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就業失業登記證在哪裡辦理
勞動者可通過以下途徑申領《登記證》:
1、城鎮戶籍的勞動者到戶籍所在地社區申領;正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員到核定失業保險待遇的經辦機構申領。
2、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申領。
3、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到檔案託管的市、縣(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申領。
(1)元陽縣勞動培訓就業與失業保險服務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勞動者在申領《登記證》時,應如實提供本人相關信息,並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畢業(肄業)證書(證明),具有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應提供相關證書。
4、兩寸近期免冠證件照兩張。
5、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應提供《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高校就業指導服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或畢業證書。
6、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發證機構在發放《登記證》時,應在《登記證》上註明證件發放信息、勞動者個人基本信息、就業失業狀況信息、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等內容。
2. 人力資源就業服務中心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屬於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分為全額、差額和自收自支三種。
具體到你地屬於哪一種,可以向當地編委或者該單位咨詢。
3. 領失業金需培訓嗎大概幾天培訓
一般來說一個月左右。
一般來說需要培訓的,《社會保險法》中有規定:「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培訓的時間各地肯定都不一樣。
失業保險金申請條件: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4. 領取失業金必須要參加培訓嗎
不參加培訓,可以領取失業金
只要滿足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勞動者按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及其以上的。
2、勞動者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具體包括:
a、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b、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c、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d、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3、勞動者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的。
5. 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是干什麼的
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是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主要負責鄉鎮勞動就業指導、培訓、辦理失業登記及其他社會保障類工作。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的工作職責主要有:
1、宣傳貫徹執行《勞動法》以及國家地方勞動保障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依法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負責管理轄區內勞動保障信息網路建設,掌握本轄區內下崗失業人員、離退休人員狀況,建立失業人員跟蹤服務制度,建立健全「十一本台帳」:
即:高校畢業生台帳、下崗職工台帳、失業人員、就業困難對象、用工單位、離退休人員資料庫、下崗失業人員及就業困難對象就業安置、用工信息、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小額擔保貸款等台賬)。辦好用工信息版,摸清外來、外出人員情況。
3、安置大齡就業困難對象,組織實施社區就業項目,動員組織下崗失業人員及新生勞動力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組織開展就業服務。
4、為轄區內下崗失業人員、退休人員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服務,及時發布各類用工信息,並按時組織下崗失業人員及農村富餘勞動力參加每月的用工洽談會,並及時協助區勞務辦做好轄區內社區、各村勞務輸出的組織宣傳工作,建立社區服務平台。
5、指導社區勞動就業組織開展工作,核發《再就業優惠證》,協調落實相關優惠政策,辦理小額貸款。跟蹤調查領取《再就業優惠證》及申領小額貸款人員的再就業情況。
6、負責轄區內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和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在離退休人員中建立健全黨組織,開展文體活動。
7、負責本轄區內勞動力資源和流動人口管理統計和基本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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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除了勞動就業方面的工作職責,其社會保障的范圍主要有:
1、做好鄉鎮居民、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對低保對象的審核上報、審批,對申請對象進行入戶調查,發放低保金;
3、負責對低保人群廉租住房的申請上報工作;對申請對象入戶調查,填寫帳,卡、冊,建立上報人員的電子、手工檔案,一年一大審;
4、負責轄區內失業人員及低保人員的醫療保險工作,進行入戶調查,審核審批上報,填寫各類帳、卡、冊,建立參保人員的電子、手工檔案等。
6. 憑失業證只能參加一種免費的技能培訓嗎
憑失業證是否參加一種免費的技能培訓,沒有法律規定,不排除個別地區地方規定。
《失業證》是失業人員享受就業服務、辦理錄用登記的資格憑證 符合失業救濟條件的,憑《失業證》和《勞動手冊》在有效期內按月領取救濟金,並憑《失業證》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減免費轉業訓練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
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後,由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核發《失業證》。《失業證》由市勞動行政部門統一印製。
