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政府的基金管理單位都有哪些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按照國家規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包括各種基金、資金、附加和專項收費。
目前政府的基金管理單位有徵地管理費 國土部門、土地登記費 國土部門、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費 建設部門、工程定額測定費 建設部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 建設部門、防空地下室易地工程建設費 人防部門、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 水利部門、特種設備檢驗費 技術監督部門。
㈡ 行政事業單位的資金有哪幾類
行政單位收入包括財政撥款收入和其他收入。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應當上繳財政的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處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屬於行政單位的收入。
事業單位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應注意:
(1)財政補助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從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應計入其他收入或事業收入。
(2)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給事業單位的資金和經核准不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3)上級補助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4)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5)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包括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現金或存貨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㈢ 事業單位專用基金包括哪些內容
專用基金是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主要包括:職工福利基金、醫療基金、修購基金、住房基金等。
㈣ 行政事業單位支出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支出管理的具體內容
1.人員支出管理
人員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用於職工個人方面的費用開支。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和助學金等支出。
(1)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和其他工資的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職工的工資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和其他工資。
基本工資,是行政事業單位支付給工作人員報酬的主要形式,是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工資標准支付給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勞動報酬。補助工作,是指工資的補充和延伸,是對工作人員因工作性質、工作地區的特殊性或民族習慣的不同等原因而支付的補助以及由於價格因素、超額勞動等原因支付的補貼、獎金以及臨時工的勞動報酬。其他工資,是指在基本工資、補助工資之外,發給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屬於國家規定工資總額組成范圍內的各種專業津貼、補貼、獎金等。
加強工資性支出的管理,主要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第一,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人員編制制度。行政事業單位的人員編制是工資性支出管理的重要基礎和依據,是直接影響工資性支出規模的主要因素。因此,行政事業單位必須加強人員編制管理、嚴格控制單位增員。未經機構編制主管部門批准,任何單位不得自行增加編制,更不得超過編制配備人員。
第二,加強工資基金的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資基金管理制度,凡屬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范圍的報酬,均要納入工資基金管理,並按照規定編制單位工資基金計劃。工資基金計劃報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由各有關開戶銀行按照核定的工資基金總額監督支付。
第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資、津貼、補貼等個人待遇的規定。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工資性支出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發放范圍和開支標准進行發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擴大發放范圍和提高開支標准。
(2)職工福利費的管理。職工福利費是指用於職工鼓勵待遇、解決職工及其家屬生、老、病、死等困難所支付的費用,包括撥交的工會經費、按標准提取的工作人員福利費、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公費醫療、未參加公費醫療單位的職工醫療費、職工死亡喪葬費、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等。
行政事業單位職工福利費的管理使用應按照規定標准提取,實行經費包干,節余留用,超支不補。職工福利費使用必須按照規定的范圍、標准和職工的具體情況處理,個人補助一般要本人申請,群眾評議,單位工會研究決定,領導批准。要做到實事求是,把錢用到最急需的地方。
(3)助學金的管理。助學金是指國家為幫助學生解決在校學習期間學習、生活困難,按照國家規定發給學生的學習和生活費用支出以及對優秀學生的獎學金,包括各類學校學生助學金、獎學金、研究生生活補助費、學生貸款、出國留學人員生活費等。
行政事業單位在助學金管理方面應注意以下事項:
第一,對不同性質的學校、專業,助學金發放的比例應按不同的規定嚴格執行,不得擅自擴大享受范圍和比例,提高發放標准。
第二,助學金的發放必須保證全部用於解決學生本人的學習、生活困難,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各學校在控制的享受比例內,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程度,由本人申請,民主評定,避免平均主義。
(4)社會保障費的管理。社會保障費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用於職工醫療、養老、待業、住房等方面的費用支出,包括離退休金、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在現代社會,社會保障支出成為社會公共需要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穩定器」。社會保障屬於公共事業,行政事業單位要認真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足額提取或繳納、發放各種社會保障費。各單位在提取或發放有關費用時,既不能超標准提取,任意提高各項待遇標准,也不能任意壓低社會保障待遇標准,侵害社會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權益。各單位還要嚴格按照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正確列支社會保障費,既要有計劃支付、保證合理合法有效使用、解決受益人的困難,又要節約資金。
2.公用支出管理
公用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了完成公共事業計劃和工作任務,用於單位公共事務方面的費用開支,包括公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業務費和其他費用。
(1)公務費的管理:公務費的管理包括對辦公費的管理、郵電費的管理、會議費的管理、差旅費的管理和燃料費的管理。公務費開支項目繁多,涉及面廣,且具有節約潛力大,管理彈性較大的特點。行政事業單位要加強公務費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項開支的規章制度,照章辦事。在辦理公務費支出時,要檢查費用開支是否符合事業計劃,是否符合預算和季度用款計劃,不得辦理無預算、超預算的支出;檢查經費支出是否符合規定的開支標准,不得辦理超標准開支;檢查金額較大的經費支出是否按審批許可權辦理廠審批手續,對超越審批許可權的開支,要堅決拒絕付款;檢查每筆經費支出是否具備合法的原始憑證和經辦、驗收、保管、領用、主管人員等的簽名。
