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福建省農民醫保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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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2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調整指導意見省衛生廳[福建衛生信息網]2012-11-04字體顯示:大中小根據衛生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的意見》(衛農衛發〔2011〕52號)和財政部、人社部、衛生部《關於調整中央財政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申報審核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11〕285號)等文件要求,為鞏固和完善我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進一步提高參合人員保障水平,結合我省實際,對調整和規范2012年新農合補償方案提出指導意見。
一、落實新農合籌資標准
2012年起,新農合籌資標准提高到不低於每人每年290元。其中各級政府對新農合補助標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省級財政根據各地財力情況,給予分檔補助;個人繳費不低於每人每年50元。經濟條件較好、醫療費用較高的地方應適當提高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標准。各統籌地區要加強參合管理,認真做好個人參合費用收繳工作,2012年2月底,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確定參合人數。參合人數確定後,原則上年度內不得變動。各級財政部門按照確定後的參合人數測算和撥付補助資金。
二、規范新農合基金分配
新農合基金由住院統籌基金、門診統籌基金和風險基金構成。新農合籌資總額扣除風險基金後,原則上住院統籌按人均245元(含住院統籌基金230元,重大疾病大額醫療費用補充補償基金15元)、門診統籌基金人均45元(含普通門診統籌基金35元,門診特殊病種統籌10元)進行歸集,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重大疾病大額醫療費用補充補償基金按照規定提取,達到年人均15元標准(含歷年結余)的,不再繼續提取。
嚴格基金補償范圍。新農合基金只能用於參合農民醫療費用的補償。對於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的特殊補償項目,應先執行國家專項補助政策,剩餘部分的醫療費用再按新農合報銷規定給予補償。納入免費治療的項目,不納入新農合基金補償范圍。
三、調整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
(一)調整住院統籌補償方案
新農合住院補償起付線縣級、縣以上(縣外)原則上分別為300~400元和600~1000元,各地可在此范圍內進行適當選擇。鄉級不設起付線。
封頂線是參合農民在一個保障年度內一次或多次住院累計獲得最高的補償金額,2012年應不低於8萬元,個別地方需要調高的,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
新農合籌資標准提高後,總體上鄉級、縣級、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報銷比例較2011年提高5至15個百分點。根據各統籌地區近年住院率和「次均可報銷費用」情況(兩者的乘積即「人均可報銷費用」),省新農合技術專家指導組對各地進行分檔,共分三檔,各地應按照本縣(市、區)人均可報費范圍選擇相應的檔次。原則上縣級、縣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補償比分別為75%~80%、45%~65%;鄉級住院補償採取分段補償:即鄉級住院可補償費用500元以下部分(含500元)的補償比為60%,超過500元部分補償比為90%~95%。具體補償參考方案如下:
2012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參考方案
人均可報銷費用(元)普通門診補償住院補償(分段補償)
鄉鎮級醫療機構縣級縣級以上醫療機構
≤500元>500元
補償比封頂線補償比補償比補償比補償比
174~29260%40060%95%80%~85%60%~65%
293~33660%40060%95%80%~85%55%~60%
337~46660%40060%90%75~80%%45%~55%
(二)調整重大疾病住院大額醫療費用補充補償方案
堅持以各設區市為統籌單位開展重大疾病住院大額醫療費用補充補償工作,設區市新農合管理中心統籌管理重大疾病住院補充補償工作,縣級新農合經辦機構為參合農民辦理重大疾病補充補償服務。
完善重大疾病大額住院醫療費用補充補償方案。各統籌地區可根據大病基金運行以及整體補償比例提高的情況,適當調整起付線和補償比例,2012年起付線可降低到1-1.5萬元,補償比例70%-80%。醫療費用較低的設區市可根據基金運行實際,進一步降低起付線,提高保障水平,有效解決高額醫療費用患者的經濟負擔。在一個統籌區域內,所有參合人員實行同等的報銷待遇。
(三)適當提高門診特殊病種保障水平
繼續完善門診特殊病種補償方案,提高保障水平,引導患者合理就醫,緩解住院壓力,在「定病種」、「定葯物」、「定診療項目」的基礎上,對高血壓、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等3種病種縣級門診費用按照50%,鄉鎮衛生院門診費用按照90%的政策補償比例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省衛生廳另文下發。
