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針對銀行里還產品肯定要有一個新的規定,或如果你要是說的超過50萬,他肯定要是一個擋線體的,還要看保監會對這個銀行產品的這個規范要求
『貳』 現金類銀行理財有何利好消息
2018年7月20日晚,央行發布《關於進一步明確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理財新規(徵求意見稿)》);證監會就《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及其配套細則對外公開徵求意見,三份文件均為資管新規的配套政策。
上述規定實際上並非新增規定,此前資管新規本身並未禁止公募產品投資於非標資產,但《通知》的明確,較大程度消除了市場的疑慮。不過,不少機構人士認為,這並不意味著監管對於公募資管產品在投資非標上有大幅放鬆。
從表面上看起來公募資管產品是可以投非標了,但還有一條規定要結合起來看——「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直接或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的,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的終止日不得晚於封閉式理財產品的到期日或者開放式理財產品的最近一次開放日」。簡單的說就是監管部門也有堅守,就是不讓搞資金池,非標資產不準期限錯配。期限匹配這一條,就直接把大部分開放式公募理財投非標的路給斷了。比如一個每季或每半年開放的封閉產品或每天開放的產品根本就投不了了,所以這一條並不像看到的那麼松。
在對「公募資管產品可投資非標」這項規定予以充分關注的同時,有部分機構人士認為,另一值得討論之處在於,現金管理類理財與貨幣基金的監管標準的差別。
《理財新規(徵求意見稿)》在過渡期內給了銀行較大的自由度,可以採用貨基的估值方法,但沒有看到類似貨基最多不超過120天的久期要求和對客戶集中度及投資集中度方面的流動性管理限制,與貨幣基金的監管標准並沒有真正達到統一。
她指出,針對貨基採用攤余成本法隱含了兩個假設:一個是基金經理買入並持有債券到期,另一個是持有期間市場利率和債券交易價格保持不變。由於貨幣市場基金主要投資於剩餘期限較短的貨幣市場工具,因此這兩個假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所以如果不規定久期的情況下討論採用攤余成本來估值,合理性還是要打個問號的。
劉文紅提到,貨基另一個有效規定是對偏離度的硬性要求——貨幣基金要求每天計算偏離度,當超過0.5%時,基金管理人可以與託管人商定後進行調整,使基金資產凈值能夠公允地反映基金資產價值。這也是對估值採用執行攤余成本法出現不一致的時候要及時處理掉。這一條不知道未來會如何執行。
『叄』 什麼是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
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就是能夠提供現金管理服務的理財產品,特指那些期限短、交易靈活,能夠作為現金管理工具的理財產品。
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大多可以隨時變現,流動性近似於活期儲蓄,申購和贖回交易都非常方便。具有投資期短、交易靈活、收益較活期存款高等特點,通常作為活期存款的替代品,用來管理短期閑置資金。
(3)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迎來新規擴展閱讀:
理財類型
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大致可分為債券型、信託型、掛鉤型及QDII型。
1、債券型
投資於貨幣市場中,投資的產品一般為央行票據與企業短期融資券。因為央行票據與企業短期融資券個人無法直接投資,這類人民幣理財產品實際上為客戶提供了分享貨幣市場投資收益的機會。
2、信託型
投資於有商業銀行或其他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機構擔保或回購的信託產品,也有投資於商業銀行優良信貸資產受益權信託的產品。
3、掛鉤型
產品最終收益率與相關市場或產品的表現掛鉤,如與匯率掛鉤、與利率掛鉤、與國際黃金價格掛鉤、與國際原油價格掛鉤、與道·瓊斯指數及與港股掛鉤等。
『肆』 銀行理財新規1萬起什麼時候開始
7月20日,備受矚目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銀保監會將根據各界反饋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並適時發布實施。
2018年4月27日,《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下稱資管新規)正式發布實施。從那個時候開始,資管業便「翹首期盼」資管新規細則的落地。
中國銀保監會披露數據顯示,2018年上半年,銀行理財業務總體運行平穩。2017年底,銀行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余額為22.17萬億元,2018年5月末余額為22.28萬億元,6月末余額為21萬億元,同業理財規模和佔比持續下降。理財資金主要投向債券、存款、貨幣市場工具等標准化資產,佔比約為70%;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投資佔比約為15%左右,總體保持穩定。
