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是什麼
什麼是償付能力?
其實我們國家是有一部法規的: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這裡面對償付能力進行了定義:償付能力就是保險公司償還債務的能力。
簡單來說,償付能力就是保險公司兌現保險合同責任的能力。也可以簡單理解為,償付能力確實是保險公司理賠能力的一種體現。 償付能力越高的保險公司無法支付理賠金的風險越小。償付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肯定是高點好,但並不一定是越高越好。
償付能力充足率 = 實際資本 ÷ 最低資本要求
最低資本要求,是指為避免該保險公司陷入經營困境,在當地保險監管部門要求下,該保險公司所必須持有資本的最低限額。
舉個簡單的例子:
為避免某保險公司陷入經營困境,監管部門要求該保險公司必須持有資本10億元(通過當地保險監管部門所設定的評估公式計算得出)。而實際上,該保險公司所持有的資本為60億元,遠遠超過當地保險監管部門要求的10億元,60億元÷10億元=600%,即該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充足率為600%。
現行的償付能力管理規定中,有以下三項衡量標准:
1.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值,衡量保險公司高質量資本的充足狀況;
2.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實際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值,衡量保險公司資本的總體充足狀況;
3.風險綜合評級: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綜合風險的評價,衡量保險公司總體償付能力風險的大小。
同時符合以下三項監管要求的,為償付能力達標公司:
1.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50%;
2.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
3.風險綜合評級在B類及以上。
從消費者和保險監管部門的角度來看,償付能力充足率越高越好,因為充足率越高,說明保險公司用於吸收剩餘風險的償付資本越高,保險公司出現資不抵債的可能性就越小。 那麼,是不是說償付能力充足率為600%就一定不會出現賠不出錢的情況呢?
當然不是了。
因為保險公司經營的是概率,一切只能根據經驗假設來計算。一旦出現大規模的天災人禍,導致風險的真實發生率超過了預計的6倍,600%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一樣可能賠不出錢來。
⑵ 評級為C類D類這3家險企風險有多高
償二代體系下的風險綜合評級(IRR)制度首次運行。結果顯示,風險低的A類公司和B類公司分別為54家和103家;風險較高的C類公司和D類公司分別為1家和2家,其中,C類公司為國泰產險,D類公司為新光海航人壽和中融人壽。
國泰產險得C
新光海航、中融人壽得D
今年二季度,保監會內10個業務監管部門以及36個保監局,對160家保險公司進行了風險綜合評級。結果顯示,風險低的A類公司和B類公司分別為54家和103家;風險較高的C類公司和D類公司分別為1家和2家,其中,C類公司為國泰產險,D類公司為新光海航人壽和中融人壽。
10月份,各家保險公司收到了各自風險綜合評級的結果,不少中小型公司如信泰保險、紫金財險、吉祥人壽等因業務發展穩健、償付能力高而獲得A類評級。
在風險綜合評級的結果中,國泰產險、新光海航和中融人壽因為被評級為C類和D類,成了焦點。
D類公司新光海航人壽今年二季度償付能力充足率為負數,為-31.7%。
2014年3月,保監會曾下發監管函,要求新光海航人壽暫停增設分支機構;2015年11月,保監會再次下發監管函,要求其自2015年11月23日起停止開展新業務。
但是,隨著新光海航人壽大股東——海航集團另起爐灶成立渤海人壽後,對於新光海航人壽增資遲遲無法落地。
同為D類的中融人壽,二季度償付能力為-18.2%。保監會也已經全部停止中融人壽開展新業務、增設分支機構和增加股票投資。中融人壽表示,正在加強與股東溝通增資工作,根據經營需要增資擴股,以提升資本實力和償付能力。
C類公司國泰產險,最新的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公司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38.89 %,低於50%的監管要求。
不過,經歷10多個月的談判後,螞蟻金服與今年7月份入股國泰產險,目前,螞蟻金服成為持有國泰產險51%股份的控股股東。
10月18日,國泰產險在杭州召開了合資後的第一次全國工作會議,會上對2016年公司整體經營情況和非車險發展現狀進行了分析,表示未來螞蟻金服將與國泰金控發揮協同作用,助力公司發展。就在10月10日國泰產險和阿里簽訂了最新的關聯交易,國泰產險與「螞蟻金服」及其關聯方簽約,透過支付寶平台及淘寶平台銷售保險。
業內認為,成為阿里系成員後,國泰產險的增資問題和業務問題有望順利化解。
保監會將根據風險評級差別監管
保監會最早於2009年開始建立以季度為基礎的風類監管評級制度,嘗試對保險公司的綜合風險和經營狀況進行評價,將保險公司從好到壞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為風險最低,D為風險最高。根據評級結果,保監會將在市場准入、產品管理、資金運用、現場檢查等方面對四類公司進行差別監管。