注意事項:
由於《失業證》要上網登記,為確保信息准確,請辦證本人親自辦理。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領取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2年的,領取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滿3年的,領取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4年的,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領取1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以後每遞增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10年以上的,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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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並有就業願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戶口的失業人員進行失業登記,失業登記視為求職登記,辦理《失業證》。
二、辦理失業證須帶如下證件:
1、身份證原件;
2、戶口簿原件;
3、婚育證明《計生證》;
4、小一寸相片2張;
5、各類人還需要出具以下證明材料:畢業證書、學校證明、退學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本人檔案、工商部門發給的證明、解除掛靠關系證明、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失業證明。
三、辦理程序:
1、各類人員到所屬社區居委會、學校、單位等出具領取失業證的證明;
2、到本街道辦證大廳一樓出具有關的證件、證明,經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審批、蓋章、辦理《失業證》;
3、《失業證》年審只須帶1—4項證件及原《失業證》直接到本街道辦理。
4、《失業證》遷街的須到原所屬區街辦理失業人員關系轉移介紹信(收回原失業證),再帶1—4項證件到本街道辦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失業證
7. 失業後要領取失業保險必需要培訓後才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後要領取失業保險符合條件就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一般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就業服務機構)。一旦超過了60日就不予辦理了,所以一定要趕緊辦理。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8. 就業和社保服務中心
人力資源就業服務中心,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事業單位。是一個集就業政策宣傳與落實、人力資源開發與合作、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推薦、就業與失業管理、勞務交流、職業介紹、市場招聘、網路招聘、委託招聘、人事代理、檔案管理、創業服務、失業保險於一體的綜合性人力資源管理與服務機構。
主要職能
(一)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實施統籌城鄉就業和創業的發展規劃與政策,提供各項政策的咨詢和落實服務。
(二)開展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就業推薦、見習援助、職業規劃等就業扶持工作;負責畢業生落戶,接受畢業生報到、檔案接收、初次人事代理、改派、轉正定級、職稱初定。
(三)指導人力資源市場的發展建設,開發就業崗位,挖掘人力資源,統計、分析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狀況並發布相關信息;開發公益性崗位,對勞服型、勞務型、商貿型、社區加工型等企業的申請進行認定,並加以日常管理;落實各項就業優惠政策,確認並援助就業困難人員。
(四)推進創業促就業工作,鼓勵和扶持有創業意願和創業能力的勞動者自主創業,實施小額擔保貸款。
(五)配合做好人才開發服務工作,負責辦理人才招聘後的流動手續和錄(聘)用鑒證手續,承辦流動人才的人事檔案保管業務。
(六)負責就業經費、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報表的編制和匯總及擬定就業經費、失業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辦法;負責全市失業保險費籌集;負責全市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的審核、發放;開展就業失業登記工作,組織全市失業人員的再就業援助。
(七)受理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障事務,代辦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手續,保管個人檔案,並指導鄉鎮開展社會保障事務代理工作。
(八)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外國人和台、港、澳居民在我市就業提供服務,並為其辦理《外國人就業登記證》和《台港澳人員就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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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是什麼機構
為貫徹落實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精神,根據《2006年勞動保障工作要點》,我司制定了《2006年培訓就業司工作安排》,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對培訓就業工作做出相應安排,並抓好落實。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
二〇〇
六年二月
五日
2006年培訓就業司工作安排
2006年培訓就業工作的總體思路是:貫徹落實勞動保障工作要點,圍繞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在重點解決體制轉軌遺留問題的同時,加快建立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圍繞提高勞動者就業能力和企業競爭力,實施"5+1"計劃行動;圍繞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完善就業服務,改善就業環境,推動城鄉統籌就業。
2006年培訓就業工作的目標任務是:全年城鎮新增就業人員900萬,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500萬,其中"4050"等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100萬,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6%以內。全國組織400萬下崗失業人員參加再就業培訓,40萬人參加創業培訓;培養新技師25萬人;組織800萬農村勞動力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參加職業技能鑒定人數達到1000萬人。