《辦法》全文共85條細則,對商業銀行的理財業務進行了詳細的規范。《辦法》與「資管新規」充分銜接,共同構成銀行開展理財業務需要遵循的監管要求,主要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提出了十大要求。
一是實行分類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公募理財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私募理財產品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同時,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
二是規范產品運作,實行凈值化管理。要求理財產品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以市值計量所投資資產;允許符合條件的封閉式理財產品採用攤余成本計量;過渡期內,允許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暫參照貨幣市場基金估值核算規則,確認和計量理財產品的凈值。
『伍』 理財新規落地,起售門檻降至1萬 利好哪些銀行
1、單只公募理財產品銷售起點由5萬降至1萬。
實行分類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公募理財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私募理財產品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單只私募理財產品銷售起點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
這一條對銀行來說是重大利好,有銀行理財小夥伴戲稱,「銀行理財也降到1萬門檻了,公募基金要哭暈在廁所!尤其是利好農行、郵儲銀行這類以農民客戶為主的銀行。」
2、允許現金管理類產品暫參照貨基估值核算規則。
與「資管新規」一致,要求理財產品實行凈值化管理,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以市值計量所投資資產,允許符合條件的封閉式理財產品採用攤余成本計量,通過凈值波動及時反映產品的收益和風險,讓投資者在清楚知曉風險的基礎上自擔風險。過渡期內,允許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暫參照貨幣市場基金估值核算規則,確認和計量理財產品的凈值。
3、非標投資仍要求期限匹配,非標比例仍保留。
延續對理財產品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的「三單」要求,以及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投資的限額和集中度管理規定。
4、設定理財產品所投資產負面清單,理財可以投資債轉股。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於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或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發行的次級檔信貸資產支持證券。面向非機構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不良資產、不良資產支持證券,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陸』 銀行理財業務將迎來哪些變化
投資門檻降至1萬元
作為一項重要調整,辦法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專家表示,投資者門檻降低,意味著銀行理財的客戶范圍擴大,有利於增強資金募集能力,做大行業規模。為加強投資者保護,辦法規定,理財產品銷售前在「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進行登記,銀行只能發行已在理財系統登記並獲得登記編碼的理財產品,切實防範「虛假理財」和「飛單」。個人首次購買理財產品時,應在銀行網點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和面簽。
打破剛兌 產品凈值化管理
與資管新規的要求保持一致,辦法要求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時不得宣傳或承諾保本保收益。這意味著打破剛兌在銀行理財領域將成為現實。辦法要求銀行理財產品實現凈值化管理,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以市值計量所投資資產,允許符合條件的封閉式理財產品採用攤余成本計量,通過凈值波動及時反映產品的收益和風險,讓投資者在清楚知曉風險的基礎上自擔風險。打破剛兌,凈值化管理的原則在資管新規中已經明確,一些銀行已經開始對產品進行調整,投資者對此也要有心理准備,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
規范管理現有保本理財產品
