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社科基金能拿到多少錢
如果是純文的,一般最高的有近百萬的甚至更高的,但那也不是一個,它含有很多子項目,勻到子項目里最多也就幾萬塊,有最多十幾萬吧,但基本給你多少你就能賺多少。
Ⅱ 2016國家社科基金申請經費填寫多少錢
申請書的填寫
1、申請書(包括活頁)一律用A3紙雙面列印或復印,中間裝訂。
2、申請書封面:登記號、項目編號欄空白處不填;
3、項目類別:根據《數據代碼表》的項目類別填寫相應的文字內容,不要填寫代碼;
4、封面處的學科分類:按課題指南的學科名稱(一級學科名稱)選擇其一填寫,後面不要加註任何內容;
5、負責人所在單位:不需要填至具體部門,只需填寫「黑龍江工程學院」;
6、第2頁申請者簽章:請親筆簽名,不得空白;
7、前兩頁的填表日期要一致。
8、申請書內的學科分類:要填至2級學科(一、二級學科均要填寫),前一空格填代碼,後一空格填寫文字;
9、重點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曾經主持而不是參加、並且已經完成省部級以上社科研究項目,相關課題要在「完成項目的條件和保證」一欄得到明確反映;
10、聯系電話:要提供帶區號的電話:家庭或辦公電話;
11、主要參加者欄中主持人不要填進去,出生年月欄要填出生年月日;
12、立項時間從200X年7月1日算起,應用對策研究一般要在一至兩年內完成,基礎研究一般要在兩至三年內完成;
13、申請經費額度請按照項目類別確定(每年額度不一定,詳見當年項目指南);
14、表格第十一頁:
(1)、「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意見」欄由申請人自行填寫,可以適當闡述項目研究的意義及前景,但字數不宜太多,且至少要包括如下內容:申請書所填寫的內容屬實,該課題負責人和參加者的政治業務素質適合承擔本課題的研究工作,本單位能提供完成本課題所需的時間和條件,並同意承擔本項目的管理任務和信譽保證。
(2)、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公章、單位公章、單位負責人簽章均由科研處統一辦理,表格上交我處時此處應空白。
15、成果形式。除重要的基礎研究外,鼓勵以研究報告、論文為項目的最終成果形式。
16、活頁。
活頁內容必須按照要求進行填寫:活頁上方2個代碼框申請人不填;活頁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間接透露課題負責人及成員的相關背景材料,否則將被取消參評資格;課題負責人的前期相關成果只填成果名稱、成果形式和發表時間,不能填寫作者姓名、單位、發表刊物等;課題負責人的相關著作不列入參考文獻。
17、經費預算
(1)各項經費預算按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編制。
(2)各項經費預算須與《回執》中的《項目預算表》內容一致。
項目經費開支范圍
(一)資料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資料收集、錄入、復印、翻拍、翻譯等費用,以及必要的圖書和專用軟體購置費等。
(二)數據採集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問卷調查、數據跟蹤採集、案例分析等費用。
(三)差旅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開展國內調研活動所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及其它費用。差旅費的開支標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會議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為組織開展學術研討、咨詢以及協調項目或課題等活動而召開小型會議的費用。會議費的開支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控制會議規模、會議數量、會議開支標准和會期。
(五)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赴國外及港澳台地區調研的交通費、食宿費及其它費用。項目經費應當嚴格控制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支出,並執行國家外事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因項目研究確需開支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的,應當在項目預算中單獨列示,並按照以下程序經批准後執行:重大項目、特別委託項目和年度項目中的重點項目由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社科規劃辦)批准,其它項目(不包括後期資助項目)由省(區、市)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區、市)社科規劃辦)或在京委託管理機構批准。
(六)設備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購置或租賃使用外單位設備而發生的費用。項目經費應當嚴格控制設備費支出。因項目研究確需購置的,應當在項目預算中單獨列示,並經全國社科規劃辦批准後方可購置,並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按照國家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
(七)專家咨詢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咨詢費不得支付給課題組成員及項目管理的相關人員。咨詢費的支出總額,重大項目一般不得超過項目資助額的5%,其它項目不得超過項目資助額的10%。
(八)勞務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支付給直接參與項目研究的在校研究生和其它課題組臨時聘用人員等的勞務性費用。勞務費的支出總額,重大項目不得超過項目資助額的5%,其它項目不得超過項目資助額的10%。
(九)印刷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項目研究成果的列印費、印刷費和謄寫費等。
(十)管理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對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為組織和支持項目研究而支出的費用。管理費的支出總額,重大項目每項不超過5000元;其他項目不得超過項目資助額的3%,其中,年度項目中的重點項目每項不超過3000元,年度項目中的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和西部項目、後期資助項目每項不超過2000元。嚴禁超額提取和重復提取。
Ⅲ 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申請中直接費用和間接費比例應該是多少
具體數值不確定,公式參考下。
直接費用=資助總額-資助總額×間接費用相應核定比例
Ⅳ 省級科研項目經費多少
安徽是4w,5w,15W三種,各地不一樣
Ⅳ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給多少錢
2014年度一般項目分為:(1)規劃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10萬元;(2)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8萬元。
