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市(市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結算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險服務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有效控制醫療費用支出,維護參保人員和醫療機構的權益,確保醫療保險健康運行,基金達到收支平衡,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五部委《關於印發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管理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23號)、隴南地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隴署辦發[2002]21號)的精神,結合市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運行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住院申報程序。參保人員患病須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確需住院治療的,由主治醫生開具住院通知單,參保患者或親屬持單位介紹信和醫療保險證,到市社保局申報批准後,辦理住院手續。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未按規定繳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不予辦理住院申報,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條 住院費用的結算方式。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所發生的住院費用由參保人員和社保局與定點醫療機構分別結算。凡屬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由個人負擔的起付標准、個人應自負的比例,參保人員出院時直接與定點醫療機構以現金方式結算;剩餘部分醫療費用由市社保局按「分級定額,總量控制,定期核結」的辦法與定點醫療機構以轉帳的方式結算。市社保局每年與定點醫療機構通過年審簽定服務協議書,引入競爭機制,實行動態管理。
第四條 分級定額標准。市社保局以各定點醫療機構前三年(07、08、09年)出院患者平均費用為基礎,扣除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外的費用,合理確定結算管理辦法實施後第一年度定額標准。以後年度每年由市社保局按不同級別醫院上年度住院人員的平均費用,剔除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外的費用後,核定與各級醫療機構每人次的住院費結算定額標准。
第五條 統籌基金的結算支付范圍。
1、凡屬《隴南地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病種目錄》中的病種,住院時可由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
2、納入《甘肅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的葯品費用和《甘肅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支付的醫療費用,可由統籌基金支付。
第六條 統籌基金撥付。市財政局按年初核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按月撥付市社保局;市社保局按結算程序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第七條 統籌基金的結算程序。定點醫療機構應在每月5日前填報上月出院人員的《住院醫療費用撥付審批表》、《住院費用結算單》,並附住院人員的《醫療保險證》、住院費用清單,由市社保局審核後,在5個工作日內向定點醫療機構支付定額標準的90%,剩餘10%的定額根據每半年對定點醫療機構的考核情況(考核辦法另行制定)支付。年終考核時,若實際發生的醫療費在定額標准90%以下的,按實際發生數結算,並對該定點醫療機構適當給予獎勵;實際發生的醫療費在定額標準的90%-110%范圍內,則按定額標准結算;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為定額標準的110%-120%的,對超過部分社保局支付50%;定額標准120%以上的醫療費由醫療機構負擔。
第八條 統籌基金在支付住院費用時設立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自付。
(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一級醫院40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600元;職工醫療保險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40000元;
(二)超出最高支付限額費用由大額醫療保險補助。
第九條 起付標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部分的醫療費用,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但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見下表)。確因病情需要,凡使用《三個目錄》以外的治療項目和用葯,醫療機構必須徵求患者或家屬意見,簽字同意,才能使用。乙類葯品費用由個人負擔15%、特殊檢查和治療費用由個人負擔20%,其餘計入醫療費總額。
住院醫療費用檔次
職工個人自負
比例(%)
退休人員自負
比例(%)
起付線—20000元以內的
15
13
20001—40000元以內的
13
11
40000元以上的
10
8
第十條 住院費用的審核方法。定點醫療機構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相應的工作機構,配備熟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專門人員負責核算參保患者所發生的住院費用,按要求認真准確填寫各種表格。醫療機構應配備微機對醫療費進行核算(軟體由市社保局統一開發)。市社保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醫療機構的費用審核情況,查看有關病歷資料和詢問參保患者時,定點醫療機構要積極配合。如發現問題,按服務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處罰。
