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管公積金在網上能查詢嗎
可以在網上進行查詢。
登錄國管中心網站(http://www.zzz.gov.cn),進入"個人公積金查詢"欄目,輸入職工賬號(個人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號、職工姓名、查詢密碼、驗證碼等信息,即可查詢。
首次查詢時,點擊"密碼注冊"自助輸入初始密碼。如操作中遇到問題或忘記查詢密碼,請撥打咨詢電話:59059001。
【常見問題】
1、北京市辦理租房提取方法
如本人家庭在本市無房,且滿足連續繳存三個月住房公積金,可以辦理租房提取。首次辦理,向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填寫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授權承諾書、提取申請書、提取清冊,由單位經辦人統一前往受委託經辦銀行辦理。
每次申請有效期為1年,首次提取資金到賬後,往後間隔滿92天,後續提取即可通過網上業務大廳或微信公眾號自行辦理。
2、2018住房公積金年度的月繳存額上限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 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的通知》(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18〕1號),2018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6096元。
Ⅱ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是同個辦事機構嗎
不是一個系統,一個是國管,一個是市管,離開北京需要新公司提供一個開戶證明,然後老公司經辦人去中心辦一個轉移即可,錢就轉過去了。有些中心的業務轉給了銀行,可能會有一些差異
Ⅲ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怎麼查詢
目前全國幾大城市都已經暫停了第三套房貸款,這個第三套也一般是以「認房認貸」形式進行查詢的,就是不僅僅查詢你的貸款記錄,還要在房管局查詢你用友房屋的情況,按照你現在的情況, 你目前實際只有一套房,且利用過公積金貸款。
Ⅳ 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哪個部門管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的決定》(國務院令第350號)決定,管理中心是一個各地市政府直屬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有的還配備了一定職級,屬於副局級行政或事業單位,有的地方編制內人員參了公,大部分地方還是事業編制。由當地政府直屬管理,其上還有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相當於代表大會這么一個機構。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先屬於建設部門管轄。
補充回答:
這是一個香餑餑單位,因為錢多,都是公積金。上海的社保案就是因為市長和一大幫人在挪用公積金而發案的。這些錢,有人會動用賺大錢,這也好了這個單位里的一般職員,待遇不錯,一般人現在難以進入這個單位了。
至於上升空間,要看你會不會給領導拎包打傘管門之類的小事,上升空間其實與工作做得好壞沒有多少關系。
Ⅳ 舊單位上的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離職後,新單位上的是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怎麼交接
你與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原單位工作人員會到住房公積金中心,將你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等你找到新單位後,你憑新單位為你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接收函和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到原單位開設的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轉移手續。沒有新單位,等你到達退休年齡後,再到住房公積金中心將你帳戶中的錢全額取出。不會出現因為時間長了,公積金就弄不出來。利息不會按月上你帳戶。
Ⅵ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辦公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30
Ⅶ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上班時間
您好!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資金中心)是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是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委員會的住房資金管理機構,與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合署辦公。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上班時間是周一至周五的9:00到17:00,法定節假日不上班。謝謝閱讀!
Ⅷ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介紹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資金中心)是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是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委員會的住房資金管理機構,與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合署辦公。
Ⅸ 想知道: 北京市 住房公積金國管中心 在哪
北京市 住房公積金國管中心(也就是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陽門外大街甲10號中認大廈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是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是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委員會的住房資金管理機構,與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合署辦公。
中心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住房資金(包括住房公積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管理的行政法規和政策,擬訂中央國家機關在京單位和在京中央企業(以下稱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以下稱售房款)、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歸集、使用管理和核算的制度辦法。
(二)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開展年度核定工作,向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審批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提供住房公積金查詢、對賬和咨詢服務;按照有關規定和授權,審批降低比例繳存或緩繳住房公積金;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及其配套政策所規定的歸集執法工作。
(三)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審批發放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住房公積金支持中央國家機關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管理貸款資產,負責貸款回收。
(四)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售房款和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管理。負責售房款和維修資金歸集管理,審批售房款使用,審核維修資金使用。發放和管理房改資金委託貸款,負責貸款回收。
(五)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和資金中心管理費用的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及統計分析,負責住房資金結息工作。
(六)編制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歸集、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和執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編制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向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報告住房資金的歸集、使用情況。
(七)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的風險管理及其保值和歸還。
(八)管理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業務檔案。
(九)對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工作進行政策宣傳、業務指導和培訓。
(十)監督和指導受委託銀行、受委託中介機構的相關委託業務。
(十一)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信息化建設。
(十二)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