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險公估報告具有司法鑒定效力嗎
二、保險公估報告不被法庭採信的情況
通過上述內容分析,可以肯定保險公估、保險公估報告在保險司法實踐中的作用。但仍不可否認的是,保險公估業始終是來自國外的舶來品,在國內發展時間尚短,發展程度尚不成熟,因此導致國內保險公估報告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會不被法庭採信:
1.保險公估系當事人單方委託,鑒定結論未獲雙方認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並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依據上述規定,實踐中,由保險一方當事人單方委託公估機構出具公估報告,且另一方存在異議的,法院一般會主張不以公估報告作為認定事故責任及損失的依據。
2.保險公估機構或公估從業人員不具備合法資質
依據《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無論保險公估從業人員,還是保險公估機構,都應滿足相應的資質條件與監管規定,方能開展相應市場業務。這是一切保險公估活動的必要前提。因此,如保險公估從業人員無相應從業資格證書或實際從業能力;保險公估業務超出監管規定中的業務范圍等,相應的保險公估報告都將不被法庭採信。
3.存在與公估報告結論相悖的行政機關文書、司法鑒定意見等
當有保險公估機構出具的保險公估報告結論,與法院認定的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相悖,或與相應的行政機關文書相悖,其將不被法庭採信。
目前,國內保險公估業正處於快速發展階段,由於缺乏較為完善的法律法規依據,較為成熟統一的司法研判經驗,令保險公估、保險公估報告在實務中的法律效力模糊不清,未能完全發揮其應用功能作用。但隨著2018年《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的出台,一些模糊的法律屬性問題被逐漸明確,一些相關的法律空白也隨保險公估制度發展而不斷完善,可以預見,保險公估報告在相應保險法務判決中將日益發揮出重要的評估、鑒定證據作用。
② 近年來我國保險業發展現狀
2019年中國保險業資產平穩增長。截至2019年末,保險業總資產20.56萬億元,同比增長12.18%。截至2019年末,保險業資金運用余額18.53萬億元,較2018年末增長12.91%,增速較2018年上升3.46個百分點。
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上升
截至2019年末,保險業總資產20.56萬億元,同比增長12.18%,增速較2018年上升2.73個百分點。其中,人身險公司總資產16.96萬億元,同比增長16.08%;財產險公司總資產2.29萬億元,同比下降2.32%;再保險公司總資產4261億元,同比增長16.75%。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分別為3046元和4.30%,較2018年分別增加321元和0.08個百分點,與國際水平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
—— 以上數據及分析均來自於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保險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規劃分析報告》。
③ 如何評估保險公司自身的風險
保險公司經營情況如何,在理賠方面的風險怎樣,就看「償付能力充足率」這個指標,高於100%(最好高於150%)就說明經營不錯,可以抵禦一定的風險。這個數值通常每個季度報告一次,可以在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官方網站上查到。
④ 我國保險業發展趨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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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險市場體系化。從市場體系架構來看,原保險市場較大,再保險市場很小;市場發展很快,監督和法規發展較慢,保險中介混亂,違規代理嚴重,權力運作、官方管制使各保險主體在市場中處於不平等地位。自1995年《保險法》頒布實施特別是1998年11月中國保監會成立以來的情況來看,建設和完善中國保險市場體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個體系完整、門類齊全、法規健全的中國保險市場體系正在建立。
2.經營業務專業化。就專業經營水平而言,尤其是同國際上專業化保險公司相比,我國保險專業經營水平還很低,發達國家在產險與壽險領域內都有專門的公司,如專營火災險的公司、專營健康險公司、專營機動車險的公司、專營農業險的公司等等。隨著我國保險體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險和農業保險等政策性保險業務將從商業保險公司中分離出來,由國家成立專門的政策性保險公司,與此同時,在未來幾年也會成立專營諸如火險或機動車險業務的專營保險公司。
