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管理 >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審計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審計

發布時間:2021-07-19 03:50:36

A. 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審計報告怎麼弄

已經備案了么 還是要申請的那個審計報告, 如果是申請的話都沒有問題,如果是後期維護最好是由專業的人維護了

B. 私募基金管理人怎麼通過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私募投資基金業務,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私募投資基金行業健康發展,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央編辦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包括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以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

第三條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及私募基金備案,對私募基金業務活動進行自律管理。

第四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提供私募基金登記和備案所需的文件和信息,保證所提供文件和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登記

第五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並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

第六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登記,應當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如實填報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股東或合夥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第七條 登記申請材料不完備或不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

穿駭扁較壯記憋席鉑蘆申請登記期間,登記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告知基金業協會並變更申請登記內容。

第八條 基金業協會可以採取約談高級管理人員、現場檢查、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相關專業協會征詢意見等方式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進行核查。

第九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完備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網站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成立時間、登記時間、住所、聯系方式、主要負責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誠信信息。

公示信息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管理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基金資產安全的保證。

第十條 經登記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基金業協會應當及時注銷基金管理人登記。

第三章 基金備案

第十一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備案,並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報基金名稱、資本規模、投資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以下統稱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團隊管理基金資產的,該公司型基金在作為基金履行備案手續同時,還需作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不完備或者不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

第十三條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完備且符合要求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齊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辦結備案手續。網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況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稱、成立時間、備案時間、主要投資領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等基本信息。

第十四條 經備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請開立證券相關賬戶。

第四章 人員管理

第十五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基金業協會報送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基金從業人員基本信息及變更信息。

第十六條 從事私募基金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當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基金從業資格:

(一)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
(三)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誠實守信,最近三年沒有重大失信記錄,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前款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以及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其他人員。

第十八條 私募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定期參加基金業協會或其認可機構組織的執業培訓。

第五章 信息報送

第十九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月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相關信息,包括基金規模、單位凈值、投資者數量等。

第二十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非證券類私募基金的相關信息,包括認繳規模、實繳規模、投資者數量、主要投資方向等。

第二十一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度結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東或合夥人、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填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受託管理享受國家財稅政策扶持的創業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還應當報送所受託管理創業投資基金投資中小微企業情況及社會經濟貢獻情況等報告。

第二十二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發生以下重大事項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更;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執行事務合夥人發生變更;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並;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級管理人員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
(六)可能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三條 私募基金運行期間,發生以下重大事項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

(一)基金合同發生重大變化;
(二)投資者數量超過法律法規規定;
(三)基金發生清盤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發生變更;
(五)對基金持續運行、投資者利益、資產凈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二十四條 基金業協會每季度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從業人員及私募基金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第六章 自律管理

第二十五條 基金業協會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類型設立相關專業委員會,實施差別化的自律管理。

第二十六條 基金業協會可以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實施非現場檢查和現場檢查,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提供有關的資料和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應當配合檢查。

第二十七條 基金業協會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誠信檔案,跟蹤記錄其誠信信息。

第二十八條 基金業協會接受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從業人員的投訴,可以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核實,並依法進行處理。

第二十九條 基金業協會可以根據當事人平等、自願的原則對私募基金業務糾紛進行調解,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存在以下情形的,基金業協會視情節輕重可以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採取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上海契石財富-六八七八-五零二七,公開譴責、暫停受理基金備案、取消會員資格等措施,對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採取警告、行業內通

報批評、公開譴責、取消從業資格等措施,並記入誠信檔案。情節嚴重的,移交中國證監會處理:

(一)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及本辦法規定;

(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基金備案及其他信息報送中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及時填報業務數據或者進行信息更新的,基金業協會責令改正;一年累計兩次以上未按時填報業務數據、進行信息更新的,基金業協會可以對主要責任人員採取警告措施,情節嚴重的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4年2月7日起施行,由基金業協會負責解釋。

C. 私募基金備案需要提供審計報告和驗資報告嗎

審計報告得看公司成立的時間,一般成立一年以上的公司都是需要提供審計報告的,2017年新注冊的公司目前是不需要提供審計報告的。驗資報告是必須提供的,因為協會要求私募備案的公司要驗資注冊資金的25%,怎麼體現驗資的情況呢,當然就是提交驗資報告了。