一、全面落實就業再就業政策,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
(一)分解目標任務,落實目標責任,增加就業崗位。分解2006年就業再就業工作目標任務,指導和督促各地逐級建立目標責任體系,完善目標責任監督、考核和評價機制。採取措施增加就業崗位,開發公益性崗位,規范引導靈活就業發展。調整就業再就業統計報表制度,對各地就業再就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按月調度,及時了解各地、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加強信息交流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目標任務按期完成。
(二)加大資金投入,加強資金管理,建立跟蹤問效機制。積極協調財政部,制定資金分配辦法,做好中央財政就業再就業補助資金分配下撥工作,並於二季度將資金撥付到位。會同財政部督促各地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資金投入,落實各項資金補貼政策。以加強資金管理使用工作為重點,交流資金管理使用的經驗。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嚴厲查處擠占挪用資金行為。
(三)推動政策落實,切實解決難點問題。健全完善國務院就業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調整完善聯席會議成員組成和部門職能,制定實施全年工作計劃。督促各地、各部門制訂出台貫徹落實國務院36號文件實施意見及配套文件。一季度,組織開展就業再就業政策宣傳活動,開展政策業務培訓。開展就業再就業政策專題交流與座談活動,推動落實就業再就業政策。年中,組織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開展聯合調研,檢查推動政策落實,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實行政策落實情況按季通報制度,及時掌握並研究解決政策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妥善處理並軌遺留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東北地區廠辦大集體試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總結推廣經驗,建立失業保險、低保與就業的聯動機制。
(四)充分發揮社會團體在促進就業再就業中的積極作用。一季度。會同工會、工商聯開展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二季度,對在就業再就業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非公有制企業進行聯合表彰,調動民營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積極性。與工青婦等人民團體聯合制定並實施促進就業再就業專項計劃,充分發揮社會團體開展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的作用,落實相應的補貼政策。
二、積極推進"以人為本"的就業服務,加強勞動力市場"三化"建設
(五)組織實施三項活動,推動就業服務項目化。一是在元旦、春節期間組織實施以"實現就業,穩定就業,我們共同努力"為主題的"2006再就業援助月活動",通過"送政策、送服務、送崗位、送補貼",促進各項政策落實,切實幫助一批困難群體人員實觀再就業。二是春節後繼續在全國開展以"進城求職,幫您解難"為主題的"春風行動",通過發放一批"春風卡"、開放一批免費服務場所、推薦一批民辦服務機構、提供一批進城就業崗位,完善農民工就業服務,為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提供一個誠信、開放的就業環境。三是在二、三季度組織實施以"滿足企業急需,服務技能人才"為主題的"技能崗位對接行動",開展信息溝通、崗位匹配、職業指導、組織見習、對口培訓、配套服務等工作。通過專題調研、組織暗訪、檢查等措施,促進各項措施落實。
(六)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全面實施人本服務,推進就業服務"新三化"。
一是落實面向城鄉勞動者提供免費就業服務政策。完善職業介紹補貼辦法,落實免費服務資金,建立政府購買服務成果的機制。二是收集匯總人本服務合理化建議,提出改進服務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召開人本服務經驗交流會或觀摩活動,及時總結和認真推廣各地人本服務的經驗。三是廣泛開展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活動,強化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的功能,充分發揮其在促進就業再就業方面的基礎作用。四是研究制定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功能方案和公共就業服務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提高就業服務質量和效率。五是進一步完善就業服務業務流程和工作標准,整合信息資源,實現工作便捷通暢和信息共享。完善職業供求信息分析制度,落實登記失業人員和失業保險監測制度,完善勞動力市場網站平台功能。
(七)加強勞動力市場管理,規范各類職業中介行為。一是繼續組織開展勞動力市場清理整頓專項活動,加強對各類職業中介行為的監管,嚴厲打擊勞動力市場中的違法亂紀行為,鼓勵引導誠信經營。二是研究制定勞務派遣相關管理規定,規范勞務派遣行為。三是會同有關部門積極研究防止就業歧視問題,促進勞動者平等就業。四是做好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管理和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工作。
(八)做好各類群體的就業工作。協助做好大學生就業工作,指導各地加強高校畢業生失業登記和就業服務,推動青年見習工作的開展。協調做好殘疾人失業登記和就業服務。開展婦女發展綱要勞動保障部分中期評估,協調做好婦女就業工作。配合做好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等工作。
三、全面落實高技能人才工作各項政策措施,開創高技能人才工作新局面
(九)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細化高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等主要工作環節的操作辦法。開展第八屆中華技能大獎和全國技術能手評選表彰活動。
(十)實施"新技師培養帶動計劃",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養指導意見。規范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辦學方向和培養標准。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和東部地區培訓工程。發揮勞動保障部高技能培訓聯合委員會示範引領作用。指導行業企業開展技能培訓,完善企業培訓制度,廣泛開展名師帶徒、技師研修等活動。