對公務費中的一些支出較大的項目,比如,會議費、業務招待費、汽車燃料、修理費、電話費以及水電煤油等主要的一次性消耗物資,都要實行重點管理。
(2)設備購置費的管理:設備購置費,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用於購置不夠基本建設投資額度,但按照固定資產管理的各種設備的費用支出,包括辦公用一般設備購置費,車輛購置費。車輛購置附加費,教學、科研、醫療單位的專業設備購置費,專業圖書館、文化館的圖書購置費.以及一般行政事業單位的圖書購置費、檔案設備購置費等。
行政事業單位購置的設備是行政事業單位業務工作的物質條件,設備購置費的管理應注意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第一,劃清基本建設投資與行政事業經費開支的界限。凡達到基本建設投資額度的設備.應該按照規定程序報計劃部門從基本建設投資中解決;凡屬於行政事業費列支的各種設備費用,應該從行政事業單位經費中解決。基本建設投資和設備購置基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擠占和任意挪用。
第二,合理配置,充分發揮設備的使用效率,既要保證業務需要,又要堅決貫徹節約原則,防止重購、盲目購進造成積壓、浪費。應當充分利用現有設備,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對確需購買的設備,應進行可行性分析論證。購置物質設備要求事先編制統購計劃,應盡可能實施共同性設備共建共用,提高設備的利用率,減少資源浪費。
第三,執行社會集團購買力管理規定。屬於國家專項控制的商品,必須報經社會集團購買力管理機構批准,嚴禁違反規定套購。
第四,在有條件的地區,設備的購置應一律實行政府采購。
(3)修繕費的管理:修繕費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的公用房屋、建築物及附屬設備的修繕費用。它是行政事業單位用於恢復固定資產使用價值所支付的費用開支,包括房屋修繕費、公共設施修繕費和零星土建費。
行政事業單位對修繕費的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第一,應嚴格劃分一般修繕、大型修繕與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界限和審批許可權。行政事業單位在管理工作中要注意劃清界限,分別按照不同的資金來源渠道列支和管理,不得相互擠占、挪用。
第二,要節約使用修繕費。在修繕費使用上,要充分運用經濟手段,通過公開招標等競爭方式.既保證修繕工程的質量,又節約修繕費開支。
第三,要認真審核和完善支出手續。修繕費用支出要認真審核,做到結算與實際相符、計算單價與國家定額標准或雙方協議相符,運算準確。
(4)業務費的管理:業務費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專業活動所需的消耗費用開支和購置的低值易耗品支出。行政事業各單位由於業務性質不同,因而業務費的具體內容也不相同。
業務費是行政事業單位完成事業計劃和工作任務的重要條件,行政事業單位應重點予以保證。由於行政事業各單位的業務工作差別較大,對於大多數業務費開支項目,國家沒有制定具體的開支標准,各單位在執行中容易出現支出隨意性的問題。因此,行政事業應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業務特點,制定各項業務費定額和相應的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資金。同時,要加強對業務費使用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5)其他費用的管理:其他費用,是指上述費用以外的費用開支,包括外籍專家經費、出國實習人員生活費、來我國實習人員生活費等。
行政事業單位在辦理其他費用支出時,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開支,不得辦理支出。
㈤ 政府性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包括哪些
第一條 為加強政府性基金管理,進一步規范審批、徵收、使用、監管等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的決定》(中發[1990]16號)、《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國發[1996]29號)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的決定》(中發[1997]14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文件規定,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
第三條 政府性基金實行中央一級審批制度,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政府性基金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各級財政部門)以及政府性基金徵收、使用部門和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許可權,分別負責政府性基金的徵收、使用、管理和監督。
第六條各級財政部門是政府性基金管理的職能部門。
財政部負責制定全國政府性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政策和制度,審批、管理和監督全國政府性基金,編制中央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匯總全國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依照規定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政府性基金的徵收使用管理和監督,編制本級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
第七條 政府性基金徵收部門和單位(以下簡稱徵收機構)負責政府性基金的具體徵收工作。
第八條 政府性基金使用部門和單位(以下簡稱使用單位)負責編制涉及本部門和單位的有關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和決算。
第九條財政部於每年3月31日前編制截至上年12月31日的全國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向社會公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省級政府)財政部門按照財政部規定,於每年4月30日前編制截至上年12月31日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實施的政府性基金項目,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政府性基金的徵收、使用、管理等應當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㈥ 什麼是基金行政管理公司它與基金管理公司有什麼區別
個人這樣理解,行政管理是偏重於管理方面,基金管理公司是為客戶謀取最大利益或效益。
㈦ 行政單位會計里的「固定基金」是什麼意思急!急!急!。。~~>.<~~。。
首先,你要了解什麼叫基金。 基金(Fund)是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
因為目的和用途不同,而產生了各種各樣的基金。
固定基金。因為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出資者不要求投資回報和投資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規定或出資者的意願把資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反映固定資產佔用的基金,就叫固定基金。這種資金反映的不是經過折舊後的凈值,而是入賬價值。事業單位通過「固定資產」與「固定基金」兩個科目核算固定資產及其所佔用的資金。固定基金與固定資產是互為對應的賬戶,二者在期末金額上是相等的。但在實務中兩者存在著不同時增加且余額不相等的情況。
拿來投資的基金,是為了某種投資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稱為投資基金。就是眾多投資者出資、專業基金管理機構和人員管理的資金運作方式。投資基金的投資領域可以是股票、債券,也可以是實業、期貨等。比如,在現有的證券市場上的基金,還分為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潛能的特點。
另外還有很多種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也稱為基金。如,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等。
基金的主要特點是,具有特定的目的和用途,具有一定的數量。能否稱為基金,與你是否用來投資,沒有多大的關系。是否用來投資,只是決定了它是一種什麼類型的基金。
㈧ 政府性基金都有哪些項目
征地管理費 國土部門
土地登記費 國土部門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費 建設部門
工程定額測定費 建設部門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 建設部門
防空地下室易地工程建設費 人防部門
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 水利部門
特種設備檢驗費 技術監督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