根據償二代實施總體安排,保監會自2016年第2季度起對保險公司開展償二代風險綜合評級(分類監管)。今年8月份,各家公司開始報送資料。
據了解,此次報送的數據范圍為第2季度保險公司的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 流動性風險等。
券商中國是證券市場權威媒體《證券時報》旗下新媒體,券商中國對該平台所刊載的原創內容享有著作權,未經授權禁止轉載,否則將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⑶ 投保標的的風險評估是什麼意思
風險選擇原則要求保險人充分認識、准確評價承保標的的風險種類與風險程度,以及投保金額的恰當與否,從而決定是否接受投保。
保險人對風險的選擇表現在兩方面:一是盡量選擇同質風險的標的承保;二是淘汰那些超出可保風險條件或范圍的保險標的。
事先風險選擇 事先風險選擇是指保險人在承保前考慮決定是否接受承保。此種選擇包括對「人」和「物」的選擇。所謂對「人」的選擇,是指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評價與選擇。所謂對「物」的選擇,是指對保險標的及其利益的評估與選擇。
2.事後風險選擇 事後風險選擇是指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物的風險超出核保標準的保險合同作出淘汰的選擇。 保險合同的淘汰通常有三種方式: 第一,等待保險合同期滿後不再續保; 第二,按照保險合同規定的事項予以注銷合同; 第三,保險人若發現被保險人有明顯誤告或欺詐行為,可以中途終止承保,解除保險合同。
⑷ 怎麼理解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
梳理徵求意見稿,不難發現其構建了定量監管和定性監管相結合的機制、保險監管與市場約束相結合的機制、主體管理與外部監督相結合的機制,旨在充分發揮銀保監會、保險公司、市場相關方等各方的作用,全面提升償付能力監管的效率和效果。
從償一代到償二代,我國不斷完善監管制度設計;從1號令到徵求意見稿,我國不斷針對行業存在的償付能力風險、償付能力數據不實、保險公司主體責任不強等問題提出整改措施。期待隨著《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的正式修訂,保險公司償付能力能夠得到更強監管,保險市場風險被更有效防控,保單持有人利益也得以更好維護。
⑸ 保監會二季度分類監管
償二代體系下的風險綜合評級(IRR)制度首次運行。結果顯示,風險低的A類公司和B類公司分別為54家和103家;風險較高的C類公司和D類公司分別為1家和2家,其中,C類公司為國泰產險,D類公司為新光海航人壽和中融人壽。
國泰產險得C
新光海航、中融人壽得D
今年二季度,保監會內10個業務監管部門以及36個保監局,對160家保險公司進行了風險綜合評級。結果顯示,風險低的A類公司和B類公司分別為54家和103家;風險較高的C類公司和D類公司分別為1家和2家,其中,C類公司為國泰產險,D類公司為新光海航人壽和中融人壽。
10月份,各家保險公司收到了各自風險綜合評級的結果,不少中小型公司如信泰保險、紫金財險、吉祥人壽等因業務發展穩健、償付能力高而獲得A類評級。
在風險綜合評級的結果中,國泰產險、新光海航和中融人壽因為被評級為C類和D類,成了焦點。
D類公司新光海航人壽今年二季度償付能力充足率為負數,為-31.7%。
2014年3月,保監會曾下發監管函,要求新光海航人壽暫停增設分支機構;2015年11月,保監會再次下發監管函,要求其自2015年11月23日起停止開展新業務。
但是,隨著新光海航人壽大股東——海航集團另起爐灶成立渤海人壽後,對於新光海航人壽增資遲遲無法落地。
同為D類的中融人壽,二季度償付能力為-18.2%。保監會也已經全部停止中融人壽開展新業務、增設分支機構和增加股票投資。中融人壽表示,正在加強與股東溝通增資工作,根據經營需要增資擴股,以提升資本實力和償付能力。
C類公司國泰產險,最新的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公司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38.89%,低於50%的監管要求。
不過,經歷10多個月的談判後,螞蟻金服與今年7月份入股國泰產險,目前,螞蟻金服成為持有國泰產險51%股份的控股股東。
10月18日,國泰產險在杭州召開了合資後的第一次全國工作會議,會上對2016年公司整體經營情況和非車險發展現狀進行了分析,表示未來螞蟻金服將與國泰金控發揮協同作用,助力公司發展。就在10月10日國泰產險和阿里簽訂了最新的關聯交易,國泰產險與「螞蟻金服」及其關聯方簽約,透過支付寶平台及淘寶平台銷售保險。
業內認為,成為阿里系成員後,國泰產險的增資問題和業務問題有望順利化解。
保監會將根據風險評級差別監管
保監會最早於2009年開始建立以季度為基礎的風類監管評級制度,嘗試對保險公司的綜合風險和經營狀況進行評價,將保險公司從好到壞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為風險最低,D為風險最高。根據評級結果,保監會將在市場准入、產品管理、資金運用、現場檢查等方面對四類公司進行差別監管。
根據償二代實施總體安排,保監會自2016年第2季度起對保險公司開展償二代風險綜合評級(分類監管)。今年8月份,各家公司開始報送資料。
據了解,此次報送的數據范圍為第2季度保險公司的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流動性風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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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⑹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是什麼
