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參加養老保險的項目。到底怎麼寫時間?可以咨詢一下社保局。社保局的人員會告訴你怎麼寫。因為他們都是專業的社保人員。
⑵ 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自什麼時候開始生效
建築工程一切險自工程開工之日或在開工之前,工程用料卸放於工地之日開始生效;建築工程一切保險開工前購買,由發包人購買。
建築工程一切險是以建築工程中的材料、裝飾物料、設備等為保險標的的保險;除非另有約定,在本保險單保險期限終止以前,被保險財產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實際佔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2)今年增加的保險項目的生效時間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一切險適用於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
1、住宅、商業用房、醫院、學校、劇院;
2、工業廠房、電站;
3、公路、鐵路、飛機場;
4、橋梁、船閘、大壩、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⑶ 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自什麼時候開始生效
建築工程一切險生效日期的計算以( )先發生為准。
A.工程開工之日
B.工程用料卸放於工地之日
C.工程竣工驗收之日
D.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
E.監理工程師下達開工令之日
正確答案A,B
保險生效日期為保單列明日期,但保險人的保險責任自保險工程在工地動工或用於保險工程的材料、設備運抵工地之時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對部分或全部工程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實際佔有或使用或接收該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時終止,以先發生者為准。
[單選]某建設單位與某施_工企業簽訂的施工合同約定開工日期為2017年5月1日。同年2月10日,該建設單位與保險公司簽訂了建築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施工企業為保證:工期,於同年4月20日將建築材料運至工地。後因設備原因,工程實際開工日為同年5月10日。該建築工程一切險保險責任的生效日期為( )。
A.2017年2月10日
B.2017年4月20日
C.2017年5月1日.
D.2017年5月10日
[參考答案] B
[參考解析]建築工程- -切險的保險責任自保險工程在I地動工或用於保險工程的材料、設備運抵工地之時起,至工程所有人對部分或全部工程簽發完工程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實際佔用或使用接受該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時終止,以先發生者為准。建築材料於2017年4月20日運至工地,為最先發生的時間。
⑷ 一般投標保證保險的生效日是什麼時候
投標保證保險的生效日是投標截止日期,也就是開標日的那天,一般你在金函網辦理保險保函的時候,所有的項目信息以及投保信息都會顯示,確定好日期就可以投保了,很方便。
⑸ 保險合同成立的時間與其生效時間有哪兩種
保險合同成立與生效的區別
關於合同的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下稱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關於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由此可見,合同的成立與生效是合同關系存續狀態的重要界點。一般情況下,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是《合同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條同時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效力可以附生效條件或期限,如果合同附有生效的條件或期限,那麼生效條件成就或期限屆至時,合同才發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合同成立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生效,在合同附有生效的條件或期限時,合同的生效就會滯後於合同的成立。保險合同依法成立後,其效力也具有上述的兩種狀態,即立即生效或附有條件、期限而效力待定,所以保險合同是否自成立時生效與其是否附有生效條件或期限有關。
3分鍾快速看懂保險合同,戳此文章獲取→《4招快速看懂保險合同!3分鍾就能學會的閱讀技巧》
⑹ 社保當月增員減員可以當月生效嗎
各地政策和時間劃分有不統一。像北京市就是減員是25日前是當月生效,25日後下個月生效 員工離職應在離職當月及時辦理社保減員,減員成功的次月不再產生社保應征數據。
社保15號前增員的就是這個月生效,如果是15號之後增員的那就是次月生效。但是你增員了還也要有幾天的審核時間(周末不審核,因為社保公司沒上班)。
新參保人員增加
(1)辦理所需材料(須加蓋公章):
① 身份證復印件(本市城鎮人員);
②戶口薄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本市農村戶口、外埠城鎮及外埠農村戶口人員還需提供。如果四險和醫療一起辦理時請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一份)
(6)今年增加的保險項目的生效時間擴展閱讀
(1)社保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辦理社保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
(2)增減員
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社保賬戶中,並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社保賬戶是一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必須要在賬戶中進行。
(3)確認繳費基數
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社保繳費基數,以確保社保的正常繳納。社保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准。
(4)社保繳費
如果企業、銀行、社保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社保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現場繳費。
⑺ 支付寶中的健康保險多久生效
您好!
