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嚴查掛床住院等套取新農合基金的行為,你怎麼看
中國的社會發展在向著文明的方向前進,很多的制度在一步一步的進行規范,這在我們老百姓看來是一個好事情,現在中國的醫療體制方面的改革,也在逐步的步入一個新的模式,公平公正的醫療體制,正在逐步的建設成功,這對於中國十幾億人民來說,無疑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中國的醫療資源比較匱乏,畢竟我們是人口大國,很多的醫院的設施,還需要進一步的完善。最近國家衛計委要求要嚴查掛床住院等一系列套取新農合基金的行為,我覺得是有必要的,醫院現在風氣很不好,有的醫院甚至做出許多違法犯罪的行為,其實國家應該嚴查的是醫院這個環節。
國家衛計委的這個政策,我覺得還不是很全面,中國醫療的問題,出現最大的地方是醫院和醫院的管理者,而一些違法違紀的事情,在醫院的管理層裡面發生的比較多一些,其實道理很簡單,他們手裡有權利,他們可以利用自己的權利進行新農合基金等套現,老百姓不可能有這樣的權利。
還需要注意的是,新農合基金的問題,是一個地區的小醫院做出來的,他們利用自己的位置比較偏遠,經常性做出一些違法違紀的事情,國家應該做的是抓住重點,不要把精力過多的浪費。老百姓沒有權利的話,怎麼可能套現?也不會這樣的技術!所以主要的經歷是抓住醫院的管理層的問題。
任何一件事情都需要抓住根源,一旦找到這件事情的根源,那麼就可以簡單的入手,不需要花費經歷在那些根本沒有用處的事情上。建議國家對大型醫院要嚴格的審查,中型醫院和小型醫院要定期檢查,這樣可以在源頭上堵住漏洞,而不是需要浪費太多的精力和金錢。當然國家的監管部門必須要到位,隨時做好檢查和監督的作用。
Ⅱ 關於新農合資金管理的問題,謝謝!
應該是互助性質的,因為你交很少的錢,可以享受很大比例的報銷。資金來源就是那些沒有生病的人的錢還有國家補助的部分。如果你沒有生病的話,這一年交的錢是不退回的。我個人理解應該是互助性質的。
在衛生行政部門管理的話缺點就是屬於自己家人管自己家人,都是衛生局名下的單位,所以管理起來力度就不是很大,很容易出現包庇現象。
在社保部門的話管理力度比較大,畢竟是分管部門,跟自己不是一個系統。
只能了解這些,希望各位補充,我也好學習一下呵呵
Ⅲ 新農合基金工作要貫徹什麼的原則
新農合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指通過參合農民個人繳納、集體扶持、政府資助籌集的,用於對參合農民醫葯費用進行補償的專項資金。
統籌地區財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對基金實行監督管理,並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具體負責基金的日常業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基金財務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合理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組織落實基金的計劃、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的安全。
各統籌地區財政部門在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中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賬(以下簡稱財政專戶),專門管理和核算基金。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不得用於經辦機構人員和工作經費。
Ⅳ 新農合基金是什麼意思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制度時間:2008-2-24 12:47:52來源:衛生部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基金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各統籌地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新農合基金。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新農合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指通過參合農民個人繳納、集體扶持、政府資助籌集的,用於對參合農民醫葯費用進行補償的專項資金。
Ⅳ 如何加強對新農合定點機構監管及資金使用管理
一是探索制定重點監管標准。根據省衛生廳要求,探索制定各級醫療機構單病種住院天數、費用的標准。應逐步摸索制定各級定點醫療機構收治新農合病人的單病種住院天數和總費用限制,明確某種疾病在某級醫療機構的最高住院天數和最高費用。限制人為延長住院天數,增加醫葯費用套取新合基金。
二是充分發揮各界監督作用。要充分發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督委員委的職責,尤其要充分利用合監委成員單位財政、審計、紀委、監察、衛生等部門的作用。要建立新農合工作定期向合監委匯報制度,讓合監委及時了解新農合監管工作運行情況、存在的問題;要建立合監委定期檢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到定點醫療機構、經辦機構明查暗訪。同時要接受黨委人大政協及社會的監督,充分聽取採納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對新農合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
三是加快推進新農合法制建設。建議國家或省級人民政府盡快出台新農合相關法律法規、條例等,將新農合工作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使新農合在實際監管工作中有法可依,提高其操作性和法律約束力。