第十一條 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及服務協議確定的轉院比例,確須轉往外地住院治療的參保人員,以及按規定在外地出差和休探親假期間因患急症住院時所需醫療費,先由本人墊付,治療結束後,憑住院費用結算單和有關病歷資料到社保局辦理報銷手續。凡經市社保局審核確認的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的住院醫療費,按上述辦法報銷。
第十二條 定點醫療機構應堅持「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葯、合理收費」的原則,進一步規范醫務人員的醫療服務行為。制定相關配套制度,明確分管領導責任,確定專職人員,加強內部管理,杜絕違規現象的發生。定點醫療機構的收費標准應接受市物價部門的監督檢查。定點醫療機構如發生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由市社保局扣除相應的違規費用。
第十三條 對自然災害、突發性疾病、流行和其它突發性因素造成的大范圍危、急、重病人的醫療費用,由市政府綜合協調解決。
第十四條 縣(區)參照本辦法制定本縣(區)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隴南市(市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市直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規范管理,參照《隴南地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隴署辦發[2002]21號)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實行刷卡管理。IC卡由市社保局統一制發。IC卡製作的工本費由參保人員個人負擔。
第三條 IC卡用於記錄參保人員的基本情況和個人賬戶資金的收支情況。
第四條 個人賬戶資金的構成:
(一) 參保人員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2%)全部劃入個人賬戶。
(二) 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在職職工按繳費工資的1.6%劃入; 退休人員按繳費工資的3.8%劃入。
(三) 以上兩部分的利息收入。
第五條 個人賬戶資金的錄入:
(一)市社保局為參保人員建立個人繳費台帳及個人賬戶資金劃轉記錄台帳。
(二)市社保局應逐月審定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劃轉記錄情況,並按時足額劃撥個人賬戶。
(三) 個人賬戶由用人單位和市社保局定期核對。
第六條 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使用范圍:
(一) 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的醫療費用;
(二) 定點零售葯店購葯的費用;
(三) 其它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第七條 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未按規定繳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暫停劃轉個人賬戶,待年度內繳清費用後,再劃轉。
第八條 市社保局為參保人員設置個人賬戶,發放IC卡,並建立個人賬戶微機管理系統。用人單位負責本單位參保人員IC卡的領取和發放。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配備刷卡機,並負責個人賬戶的結算和記錄。
第九條 參保人員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和定點零售葯店購葯,憑IC卡進行結算。
第十條 市社保局對個人賬戶實行統一管理,並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個人賬戶的有關情況。用人單位、參保人員、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應予以配合。
第十一條 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資金,按城鄉居民同期存款利率計息,經核定後劃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節余資金可結轉使用,不得提取現金,不得透支。
第十二條 駐武都城區外的參保人員和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不發放IC卡,其個人賬戶的資金按季度或按年度發放給參保單位,由單位轉發本人。
第十三條 參保人員在本市范圍內工作調動的,若調入單位已參保,則辦理相關手續,其IC卡和個人賬戶繼續使用;若調入單位沒有參保,個人賬戶使用至無余額為止,IC卡停止使用,並由本人保管,待重新參保後繼續使用。參保人員在本市范圍外工作調動的,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一次性發放給本人,並由市社保局收回IC卡。
第十四條 參保人員與參保單位因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等原因,暫時中斷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其個人賬戶使用至無余額止,IC卡暫停使用,並由本人保管,待重新參保後繼續使用。
第十五條 參保人員死亡後,個人賬戶資金余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由其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合法繼承人依法繼承。若指定的受益人或合法繼承人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余額轉入指定受益人或合法繼承人的個人賬戶,並由市社保局收回死亡人員的IC卡;若指定的受益人或合法繼承人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余額一次性發給指定受益人或合法繼承人,由市社保局收回死亡人員的IC卡。