D. 私募基金都需要備案嗎 我司可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審計

私募基金是需要備案的。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備案,並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報基金名稱、資本規模、投資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以下統稱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長久以來,我國的私募基金監管一直處於「兩不管」的灰色地帶,為解決這一監管真空,年初證監會就正式成立了私募基金監管部,並在隨後出台了各項政策。證監會透露,這次徵求意見稿頒布後,證監會共收到58份書面反饋,其也根據書面意見做了八項修改,不過對於合格投資者標准偏高、宣傳推介方式過嚴、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等三項較受爭議的規定,證監會還是維持了之前的原則跟標准。

E. 關於美國權益基金公司的審計案例的詳細分析,求幫助

美國歷史上賠償額最高的審計案例-共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審計案例 審計案例介紹 共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共同公司)規模大約5億美元左右,公司老闆是科恩福德。 麥坎迪·金(簡稱金氏)是金氏資源公司(簡稱金氏公司)的老闆,也是一個億萬富翁。 1968年初,科恩福德與金氏開始合作,達成了阿加布爾科協議,即共同公司將向金氏公司購買石油和天然氣產業,並設立自然資源資本帳戶(簡稱資源帳戶)來專門管理這些投資。盡管雙方並未簽署任何正式的合同契約,但在共同公司董事會會議記要中已清楚地記錄下,「金氏公司將為計劃中的自然資源資本帳戶提供自然資源產業,並以正常的價格予以結算,這些銷售價格將比給2百多位工業界或其他行業的買主的價格更為優惠」。共同公司的一位經理也證實了該協議的核心內容,即金氏公司將以成本價共同公司出售自然資源產業,成本價中包含取得該產業時發生的管理費用及合理的利潤率,這些利潤率一般約為7一8%。 最初,科恩福德同意從金氏公司那裡購買價值約1千萬美元的石油和天然氣產業。然而到1969年底,花言巧語的金氏說服了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員,從他的公司購買了價值約1億多美元的石油和夭然氣產業。不幸終於降到了共同公司股東們的頭上。金氏在這些交易中,並沒有履行阿加布爾科協議。根據後來的法庭調查,金氏經常買進廉價的石油和天然氣產業,然後以高昂的價格出售給共同公司,有時價格其至超過原始成本的30倍。幾年後,股價的持續下跌以及金氏公司售給共同公司的劣質自然資源,迫使龐大的共同公司陷入了破產境地。共同公司的清算引起了一場大規模的民事訴訟糾紛。其中的主要被告之一就是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他們曾經同時為共同公司和金氏公司提供審計服務。起訴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的人是共同公司破產清算的託管人約翰·俄爾,他是塔奇·羅斯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約翰控告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沒有向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員披露該公司一直被金氏公司所欺詐的信息。當審判結果揭曉時,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成為美國有史以來,針對會計師事務所的最高賠償額的受害者。 一、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與共同公司和金氏公司的雙重關系 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的三個辦事處參加了與共同公司有關的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業務。日內瓦辦事處根據共同公司的規模、特點以及復雜性,對其審計給予了特別的注意。紐約辦事處負責簽訂審計業務委託書。並為共同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簽署審計報告,對審計結果承擔責任。丹佛辦事處在共同公司審計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其審計人員每年按紐約辦事處合夥人的要求,實施廣泛的審計程序以證實資源帳戶年末余額的准確性.另外,丹佛辦事處也對總部設在丹佛的金氏公司進行審計。不僅如此,負責金氏公司審計的合夥人和高級經理同時也負責監督共同公司的資源帳戶的審計。 