償付能力是衡量一家保險公司是否具備償還債務能力的動態指標,它會隨著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而波動。
一般在保險公司官網的公開信息披露中可以查詢到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
我們買的每一份保險,都是保險公司允諾應該承擔的債務。一家保險公司在可預見的情況下能履行所有保險合同的義務,就是具備償付能力的。這個衡量標準是償付能力充足率。
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值,衡量保險公司高質量資本的充足狀況。
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實際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值,衡量保險公司的總體充足狀況。
當核心償付率>50%,且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100%,就算是償付能力達標的公司。眾所周知,保險是監管最為嚴格的行業之一。學霸里:如何開一家保險公司,就分析過保險公司的准入門檻和嚴苛監管。
當償付能力不足時,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不是的,高償付充足率並不代表著這家公司就實力強勁,因為很多保險公司新成立,業務量比較小,要承擔的償付責任也少,所以償付充足率會顯得很高,比如三峽人壽、國富人壽。短期上千的償付率,並不能代表長期的償付水平,當業務量提高,償付充足率會慢慢回歸正常范圍。
也不是,只要處在監管要求的紅線之上,保險公司的償付就不成問題。有些公司為了搶占市場,獲取更多用戶,產品的性價比會有一定優勢,高性價比背後一定程度上會降低其償付率。綜合來看,保險公司的償付充足率過高或過低都不是一件合理的事情,保持在一個范圍會好一些。
償付充足率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大公司與小公司之間也沒有明顯的區別,學霸君建議大家買保險還是以需求為重,不要太過在意保險公司大小。
⑺ 簡述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風險的管理措施
保險公司承保後可對保險標的在別的公司進行再保險,以減輕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以及保證償付能力
⑻ 根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監管等級分為
樓下的答非所問!下面是關於這方面的法律法規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是指保險公司償還債務的能力。
保險公司應當具有與其風險和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本,確保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償付能力充足率即資本充足率,是指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率。保險公司的最低資本,是指保險公司為應對資產風險、承保風險等風險對償付能力的不利影響,依據中國保監會的規定而應當具有的資本數額。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是指認可資產與認可負債的差額。認可資產是保險公司在評估償付能力時依據中國保監會的規定所確認的資產。認可資產適用列舉法。認可負債是保險公司在評估償付能力時依據中國保監會的規定所確認的負債。中國保監會根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狀況將保險公司分為下列三類,實施分類監管:(一)不足類公司,指償付能力充足率低於100%的保險公司;(二)充足I類公司,指償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間的保險公司;(三)充足II類公司,指償付能力充足率高於150%的保險公司。中國保監會不將保險公司的動態償付能力測試結果作為實施監管措施的依據。對於不足類公司,中國保監會應當區分不同情形,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監管措施:(一)責令增加資本金或者限制向股東分紅;(二)限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和在職消費水平;(三)限制商業性廣告;(四)限制增設分支機構、限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開展新業務、責令轉讓保險業務或者責令辦理分出業務;(五)責令拍賣資產或者限制固定資產購置;(六)限制資金運用渠道;(七)調整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八)接管;(九)中國保監會認為必要的其他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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