第十六條 參保人員的IC卡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報告本單位,由用人單位向市社保局申請掛失,並辦理補發手續。在遺失期間造成的個人賬戶資金損失,由參保人員本人負責。
第十七條 參保人員有權查詢本人個人賬戶的資金情況,對個人賬戶資金籌集、使用和管理實施監督。市社保局和用人單位對參保人個人賬戶資金余額一年核對一次,並由用人單位向參保人員公布。
第十八條 IC卡的記錄權屬市社保局。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塗改、偽造、盜用IC卡的,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對由此造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嚴重損失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 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年初進行一次性核定。當年內其個人賬戶劃入比例不作變動,在下年度核定時統一調整。
第二十條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依據參保人員的IC卡作為其就醫和購葯的憑證,並以此進行費用結算,核減個人賬戶基金,在每季度5日前報送上季度醫療費用、購葯費用憑證,到市社保局審核後辦理撥付手續。
第二十一條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每年應向用人單位和市社保局提供個人賬戶資金使用情況匯總表,以及平時掌握的個人賬戶資金情況。
第二十二條 縣(區)參照本辦法制定本縣(區)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② 我想知道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關的內部管理,工作制度
醫保管理工作制度
一、認真核對病人身份。參保人員就診時,應核對證、卡、人。嚴格把關,遏制冒用或借用醫保身份開葯、診療等違規行為;實行首診負責制,接診醫生如實在規定病歷上,記錄病史和治療經過,嚴禁弄虛作假。 二、履行告知義務。對住院病人告知其在住院時,要提供醫保卡,住院期間醫保卡交給收費室保管。
三、嚴格執行《寧波市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不能超醫療保險限定支付范圍用葯、診療,對提供自費的葯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須事先徵得參保人員同意,並在病歷中簽字確認,否則,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訴等,由相關責任人負責自行處理。
四、嚴格按照《處方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每張處方不得超過5種葯品(西葯和中成葯可分別開具處方),門診每次配葯量,急性病一般不超過3日量,一般疾病不超過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過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須在口服葯物吃完後方可開第二瓶葯,否則醫保做超量處理。嚴格掌握用葯適應症,住院患者出院時需鞏固治療帶葯,參照上述執行。 五、嚴格按規定審批。醫療保險限制葯品,在符合醫保限制規定的條件下,同時須經過醫院審批同意方可進醫保使用。否則,一律自費使用,並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歷書寫須規范、客觀、真實、准確、及時、完整記錄參保病人的門診及住院病歷,各種意外傷病人,在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程錄中必須如實的記錄意外傷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原因。
七、合理用葯、合理檢查,維護參保病人利益。住院病人需要重復檢查的必須有原因分析記錄。控制抗菌葯物和自費葯使用
八、嚴格掌握醫療保險病人的入、出院標准。嚴禁分解門診處方開葯、人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掛床住院或把門診治療、檢查的病人作住院處理,住院病歷內容必須規范完整,
九、嚴格按照規定收費、計費,杜絕亂收費、多收費等現象。住院部實行每日清單制,每日清單應交給患者簽名確認,要做到及時計費,杜絕重復收費,各種費用記帳必須與病歷醫囑相符合。由於亂收費、多收費、重復收費產生的醫保拒付款全額由相關責任醫生、護士負責。
十、全體醫生通過各種渠道充分了解醫療保險的相關政策,醫院定期對醫保工作進行檢查公示,對最新醫保政策、文件等及時組織進行院內組織學習。
十一、醫保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終端軟體,要妥善維護;醫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時下載和修改程序,及時上傳下載,確保醫保數據安全完整,為參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醫服務。
對違反以上制度規定者,按職工獎懲條例處理,並全額承擔醫保拒付款。
醫保定點醫院
醫保辦公室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醫療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醫保工作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寧波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各項配套政策和管理辦法。
2、努力學習、宣傳醫保政策規定,提高業務素質。積極主動的支持、配合和協調醫保部門的各項工作,並結合實際運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水平,努力為廣大參保患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3、在分管院長領導下,認真遵守《醫療定點機構服務協議書》的各項規定,嚴格按照協議要求開展醫保管理工作。負責全院醫保管理工作。協調好醫保管理中心,參保職工、醫院等多方面的關系,為醫保患者營造一個通暢的綠色就醫通道。
4、每天做到登錄市醫保管理中心QQ群,及時准確掌握醫保信息,規范工作行為,熟練掌握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5、設專人負責計算機醫保區域網的管理和維護,保證計算機硬體、軟體和系統的正常運行。堅持數據備份制度,保證網路安全通暢。