(十一)實施"城鎮技能再就業計劃",深入推動再就業培訓,以培訓促進就業。進一步加大職業培訓和鑒定補貼政策的實施力度,完善經費補貼與培訓質量和促進就業效果掛鉤機制和辦法。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會參與、緊貼市場、靈活開放的職業培訓新格局。加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切實提高下崗失業人員轉崗轉業所需技能水平,提供相應的技能鑒定和技能崗位對接服務。
(十二)實施"能力促創業計劃",以能力促創業,以創業促就業。面向城鄉創業者,加大創業培訓工作力度,推廣國際勞工組織"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SIYB)先進培訓技術,提高勞動者的創業意識和創業基本能力。建立完善開業指導、創業孵化、融資服務、跟蹤扶持"一條龍"創業服務體系,不斷提高創業者經營能力,提高創業成功率。
(十三)推進技工學校等職業培訓機構改革與發展。實施技能人才培養機構就業導向評價工作。利用國家財政經費支持和國家金融機構政策性貸款,加強技工學校基礎設施和實訓設備建設,增強學校辦學實力。結合國家扶貧政策,實施"技工學校技能扶貧計劃"。切實做好民辦職業培訓工作,研究制定促進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發展的激勵政策,做好技術支持和教學服務。開展誠信民辦職業培訓學校信用等級評估工作。
四、實施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技能導航計劃,全面推進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十四)實施國家職業資格技能導航計劃,加強技師考評工作。結合高技能人才成長需要,加強技師、高級技師評價工作,在社會重點做好200個左右從業人員多、技術要求高的職業(工種)的技師、高級技師考核工作,在企業重點結合生產服務過程做好業績評價工作。結合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需要,指導地方落實下崗失業人員鑒定補貼政策。結合新成長勞動力就業需要,在職業院校全面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探索開展預備技師考核試點。結合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需要,加快推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試點。
(十五)全面加強鑒定質量管理,落實就業准入制度。加強鑒定質量管理,研究制定鑒定違規處理辦法。推動執行就業准入制度,落實持證上崗規定。建立鑒定質量每月通報制度,公開鑒定質量信息。組建國家鑒定質量督導員隊伍,全面開展質量督導工作。規范鑒定所(站)管理,推動開展鑒定機構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工作。在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職業培訓機構、鑒定機構公開鑒定機構資質及工作流程、收費標准。總結推廣加強鑒定質量管理工作典型經驗。
(十六)做好職業資格管理各項基礎工作。建立職業分類和標准動態調整機制,做好《職業分類大典》增補修訂工作。完善新職業信息定期發布制度,規范和推進新職業的資格認證工作。依託社會各方面力量,加快職業標准開發,加強國家題庫運行管理。研究制定鑒定質量技術標准和技術方法,做好標准、題庫等基礎工作,保證鑒定質量。依託國家高技能人才培訓東部地區培訓工程,做好新職業、新標準的研發工作和知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
(十七)推動開展技能人才選拔激勵工作,開發技能培訓精品教材。制定職業技能競賽規劃,完善競賽激勵政策,組織推動
2006全國職業技能競賽活動。舉辦高技能人才論壇。加快職業培訓教材建設,做好教材需求調查,制定開發規劃,完善開發機制。重點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農民工培訓、再就業和在職崗位培訓、創業培訓教材開發。創新教材開發方法,豐富教材品種。建立教材質量多元評價反饋機制,提高教材質量。
五、加強農村勞動者培訓就業工作,推進城鄉統籌
(十八)完善農村勞動者培訓就業政策。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和工作安排,完善農村勞動者培訓就業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政策培訓和業務交流活動。
(十九)組織開展城鄉一體化勞動力市場試點。召開城鄉統籌就業座談會,研究制訂試點工作方案,組織指導有條件的城市開展城鄉一體化勞動力市場試點。完成部重點課題,提出城鄉統籌就業政策建議。
(二十)組織實施"農村勞動者技能就業計劃"。制訂年度工作計劃,抓好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合作,綜合運用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貧困地區勞動力培訓補貼等政策,組織動員社會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和就業服務機構為農村勞動者提供培訓和就業服務。加強對"訂單培訓"、"定向培訓"、"培訓、就業、維權三位一體"等工作模式的總結和推廣。組織開發適合農村勞動者的培訓就業服務項目。推動各地建立培訓、就業、維權緊密結合的工作機制。
(二十一)組織實施"農民工培訓示範基地建設工程"。建立工程的組織實施管理平台,開展工程試點工作。制定《關於支持農民工培訓示範基地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組織編制農民工培訓示範基地建設規劃。制定工程的項目標准、工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制訂工程項目開發指南,指導各地做好工程項目開發、遴選、推薦工作。組織協調專家做好工程項目的行業評審工作。組織編制工程實施計劃。
(二十二)組織推動勞務輸出輸入對接工作。組織農民工主要輸入地開展用工需求調查,組織勞務輸出示範縣開展外出務工人員就業需求調查,分析調查信息並向社會發布。以勞務輸出示範縣和農民工主要輸入地為重點,組織開展勞務輸出輸入對接活動。以服務勞務輸出(派遣)機構和勞務用工企業為目的,籌建勞務供求網路對接平台。組織各地開展勞務品牌推薦、評選活動,樹立一批勞務品牌。
六、加強培訓就業基礎工作和宣傳工作
(二十三)加強培訓就業法規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修改、完善《就業促進法(草案)》,指導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推進就業法制化進程。會同有關部門修改《殘疾人就業條例》,修訂《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抓緊制定上報《職業技能培訓考核條例(草案)》。制定《國外職業資格證書注冊審批管理辦法》、《職業技能鑒定違規處理辦法》和《中外合作職業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二十四)做好培訓就業的規劃與統計。進一步規范培訓就業統計報表工作,完善失業登記統計制度。配合做好全國勞動力抽樣調查工作。實施勞動保障事業"十一五"規劃和高技能人才培養"十一五"專項規劃。三季度,組織召開全國培訓就業工作座談會。
(二十五)做好培訓就業宣傳工作。廣泛開展就業再就業政策宣傳,會同部宣傳中心制定宣傳工作方案,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為政策實施創造良好輿論環境。聯合有關部門制定加強高技能人才宣傳工作的意見,在全社會樹立10名高技能人才楷模,營造尊重勞動、崇尚技能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