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的主要職責
職責范圍
呼籲社會各方面共同關心中國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的醫療衛生保健事業;廣泛聯絡海內外友好團體和個人,為中國農村和城市貧困社區實現「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目標及逐步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爭取道義、資金和物質支持;消除疾病困擾,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促進生產力的發展,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國健康扶貧工程」為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的重要公益項目。
經中共中央組織部批准,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第二屆理事會理事長由全國人大副委員長蔣正華擔任,副理事長由全國政協副主席李蒙擔任,秘書長由農工黨中央辦公廳主任陳建國擔任。「中國健康扶貧工程」是由中共中央統戰部、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央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國家郵政局共同推出,歷時十年的大型公益活動。健康作為一項基本人權,在當今世界受到了廣泛重視。2007年為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成立十周年,基金會各項事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各項工作得到了社會的認可。
捐贈指南
銀行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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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eiver』s Name:China Primary Health CareFoundation
郵局捐贈
單位名稱: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
地址:北京東城區安定門外大街55號
郵編:100011
現場捐贈
單位名稱: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
地址:北京東城區安定門外大街55號(蔣宅口十字路口西北角)
乘車路線:104路電車、104路快車、108路電車、119路、124路、18路、201路、328路、358路、407路、426路、644路、758路區間車、803路、805路、850路、858路、特2路
❷ 聯合國管制濫用麻醉葯品基金會建於哪一年
聯合國國際麻醉品管制署是由聯合國大會1990年12月12日第45/179號決議設立的,簡稱「聯合國禁毒署」。執行主任為禁毒署負責人,他直接向秘書長報告。該機構的宗旨是:在國際范圍內協調麻醉品管制活動。總部設在奧地利維也納。
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非葯用類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列管辦法》,以對國際社會高度負責的精神,一次性增列116種新精神活性物質,全部為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的品種,覆蓋了當前全球8大類新精神活性物質。與我國傳統的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列管方式相比,新辦法規定,對新精神活性物質等非葯用類精麻葯品的管制以國家禁毒主管部門即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為主負責,會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衛生計生委,共同進行品種的調整。既把聯合國已管制或已在國內形成現實濫用危害的品種納入列管范疇,也把我國有生產、無濫用但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造成濫用危害作為列管的標准之一。評估工作規范明確了「成癮性或成癮潛力、吸食危害性、制販走私非法性、濫用及擴散性、國內外社會危害性」五項評估標准,並規定國家禁毒辦可根據實際監測情況及時啟動列管工作,從專家委員會風險評估到完成列管立法程序一般不超過9個月。
新辦法的出台,是對我國既有精麻葯品管理工作的有效補充,體現了將葯用類和非葯用類精麻葯品分開管制的工作機制,更加符合工作實際,更能滿足工作需要。同時,新辦法充分考慮新精神活性物質的特點、制販濫用形勢和實際危害,是中國政府及時應對突出毒品問題、全面推動禁毒工作發展的創新舉措,也是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對國際禁毒事業的積極貢獻。
國家禁毒辦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國家禁毒辦將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任務,加強濫用監測、風險評估、進出口查緝、法律懲處等工作,全面排查摸底,及時掌握列管品種的生產、走私、濫用情況及變化,梳理排查有關公司、人員信息,加強核查和打擊,組織開展新精神活性物質濫用監測工作,盡快制定新精神活性物質檢測標准,提升檢驗鑒定能力,推動最高法、最高檢等部門及時制定新增列的116種新精神活性物質的定罪量刑標准。
❸ 衛生部和國家葯監局是什麼關系,後者歸前者管嗎
根據國務院批復衛生部的「三定」規定,衛生部的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作出四項調整調整,其中明確了衛生部管理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衛生部的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主要有以下調整:
第一,明確衛生部管理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第二,調整部分職責。將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劃入衛生部;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由衛生部劃給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將衛生行業科技成果鑒定工作和多種產品的技術評估工作分別交給市場中介組織和事業單位承擔;同時,增加衛生部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標准、葯品法典,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的職責,強化衛生部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管職責。
第三,調整部分內設機構。在衛生部原有內設司局的基礎上,增設「醫療服務監管司」和「葯物政策與基本葯物制度司」,並將「衛生監督局」調整為「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同時增加了部分行政編制。
第四,明確相關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職責分工。「三定」明確規定,衛生部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農業部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和進出口食品安全的監管;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衛生部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國務院要求,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按照新的「三定」規定,衛生部的職責發生了重大變化。明確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改由衛生部管理,理順了醫葯之間的工作關系,實現了公共衛生、醫療服務和葯品保障管理職能的統一和融合,對於整合醫葯衛生資源、實現醫葯統一管理、推動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都具有重大意義。此次改革強化了衛生部對衛生事業的宏觀管理、法制建設、綜合協調,以及對醫療服務、醫療機構的監管職責,將餐飲環節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的市場監管職責交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管局,對於轉變政府部門職能,推動衛生改革發展都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❹ 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理事長一直是王彥峰嗎