Ⅵ 新農合基金支付方式有幾種
新農合支付方式是衛生服務支付方式中的一種。衛生服務支付方式,是對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所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進行補償的制度,也被稱為衛生服務補償方式。衛生服務支付方式,可以是患者向衛生服務提供者支付服務費用,也可以是衛生服務需方和供方之間的第三方(即政府或保險機構)對服務費用進行支付。
一、總額預算制度
總額預算制度是由政府部門或保險機構考慮醫療服務機構的服務情況,按某種標准,如服務的人群數及醫院的服務量(包括門診人次、住院人次與費用等),確定某一醫療機構一定時期(一般為1年)的預算總額。總額一旦確定就不可更改。總額預付按照確定預算金額的依據,可以分為按照歷史消耗確定的總額預付、按照工作內容確定的總額預付、按照工作人員確定的總額預付、按照服務數量確定的總額預付和按照服務提供者的績效確定的總額預付。
優勢:醫院會主動降低服務成本、管理成本和運營成本,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費用控制效果好,管理成本較低,可預測支出,保證醫療保險費「收支平衡」。費用結算簡單,醫療服務的提供者同時又成為醫療費用的控制者,有利於醫療費用的宏觀控制,降低管理成本。
弊端:預算標准難以確定。預算過高,將會導致醫療服務供給不合理的增長;預算過低,會侵害醫療服務提供者和患者的經濟利益。如果監督不力,還會導致醫療服務提供方盲目節約成本,抑制需方的合理醫療需求,導致服務數量、質量下降。
二、按服務項目支付
按服務項目收費是指醫生和其他醫務人員根據提供給患者的服務類型(比如診斷、X光檢查、外科手術或其他服務)和數量獲得不同的補償。在這種支付方式中,醫生和其他醫療工作人員按事先確定的價格收取服務費用,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計件工資制度。屬於「後付制」。
優勢:按服務收費可以激勵醫生增加醫療服務的數量,延長工作時間,接受更多的病人。這種制度執行起來比較方便,能准確反映醫生的工作和消耗,通常無需自負或自負很少醫療費用的患者對這種制度滿意。
弊端:一是由於提供服務越多收入也相應越高,會刺激定點醫療機構過度提供服務、提供高收費服務,甚至出現分解項目收費、重復收費等違規行為,導致醫療費用不合理上漲。二是由於醫療服務收費項目種類繁雜,醫療保險機構必須逐項審核、登記、支付,因而這種支付方式的工作量非常大,管理成本較高。三是這種支付方式下醫療機構缺乏成本控制意識,競相引進尖端診療設備,容易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
三、按「人頭」支付
按「人頭」支付是指支付方根據某衛生機構的規模、技術、服務對象的特點等情況,按照事先確定的每個服務對象(人)的支付標准及所服務的人口數,向該衛生機構預先支付一筆固定費用,提供者則負責向目標人群提供支付方規定的衛生服務。如果衛生機構提供服務的總成本超出了支付總額,則經濟風險由提供者承擔。這是一種預付費方式。美國的健康維持組織、英國的全科醫生都是採用這種方式。
優勢:方法簡便易行,醫療保險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均易操作。在這種方式下,醫院總收入和它服務的總人數成正比,可以鼓勵提供者主動降低服務成本,防止過度提供服務。如果目標人群固定,還可提高衛生機構開展預防保健服務的積極性。因而對於支付方來說,既可有效地控制費用,又可以降低管理成本。
弊端:醫療服務I的提供者可能為了節約費用而減少必要的服務內容或降低服務質量,拒絕重病患者;醫院缺乏競爭意識,醫務人員沒有提高醫療技術的積極性。
四、按病種支付
按病種支付是根據國際疾病分類標准,將疾病按不同的年齡、性別和診斷分為若干組,結合循證醫學依據,通過臨床途徑測算出各組醫療費用的支付標准,並預先支付給醫療服務機構。
優勢:費用補償是按每位病人所屬的疾病分類和登記定額預付的,所以,醫院的收入和病種的實際費用無關。它是目前世界上能比較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的一種方式。通過強迫醫療服務提供者分擔經濟風險,來減少誘導需求和不合理醫療費用的發生。
弊端:是它未考慮病人疾病的嚴熏程度和實際醫療資源的消耗。醫院可能以拒絕接受重症患者、減少必要的檢查治療程序、降低服務質量等來減少費用支出,還可能會通過多次對同一病例的診斷,得到多次補償,而且測算各種疾病的治療費用工程比較復雜,需要有完整的信息系統,管理成本高。
五、按服務單元付費
按服務單元付費,又稱平均費用標准付費,屬於「後付制」類型,是介於按項目支付與按病種支付之間的一種費用支付形式。平均支付標準是通過抽查一定比例的門診處方和住院病歷,並扣除不合理醫療費用支出後統計出來的。
優勢:利於醫院抑制不必要的服務和用葯,降低醫療成本並增加收人;費用結算程序簡便;患者較易得到各種醫療服務。
弊端:醫院出現人為分解門診處方或住院次數,增加就診者門診次數,延長患者住院日數悶;由於未對單元服務的總量進行控制,服務量過多或不足都易導致醫療費用總額失控;患者就診次數增加,住院日數延長,推諉重症患者,出現「看病貴」現象。
Ⅶ 國家新農合舉報電話是多少
每個地方的新農合舉報電話都不一樣,具體可以進入當地政府網站進行查詢。
這里以貴州省天柱縣為例:
1、網路搜索貴州省天柱縣人民政府網,點擊進入。
(7)新農合基金管理監督擴展閱讀
開展新農合基金監管專項督查
(一)自查。各省級衛生計生委要聯合財政、審計、公安等部門,結合本地實際,通過開展自查、交叉檢查、集中抽查等多種形式,全面排查省(區)內新農合資金使用過程中的風險隱患。具體如下:
一是嚴格按照《新農合基金財務制度》、《新農合基金會計制度》以及《衛生部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的意見》(衛農衛發〔2011〕52號)要求,逐條對照並開展新農合基金監督管理檢查。
