責任,並被提出賠償要求時,承擔賠償責任的財產保險形式。
4、信用保險,是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信用放款或信用售貨,債務人拒絕履行合同或不能清償債務時,所受到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方式。
5、海上保險是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通過協商,對船舶、貨物及其它海上標的所可能遭遇的風險進行約定,被保險人在交納約定的保險費後,保險人承諾一旦上述風險在約定的時間內發生並對被保險人造成損失,保險人將按約定給予被保險人經濟補償的商務活動。
(2)特殊風險保險的險種分類有哪些擴展閱讀:
保險作用:
一、保險必須有風險存在。建立保險制度的目的是對付特定危險事故的發生,無風險則無保險。
二、保險必須對危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給予經濟補償。所謂經濟補償是指這種補償不是恢復已毀滅的原物,也不是賠償實物,而是進行貨幣補償。
三、保險必須有互助共濟關系。保險制度是採取將損失分散到眾多單位分擔的辦法,減少遭災單位的損失。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保險
❸ 保險分為哪些類型
保險的分類
一、按照實施方式分類
按照實施方式分類,保險可分為強制保險和自願保險
1、強制保險
強制保險(又稱「法定保險」)是由國家(政府)通過法律或行政手段強制實施的一種保險。強制保險的保險關系雖然也是產生於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的合同行為,但是,合同的訂立受制於國家或政府的法律規定。強制保險的實施方式有兩種選擇:一是保險標的與保險人均由法律限定;二是保險標的由法律限定,但投保人可以自由選擇保險人,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2、自願保險
自願保險是在自願原則下,投保人與保險人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通過訂閱保險合同而建立的保險關系。自願保險的保險關系,是當事人之間自由決定、彼此合意後所建立的合同關系。投保人可以自由決定是否投保、向誰投保、中途退保等,也可以自由選擇保險金額、保障范圍、保障期限等;保險人也可以根據情況自願決定是否承保、怎樣承保等。
二、按照保險標的分類
按照保險標的分類,可將保險分為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
1、財產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保險業務。
(1)財產損失保險
財產損失保險是以各類有形財產為保險標的的財產保險。其主要包括的業務種類有: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運輸工具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工程保險、特殊風險保險和農業保險等各類。
(2)責任保險
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依照法律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其主要業務種類有:公眾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僱主責任保險和職業責任保險等
(3)信用保險
信用保險是以各種信用行為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其主要業務種類有:一般商業信用保險、出口信用保險、合同保證保險、產品保證保險和忠誠保證保險等。
2、人身保險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
(1)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壽命作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一種人身保險。其主要業務種類有: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壽險、年金保險、投資連結保險、分紅壽險和萬能壽險等。
(2)健康保險
健康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使被保險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傷害時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獲得補償的一種人身保險業務。其主要業務種類有:醫療保險、疾病保險和收入補償保險等
(3)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以意外傷害而致被保險人身故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一種人身保險,其主要業務種類有:普通意外傷害保險、特定意外傷害保險等。
三、按照承保方式分類
按照承保方式分類,可將保險分為原保險、再保險、共同保險和重復保險
1、原保險
原保險是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直接簽訂保險合同而建立保險關系的一種保險。在原保險關系中,保險需求者將其風險轉嫁給保險人,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直接對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
2、再保險
再保險(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將其所承保的風險和責任的一部分或全部,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的一種保險。轉讓業務的是再保險分出人,接受分保業務的是再保險接受人。這種風險轉嫁方式是保險人對原始風險的縱向轉嫁,即第二次風險轉嫁。
3、共同保險
共同保險(也稱「共保」)是由幾個保險人聯合直接承保同一保險標的、同一風險、同一保險利益的保險。共同保險的各保險人承保金額的總和等於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在保險實務中,可能是多個保險人分別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也可以是多個保險人以某一保險人的名義簽發一份保險合同。與再保險不同,這種風險轉嫁方式是保險人對原始風險的橫向轉嫁,它仍屬於風險的第一次轉嫁。
4、重復保險
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險標的、同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一種保險。與共同保險相同,重復保險也是投保人對原始風險的橫向轉嫁,也屬於風險的第一次轉嫁。
❹ 意外險的分類有哪些
意外險又稱人身意外險,就是遭受了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生的意外事故,致使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的規定給付保險金的人身保險。意外險怎麼買,看這里《人身意外險包括哪些意外?買哪個好?》
一、意外險分類
現在市面上意外險的種類是非常豐富的,按照不同維度劃分,可以分為五大類型。
一般情況下,市場傾向按照保險期限來劃分,其中長期意外險包括返還意外險與不返還的意外險。
1、 短期意外險
短期意外險的保障期通常來說是一年,價格較為實惠、功能較為齊全的一款產品。
根據奶爸多年從事保險行業的經驗,花上幾十塊到幾百塊可以得到幾十萬上百萬的保額,只要不是從事高危職業,不存在任何限制,統統照單全收。
奶爸覺得,對於一般家庭來說,購買一年期的意外險無疑更加實惠、性價比更高的選擇。
2、長期意外險
長期意外險一般分為不返還型和返還型,返還型意外險具備滿期即返保費及帶有分紅的特點
實際上長期意外險裡面的坑有很多。
第一個坑:貴,比短期意外險要貴得多。
第二個坑:各大保險公司通常將長期意外險作為附加險和其他保險一起捆綁銷售。
第三個坑:保額不足,雖說到期可以返還一定比例的已交保費,可是意外傷殘、意外醫療等都是不給予責任的。
奶爸認為,長期意外險不適合普通家庭購買,還不如留給自己自由支配。
二、奶爸總結
短期意外險的價格低,保費杠桿率高,應該是我們配置保險中保障基礎的重點,我們日常生活中難免會遭受各種各樣的意外和挫折,意外險對於我們來說無疑是一種很關鍵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