共同公司破產託管人對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訴訟案中提出的一個關鍵問題就是,該事務所是否知道共同公司從金氏公司購買產業時,支付了過高的價格。法庭收集的證據表明,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丹佛辦事處的審計人員的確知道共同公司的資源帳戶實際上是由金氏公司管理。審計工作底稿上也曾特別註明,金氏公司有為資源帳戶「購買石油和天然氣產業的絕對自由處理權」。 丹佛辦事處還有查閱金氏公司賣給共同公司自然資源產業成本以及邊際利潤等有關資料的完全自由。訴訟案中另一個有關的重大問題是,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人員到底是何時才知道共同公司以高價向金氏公司購買石油和天然氣產業的。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給共同公司的1968年度財務報表簽發審計報告的時間是1969年2月5日。 因此,法庭特別想弄清到這天為止,事務所對兩家公司間自然資源產業交易的價格情況,到底知道些什麼?訴訟案中牽涉的最後一個問題是,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知悉並捲入了幾次由金氏公司為共同公司安排的所謂價值重估交易?證據表明,許多由金氏公司安排的價
值重估交易是欺騙性的。例如,至少有兩次金氏公司聲稱找到了某個第三方,願意以遠高於公允市價的價格,購買某處石油和夭然氣產業中屬於共同公司或金氏公司的一小部分產權。然而,在共同公司管理人員不知曉的情況下,金氏公司與這些產業的購買者,事先秘密簽訂了「附屬協議」,確保後者在這些交易中不會遭受任何損失。附屬協議的存在,意味著價值重估交易並不是正常的公開交易,因而也不能作為確立這些自然資源產業公允市價的客觀基礎。顯然.金氏公司精心安排這些欺詐性的價值重估交易,目的在於使共同公司的經理們確信,他們的資源帳戶在增值。當然,這些價值重估交易明顯地高估了共同公司股票的凈資產值,一方面使已退股的投資者獲得了超額的收益,另一方面卻損害了那些長期持有股票的投資者的利益。 二、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對共同公司1968年財務報表的審計 法庭記錄顯示,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意識到了對共同公司的審計高風險性。這些風險主要體現在大規模的自然資源產業投資上。該事務所在共同公司的1968年度審計工作底稿上寫到,「在任何一次的自然資源交易中,共同公司所購買的產權都是最初由或同時被金氏公司擁有的產權的一部分。」 這是很不正常的。法庭記錄也提到,從1961年起,「金氏公司作為一個審計客戶就給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造成過多次嚴重麻煩。」 這些麻煩使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認識到,需要對共同公司與金氏公司問的業務往來進行詳細審查,並且對金氏公司若干次可疑的經濟業務予以較多的關注。在共同公司的1968年度審計中,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丹佛辦事處的審計人員詳細分析了金氏公司向共同公司出售自然資源產業的價格情況。分析結果揭示,金氏公司給予共同公司的銷傳價格遠高於給予其他客戶的價格。記錄的五筆金氏公司出售自然資源產業給共同公司的毛利率為:98.6%,98.7%,56.7%,58%和85.6%。因為大多數產業在出售給共同公司以前,金氏公司只持有了較短的時間,所以這些毛利率顯得特別的高。總結了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掌握金氏公司出售產業給共同公司的價格政策的情況後,法庭得出如下結論:「我們有理由肯定,在1969年2月5日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簽署共同公司的審計報告以前,就知曉了共同公司在1968年購買自然資源產業時所支付的價格,金氏公司獲得這些產業時的成本,以及在這些交易中的獲利情況。」盡管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已經掌握了這些事實,然而,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仍然存在一場曠日持久的爭論,即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是否能夠並且應該將這些信息運用到共同公司的審計中。爭論的關鍵問題是事務所能否以給客戶保密為由,不把從金氏公司審計中獲得的價格信息運用到對共同公司自然資源投資的審計中去。對這個問題應注意下述事實,共同公司審計和金氏公司審計有著密切聯系,對共同公司的資源帳戶審計是通過審查金氏公司的會計記錄來完成的。在某些情況下,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甚至是同時進行金氏公司審計和資源帳戶的審計。