Ⅵ 青年科研項目一般項目經費多少錢,有申請過國家體育總局的體育哲學社會科學項目的嗎
社會科學還是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一般10萬--3萬不等,自然科學10--30萬就行,自然科學一年的很少吧
Ⅶ 省級科研經費和國家級科研經費的區別
國家級經費是通過申請國家級科研機構,比如國家自然基金委、科技部,衛生部等,獲得經費資助,其項目經費一般比價多,幾十萬、幾百萬不等;
省級科研經費主要是通過申請各個省級科研機構,比如省自然,省科技計劃等項目獲得經費資助,一般經費為幾萬或者幾十萬(重大重點、科技攻關項目)。
其實經費的使用並沒有嚴格的界限,比如申請的省級項目可以同時用來申請國家級項目,當做項目時候,一樣可以同時用國家、省的經費。只要是為了完成項目,達到預期目標,都可以使用經費。
Ⅷ 國家規定的課題經費里勞務費佔多少比例
國家基金的勞務費最高比例是允許15%,勞務費是指用於直接參加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人員的勞務費用。面上項目勞務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5%;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及各類專項的勞務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0%。
面上項目勞務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5%;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及各類專項的勞務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0%。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第八條 項目資助經費預算包括收入預算與支出預算。
收入預算包括用於項目研究的各種不同渠道的經費,具體包括從自然科學基金獲得的資助、從項目依託單位獲得的資助和從其他渠道獲得的資助。
支出預算包括研究經費、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勞務費和管理費。
具體如下:研究經費是指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的費用。
包括:科研業務費:測試、計算、分析費,動力、能源費,差旅費,調研和學術會議費,資料、論文版面費和印刷費,文獻檢索、入網等信息通訊費,學術刊物訂閱費。
實驗材料費:原材料、試劑、葯品等消耗品購置費,實驗動物、植物的購置、種植、養殖費,標本、樣品的採集加工費和包裝運輸費。
儀器設備費:專用儀器設備購置、運輸、安裝費和修理費,自製專用儀器設備的材料、配件購置費和加工費。 實驗室改裝費:為改善資助項目研究的實驗條件,對實驗室進行改裝所開支的費用。不得用於實驗室擴建、土建、房屋維修等費用的開支。
協作費:外單位協作承擔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部分研究試驗工作的費用。
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是指用於與資助項目研究工作有直接關系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包括項目組人員出訪及外國專家來訪的部分費用,所需外匯額度由項目依託單位自行解決。
其中:面上項目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5%;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0%。
勞務費是指用於直接參加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人員的勞務費用。
面上項目勞務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5%;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及各類專項的勞務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0%。
管理費是指項目依託單位為組織和支持項目研究而支出的費用,包括項目執行中公用儀器設備、房屋用費等。管理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5%,協作單位不得重復提取。
(8)陝西省社科基金項目經費多少錢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第九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或擇優遴選中介機構對項目資助研究經費預算進行評審或評估,資助額度依據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經費情況和評審專家的意見,以及相關的財政、財務制度並按照規定的程序審核後確定。
第十條 項目負責人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資助經費預算核定的用途、范圍和開支標准使用項目資助經費。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項目資助預算一般不做調整。由於項目研究目標、重大技術路線或主要研究內容調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損失等原因,對項目資助經費預算造成較大影響時,必須按程序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批准。
第十二條 項目資助經費不得用於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項支出,不得用於各種福利性支出,不得用於國家規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 項目依託單位應加強項目資助經費的管理。項目資助經費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擠占和挪用。
第十四條 在研資助項目的年度結余經費,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結題項目的結余經費,仍用於項目依託單位的自然科學基礎研究或部分應用研究工作。
第十五條 申請單位首次申請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時,應按要求如實填寫"申請單位信息表",報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依託單位的銀行賬戶等信息發生變更,應及時函告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十六條 項目資助經費撥至項目依託單位,接收撥款單位與項目依託單位必須一致。
第十七條 項目資助經費的撥款,按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資助項目的協作費由項目依託單位依據協作合同轉撥。
第十九條 因故中止實施或撤銷的資助項目停止撥款,項目依託單位應將已撥經費余額在接到通知三個月內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對逾期不退回的,緩撥該單位其他項目的資助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