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四川省保險行業協會的協會簡介
一、本會宗旨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金融保險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保險市場秩序,推動保險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為繁榮四川經濟和安定人民生活服務。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督局(以下簡稱四川保監局)和登記管理機關督促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本會辦公地址設在成都市梓潼橋西街39號,郵編610017。
二、本會的職責和業務范圍:
本會履行下列行業自律職責:
(一)督促會員單位依法合規經營,組織簽訂自律公約,約束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接受四川保監局委託,制定從業人員道德和行為准則,制定行業標准和業務規范,對保險從業人員進行資格管理;
(三)組織會員單位自願達成行業指導性條款或標准化條款,報保險監管部門審批後對外發布;
(四)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探索建立信用評價機制,大力培育誠信文化,加強誠信檢查和監督;
(五)接受四川保監局委託,組織制定保險業產品標准、技術規范、服務標准等;
(六)進行自律管理,對於違反本會章程、自律公約和自律管理制度、損害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合法權益、參與不正當競爭的會員單位,按本章程、自律公約及自律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實施警告、業內批評、公開譴責、扣罰違約金、提請四川保監局依法對其進行處罰等懲戒措施。
本會履行下列行業服務職責:
(一)積極參與政府部門和四川保監局的政策論證,提出保險業政策、立法和行業規劃等方面的建議;
(二)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四川保監局和政府部門反映保險市場存在的問題,並提出解決的意見和建議;
(三)加強同政府部門和市場主體的溝通,爭取有利於保險業發展的社會環境和政策環境,維護保險業、會員單位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認真受理保險咨詢和投訴,調解保險合同爭議,化解各種矛盾,及時向四川保監局上報重大投訴案件,並做好四川保監局批轉的投訴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五)組織會員單位間的業務、技術和經驗交流,通過刊物、網站等形式,完善信息數據,反映業內動態,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六)對自願加入本會的市州保險行業協會進行業務指導,加強與國內外協會組織間的交流和合作,借鑒先進做法,支持保險業參與國內外競爭,維護保險業利益;
(七)整合宣傳資源,大力提高公眾保險意識,強化市場主體法律意識,加強與媒體的溝通,正面引導輿論宣傳;
(八)經四川保監局授權和委託,開展保險職業與實務的教育培訓工作;
(九)承辦四川保監局委託辦理的其它事項。
⑵ 四川保險行業協會投訴電話
四川保監局駐綿陽監管組就可以了,還有四川保監局也可以,不過在成都
四川保監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龍街51號倍特康派大廈郵編:610031電話:(028)86252541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⑶ 四川車輛保險8月22日,由四川省保險行業協會起草的《四川省保險行業禁
這個根本不用自律約定,保險法都有規定:
第一百一十六條 【保險公司員工的職業規則】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二)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
(三)阻礙投保人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六)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虛構保險合同或者故意誇大已經發生的保險事故的損失程度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佔保險費;
(八)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或者個人從事保險銷售活動;
(九)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
(十)利用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或者保險評估機構,從事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或者編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費用等違法活動;
(十一)以捏造、散布虛假事實等方式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或者以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擾亂保險市場秩序;
(十二) 泄露在業務活動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商業秘密;
(十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行為。
⑷ 四川省保險行業協會的組織機構
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行業自律公約。
2、選舉和罷免理事。
3、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本會終止事宜。
5、審議、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3、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6、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任、副主任的聘用。
8、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9、審議、制定本會管理制度,工作計劃和財務預算、決算報告。
10、審議、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保險醫務管理協調專業工作委員會:
主要的職責:
1、貫徹執行《保險法》、保險監管機關頒行的規章和行業協會的章程、自律公約;草擬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表決的本專業范圍內的行業自律公約;擬定自律公約實施細則。
2、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行業自律公約及其實施細則,對會員單位的違約行為進行自律檢查和處理,維護保險市場正常秩序。
3、就醫保合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與相關各方進行溝通協調,維護會員單位、被保險人和醫療機構各方的合法權益。
4、對定點醫院進行現場督查,代表保險行業與問題醫療機構進行洽談,尋求合理解決。
5、對失信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進行認定,建立黑名單制度。
6、組織會員單位之間、國內外同行之間,就醫保合作有關問題進行研討、交流和合作。
7、與衛生行政部門、社保、司法鑒定機構、司法機關等相關部門加強交流、溝通和信息收集。 會
主要的職責:
1、貫徹執行《保險法》、保險監管機關頒行的規章和行業協會的章程、自律公約;草擬提交會員代表大會的有關該專業委員會范圍內的行業自律文件草案;擬定自律公約實施細則。
2、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監督管理機關頒行的規章、政策及行業自律公約和自律公約實施細則、規定,規范該專業委員會范圍內保險市場競爭行為和維護保險市場正常秩序,依照行業自律公約和行業自律公約實施細則對會員的違約行為進行規范、檢查、處理。