健康保險一般會有觀察期,生效時間會比較久。其中,普通的住院類醫療保險的觀察期一般為30天-90天,部分長期重疾保險的觀察期可能達到90天、180天甚至一年。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觀察期中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是不承擔保險責任的,一般只會退還被保險人保費。
⑻ 保險投保時間與生效時間的問題
其實您的問題相對來說比較簡單,但是首先您必須弄清楚幾個情況。第一:您購買的是應該是,保險公司的學生保險(或者業內簡稱學平險)並且保險期限為一年;第二:您所在學校購買保險是自願選擇的,沒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你們的老師)強制你們購買保險;第三:保險是由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辦理(不管是不是你們老師) 如果這三個問題正確的話,跳過接著看下面如果不正確請請根據您的實際情況通過三種渠道維護您的正當權益1、請找當地保險監督機構投訴其公司(還有你們老師)說他們存在銷售欺騙行為;2、請找教育監管單位投訴你們的學校,說你們學校從事非法商業活動欺騙學生;3、請找當地物價局說你們學校亂收費。 如果您提供信息您想得到的答案的問題提煉下應該為:1、我是9月15日交的錢,保險期限為一年,照理說保險憑證上保險到期日期為9月15日,為什麼會是9月1日呢? 答案:前面回答都很好。在常規保險中我們是必須交費簽字,簽字的時候我們認定保險合同成立,交錢的時候認定保險合同生效,保險合同正式生效後保險公司才履行保險合同賦予的責任,反之不然。所以您的疑問是正確的。但是在保險操作過程中特別是學生險為典型案例,學生險是可以指定投保生效日期的。就是說您15日交錢,但是根據經驗數據來講學生是9.1正式上學,所以你們老師(保險公司的銷售代表)為了有效的保證你們的人生安全將生效日期指定為9月1日,這里說下就算您是8月25日交錢如果有指定生效為9月1日,您的保險合同生效仍舊為9月1日,在8月25日-9月1日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是不予以賠償。所以您的合同為9月1日生效是沒有任何其他貓膩的。 2、撇開第一個問題就算是9月1日生效,但是我1日-15日是否享受保障。 答案:其實在第一題解答的中有答案了,在1日-15日是否享受保障,按照保險憑證您是享有保障的,根本不用協商,還是其他什麼,因為您的合同生效日期就是9月1日,不管老師又沒有交錢,公司有沒有承保,只要您的保險合同上的生效日期為9月1日,但是您的保單上是沒有顯示的您的只有簽字確認時間,而不是生效時間。繞饒繞的繞回來了,還是要你們老師在匯交單上填寫指定日期你們就有保障。沒填沒有。 這里說明你們是15日交的錢,根據經驗數你們老師交單的時間為15日-16日合同真正出來的時間大概在16日-18日,在1日-18日期間你們如果發生的保險事故,需要到18日後才能理賠,因為那個時候才有正式憑證。 個人見解,希望有用,不懂的請補充。如有不妥之處請各位高手指教。謝謝
⑼ 請問社保的各個項目的扣費時間是什麼時候
一、6月20號之前申報的,在7月1號生效,6月20號之後申報的,就需要8月1號才能生效了。
其實各地社保規定都是差不多的,每月20號之前申報本月業務,20號之後申報的就是下個月的業務。
也就是如果6月22日申報一個新參保,那就是從7月份開始繳納保險,而如果合同期是從6月份開始的話,就需要給他向前補繳6月份的保險。
二、社保扣費都是本月扣當月的費用。
三、各個險種的實際生效時間是一樣的,都是自第一次繳費開始生效。但是:
1、養老險需要交納15年,退休後可以享受養老待遇。
2、醫療險男需要交納25年、女需要交納20年,退休後享受醫療待遇。並且醫療險需要連續繳納6個月,才可以享受住院及大病報銷。
3、生育險需要連續繳納12個月,且不間斷,生育時可以享受生育津貼。
4、工傷保險自繳納之日起,之後發生工傷的,可以享受待遇。
5、失業險只有在合同期滿和公司開除時可以享受失業待遇。農村戶口的,個人不繳納失業險。
另:您可以到當地社保領取一份辦事明細表,上面應該有明確的辦事流程和時間,多學習一些書面知識,對以後的工作很有幫助的。並且每個地方的社保中心都有自己出版的保險政策匯編,你可以咨詢一下哪裡有賣的,弄一本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