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人們對保險的一些非常普遍的錯誤認識,看看你又是怎麼認識的呢? 1、保險就是強制儲蓄。 正確的做法是儲蓄找銀行、投資找證券公司,保險的根本作用是:保障。 造成這種誤解的原因之一是以往的保險代理人用保障的概念來說服你買保險,和用回報作為理由相比,後者要更容易。其實,保險還是要回到它的基本面,那就是讓保險公司分擔每個人未來生活中那些無法預知的風險。 2、我現在年輕,而且身體非常健康,不需要買保險。 正確的做法是盡早購買一份適合自己的保險,因為年紀越輕費用越低,並且越容易被保險公司接受承保。身體健康才有資格買保險,保費也與年齡和健康狀況密切相關,況且,年輕人活動多、家庭責任大,正是需要保險來分散可能的風險。 3、風險太偶然,輪不到我。 正確的觀念是我們無法對生命作出預測,生與死的概率對每個人都是50%。當我們感慨世事無常生死由命的時候,不應該把自己置身事外,而應該想一想如果自己有同樣的遭遇會給自己和親人造成多大的傷害。 4、我經濟負擔重,沒有閑錢買保險。 正確的觀念是保險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有錢人只不過買得多罷了。現在一杯咖啡好幾十,一場電影好幾十,要找買不起保險的人實在難,因為沒有人喝不起咖啡看不起電影,只是沒有哪個習慣而已。保險只要是根據每個人的實際需要來設計,每天也許只需幾塊、十幾塊,就能有效地分散人生的風險給自己和家人帶來的二次傷害。 5、我已經買過保險了,不需要再買了。 正確的做法是人一生中各個階段的需求是不一樣的,不同階段就需要不同的保險保障,一生只有一張保單是遠遠不夠的。更何況中國的保險剛剛起步,絕大多數人的已有的保險還根本滿足不了現階段的需要。 據統計,北京人均保費3500/年,可是件均保額不足6萬!也就是說北京人花錢買了保險,可是真正出事的時候已經購買的保險卻是杯水車薪! 6、人民幣會貶值,將來這點保險費能值多少! 貨幣貶值是世界的通病,人民幣會貶值並不假,但是,買保險的錢會貶,放在其他金融機構的錢就不會貶嗎?再說,沒人會因為現在的錢值錢就吃光花光,總要留下一點去應付生活中的急難。 事實上真正可怕的並非貨幣的貶值,而是我們身體的貶值和掙錢能力的貶值。也許貨幣還沒貶值之前,風險就已經降臨了,這個時候什麼能幫我們渡過難關呢?只有保險! 7、孩子重要,先給孩子買保險。 正確做法是家庭的主要創收者、給家庭帶來最多經濟價值的那個人才是最應該買保險的人。保險是一種經濟補償手段,只要稍微想一想這樣的經濟補償在家庭成員中的誰發生風險時是最急需的就不難明白買保險的正確順序。其實,保險是投保人對自己和家人,甚至更多是為家人准備的一份關愛和責任。 8、保險沒用、賣保險的太討厭,我不感興趣! 保險有沒有用這里不再嗦。我們可以對保險不感興趣,可是風險並不會因此不對我們感興趣。誠然,是有一些保險公司和其銷售人員缺乏職業道德和專業性,但這並不應該成為我們拒絕保險的理由。正確的做法是尋找負責、專業的壽險規劃師,讓他為你製作合適的保險方案,並且應該跟自己的朋友一起分享專業的服務。 9、這個保險不值,因為將來拿回來的錢少! 因為一些歷史原因,人們將保險當作了投資渠道,過分強調收益,往往將此作為衡量保險的標准。其實,就保障型保險來說,應該看重的是它提供的保額是否能保證風險發生時家庭所需的足夠的經濟支援。要是注重收益,應該選擇投資理財類型的保險,但別忘了一個前提:保障做足之後才能去考慮這類注重收益的產品。 10、單位福利很好,不需要再買保險。 回答這個的最好事實是發達國家的單位福利、社會福利遠比我們強,但人們還是做足商業保險。原因很簡單:單位福利再好,那是受施於人,只有自己的保險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單位會換、福利會變,自己的保險卻是不會變的。況且,現在單位提供的福利再好也就是醫葯費報銷全面一些,但對於更重大的人生風險死亡、殘廢單位是不會提供強有力的支援的。至今也沒聽說過哪個單位給員工的死亡或傷殘提供幾十萬、上百萬的經濟補償!