目前,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主要有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財產品兩大類。在打破剛兌的要求下,現有保本型理財產品該如何管理?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保本型理財產品按照是否掛鉤衍生產品,可以分為結構性理財產品和非結構性理財產品,應分別按照結構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進行管理。該負責人表示,結構性存款在國際上普遍存在,在法律關系、業務實質、管理模式、會計處理、風險隔離等方面,與非保本型理財產品存在本質差異,要納入銀行表內核算、計提資本和撥備等。
過渡期自主制定整改計劃
辦法的過渡期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到2020年12月31日。辦法規定,在過渡期內,銀行新發行的理財產品應當符合辦法規定,同時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未到期資產,但應控制存量理財產品的整體規模;過渡期結束後,不得再發行或者存續違反規定的理財產品。來源:
新華網
『柒』 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屬於權益性投資嗎
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不屬於權益性投資
從監管角度來講,由於現金管理類產品尚未形成統一,不同類型機構發行的現金管理類產品的定義、投資范圍與投資限制有所不同,這也導致了不同類型產品的流動性、風險特徵及收益水平呈現顯著的差異。
1.基金系現金管理類產品
以余額寶為代表的貨幣市場基金對於投資組合的集中度、流動性,以及組合內金融工具的種類、期限、信用評級等都有著嚴格的要求。整體來講,貨幣市場基金只能投資現金,1年以內存款、同業存單、債券回購,以及剩餘期限在397天以下AA+以上的債券,不能投資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浮動利率債券以及所有非標資產。由於底層資產的限制以及利率下行的背景,2019年貨幣基金的收益率整體較低,平均收益率僅為2.54%,截至2020年4月7日,余額寶7日年化收益率已跌破2%。但由於投資門檻低、流動性高、風險較低,仍然不失為一種儲蓄存款的替代品,適合資金規模較小、資金閑置期限較短或流動性要求較高的個人投資者。
2.銀行系現金管理類產品
對於銀行及理財子公司發行的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目前正在經歷監管的轉型與過渡。資管新規要求資管產品實行「凈值化管理」,凈值的生成符合公允價值原則,及時反映基礎資產的收益和風險。隨後發布的資管新規補充通知首次提出銀行現金管理類產品的概念,並表示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該類產品可以採用「攤余成本+影子定價」的估值核算方式。銀行現金管理類產品的投資范圍,流動性,集中度,偏離度控制等方面,相對於貨幣基金均較為靈活。與此同時,由於攤余成本估值核算的固有特性,產品的估值相對較為穩定,與凈值型產品相比更容易受到客戶的青睞。因此,銀行現金管理類產品的規模增長迅速。截至2019年底,此種「類現金管理類產品」約占貨幣基金的70%。同時由於投資范圍的限制較小,銀行現金管理類產品的收益率相對較高,約在3.5%。
迅速增長的規模背後,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部分現金管理產品存在期限錯配的問題,甚至只是原有資金池產品改名換姓,一旦流動性沖擊爆發,會引發較嚴重的兌付問題。2019年底,銀保監會與人民銀行聯合發布了《關於規范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首次明確了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的定義、投資管理、流動性管理要求等,並將過渡期設置為2020年末。總體來講,最新發布的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的監管規定與貨幣市場基金的監管標准基本一致。可以預見,未來的一年內,銀行現金管理類產品的底層資產要進行一定程度的換血,收益率會出現明顯的下降。此外,部分配置了非標資產的資金池類產品將不再符合現金管理類產品的定義,因此銀行現金管理類產品的規模會出現較大幅度收縮。
3.信託系現金管理類產品
對於信託公司發行的現金管理類信託,各家信託公司對監管要求的理解程度和執行力度各有不同,也就造成了同為現金管理類信託,底層資產、集中度、投資組合久期及收益率存在很大差異的情況。總體來講,按產品類型劃分,現金管理類信託主要包括「T+N」開放式產品和中短期債券型產品。調研發現,目前市場上存在的現金管理類信託產品在投資模式上主要分為兩大類。
第一種為純標准化產品。底層資金投向為滬深證券交易所及銀行間市場債券、貨幣工具、債券投資基金等標准資產,具備收益穩健、安全性高、流動性強等特點。但由於未配置非標資產,收益方面受當期債券市場收益率影響較大,也較為考驗投資團隊的主動管理水平。今年以來,優質資產較為稀缺,且資金流動性較為充裕,發債成本走低,目前市場上該類產品的收益進入下行期,較為公允的年化收益率通常在5%以內。
第二種為處於壓縮、轉型中的底層含有非標成分的「資金池」類產品。預期收益率相對較高,但本質上來講,此類產品的底層資產和管理模式與傳統意義上的現金管理類產品相去甚遠,主要特徵為「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不能一一對應、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的期限不匹配」。按照資管新規的要求,對分離定價、期限錯配等不符合監管要求的產品,實行的是控規模、縮存量,實現平穩清理的處置方式。