3.市場競爭有序化。近幾年,中國保險市場處於一種嚴重的無序化競爭狀況,其結果既損害了保險人的利益,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搞亂了保險市場秩序,從1997年開始,人民銀行從整頓代理人入手調整了航意險、機動車險的退費、手續費,大力整頓保險市場,許多違規行為被制止,中國保監會成立後,進一步強調要逐漸規范市場秩序,加大對違規機構和違規行為的打擊處罰力度,取得顯著成效。最近中國保監會主席馬永偉提出了加強保險監管的一套完整工作思路,這就是:加強保險機構內控制度建設,強化保險業自我約束機制,深化體制改革,完善保險法規和完善保險機構體系與運行機制,切實加強保險監管,防範與化解經營風險。
4.保險產品品格化。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商業保險會更加深入人心,企業與居民在逐步提高保險意識的同時,對保險的選擇意識也不斷增強,投保需求呈多樣化和專門化趨勢。它們從自身利益和需要出發,慎重選擇。在這種逐漸成熟的市場里,產品要佔領市場只能靠品牌+價格+服務,這就是品格化。就保險產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資功能、儲蓄功能或產品的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價格水平與服務水平。而保險產品價格在規定的浮動范圍內也將實行市場化。可以預見,名牌產品+合理價格+特色服務將是未來保險市場競爭的剎手鐧。
5.保險制度創新化。從目前的狀況看,我國的保險創新盡管有所發展,但還很落後,積極開展保險創新,既是歷史發展的潮流也是推動我國保險業變革和發展的重要力量。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我國的保險創新內容主要包括產品開發、營銷方式、業務管理、組織機構、電子技術、服務內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製度、激勵機制等方面的創新。通過上述內容的創新,促進我國民族保險業的發展,使國內保險公司在與國外保險公司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6.經營管理集約化。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國內各保險公司都已意識到原來只注重擴大規模、搶占市場的弊端,而紛紛尋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內涵式集約化發展,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一方面通過加強資金管理、成本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經營風險管理和技術創新實現集約化的經營管理;另一方面在國內資本市場逐步完善、保險資金運用政策逐步放寬的基礎上,將大量的准備金所形成的巨額資金通過直接或間接渠道投資房地產、股票、各種債券,實現投資多元,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7.行業發展國際化。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趨勢下,我國保險業與國際接軌是必由之路,隨著我國加入WTO後,我國在加快保險市場對外開放步伐接受外資保險公司資本投入的同時,中資保險公司也會到國外設立分支機構,開展業務或者購買外國保險公司的股份,甚至收購一些外國的保險企業。在險種開拓上,積極發展核能、衛星發射、石油開發等高科技險種,在業務經營上,通過再保險分入分出或國內外公司相互代理等形式加強與國際保險(再保險)市場的技術合作和業務合作,積極開展國際保險業務。
8.從業人員專業化。在國內外同行競爭的背景下,客觀上對保險從業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業保險公司將更加重視人才的培養,既要培養適應國內保險業務發展需要的核保師、核賠師、精算師、專業人才,更要培養精通國際保險慣例、參與國際保險市場競爭的外向型的人才。只有這樣,才能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並發展壯大。
⑤ 保險行業宏觀經濟分析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2016-2021年中國財產保險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假如未來5年,中國GDP保持7.5%的增長速度,通貨膨脹率保持3.5%的水平,人口出生率每年自然增長率保持5‰的增長速度,那麼到2018年,中國保險行業保費平均收入有望超過5萬億元。根據上述的保險市場保費總收入規模的預測,假定財產保險的佔比每年提高2%,那麼到2018年,財產保險保費收入規模有望達到2.48萬億元,佔比有望上升到48.50%。
前瞻產業研究院分析認為,促進我國財產保險市場發展的主要因素包括:宏觀經濟持續穩定增長、客戶風險管理意識增強、國家產業政策支持發展等。而從細分領域來看,機動車輛保險是促進財產保險市場發展的主要方向。
目前我國保險產業正處於開發和深化的高增長階段。2001年,全國保險公司年保費收入為2109億元。從1997年至2001期間,全國保險公司年保費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達到18%。這一增長率遠高於同期7%—8%的經濟增長率。同一期間,保險公司的資產總量也從1725億元增長到4591億元,年均增長率達到將近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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