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是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一個全國性的社會公益組織。基金會主管單位是國家衛生部,注冊機關是國家民政部,其工作上得到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家中醫葯管理局的指導和支持。
從2005年成立至今,基金會均由王彥峰同志任理事長兼秘書長。
❺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的直屬機構和內設機構的區別
一、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是指獨立機構的內部組織,又稱內部機構。內設機構一般不能單獨用本機構的名義對外行使職權,通過所從屬的獨立機構的名義來行使所賦予的職權。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中,內設機構設有21個:辦公廳、綜合司(政策研究室)、法制司、食品安全監管一司、食品安全監管二司、食品安全監管三司、葯品化妝品注冊管理司、中葯民族葯監管司、醫療器械注冊管理司、葯品化妝品監管司、醫療器械監管司、稽查局、應急管理司、科技和標准司、新聞宣傳司、人事司、規劃財務司、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機關黨委、駐總局紀檢組監察局、離退休幹部局。
二、直屬機構。直接隸屬於總局。它們在總局的領導下主管某一方面的專門業務,職責任務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和系統性,工作任務較小或較為單一。其部門首長不是總局的組成人員。總局的直屬機構設有21個。
❻ 有哪些醫療、醫學、醫師、醫葯、醫院等醫類的組織包括協會、學會、基金會等
你這個問題太大了點,呵呵,我提供些官方協會給你吧,民間的就算了,不是很推薦。
中華醫學會,
中華中醫葯學會
中華預防醫學會
中國醫學科學院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醫學科學院
中國葯學會
中國微生物學會
中國病理生理學會
中國力學學會生物力學專業委員會,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生物力學專業委員會
中國衛生經濟學會,衛生部衛生經濟研究所
中國醫院協會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中國農村衛生協會
中國輸血協會
中國康復醫學會
中國抗癌協會
中國免疫學會
中國防癆協會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
中國性病艾滋病防治協會
中國麻風防治協會
衛生部視光學研究中心
中國醫學影像技術研究會
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中國超聲醫學工程學會
中國康復研究中心
中國化學制葯工業協會
全國生化制葯情報中心站
中國醫葯企業管理協會,中國醫葯質量管理協會
國家葯典委員會
中國葯物濫用防治協會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中國初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
中國健康教育協會
司法部司法鑒定科技研究所
中國優生科學協會
中國葯理學會
中國中西醫結合學會
中國針灸學會
中國微生物學會
中國營養學會
中國中國遺傳學會解剖學會
中國毒理學會
等等……
國外的就更多了,如美國醫學會、英國醫學會等……
這些都是最權威的協會了,其中中華醫學會下面還有N多分會,如心血管內科分會、消化內科分會,普外科分會等,下面還有各個省市的分會,就不一一列出了。
這可是我頭一次在網路上回答問題,非常盡心盡力,希望你能夠滿意。
❼ 請問「國家衛生計生委能力建設和繼續教育中心」、「中國健康促進基金會」頒發的證書有效嗎
有效。國家衛生計生委能力建設和繼續教育中心是國家衛生計生委直屬事業單位,負責衛生計生系統繼續教育和職業教育工作具體實施衛生計生遠程繼續教育和相關職業技能鑒定;負責衛生計生系統隊伍職業化建設,具體承擔公立醫院院長職業化培訓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規范化培訓;開展服務能力等級評定和認證等社會化服務。頒發的證書全國通用。
中國健康促進基金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主管、2006年12月18日經國家民政部批准正式登記注冊的全國公益性公募組織;是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衛生部原部長白書忠同志任理事長(法人代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原副局長於生龍等同志任副理事長、一批醫葯界專家學者及社會活動家、企業家組成的獨立社會團體。
(7)國家葯品管理局基金會擴展閱讀
一、中國健康促進基金會業務范圍:
1、以國家制訂的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規劃綱要為指導,募集資金,協助政府開展健康促進活動;
2、支持邊遠貧困地區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機構建設,推動和發展城鄉健康促進事業;
3、支持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專業人員培訓;
4、支持健康促進研究和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與合作;
5、組織編輯出版健康促進書刊,普及健康促進知識;
6、建立健康促進分支機構,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健康促進服務活動;
7、獎勵在健康促進領域里做出突出成績的貢獻者。
二、基金會是開展公益活動的社團組織,將嚴格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會章程,珍惜社會的捐贈,管好用好募集資金,以良好的業績回報社會。基金會監事會將對基金會的財務活動進行全程監控,並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希望社會各界參與和支持基金會的工作,共同開創我國健康促進事業的新局面,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
❽ 基金和基金會有什麼差別
基金和基金會的區別如下:
一、定義的不同
基金廣義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
二、分類不同
基金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以及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基金會作為一種基本的社會組織和制度形態,基金會不同於政府、企業,也有別於一般的非營利組織,公益性、非營利性、非政府性和基金信託性。
三、特徵與功能不同
基金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
基金會是公民社會發育的推進器。公民社會強調每個人的獨立行為能力。基金會改變了傳統的社會結構和財富結構,不僅推動了在政府和企業部門之外的社會財富的聚集,而且通過基金會的公益運作將社會資源的支配權交給了公民的代表,將分散的公民意志、公民意願集中起來,將公民的權利回歸到公民手上,推動公民社會的發展。