6、准確做好醫保數據對帳匯總工作,對醫保月終結算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做好整改。
7、每日一次進入《寧波醫保中心--內網首頁》、《慈溪市醫療申報審核登陸界面》掌握醫保新政策、本院醫保管理信譽、醫保定額結算、醫保結算剔除通知等,針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方案。
③ 醫保參保人員劃卡、購葯及費用結算的管理制度
去網上查詢一下吧。肯定有的。
④ 診所醫保業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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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重慶政府網站找到了一份資料,是關於個體診所辦理定點醫療機構的,希望能對你有幫助。祝你能早日辦理通過,造福一方百姓。
申請定點醫療機構資格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軍隊醫療機構持相應證件;
(二)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49號)、《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令第35號)、《葯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葯品監管局令第26號)等法律法規和標准,有健全和完善的醫療服務管理制度,配備了必要的管理人員和設備;
(三)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和葯品價格政策;
(四)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2011年基本葯物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辦發〔2011〕355號)要求成為葯交所會員單位,並在葯交所購買醫保葯品、器械及耗材;
(五)開展的主要醫療服務項目屬於醫療保險范圍;
(六)對開展住院醫療的,綜合性醫院批准床位在50張以上;專科醫療機構在30張以上;社區醫療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床位不限;
(七)具備與全市醫保信息系統聯網運行的能力,並有完善的內部計算機管理系統,鄉村衛生室可適當放寬;
(八)無衛生、價格等相關部門的違規處罰;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取消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後滿3年;
(九)工作人員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十)其它應該具備的條件。
如果您具備以上條件,請您到所在地的醫保經辦機構申請,申請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重慶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申請書》(申請書由市人力社保部門統一格式,申報單位在網站上自行下載);
(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
(三)《重慶葯品交易所入市協議》復印件;
(四)大型醫療儀器設備清單;
(五)上年度業務收支情況及可承擔醫療保險服務能力介紹材料;
(六)社區衛生機構還須提供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設置的批文和證明材料;
(七)醫技人員花名冊及執業證件復印件、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材料;
(八)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醫療費用結算堅持什麼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是指某統籌地區所有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中,扣除劃入個人帳戶後的其餘部分。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集中管理,統一調劑使用,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發生的醫葯費、手術費、護理費、基本檢查費等。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任何個人都不得挪用。
統籌基金包括:統籌地區全部參保單位繳費總額扣除記入個人帳戶後的剩餘部分;財政補貼;社會捐助;銀行利息;滯納金等。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挪用。統籌基金主要用於參保人員住院、非定點醫院急診搶救、異地轉診(院)、異地安置、特殊病門診等醫療費用。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風險防範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是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正常運轉的首要條件。一旦統籌基金出現嚴重超支,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保障功能就會隨之削弱甚至崩潰,從而導致基本醫療保險改革失敗。但是,統籌基金在運行的過程中面臨著種種風險,是客觀存在、不容迴避的事實。因此,認真研究與探討醫保基金運行當中存在的各種風險以及規避和預防這些風險,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風險的形成
在當前社會環境下,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風險的形成大致可分為整體社會因素和局部社會因素。