特別是要嚴格執行審核報付流程和標准,規范崗位設置和職責分工,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稽查制度和違規責任追究制度,堅決在制度上堵住基金不合理流失的渠道。
二是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特別是對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民營醫療機構的監管,定期開展對定點醫療機構的考核評價。
對於醫療機構通過虛增住院天數、分解住院、掛床住院等方式套取新農合基金的,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要取消定點資格,直至依法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追究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責任。
三是加強異地就醫票據審核,要對異地就醫的大額發票進行全面復核,發現問題要及時追繳資金,涉嫌違法的要及時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堅決打擊不法分子騙取新農合基金的行為,消除犯罪分子通過假發票騙取新農合資金的隱患。
盡快完善本省(區)新農合信息平台和系統,並與國家級新農合信息平台互聯互通,盡快實現雙向數據交換和線上費用審核。要完善信息錄入,加強參合人員身份比對,防止重復參保(合)。
四是嚴格新農合三級公示制度,對於村民的個人繳費、享受待遇情況要在縣、鄉、村三級通過適當方式公開,及時糾正公開工作不到位的情況。
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廣泛開展新農合民主監督。加強內部和外部監督,完善舉報、投訴等制度,建立信訪核查、反饋機制。強化審計、媒體、信訪等外部監督,使新農合基金真正運行在陽光下。
(二)抽查。國家衛生計生委將聯合財政、審計、公安等部門,於年底前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重點對部分省(區)進行抽查。
Ⅷ 新農合基金分為哪四大類
呵呵,不知誰告訴新農合基金分四大類,從其籌資途徑及報銷情況來看,只分為兩類:一是門診統籌基金,包括個人繳納部分,從大病住院救助基金里補貼部分;二是大病住院統籌基金,為中央、省、市、縣四級財政配套部分,主要用於大病住院報銷、慢性病門診報銷、新農合大病救助報銷。
如果按你的分法那麼是如下四類:一是門診統籌基金;二是慢性病報銷基金;三是大病住院統籌基金;四是大病救助基金。
Ⅸ 如何加強新農合大病保險基金監管
一是嚴格落實定點醫療機構准入制度,對違反新農合政策的醫療機構堅決取消其定點醫療機構資格;
二是強化定點醫療機構的診療規范,預防亂檢查、亂用葯、亂收費等行為;
三是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經常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巡視,督促醫療機構執行新農合政策,加強對住院參合患者的管理,預防冒名就醫、虛開票據等套取新農合基金行為的發生;
四是規范新農合基金的管理,嚴格按照《關於加強新農合基金管理的有關規定》,規范籌資、存儲、轉賬、報銷等多個環節的管理;
五是協同審計、財政、衛生、監察等多個部門對新農合基金使用情況進行聯合監管;
六是加強社會、媒體監管力度,實施新農合政策補償三公開原則,自願接社會與媒體的監督。
Ⅹ 新農合歸哪個部門管
新農合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醫療保障局管理。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醫療保障局。
不再保留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醫療保障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從劃入職責來看,原衛計委的新農合,人社部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國家發改委的葯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以及民政部的醫療救助等。
其職責與職能內涵構成不僅是「保險」,而是「保障」,在具體運作中,目標任務及管理類別和層次之間的銜接至關重要,尤其是保險與保障的區別需要明確,特別是如何實現醫療救助的職責與職能,其運行與管理模式與機制亟待探索。
(10)新農合基金管理監督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國家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草案、政策、規劃和標准,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
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組織制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准,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
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組織制定城鄉統一的葯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准,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准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等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醫療保障局
網路-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