3、維護會員單位與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向保險監督管理機關和其它政府部門反映共同願望與建議。
4、組織會員單位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增進同行業協會與團結,開展與國內外保險業的友好交往與技術交流合作。 一、財產險工作部
1、 財產險保險業務咨詢服務與信訪工作;
2、 財產險保險市場調研工作
3、財產險保險合同糾紛調解工作
4、 受理和實施違約調查處理並管理檔案;
5、財產險 等專業工作委員會召集人和辦事機構,負責草擬並協助組織實施其決議、行業自律規定等;
6、協調財產險及其相關領域的行業事務和開展其它相關業務工作。
二、壽險工作部
1、人身險保險業務咨詢服務與信訪工作;
2、人身險保險市場調研工作
3、人身險保險合同糾紛調解工作
4、人身受理和實施違約調查處理並管理檔案;
5、人身險專業委員會召集人和辦事機構,負責草擬並組織實施其決議、行業自律規定等;
6、協調人身險及其相關領域的行業事務和開展其它相關業務工作。
三、中介工作部
(一)按照《保險法》、保險監管機關的規章和行業協會的章程、自律公約開展中介工作;執行保險監管機關頒行的規章和行業協會的章程、自律公約。
(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監督管理機關頒行的規章、政策及行業自律公約、規定,履行行業協會有關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草擬相關行業自律文件草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維護保險代理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調解代理合同糾紛,處理代理合同投訴。
(四)組織會員單位的保險代理管理方面的交流,增進同行業協作與團結,組織開展與國內外保險代理業的友好交往與技術交流合作。
(五)開展市場調研工作,宣傳有關保險代理人保險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與保險代理制度發展成就,向會員單位與代理人、提供咨詢服務,向保險代理從業人員提供培訓服務。
(六)依照保險監督機關授權對全省保險代理人實施包括資格認證、執業管理、流動管理、違規處理在內的行業管理。
(七)接受保險監督管理機關授權或委託辦理的符合協會宗旨的其它保險中介管理事項。
四、辦公室
1、文秘
2、會務管理
3、秘書處行政管理(資產、物品、圖書室、車輛、辦公設施維護)
4、財務管理
5、檔案及內外收發
6、相關對外聯系工作
7、人事與勞動工資管理
8、其它
五、信息工作部
(一)按照《保險法》、保險監管機關的規章和行業協會的章程、自律公約擬定信息管理規定和辦法;執行保險監管機關頒行的規章和行業協會的章程、自律公約。
(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監督管理機關頒行的規章、政策及行業自律公約、文件規定,組織開展行業信息披露工作。
(三)負責協會網站 、語音系統、網路系統、《保險市場動態》的信息收集、編撰、運行、維護、管理等工作。
(四)協助組織會員之間的信息交流與合作,增進同行業協作與團結,開展與國內外保險業界有關信息工作的友好交往與技術交流合作。信息資源開發、管理。
(五)開展市場調研工作,宣傳保險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與保險業成就,普及保險知識,協助編印保險刊物,向會員單位、保險當事人、保險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提供咨詢服務。
(六)協會語音系統、保險年鑒(保險志)編纂及組織管理工作
六、 成都航意險共保辦公室
七、 法律-培訓工作部
(一)法律事務工作職責
1.參與行業自律,為行業自律提供法律服務,推動會員單位依法合規經營。
2.參與保險業法律制度建設活動,反映保險業意見,推動有利於保險業建康發展的保險法律制度的建設。
3.對侵犯保險行業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開展維權活動。
4.就會員單位的重大、典型訴訟(仲裁)案件,向司法機關和有關部門反映保險行業的意見,促請依法公正審判。
5.與司法機關溝通協調,爭取司法機關對保險業的理解支持,營造有利於保險業發展的良好司法環境。
6.組織會員單位之間、會員單位與業外機構和專家學者之間的保險法律研討、交流與合作,推廣經驗,促進資源共享。
7.建立保險法律專家庫,為會員單位選聘保險法律事務人員提供人才資源。
8.宣傳保險法律法規,組織保險法律培訓,普及保險法律知識,提高公眾保險法律意識和保險從業人員依法執業的自覺性。
9.為會員單位提供保險法律咨詢服務。
10.協助協會秘書處各職能部門辦理有關法律事務並審查相關法律文件。
(二)培訓事務工作職責
1.組織行業性專題培訓,提高保險從業人員對保險業重大問題的認識。
2.組織會員單位之間、會員單位與業外機構和專家學者之間的培訓研討、交流與合作,推廣培訓經驗,促進培訓資源共享。
3.建立保險講師庫,為會員單位選聘培訓講師提供人才資源。
4.為會員單位提供必要的培訓服務。
⑸ 四川省社會保險管理局官網
不需要拔高到那麼高的管理層,在社保服務中心只要你辦理完了退休手續,最後辦理退休的窗口平凡的工作人員就會給你退休證。
⑹ 四川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的職責
(一)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全省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費申報、征繳、管理、使用、運營和待遇支付以及社會保險關系建立、中斷、轉移、接續、終止和基金轉移的辦事程序與操作規范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省社會保險個人帳戶、繳費記錄、檔案管理等業務工作規范並組織實施。
(三)制定全省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的具體操作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社會保險機構按照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進行規范管理,編制匯總全省社會保險基金年度預決算報告和季度、月度財務報告,加強基金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四)負責制定全省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規劃,研究提出年度省級統籌計劃和實施意見,負責全省社會保險調劑金的收繳、管理、使用工作。
(五)督促檢查全省參保單位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工作和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的落實,制定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規范,指導全省社會保險機構開展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和推進、鞏固、完善和規范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
(六)制定全省社會保險稽核工作規范,指導全省社會保險機構開展社會保險稽核工作;負責對全省各級社會保險機構的基金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保證基金專款專用和安全完整。
(七)承擔全省社會保險信息、統計數據的採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負責全省社會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的方案設計、開發建設、運行管理、網路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的指導和實施。
(八)負責經辦在川中央行業單位和省直統企業職工養老、工傷、生育保險工作。
(九)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社會保險機構業務培訓規劃,提供社會保險咨詢、查詢服務,開展社會保險宣傳工作。
(十)承辦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