調整惡性腫瘤的化學治療和放射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反應、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肝硬化(失代償期)、慢性心功能不全、腦卒中及後遺症、重症肌無力等9種病種的補償比例,達到與同級別醫院的住院補償比例一致,不再單獨設置其封頂線,與住院醫療費用補償共用住院封頂線。
提高重症尿毒症透析保障水平,採取定額補償辦法,每周按不高於3次的透析次數,每次透析費用給予70%的補償,年度限額4萬元,明顯減輕重症尿毒症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四)全面開展普通門診統籌工作
進一步完善普通門診補償方案,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普通門診補償和鄉級低費用段住院補償有效銜接。每次門診不設起付線,統一按照60%的比例予以補償。提高普通門診封頂線,每人年封頂線400元左右,具體標准由各統籌地區根據基金運行情況確定。各地要積極創造條件,將實施鄉村一體化管理、基本葯物制度以及能與新農合信息系統聯網的村衛生所納入新農合普通門診定點范圍,方便農村居民常見病就醫,但每個行政村只能開通一個衛生所。按照40~50%的比例予以補償,其中村衛生所普通門診補償封頂線每人年50元左右。
將一般診療費納入新農合的報銷范圍。要進一步加大普通門診宣傳力度,擴展宣傳途徑,提高知曉率,引導參合農民積極利用新農合普通門診服務。要強化定點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培訓,提高門診服務水平和提高新農合門診補償效率。各地要簡化普通門診報銷手續和服務流程,要進一步加快社保卡的普及應用,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方便農民群眾報銷補償。
(五)完善農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進一步鞏固提高農村兒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保障水平工作,擴大定點醫療機構范圍,細化篩查程序、完善轉診救治和結算工作。逐步增加病種,將乳腺癌、宮頸癌、耐多葯結核病等重大疾病納入保障范圍。
四、加強新農合基金管理和定點醫療機構監管
(一)加強基金管理
基金結余率過高的縣(市、區)要有針對性地調整補償方案,合理提高補償比例,實施二次補償,提高基金使用率。存在基金超支風險的地區要加強住院率的控制和醫療費用的監管,適當調整統籌補償方案,維護基金平穩運行。
(二)積極推進支付方式改革
所有縣(市、區)都要在開展普通門診統籌的同時推行門診統籌總額預付制度。繼續在11個縣開展住院按病種(組)付費、總額、床日付費方式改革,取得經驗後逐步推開。積極試點住院按床日付費、門診按人頭付費等付費方式改革。通過支付方式的改革,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上漲,保證基金安全,力爭年內取得明顯成效。
(三)加強新農合監管
要進一步加強新農合精細化管理,改進監管手段,提高監管水平。嚴格執行省衛生廳確定的醫療費用上漲限額、目錄外葯品使用比例,對於人均住院費用增長和目錄外醫葯費用比例超過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要按照規定嚴肅處理。要強化定點醫療機構日常監管。把合理用葯、合理檢查、合理使用抗生素、開展支付方式改革、控費工作、目錄外葯品控制等作為考核定點醫療機構的重要內容,列入醫療機構定點資質的重要條件。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將定點醫療機構新農合執行情況納入醫院評審、評價范疇,加強新農合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規范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行為。
(四)加強轉診管理
要本著便民利民、就近就醫的原則,尊重參合農民的自主選擇權。相鄰地區可探索建立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互認制度,方便參合農民就近就醫。縣級新農合管理經辦部門加強轉診管理,引導農民群眾就近住院就醫。要結合實際制定轉診審批制度,合理控制轉縣外就醫的患者比例,轉縣外就診率控制在25%左右。參合患者轉省外醫療機構就診時,應有省級定點醫院的轉診意見,並經縣新農合管理部門同意。對於應辦理轉診手續而未辦理自行到縣外醫療機構就診的患者,可適當降低補償比例,具體比例由各縣確定。對於國外(境外)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一律不予以補償。
(五)加強合醫證(社保卡)管理
要充分利用社會保障卡完善新農合管理和支付結算工作,各統籌地區要加強用卡管理,加快農村居民社會保障卡發放進度,完善各定點醫療機構用卡環境。加大宣傳,引導參合農民就診時尤其是門診就診時正確使用合作醫療證(卡),方便應用證(卡)結算工作。
各縣(市、區)要按照本指導意見,結合實際,盡快出台本地2012年新農合補償調整方案。各設區市衛生、財政部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加強對所轄縣(市、區)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調整工作的指導,負責縣(市、區)補償調整方案的審核工作,並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補償政策突破本意見的,應提出具體的依據,經省新農合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後實施。各縣(市、區)2012年新農合補償調整方案、各設區市2012年重大疾病大額住院醫療費用補充補償調整方案應與2月底前出台實施。
本意見未涉及的其他補償政策,繼續按之前省衛生廳、財政廳印發的補償方案執行。