整體社會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我國醫療保險制度自身特點所致。我國現有的醫療保險制度是由以前的公費醫療逐步轉變而來。現階段,醫療保險的支付是由參保人、醫療機構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三個方面來完成的,醫葯消費的不透明性,使得醫療監管機構很難對醫葯消費的價值與消費內容的合理性做出准確的界定,這就為統籌基金正常、准確地支付醫葯費用造成了很大困難。二是在當前狀況下,各定點醫療機構所獲得的財政投入不變甚至被削減,其經濟效益主要依靠於自身的創收能力,這就不可避免地使得醫療機構把獲取經濟利益作為一個極為重要的追求目標,甚至有的醫療機構為了獲取最大經濟利益而不惜採取種種手段,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哈爾濱天價醫療費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三是隨著醫療衛生條件的加強,人口老齡化問題越來越突出,這部分人群的醫療消費需要也日益加強,這勢必也會造成醫療費用的大幅增長。
造成基金風險的局部社會因素,一是保險基金的收繳受經濟形勢的影響較大。在現有市場經濟條件及社會環境下,在經濟基礎相對比較落後的地區,相當一部分單位在規定的時期內不能按時足額地為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而這些單位的參保職工仍然要進行醫療消費,這就會造成統籌基金的大幅減少。二是隨著醫療科技水平的發展,新醫葯設備不斷投入臨床應用,就診人員的心理使然,都希望能盡量使用最新最好的醫葯設備,從而造成人均醫療費用的大幅增加,這相應地也會增加統籌基金的開支。而目前我國的醫療保險統籌基本上都是以縣區為基本單位,獨立運營,暫時無法建立整體的協調均衡機制。
二、基金的籌集與支出
籌集與支出是保證基金安全正常運行的兩個關鍵,籌集是醫療保障系統運行的基礎,只有按時足額的籌措到所需的資金,才能保障系統的正常運營,而資金籌集的比例是以當地的生活與醫療消費水平為基礎的,還要考慮到以後的發展趨勢,因此,在確定統籌水平時,必須經過縝密的調查分析,以做到准確適度。正常情況下,籌資水平應略高於醫療消費水平,做到略有盈餘。而如果在調查分析中出現失誤或分析不周,或者不能正確地預測未來的醫療費用走勢,籌資水平低於預定的醫療消費水平,基金運行就有可能存在透支的風險。
基金的支付方式,從目前已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城市看,大體可分為三種:1、患者看病時直接付費與醫院,然後由患者與醫保機構結算;2、患者看病時不直接付費,由醫院與醫保機構相互結算;3、 醫保機構與醫院採用定額預算管理,醫保機構逐月撥付醫療費用,年終總結算。一般情況下,基金出險是由於採用了事後結算的方式,因為醫療機構的醫療消費形式發生在前,結算在後,也就是說,作為結算本身已經失去了對醫療行為的制約能力.如果採取預付制,正常情況下是不會導致基金出險的.因為醫療保險機構已經按照預定的指標體系對醫療機構進行結算付費,醫療機構是根據醫療保險機構提供的費用和需求指標體系的要求提供醫療服務的。所以,通常是不會出現基金出險的情況,而往往容易出現的是另外一個問題,即醫療消費不足。而結合制的付費方式正是取長補短,把預付制和後付制結合起來,力求興利除弊,彌補二者的缺點。
三、風險的防範
一是要加大收繳力度、確保基金收繳率。要保證統籌基金的正常運行,就必須要保證較高的基金收繳率,特別要注意防範惡意拖欠的問題。
二是建立完善基本醫療保險預算制度和基金預警系統。在統籌年度開始之前,必須對該統籌年度的醫保金收支總額特別是統籌基金部分的收支情況進行預算,並留有充分的餘地,做完總體預算後,再分別核實個人帳戶與統籌基金具體收支預算。基金預警系統是指在建立基本醫療保險體系時,通過管理信息系統,為各種基金設置相應的警戒線,從而預先警示基金系統在運行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對已實現網路化的統籌地區,更要充分利用管理信息系統及計算機結算系統等實行網上監控。
三是要結合實際,確定合適的支付比例。因各地的收入水平、醫療消費水平等情況差異較大,在支付比例以及支付的方式上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則,而決不能完全照搬所謂大中城市、改革試點已有的套路。
四是要建立統籌基金支付的調節與平衡機制。從目前各地的實踐情況來看,統籌基金支付的主要是是醫保病人住院費用的大部分和特殊門診的部分費用。通常住院費用都是按一定比例分段支付,而特殊門診如何支付各地做法不盡相同,這也正是建立調節機制的重要部位。門診特殊病種補助應採取彈性比例,即補助的具體比例應視年終統籌基金的結余情況確定。
五是要嚴格大病的審查。目前各地對進入大病互助的門檻設置與支付比例不盡相同,但各地進入大病互助的人數都呈逐年上升趨勢,且費用的增長幅度較大。從而給醫保經辦機構造成相當大的支付壓力。
四、化解風險
對統籌基金的風險要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認真研究和探索化解風險的措施和辦法,勢在必行。這樣才能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化解風險的措施通常有以下幾點:
一要搶佔先機,盡量爭取將風險化解在萌牙狀態。統籌基金的風險,通常是指統籌基金的支付額超過了統籌基金的帳戶額。這種超支現象往往是逐漸產生的,可以通過月統計報表反映出來。所以應規范會計統計報表制度,認真核查每月的收支狀況,一旦出現超支,馬上在下一個月份進行調節,盡量使超支的問題在統籌年度內得以解決;倘若在統籌年度年終總結算時出現嚴重超支的現象,就必須在新的統籌年度第一季度內加以解決。
二要適時適當調整有關的比例標准。當超支數額巨大,而發生的超支費用又在正常合理的開支范圍內,並非違規或過度醫療消費所致,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適當提高收繳比例,以此增加統籌基金的總量,提高統籌基金的支付能力,但是劃入個人帳戶的計入比例一般不能降低,否則,容易引起參保人員的心裡不平衡,另外,根據情況適當調整大病互助的收繳基數與支付比例,以化解大病互助基金的支付壓力,也可以考慮與商業保險公司合作,通過社會化的渠道來緩解醫保基金壓力;如果前述措施仍不能化解風險,則需要提高統籌基金支付項目的起付標准,或者降低統籌基金的支付比例,以增強參保人員的節約意識,適度降低總體醫療消費水平,從而化解統籌基金超支的風險。
三是要建立資金預留制度及爭取更多的政府資金投入,以達到分擔風險的目的。資金預留制度就是從各定點醫療機構的結算額中提留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以約束各定點醫療機構的違規行為,也可以同時建立獎勵制度,對於表現優秀的定點醫療機構採用各種形式的獎勵與表彰,促其合法經營。在經濟水平較發達,財力較充足的地區,可以申請政府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為各參保人員提供更完善的社會保障服務。