B. 風險管理與保險有何關系
風險管理與保險有著密切的關系,兩者相互影響,共同構成人類處置風險的強有力手段。
(一)風險是保險和風險管理的共同對象
風險的存在是保險得以產生、存在和發展的客觀原因與條件,並成為保險經營的對象。但是,保險不是唯一的處置風險的辦法,更不是所有的風險都可以保險。從這一點上看,風險管理所管理的風險要比保險的范圍廣泛得多,其處理風險得手段也比較保險多。保險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財務手段,它著眼於可保風險事故發生前的防預、發生中的控制和發生後的補償等綜合治理。盡管在處置風險手段上存在這些區別,但它們所管理的共同對象都是風險。
(二)保險是風險管理的基礎,風險管理又是保險經濟效益的源泉
1.風險管理源於保險。從風險管理的歷史上看,最早形成系統理論並在實踐中廣泛應用的風險管理手段就是保險。在風險管理理論形成以前的相當長的時間里,人們主要通過保險的方法來管理企業和個人的風險。從20世紀30年代初期風險管理在美國興起,到20世紀80年代形成全球范圍內的國際性風險管理運動,保險一直是風險管理的主要工具,並越來越顯示出其重要地位。
2.保險位風險管理提供了豐富的經驗和科學資料。由於保險起步早,業務范圍廣泛,經過長期的經營活動,積累了豐富的識別風險、預測與估價風險和防災防損的經驗和技術資料。掌握了許多風險發生的規律,制定了大量的預防和控制風險的行之有效的措施。所有這些都為風險管理理論和實踐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3.風向管理是保險經濟效益的源泉。保險公司是專門經營風險的企業,同樣需要進行風險管理一個卓越的保險公司並不是通過提高保險費率、惜賠等方法來增加利潤的。它是通過承保大量的同質風險,通過自身防災防損等管理活動,力求降低賠付率,從而獲得預期的利潤的。作為經營風險的企業,擁有並運用風險管理技術為被保險人提供高水平的風險管理服務,是除展業、理賠、資金運用等環節之外最為重要的一環。
C. 保險法規定的再保險,包括分出保險和分入保險。怎麼理解呢
由於風險的大小是不確定的,對於單一保險公司來說,不能負擔太大的風險,它也需要進行風險轉移,因此,再保的部分就是分出保險,如果接受其它保險公司的風險轉移,接收部分就是分入保險。
分出保險就是將自己承保的保險再就其保險責任的一部分轉由其他保險公司承保。分出保險是減輕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的一種辦法。
分入保險是承保由其他保險公司分出的一部分保險責任。分入保險是增加保險業務的一種方法,也相應加重了保險人的保險責任。就某一特定保險公司而言,它可以只從事再保險分出業務,也可只從事再保險分入業務,也可以二者兼營。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無論以哪種形式經營再保險業務,都必須經過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定,否則要依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的具體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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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有人認為:」保險公司是經營風險的企業,所以有險必保。」你有何看法
保險公司是在風險中求生存的行業,為社會,為客戶分擔風險,但是保險公司不是不注重自己的風險性,風險也分為可保風險和不可保風險,絕對不是所有的風險都能承受的,在自己能夠承受的范圍內承保,這樣才能生存下去。
案例太多了,拿壽險為例:某客戶,男,40歲,有高度脂肪肝,肥胖,(具體體檢數據我就不寫了),無其他疾病。保險公司風險評估:此客戶極有可能以後患糖尿病、冠心病,超過可承受風險范圍,拒保。
E. 按照合同承擔風險的方式分類,保險合同的種類有
按合同承擔風險責任的方式分類:單一風險合同、綜合風險合同、一切險合同
F. 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應按其風險的大小分擔保險事故的損失與費用的原則是什麼
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應按其風險的大小分擔保險事故的損失與費用的原則有以下幾點:
1、.最大誠信原則:指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和履行保險合同時,必須保持最大限度的誠意,雙方都應遵守信用,互不欺騙和隱瞞,投保人應向保險人如實申報保險標的的主要風險情況,否則保險合同無效;
2、可保利益原則: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因具有各種利害關系而享有的法律上承認的經濟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利益是保險合同生效的依據;
3、補償原則: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無論以何種方式賠償被保險人的損失,也只能使被保險人在經濟上恢復到受損前的同等狀態,被保險人不能獲得額外收益。因此,保險人在理賠時一般按以下三個標准確定賠償額度:以實際損失為限,以保險金額為限,以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可保利益為限。在這三個標准中,以最低的為限;
4、近因原則:當被保險人的損失是直接由於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造成的,保險人才給予賠償。這是因為現實中保險標的的損失是由多種風險事故同時或者連續發生造成的,而這些風險事故往往同時有被保風險、非保風險或除外風險。近因原則是判斷保險人是否需要賠償的標准。
G. 為什麼大的保險公司反而會將一部分風險分擔給一些小的再保險公司
朋友,合理,道理很簡單~
正如我們的家庭和我們的人生一樣,風險無處不在,無時不在,人人都需要保險。保險公司也會做出理財規劃和採取風險規避的方法,這和一家公司是不是資金雄厚沒有太大關系的。就像一個人他已經很有錢了,就不需要存保險了嗎?能夠提供以錢生錢,或是花小錢保大錢的平台,是商業保險的特質。對於小保險公司來說,大保險公司也是他的客戶。(小保險公司也可以向大保險公司投保啊~)華人首富李嘉誠曾經說過:「別人都說我很富有,其實我最大的財富是在我的有生之年,為我和我的家人購買了充足的人壽保險」。那麼對於這樣一個家喻戶曉的富翁來說,他的錢已經多到幾代人都花不完的地步,他的總資產可能比保險公司的都多,為什麼還要從各大保險公司購買大量的商業保險呢?難道是他看不起病嗎,難道是他的錢不夠花嗎,難道是他的錢沒地方花了嗎?不是,他這種明智的做法是為了保值、增值、合理避稅......為子孫後代帶來更大的財富!而且這樣做,於人於己都是好事兒~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使您想明白個中道理 ^_^
H. 再保險公司對原保險公司分擔風險的額度是多少
那是兩家保險公司的事了,那要看原保險怎麼支付再保險公司的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