Ⅱ 福建新農合醫保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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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所有的縣市都有新農合,但是報銷的程度不一樣,要看當地的財政情況。因為新農合的報銷的錢是當地財政的一部分。比如泉州的晉江地方財政比較好,新農合可以報銷的90%的左右,象一些相對財政薄弱的地方可能就相對報銷比例低。但是新農合不是所有的葯都可以報銷,當地根據情況在省目錄的基礎上做個刪減。具體可以咨詢當地的衛生局。所有是由當地衛生局在控制。
龍岩可以問龍岩市衛生局,三明可以問三明市衛生局。
Ⅲ 福建新農合社會保障卡怎麼用,在網上如何查詢
http://www.fj12333.gov.cn/ 到這里查詢,需要先注冊,然後才可以登陸查詢
Ⅳ 福建農村醫療保險的比例和定義
福建省2012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調整指導意見省衛生廳 [福建衛生信息網] 2012-11-04 字體顯示:大 中 小根據衛生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的意見》(衛農衛發〔2011〕52號)和財政部、人社部、衛生部《關於調整中央財政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申報審核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11〕285號)等文件要求,為鞏固和完善我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進一步提高參合人員保障水平,結合我省實際,對調整和規范2012年新農合補償方案提出指導意見。
一、落實新農合籌資標准
2012年起,新農合籌資標准提高到不低於每人每年290元。其中各級政府對新農合補助標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省級財政根據各地財力情況,給予分檔補助;個人繳費不低於每人每年50元。經濟條件較好、醫療費用較高的地方應適當提高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標准。 各統籌地區要加強參合管理,認真做好個人參合費用收繳工作,2012年2月底,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確定參合人數。參合人數確定後,原則上年度內不得變動。各級財政部門按照確定後的參合人數測算和撥付補助資金。
二、規范新農合基金分配
新農合基金由住院統籌基金、門診統籌基金和風險基金構成。新農合籌資總額扣除風險基金後,原則上住院統籌按人均245元(含住院統籌基金230元,重大疾病大額醫療費用補充補償基金15元)、門診統籌基金人均45元(含普通門診統籌基金35元,門診特殊病種統籌10元)進行歸集,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重大疾病大額醫療費用補充補償基金按照規定提取,達到年人均15元標准(含歷年結余)的,不再繼續提取。
嚴格基金補償范圍。新農合基金只能用於參合農民醫療費用的補償。對於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的特殊補償項目,應先執行國家專項補助政策,剩餘部分的醫療費用再按新農合報銷規定給予補償。納入免費治療的項目,不納入新農合基金補償范圍。
三、調整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
(一)調整住院統籌補償方案
新農合住院補償起付線縣級、縣以上(縣外)原則上分別為300~400元和600~1000元,各地可在此范圍內進行適當選擇。鄉級不設起付線。
封頂線是參合農民在一個保障年度內一次或多次住院累計獲得最高的補償金額,2012年應不低於8萬元,個別地方需要調高的,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
新農合籌資標准提高後,總體上鄉級、縣級、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報銷比例較2011年提高5至15個百分點。根據各統籌地區近年住院率和「次均可報銷費用」情況(兩者的乘積即「人均可報銷費用」),省新農合技術專家指導組對各地進行分檔,共分三檔,各地應按照本縣(市、區)人均可報費范圍選擇相應的檔次。原則上縣級、縣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補償比分別為75%~80%、45%~65%;鄉級住院補償採取分段補償:即鄉級住院可補償費用500元以下部分(含500元)的補償比為60%,超過500元部分補償比為90%~95%。具體補償參考方案如下:
2012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參考方案
人均可報銷費用(元) 普通門診補償 住院補償(分段補償)
鄉鎮級醫療機構 縣級 縣級以上醫療機構
≤500元 >500元
補償比 封頂線 補償比 補償比 補償比 補償比
174~292 60% 400 60% 95% 80%~85% 60%~65%
293~336 60% 400 60% 95% 80%~85% 55%~60%
337~466 60% 400 60% 90% 75~80%% 45%~55%
(二)調整重大疾病住院大額醫療費用補充補償方案
堅持以各設區市為統籌單位開展重大疾病住院大額醫療費用補充補償工作,設區市新農合管理中心統籌管理重大疾病住院補充補償工作,縣級新農合經辦機構為參合農民辦理重大疾病補充補償服務。
完善重大疾病大額住院醫療費用補充補償方案。各統籌地區可根據大病基金運行以及整體補償比例提高的情況,適當調整起付線和補償比例,2012年起付線可降低到1-1.5萬元,補償比例70%-80%。醫療費用較低的設區市可根據基金運行實際,進一步降低起付線,提高保障水平,有效解決高額醫療費用患者的經濟負擔。在一個統籌區域內,所有參合人員實行同等的報銷待遇。
(三)適當提高門診特殊病種保障水平