❾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務院葯品監督局是同一機構嗎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與國務院葯品監督局不完全是同一機構。因為新組建的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不但包括原國務院葯品監督局的職能,還增加了監管食品流通的職能(原工商監管)、監管食品生產的職能(原質監監管)、監管餐飲服務職能(衛生監管)。現在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80%以上的工作量是從事食品的監管,葯品監管最多隻佔10%。
❿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由哪些直屬機構組成這些直屬機構的職責是什麼
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3〕14號),設立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一、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1.將葯品生產行政許可與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兩項行政許可逐步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2.將葯品經營行政許可與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兩項行政許可逐步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3.將化妝品生產行政許可與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兩項行政許可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4.取消執業葯師的繼續教育管理職責,工作由中國執業葯師協會承擔。
5.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
(二)下放的職責。
1.將葯品、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職責下放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2.將葯品再注冊以及不改變葯品內在質量的補充申請行政許可職責下放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3.將國產第三類醫療器械不改變產品內在質量的變更申請行政許可職責下放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4.將葯品委託生產行政許可職責下放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5.將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職責下放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6.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需要下放的其他職責。
(三)整合的職責。
1.將原衛生部組織制定葯品法典的職責,劃入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2.將原衛生部確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制定檢驗規范的職責,劃入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3.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化妝品生產行政許可、強制檢驗的職責,劃入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4.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醫療器械強制性認證的職責,劃入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並納入醫療器械注冊管理。
5.整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原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所屬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推進管辦分離,實現資源共享,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形成統一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支撐體系。
(四)加強的職責。
1.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讓生產經營者成為食品葯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有效機制。
2.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完善葯品標准體系、質量管理規范,優化葯品注冊和有關行政許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葯品風險預警機制和對地方的監督檢查機制,構建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葯品安全風險的機制。
3.推進食品葯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完善技術支撐保障體系,提高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4.規范食品葯品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的機制,推動加大對食品葯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懲處力度。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葯品(含中葯、民族葯,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葯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葯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制定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國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標准,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負責組織制定、公布國家葯典等葯品和醫療器械標准、分類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制定葯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負責葯品、醫療器械注冊並監督檢查。建立葯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擬訂並完善執業葯師資格准入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葯師注冊工作。參與制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制定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制定食品、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食品葯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葯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葯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國際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省級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承辦國務院以及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