基於以上現金管理類信託產品的特徵,建議大家在選擇現金管理類信託產品時主要關注底層資產配置,資金投向是否有非標成分。目前不同公司發行的現金管理類信託產品底層資產差異較大,導致實際上的風險特徵也大相徑庭,需要大家仔細甄別。
揭開現金管理類產品的面紗後,大家可能發現,所謂現金管理類產品,也是千人千面,各有不同。建議大家根據需求進行配置和選擇,並重點關注底層資產的實質以把控風險。對於資金規模較小的投資者,首選貨幣市場基金產品。對於流動性要求較高的投資者,可選擇開放式的基金、短期銀行理財。對於流動性要求較低的,追求風險收益平衡的大額資金投資者,建議選擇嚴格執行監管要求的標准化現金管理類信託產品進行配置。
『捌』 有懂現金管理類理財的沒
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就是能夠提供現金管理服務的理財產品,特指那些期限短、交易靈活,能夠作為現金管理工具的理財產品。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大多可以隨時變現,流動性近似於活期儲蓄,申購和贖回交易都非常方便。具有投資期短、交易靈活、收益較活期存款高等特點,通常作為活期存款的替代品,用來管理短期閑置資金。
目前,購買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的種類有以下幾種:
1、基金
現金理財1元起,貨幣市場基金是指投資於貨幣市場上短期有價證券的一種基金,可以在交易日申購和贖回。投資范圍以貨幣市場工具為主,包括1年以內的銀行定期存款、大額存單、央行票據、剩餘期限在397天之內的債券以及期限在1年以內的債券回購。不可投資於股票和可轉換債券等權益類資產。(這個主要是指開放式基金,在銀行購買)
2、銀行
現金理財1000元起,開放式無固定期限產品是指沒有明確的理財期限,採用開放式交易模式,申購和贖回即時生效。(這個是指銀行出售的理財產品)
3、券商
現金理財1萬元起,所謂的債券質押式報價回購,是指證券公司提供債券作為質押物,並根據標准券折算率計算出的標准券總額為融資額度,向在該證券公司指定交易的客戶,以證券公司報價、客戶接受報價的方式融入資金,客戶於回購到期時,收回融出資金並獲得相應收益。
4、信託
現金理財100萬元起開放式無固定期限型,是指沒有明確的投資期限,採用開放式交易模式,投資人可在計劃存續期內每個開放日(開放日為指定的工作日,如每產品周2或每個工作日)提出申購或贖回申請。
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流動性強、安全性高,適合對流動性要求較高的投資人。一般可將其作為活期存款的替代,用來管理短期閑置的資金。除了此類產品以外,投資人還可關注和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有相同特點的理財產品,如P2P投資理財(要選擇合法正規的平台)。
『玖』 資管新規來了理財產品還能穩賺不賠嗎
日前,央行等五部委針對資管業務出台統一的指導意見,其中打破剛性兌付等相關內容引發社會關注。「新規實施後,我的理財產品還能穩賺不賠嗎?收益會下降嗎?」多年來一直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北京白領潘女士的疑問,代表了不少投資者的擔憂。資管新規,對你我的「錢袋子」影響有多大?
投資者門檻明確,三五萬元還能不能買理財?
此次資管新規對投資者適當性進行了規定,個人合格投資者的准入門檻設定為: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對此,普通投資者心存疑慮:這意味著投資門檻要提高么?以後還能花三五萬元買理財產品嗎?
「指導意見只是規定了私募投資者的門檻,而對於普通投資者投資門檻並未提高。」潘東說,我國資管產品投資者將分為不特定社會公眾和合格投資者兩大類,分別對應公募產品和私募產品。此次只是明確了個人合格投資者的准入門檻,對普通投資者的門檻並沒有硬性規定。
業內人士表示,其實針對私募產品的投資人,各家機構早已有各自的門檻,只不過現在由監管統一了標准。
「以前買銀行理財覺得『穩賺不賠』,但聽說以後要『盈虧自負』,得自己掌握投資項目、衡量投資風險,真有點不適應。」上海市民吳先生的擔憂代表了很多普通投資者的想法。
對此,監管部門特別強調穿透式信息披露,不僅要穿透識別合格投資者,還要求金融機構對募集信息、資金投向、杠桿水平、投資風險等,做到及時、准確、全面地披露。
「對理財產品穿透式的信息披露,可以讓投資者更全面掌握產品風險、收益等狀況,有助於真正實現『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前海開源基金董事總經理楊德龍說。
『拾』 銀行理財新規是什麼內
起點降低:單只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5萬元降至1萬元
2. 明確非標監管:公募產品可投資非標,非標管理延續資管新規,增加集中度考核
3. 投資范圍拓寬:公募理財產品投資范圍新增公募證券投資基金
4. 老產品可投新資產
5. 計量范圍延展:銀行半年以上定開產品和現金管理類產品實行攤余成本計量
6. 政策支持非標回表: 合理調整MPA考核有關參數,並通過二級資本債補充資本
7. 自主整改:監管不對整改計劃設置硬性指標
8. 結構性存款管理:保本類理財納入結構性存款進行規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