繼續完善門診特殊病種補償方案,提高保障水平,引導患者合理就醫,緩解住院壓力,在「定病種」、「定葯物」、「定診療項目」的基礎上,對高血壓、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等3種病種縣級門診費用按照50%,鄉鎮衛生院門診費用按照90%的政策補償比例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省衛生廳另文下發。
調整惡性腫瘤的化學治療和放射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反應、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肝硬化(失代償期)、慢性心功能不全、腦卒中及後遺症、重症肌無力等9種病種的補償比例,達到與同級別醫院的住院補償比例一致,不再單獨設置其封頂線,與住院醫療費用補償共用住院封頂線。
提高重症尿毒症透析保障水平,採取定額補償辦法,每周按不高於3次的透析次數,每次透析費用給予70%的補償,年度限額4萬元,明顯減輕重症尿毒症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 (四)全面開展普通門診統籌工作
進一步完善普通門診補償方案,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普通門診補償和鄉級低費用段住院補償有效銜接。每次門診不設起付線,統一按照60%的比例予以補償。提高普通門診封頂線,每人年封頂線400元左右,具體標准由各統籌地區根據基金運行情況確定。 各地要積極創造條件,將實施鄉村一體化管理、基本葯物制度以及能與新農合信息系統聯網的村衛生所納入新農合普通門診定點范圍,方便農村居民常見病就醫,但每個行政村只能開通一個衛生所。按照40~50%的比例予以補償,其中村衛生所普通門診補償封頂線每人年50元左右。
將一般診療費納入新農合的報銷范圍。要進一步加大普通門診宣傳力度,擴展宣傳途徑,提高知曉率,引導參合農民積極利用新農合普通門診服務。要強化定點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培訓,提高門診服務水平和提高新農合門診補償效率。各地要簡化普通門診報銷手續和服務流程,要進一步加快社保卡的普及應用,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方便農民群眾報銷補償。
(五)完善農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進一步鞏固提高農村兒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保障水平工作,擴大定點醫療機構范圍,細化篩查程序、完善轉診救治和結算工作。逐步增加病種,將乳腺癌、宮頸癌、耐多葯結核病等重大疾病納入保障范圍。
四、加強新農合基金管理和定點醫療機構監管
(一)加強基金管理
基金結余率過高的縣(市、區)要有針對性地調整補償方案,合理提高補償比例,實施二次補償,提高基金使用率。存在基金超支風險的地區要加強住院率的控制和醫療費用的監管,適當調整統籌補償方案,維護基金平穩運行。
(二)積極推進支付方式改革
所有縣(市、區)都要在開展普通門診統籌的同時推行門診統籌總額預付制度。繼續在11個縣開展住院按病種(組)付費、總額、床日付費方式改革,取得經驗後逐步推開。積極試點住院按床日付費、門診按人頭付費等付費方式改革。通過支付方式的改革,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上漲,保證基金安全,力爭年內取得明顯成效。
(三)加強新農合監管
要進一步加強新農合精細化管理,改進監管手段,提高監管水平。嚴格執行省衛生廳確定的醫療費用上漲限額、目錄外葯品使用比例,對於人均住院費用增長和目錄外醫葯費用比例超過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要按照規定嚴肅處理。要強化定點醫療機構日常監管。把合理用葯、合理檢查、合理使用抗生素、開展支付方式改革、控費工作、目錄外葯品控制等作為考核定點醫療機構的重要內容,列入醫療機構定點資質的重要條件。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將定點醫療機構新農合執行情況納入醫院評審、評價范疇,加強新農合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規范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行為。
(四)加強轉診管理
要本著便民利民、就近就醫的原則,尊重參合農民的自主選擇權。相鄰地區可探索建立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互認制度,方便參合農民就近就醫。縣級新農合管理經辦部門加強轉診管理,引導農民群眾就近住院就醫。要結合實際制定轉診審批制度,合理控制轉縣外就醫的患者比例,轉縣外就診率控制在25%左右。參合患者轉省外醫療機構就診時,應有省級定點醫院的轉診意見,並經縣新農合管理部門同意。對於應辦理轉診手續而未辦理自行到縣外醫療機構就診的患者,可適當降低補償比例,具體比例由各縣確定。對於國外(境外)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一律不予以補償。
(五)加強合醫證(社保卡)管理
要充分利用社會保障卡完善新農合管理和支付結算工作,各統籌地區要加強用卡管理,加快農村居民社會保障卡發放進度,完善各定點醫療機構用卡環境。加大宣傳,引導參合農民就診時尤其是門診就診時正確使用合作醫療證(卡),方便應用證(卡)結算工作。
各縣(市、區)要按照本指導意見,結合實際,盡快出台本地2012年新農合補償調整方案。各設區市衛生、財政部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加強對所轄縣(市、區)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調整工作的指導,負責縣(市、區)補償調整方案的審核工作,並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補償政策突破本意見的,應提出具體的依據,經省新農合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後實施。各縣(市、區)2012年新農合補償調整方案、各設區市2012年重大疾病大額住院醫療費用補充補償調整方案應與2月底前出台實施。