因此從該事務所為金氏公司和資源帳戶設立的審計檔案以及審計過程中收集的有關證據中可以看出,該事務所很清楚共同公司和金氏公司問長久的業務往來關系。審計中另一個關鍵問題是,所謂價值重估交易的可接受性,即通過出售自然資源產業的一小部分,來確定剩餘部分的公允市價。1968年12月,金氏公司替共同公司向霍克斯·拉芙公司出售了10%自然資源產業。霍克斯·拉芙公司也是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的一個審計客戶。共同公司根據這次銷售,確認了約90萬美元的投資增值。事務所對這次銷售的合理性產生了懷疑。因為共同公司持有該產業的時間很短,並且沒有任何地理上的新發現,不能證明該產業的價值超過取得時的成本。另外,共同公司根據產業10%的銷售情況來推定剩餘的90%也發生了增值,是否有足夠的說服力。後來發現,金氏和霍克斯·拉芙公司之間果然存在「附屬協議」.金氏給霍克斯·拉芙公司提供購買其產業時所需的定金,並免除該公司支付購買價格的所有義務。 菲爾·卡是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在丹佛辦事處的合夥人,負責金氏公司和共同公司資
源帳戶的審計工作。1969年1月,他發現了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並不是正常的銷售業務。菲爾·卡將該信息告訴了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在紐約辦事處的合夥人約翰·羅賓遜。法庭記錄顯示,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最高層合夥人」針對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進行了激烈的討論。出於某些不願意披露的原因,該事務所最終決定不告知共同公司,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不合法的事實,於1969年2月5日,就共同公司的1968年12月31日的財務報表簽發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對共同公司1969年財務報表的審計 在為共同公司1969年度審計制定計劃時,丹佛辦事處合夥人菲爾·卡建立了一整套新的審計指南,以指導對共同公司隨後的價值重估交易的審計工作。顯然,建立審計指南是出於上一年度審計中對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可疑性的考慮和將對共同公司1969年度審計承擔更大的責任兩種原因。 法庭證據表明,在共同公司1969年度審計中,丹佛辦事處要對資源帳戶的成本和市價的准確性承擔審計責任。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日內瓦辦事處合夥人向菲爾.卡提出了嚴厲警告說,如果沒有公允地反映全部真實情況,那麼僅僅披露共同公司對自然資源投資的估價方法是不合適的。 1969年11月,菲爾·卡草擬了一份關於審計指南的備忘錄,要求審計人員在審查共同公司以後的價值重估交易時必需遵循這些指南。該備忘錄經過了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負責西海岸審計業務的區域主管和芝加哥總部的行政合夥人審核,並都表示贊成。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員也同時收到了這份備忘錄的副本。 1969年底,金氏公司要出售北極產業中屬於自己的部分權益(該產業中的大部分權益已由金氏公司在較早時賣給了共同公司),並需要對這部分權益予以價值重估。金氏公司有關人員知道審計指南備忘錄的具體內容,並且努力使價值重估交易符合備忘錄的關鍵條款。最終金氏公司將北極產業中略小於10%的部分,賣給了美國路易絲安娜石油公司的主要股東麥坎(該人當時正經歷著嚴重的財務危機)。這次交易使共同公司在價值重估時,錯誤的確認其所擁有的北極產業增值超過了25%,增值總額約為1.19億美元。然而,在審計人員不知曉的情況下,金氏象以前和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一樣,事先與麥坎簽訂了附屬協議。當菲爾·卡意識到北極產業的價值重估對共同公司的市場價值有著非常重大的影響時,他非常謹慎.根據法庭記錄,菲爾·卡將情況報告了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負責西海岸審計業務的地區主管。他說,單憑丹佛辦事處對價值重估交易的審查,無法得到充足的證據來證實共同公司北極產業投資的市場價值已得到增值。地區主管贊成此看法。菲爾·卡還指出,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芝加哥總部應該對是否同意共同公司自然資源投資價值的增值行使最終決定權,並承擔相應的責任。