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理解產業並購基金
關聯交易就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 根據財政部1997年5月22日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
B. 產業並購基金如何確認公司所佔有限合夥份額
金融的構成要素有5點:
1、金融對象:貨幣(資金)。由貨幣制度所規范的貨幣流通具有墊支性、周轉性和增值性;
2、金融方式:以借貸為主的信用方式為代表。金融市場上交易的對象,一般是信用關系的書面證明、債權債務的契約文書等;
包括直接融資:無中介機構介入;間接融資:通過中介結構的媒介作用來實現的金融。
3、金融機構:通常區分為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4、金融場所:即金融市場,包括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保險市場、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場等等;
5、制度和調控機制:對金融活動進行監督和調控等。
C. 「上市公司+PE」產業並購基金都有哪些模式
您好,並購基金存三種模式
目前A股上市公司參與的產業並購基金,可以歸納為三種模式。
第一種模式是與券商聯合設立並購基金,2014年下半年,券商設立並購基金成為熱潮,比如華泰證券通過旗下全資子公司華泰紫金設立了華泰瑞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後華泰瑞聯發起設立了北京華泰瑞聯並購基金中心,吸引到了如愛爾眼科、藍色游標和掌趣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參與。海瀾之家與華泰證券設立的華泰瑞麟股權投資基金合作,並使用1億元參與設立華泰新產業基金,緊盯移動互聯網領域的投資機會。
第二種模式是聯手PE設立並購基金,比如2014年12月,康得新與控股股東康得投資以及森煜投資等合作設立面向新能源電動車、智能化等新材料的產業投資基金。其他例子還有中恆集團、昆葯集團、健民集團等。
第三種模式是聯合銀行業成立並購基金,比如2015年1月,東方園林與民生銀行建立戰略合作關系,協助公司制定產業鏈並購整合發展的金融方案。雙方將設立並購基金,對東方園林選取的上下游產業鏈並購目標進行收購和培育。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
D. 產業並購基金怎麼操作的
您好,並購基金(Buy out Fund)是私募股權基金的一種,用於並購企業,獲得標的企業的控制權。常見的運作方式是並購企業後,通過重組、改善、提升,實現企業上市或者出售股權,從而獲得豐厚的收益,經常出現在 MBO 和 MBI 中。
並購基金的常見運作模式:
並購基金主要分為控股型並購基金模式和參股型並購基金模式。前者是美國並購基金的主流模式,強調獲得並購標的控制權,並以此主導目標企業的整合、重組及運營。後者並不取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而是通過提供債權融資或股權融資的方式,協助其他主導並購方參與對目標企業的整合重組,是我國目前並購基金的主要模式。
(1)國外模式
在歐美成熟的市場,PE 基金中超過 50% 的都是並購基金,主流模式為控股型並購,獲取標的企業控制權是並購投資的前提。國外的企業股權相對比較分散,主要依靠職業經理人管理運營,當企業發展出現困難或遇有好的市場機會,股東出售意願較強,並購人較易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控股型並購可能需要對標的企業進行全方位的經營整合,因此對並購基金的管理團隊要求較高,通常需要有資深的職業經理人和管理經驗豐富的企業創始人。
國外並購基金的運作通常採用杠桿收購,通過垃圾債券、優先貸款、夾層融資等多樣化的融資工具提高杠桿率,使得投資規模和收益率隨之獲得提升。
夾層融資也是杠桿收購中一種常見的方式,收購方自有資金的出資比例通常大約只有 10%—15%,銀行貸款約占 60%,中間約占 30% 的是夾層資本,即收益和風險介於債務資本和股權資本之間的資本形態,一般採取次級貸款的形式,由於是無抵押擔保的貸款,其償還主要依靠企業經營產生的現金流(有時也考慮企業資產出售帶來的現金流),貸款利率一般是標准貨幣市場資金利率(如 LIBOR)加上 3—5%,還可能附有認股權證,除此之外夾層資本也可以採用可轉換票據或優先股等形式。
(2)國內模式
控股型並購模式要經歷一個較長的周期且必須有一個清晰的投資理念,目前國內的 PE 市場還相對處於發展階段,因此控股型並購模式操作比較少見,主要是參股型並購模式。通常有兩種方式,一是為並購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如過橋貸款,以較低的風險獲得固定或浮動收益,同時可通過將一部分債務融資轉變成權益性資本,實現長期股權投資收益。
第二種參股型並購是向標的企業進行適當股權投資,也可以聯合其他有整合實力的產業投資者為主導投資者,共同對被並購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整合重組,在適當時候通過將所持股權轉讓等形式退出。
目前國內並購基金常見的設立和運作步驟為:
1、首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用於充當並購基金的 GP;
2、挖掘一個或若干個項目,設立並購基金,募集 LP。並購基金常常有一定的存續期,比如 3 年、5 年、10 年等;
3、項目結束、並購基金到期,並購基金清盤,按照收益分配機制給 LP 提供相應的投資收益。
並購基金的主要參與者分為券商直投、PE 和產業資本三類。券商直投主要圍繞上市公司的需求發掘並購機會,結合投行、研究所提供綜合服務。PE 主要服務於項目端,最後實現退出。產業資本往往圍繞自身上下游產業鏈布局,一般只以較少比例出資(約 10%-20% 左右),作為 LP 與 PE 機構聯合發起並購。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E. 上市公司和一家投資公司共同成立產業並購基金,上市公司的高管作為基金的SLP(特殊有限合夥人)
高管為上市公司關聯自然人,因此判斷所述交易構成上市規則規定的與關聯方共同投資,關聯投資金額的認定以上市公司的出資額為准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