本意見未涉及的其他補償政策,繼續按之前省衛生廳、財政廳印發的補償方案執行。
Ⅳ 福建農村醫保政策2019年
新農合是交一年保一年的,你2018年新農合未繳,那2018年你就不能新農合報銷醫葯費,到2019年再繳,你在2019年就能享受新農合醫保報銷了,今年未交費不影響下一年交費後使用新農合報銷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Ⅵ 福建新農合跟社保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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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福建的,如果是生育那肯定是走社保生育險了,正常情況下生育險可以報銷醫療的50%左右,另外還要再加上生育津貼,金額都會超過發票上的金額的,不過還是要看你交的基數,還有就是如果要報銷生育險,生產期間先自費,不要用醫保卡,三個月後直接去社保局報銷哈....
Ⅶ 福州新農合醫保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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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樂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條個人繳費和政府資助:2014年我市新農合籌資水平為每人每年410元,其中:政府補助每人每年340元;農村居民個人繳費70元。
各級政府補助參合人員經費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標准按時撥入新農合基金專戶。國家及省、福州市各級政府對參加新農合對象的補助金額和個人繳納的參合費用作為專項經費全部納入新農合基金,專款專用。
第二十一條個人投入:參加新農合的人員以戶為單位,按戶實際人數,每人年度一次性繳納。
鄉鎮(街道)
新農合領導小組負責以戶為單位核實人口,造冊登記,按規定標准收繳參合費用,並上繳到市財政新農合基金財政社保專戶。並將參加新農合人員花名冊匯總、新增參合人員花名冊及相對應的《福州市新農合新增參合登記表》一起報市新農合管理中心。市新農合管理中心會同財政局、鄉鎮(街道)合醫辦對參加新農合的對象進行核實,並將參加新農合的人員名單和繳費的數額情況,交鄉鎮(街道)合醫辦、村合醫組予以公示。新增參合人員發給社保卡,無法制卡的可憑村鎮補辦證明到新農合管理中心申請補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臨時使用;社保卡丟失或損壞的,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和一寸免冠彩照到長樂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申請補卡。
參合對象是農村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重度殘疾人的,其個人繳納費用由市財政給予補助。
參合對象是計劃生育「二女戶」的父母及其兩個女兒和獨生子女戶的父母及其子女,其個人繳納費用由市財政給予補助。既是民政對象,又是計生對象的參合人員,以民政戶屬性進行參合。
Ⅷ 福建新農合怎麼辦理
個人辦理請到當地的
農保
處辦理,帶身份證照片戶口證明等相關材料。
Ⅸ 福建新農合大病醫保
新農合大病醫保辦理流程:
2014年,居民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范圍,按合並後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原新農合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服務設施范圍目錄執行。
對原新農合重大疾病醫療保險確定的20類重大疾病,2014年單獨給予補償。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患20類重大疾病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部分,給予73%補償,1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17%補償。
患20類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發生的住院(含門診慢性病)醫療費用,按醫療費用額度補償的辦法給予補償,但按額度和按病種補償合計,每人每年最高給予20萬元補償。
保障對象: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
保障范圍: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
支付標准:2014年,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准為1萬元,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1萬元以下的部分不給予補償。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1萬元以上(含1萬元)、1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50%補償,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部分給予60%補償。一個醫療年度內,居民大病保險每人最高給予20萬元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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