事實上,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的高級合夥人的確對這些投資進行了長時間的討論,討論的焦點集中在是否能夠對投資的公允市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審計結論。但最後,審計人員還是對共同公司1969年12月31日的財務報表出具了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在評價北極產業價值重估交易的審計工作時,法官特別重視這樣一個情況,即會計師事務所掌握了後來稱之為布萊克利·沃爾科特交易的真實情況,該交易使1966年金氏公司的凈收益增加了近40%,在布萊克利·沃爾科特交易中,金氏和買方在私下達成了一項非法的秘密附屬協議。該交易和霍克斯·拉芙公司交易、麥坎交易情況類似。從對金氏公司1966年度的審計工作底搞來看,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對該交易的性質產生了懷疑。工作底搞上寫道,布萊克利·沃爾科特交易似是而非,看來只是一種調高資產帳面價值的手法。盡管審計人員提出了他們的擔憂,但該事務所最後還是接受了金氏公司對該交易的會計處理方法。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之所以作出這樣的決定,是因為收到了金氏出具的保證聲明書。在聲明書中,金氏斷然否認了布萊克利.沃爾科特銷售業務中存在任何附屬協議,並保證金氏公司的管理人員以及所開展的經濟業務都是合規合法的。管理人員和關鍵雇員從沒有參與外
部經濟實體向金氏公司購銷自然資源的任何經營活動,不管這些參與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 1970年初,在簽署共同公司1969年度審計報告之前,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丹佛辦事處發現,布萊克利·沃爾科特交易是一場騙局,從而證明金氏在1967年出具的聲明書是虛假的。這個發現使得事務所從金氏公司那裡收集到的所有有關審計證據的真實性值得懷疑,這些證據是用來支持共同公司1969年度財務報表可信性的。特別是那些用來證實報表中所稱的共同公司對北極產業投資已顯著增值的證據,更令人難以相信。但法庭遺憾地發現,盡管已獲取了有關布萊克利·沃爾科特交易的最新信息,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卻仍繼續信賴從金氏和金氏公司那裡收集到的、與共同公司1969年度審計相關的審計證據。在1969年12月發生的北極產業價值重估交易事件以及認清布萊克利·沃爾科特交易真相後,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仍然繼續進行審計工作並向金氏索取了一份內容為「北極產業銷售是真實正常交易」的保證聲明書,另外同樣也從麥坎那裡取得了另一份類似的保證聲明書。然而,該事務所並沒有向麥坎查詢有關附屬協議的情況.在對共同公司1969年度財務報表簽署審計意見之前,《華爾街雜志》刊登的一篇有關文章,又一次引起了事務所審計人員的注意,懷疑麥坎交易中可能存在未公開的附屬協議。為此事務所又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金氏公司進一步確定此交易是否真實,金氏公司也再次聲明,麥坎交易的真實情況和最初告訴事務所的情況完全一致。 四、共同公司破產託管人對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的控告和法庭判決 共同公司破產託管人對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的指控是:該事務所聽任共同公司被金氏公司欺詐;事務所沒有將丹佛辦事處從金氏公司那裡收集的成本和價格信息告訴共同公司的經理們;沒有告知北極產業交易是欺騙性的;該銷售未能滿足事務所制定的審計指南的要求。共同公司反復聲稱,如果事務所披露了其對北極產業交易實質的看法,他們則不會把金氏公司銷售北極石油和天然氣產業中的部分產權,作為評估本公司該產業權益價值的基礎。最後,共同公司的託管人還指控事務所沒有遵守委託書規定的義務,未將審計過程中發現的不正當行為告知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員。審計業務委託書的部分摘錄如下: 「為了履行職責,我們將審查該公司1968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凈資產及投資表,以及該年度的有關損益表、凈資產增值及變動表,以便我們能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發表審計意見。我們的審查將依據公認審計准則進行,包括在當時情況下我們認為必須的一切程序。這些程序將交叉使用,其中包括復核和測試會計程序和內部控制,檢查用以支持會計系統中已記錄交易的書面證據,有選擇地向客戶、信貸人、律師、銀行等單位和個人函證,以直接證實某些資產和負債的余額。 通過審查,可能會揭露某些盜用公款的行為和類似的不正當行為。但我們的審計程序並不是為了這個目的而設計的,而且,我們也不可能審查足夠多的交易,來保證揭示所有的盜用公款行為和其他不正當行為。