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的,就是這樣的。應該是風險轉移手段。
Ⅱ 如何防範意外風險 保險是轉嫁風險最有效方法
保險是一種分散風險的機制。風險對於單個組織或個人來說具有偶然性,但對於整個社會來說卻是必然的。例如,不是每幢房屋都會遭遇火災,但就一個城市來說,每年都會有房屋遭遇火災的不幸。也就是說,風險對每一個個體來講,發生與否帶有極大的偶然性,但對總體來講,其發生卻是必然的。保險進行風險分散的基本原理,就是建立在風險的偶然性與必然性這對矛盾對立統一的基礎之上的。保險公司將眾多可能遭受相同風險的被保險人集合起來,通過收取的保費建立保險基金,以分攤少數不幸的被保險人遭受的損失,從而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
Ⅲ 為什麼保險是化解風險的最好方法之一
保險是一種分擔有可能造成巨大損失的互助機制,是雪中送炭或錦上添花的保護神;它是一種以小博大或強制自己達成某個時間的財務目標的有效工具。它是急用現金的有效保證!
Ⅳ 為什麼保險是風險管理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
保險學上最常用的風險處理方式是()()()()和轉嫁。 ...迴避、預防、自留 ...
Ⅳ 購買商業保險是避免風險的有效方式 請判斷,個人覺得應是規避好
您好?你提問的問題是關於保險規避風險的事情,什麼是規避?其實說白話就是,買了保險,一旦出現事故,保險公司會給一定的理賠金,字面理解保險是不能規避風險的,只是能給與出現風險後的經濟補賞。彌補因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人人都應該想到風險,有所准備的人才會生活得很開心!祝您工作順利!在外平安!
Ⅵ 保險是最好的,最廉價的風險處理方法嗎
風險的處理有迴避風險、預防風險、自留風險和轉移風險等四種方法。
(一)迴避風險迴避風險是指主動避開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它適用於對付那些損失發生概率高且損失程度大的風險,如考慮到游泳時有溺水的危險就不去游泳。雖然迴避風險能從根本上消除隱患,但這種方法明顯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局限性表現在,並不是所有的風險都可以迴避或應該進行迴避。如人身意外傷害,無論如何小心翼翼,這類風險總是無法徹底消除。再如,因害怕出車禍就拒絕乘車,車禍這類風險雖可由此而完全避免,但將給日常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實際上是不可行的。
(二)預防風險預防風險是指採取預防措施,以減少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及損失程度。興修水利、建造防護林就是典型的離子。預防風險涉及到一個現時成本與潛在損失比較的問題:若潛在損失遠大於採取預防措施所支出的成本,就應採用預防風險手段。以興修堤壩為例,雖然施工成本很高。但考慮到洪水泛濫將造成的巨大災害,就極為必要了。
(三)自留風險自留風險即自己非理性或理性地主動承擔風險。\ 「非理性\ 」是指對損失發生存在僥幸心理或對潛在損失程度估計不足從而暴露於風險中;\ 「理性\ 」是指經正確分析,認為潛在損失在承受范圍之內,而且自己承擔全部或部分風險比購買保險更經濟合算。所以,在作出\ 「理性\ 」選擇時,自留風險一般適用於對付發生概率小,且損失程度低的風險。
(四)轉移風險轉移風險是指通過某種安排,把自己面臨的風險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另一方。通過轉移風險而得到保障,是應用范圍最廣、最有效的風險管理手段。保險就是轉移風險的風險管理手段之一。
Ⅶ 保險是規避風險的有效方法嗎
保險當然是規避風險的一種有效的手段,但是注意,規避不是避免,正是因為我們在未來的生活中可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風險,所以在會選擇購買保險來做到風險對沖,減少發生事故帶給我們的損失,所以從一定意義上來說,保險是可以規避風險的。我們買保險,可以花少量的錢,來避免更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很多人都會選擇購買保險。
買保險,也可以看作是一種風險轉移。買保險之前,發生風險的時候,我們需要自己承擔後果,但是買了保險之後,發生風險的時候,我們就把承擔風險的責任轉移給了保險公司。所以從長遠考慮的話,購買保險還是非常有必要的。
Ⅷ 向保險公司投保屬於風險應對策略的哪個
風險轉稼(風險轉移)
風險轉移是指將風險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全部或部分轉移給他人。通過轉移風險而得到保障,是應用范圍最廣、最有效的風險管理手段,保險就是其中之一。
保險轉移是指通過訂立保險合同,將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保險人)。個體在面臨風險的時候,可以向保險人交納一定的保險費,將風險轉移。一旦預期風險發生並且造成了損失,則保險人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責任范圍之內進行經濟賠償。
Ⅸ 如何理解保險是風險管理的傳統有效措施
保險是風險管理的傳統有效措施,就被保險人而言,是風險的轉移,以較小的付出獲得較大的經濟保障;就保險人而言,則是風險的承擔,分散風險,分攤損失。
保險的主要作用還是轉嫁資金受損的風險,畢竟意外險不會保障一個人永遠不發生意外,健康險也不能保障一個人永遠不生病。我們用少量的錢買了保險,當意外發生時保險公司來承擔我們金錢的損失,這才是我們購買保險的主要目的,轉嫁風險。
保險是最古老的風險管理方法之一,它以損失分攤的方法,用多數單位和個人繳納保費建立保險基金,使少數成員的損失由全體被保險人分擔。
保險合約中,被保險人支付一個固定金額(保費)給保險人,前者獲得保證:在指定時期內,後者對特定事件或事件組造成的任何損失給予一定補償。從本質上講,保險體現的是一種經濟關系。
(9)保險是風險的最好解決方法擴展閱讀
保險價值是保險標的物的實際價值。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標的保險價值並在合同中載明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約定的保險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投保人和保險人未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簡單說來,保險價值可由三種方法確定:
(1)根據法律和合同法的規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確定保險價值的根本依據;
(2)根據保險合同和雙方當事人約定。有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難以衡量,比如人壽保險,健康保險,人的身體和壽命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則其保險價值以雙方當事人約定;
(3)根據市價變動來確定保險價值。一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並非一直不變的。大多數標的物也會隨著時間延長而折舊,其保險價值呈下降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