⑥ 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單病種結算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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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門診大病(第一類)綜合醫療保險門診、定點零售葯店一般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按服務項目結算;
(二)住院醫療保險、農民工醫療保險門診基本醫療費用按綁定參保人數定額包干;
(三)門診大型醫療設備檢查和治療費用按核定的門診次均費用償付標准結算;
(四)門診血透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按有關協議規定的費用償付標准總額結算;
(五)生育醫療保險參保人產前檢查的基本醫療費用按服務項目結算;
(六)一般住院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按服務單元並結合住院門診人次比標准結算;
(七)部分病種或治療項目的住院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按病種費用償付標准結算;
(八)長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的住院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按年度包干結算;
(九)參保人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用超過醫院住院平均費用償付標准4倍以上的,單獨償付,其中90%按服務項目結算,10%按服務單元結算;醫院住院平均費用償付標准4倍以下的費用,按服務單元結算;
(十)其他費用結算按協議約定的方式結算。
⑦ 醫保費用結算管理辦法
據了解,按照此前人社部和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通知規定,跨省異地就醫原則上執行就醫地支付范圍及有關規定,而醫保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執行參保地政策。那麼,2017異地醫保怎麼辦理,異地醫保結算什麼時候實施呢?
2017異地醫保怎麼辦理?
2017異地醫保怎麼辦理呢?一、適合對象的參保人員。1、參保單位派駐外地工作的,2、參保的離退休人員長期居住在外地的,3、在外地就業,以個人或城鄉居民身份在參保的,4、參加未成年人醫保,隨父、母長期居住外地的,5、參加城鄉居民醫保,隨子、女長期居住外地的。
二、辦理醫療報備的程序。1、領取或在社保網站上下載《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工作、居住人員情況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2、按規定填寫,並經外地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蓋章認定的《申報表》。
3、將填好後《申報表》拿回分工負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並進行確認。須辦理省內異地就醫卡的,經審核確認後憑《申報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進行登記,然後到社保卡管理科辦理全省異地聯網卡的制卡手續。
4、辦理報備後參保人員的個人社會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參保人員回到須在就醫的,應到市社保機構取消醫療報備,從次日起其個人社會保障卡方可在定點醫療機構使用,5、醫療報備實行有變動就報,未變動就不報的原則。
三、辦理窗口。按市、區分工管理辦法,市社保機構管轄的參保單位的參保人員,由市社保中心醫療費審核結算科33、34號櫃台辦理;區社保機構管轄的參保單位的參保,以及異地就業的參保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未成年人醫保且長期異地居住的參保人員,就近由區社保機構負責辦理確認的報備手續。
須在省內異地就醫,可申請辦理全省異地就醫卡的,經確認報備手續後,參保人員憑《申報表》到市社保中心醫療費審核結算科33、34號櫃台確認後,再到社保卡管理科辦理全省異地聯網卡的制卡手續。
異地醫保結算什麼時候實施?
目前,全國已有26省(區、市)70個統籌地區的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系統通過國家驗收,實現聯網,已開通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達675家。下一步,市人社局將以擴大異地就醫結算范圍、提高異地就醫結算效率作為推進本市醫保惠民工程的重要工作措施,更好地為異地就醫人員提供服務。基本醫療保險葯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執行居住地標准,基本醫保統籌基金的住院起付標准、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執行參保地標准。
2017異地醫保結算流程:
1、選擇在居住地或工作地聯網定點醫院實時結算的參保人員,須由本人或代辦人持參保職工激活的社保卡到參保地醫保中心異地就醫窗口登記並領取《遼寧省大連市跨省/省內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2、之後持社保卡和
《備案表》到居住地或工作地聯網定點醫院指定部門進行確認登記,方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各聯網定點醫院按規定辦理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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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青島大病門診醫保費用結算管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醫生所說的大病是指門診大病,門診大病是按病種管理的,現在青島的門診大病是有49種,符合這49種病種中的任一病種的申請條件並且在正常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期間就可以帶著住院病歷復印件和社保卡去參保地的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申請。審批下來之後會發給你一個門診大病證,證上有醫療年度起止時間,在這個時間之內發生的病種相關的門診拿葯或者檢查費用可以在醫療年度截止日之後報銷,報銷完在網上年審或者根據需要去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