一般來說,揭露這些行為,主要應依靠公司的內部控制系統以及對會計程序和記錄進行的有效監督。當然,我們會將所注意到的任何不正當行為,盡快通知貴方(法庭註明的重要陳述)。」 事務所的律師針對共同公司破產託管人的指控—作了反駁。一是如果把從金氏公司那裡獲取的信息告訴共同公司,將違反審計人員的保密性原則。二是堅持認為,把金氏公司北極產業中部分產權的銷售作為評估共同公司產業的市場價值的基礎,共同公司的董事會應負主要責任。在交易發生前沒有任何證據,在交易發生後也只有極少證據顯示,重估交易是欺騙性的。另外,原告並沒有證明,重估交易導致了共同公司北極產業投資價值的重大虛增。三是事務所宣稱,在審計過程中沒有發現任何可稱作「不正當行為」的交易或活動,當然,向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員報告不正當行為也就無從談起。 對金氏公司向共同公司銷售的價格過高的情況,法庭作出結論,事務所應該向共同公司的管理人員報告。法庭認為,事務所對共同公司一直被金氏公司欺詐的事實完全了解.並
進一步指出: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沒有澄清有關各方的不同關系以及相互之間的交易價格,對共同公司財務狀況的公允表達造成了重大影響.」法庭認為,該事務所有責任查明北極產業銷售是否是公開交易?是否滿足了1969年11月為了支持重估交易而制定的審計指南的要求?事務所導致了共同公司的錯誤決策,因為審計小組有理由對北極產業銷售是否是公開交易產生懷疑。不僅如此,從掌握的所有事實來看,已合理地表明事務所應該知道1969年北極產業的重估從方法到結果都是虛假的,然而卻仍繼續堅持誤導性的、不完整的信息披露„。盡管共同公司的管理當局應對經營決策承擔主要責任,但是,當經濟交易的各個方面是如此令人困惑不解,令人無法了解客戶真實的財務狀況時,審計人員必須將情況通告客戶。對違約問題法庭認為:事務所沒有很好地履行委託書規定的義務,即向共同公司通報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任何不正當行為。法庭判定,北極產業重估是欺詐性的。 作出這個判決主要考慮了三個方面;①在對共同公司1969年度會計報表簽署審計意見以前,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了解到1966年進行的布萊克利·沃爾科特交易是欺詐性活動。②該事務所知道正在面臨財務危機麥坎是沒有經濟實力購買10%的北極產業的。③該事務所沒有詢問麥坎在北極產業交易中是否與金氏之間存在私下附屬協議。 在共同公司一案中對注冊會計師行業有著特別重要意義的方面有二點:一是審計人員保密性原則;二是對共同公司1969年度會計報表發表有保留審計意見報告並沒有減輕其事務所的法律責任.事務所在援引審計人員保密性原則來尋求保護時,忽略了下列事實:即該事務所在審計時利用的是金氏公司的會計記錄,並且曾多次要求金氏公司提供有關金氏公司和共同公司關系的信息。假設在此情形下要遵守保密性原則的話,審計人員可以:①強烈要求某客戶進行必要的披露;②披露存在某些對另一個客戶無效信息的事實;③退出其中一個客戶的審計。但是,該事務所沒有採取其中的任何一個措施。針對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對共同公司1969年度會計報表簽署的有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法官判決,審計報告中的保留意見,並沒有充分地向共同公司管理當局表明該事務所對自然資源產業估價的懷疑,也不能夠完全避免對共同公司經濟利益的實質性損害。 經過1981年夏季8周的審判以及2周的評議後,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被判向共同公司支付賠償金8079萬美元(後改判減少約1千萬美元)。這是美國歷史上由會計師事務所作出賠償最高的審計案例。

閱讀全文

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審計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地獄解剖類型電影 瀏覽:369
文定是什麼電影 瀏覽:981
什麼影院可以看VIP 瀏覽:455
受到刺激後身上會長櫻花的圖案是哪部電影 瀏覽:454
免費電影在線觀看完整版國產 瀏覽:122
韓國雙胞胎兄弟的愛情電影 瀏覽:333
法國啄木鳥有哪些好看的 瀏覽:484
能看片的免費網站 瀏覽:954
七八十年代大尺度電影或電視劇 瀏覽:724
歐美荒島愛情電影 瀏覽:809
日本有部電影女教師被學生在教室輪奸 瀏覽:325
畸形喪屍電影 瀏覽:99
美片排名前十 瀏覽:591
韓國電影新媽媽女主角叫什麼 瀏覽:229
黑金刪減了什麼片段 瀏覽:280
泰國寶兒的電影有哪些 瀏覽:583
3d左右格式電影網 瀏覽:562
跟師生情有關的電影 瀏覽:525
恐怖鬼片大全免費觀看 瀏覽:942
電影里三節是多長時間 瀏覽: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