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誰能告訴我基金託管人與基金持有人之間的關系緊急
證券投資基金主要包括三方面當事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與基金持有人。它們之間職責明確、相互獨立、相互制約。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是適應投資基金的投資運作而產生的基金經營機構,是投資基金的資產管理者和
基金投資運作的決策者。
·基金託管人:為了充分保障基金投資者的權益,防止基金資產財產被挪作他用,確保基金資產規范運做和
安全完整,基金往往委託一個機構負責保管基金的全部財產。這樣的機構就是基金託管人。
在我國,基金託管人必須是由符合特定條件的商業銀行擔任。
·基金持有人:基金持有人也就是基金的投資者,是證券投資基金資產最終所有人,也是證券投資基金收益
的受益人和承擔基金投資風險的責任人。
㈡ 基金管理人與託管人之間的關系是什麼關系
A所有人是指,普通的基金持有者,可以理解為基民。經營者即基金公司,幫投資者投資債券、股票等。基金公司用投資人的錢投資證券市場的產品,所得收益與基金公司無關,基金公司通過收取申購、贖回、管理費來維持運營。
B經營是指基金管理者在證券市場交易時的一切經營活動。監管比如證監會,所起作用是指,在合法的范疇下,監督基金公司的經營。也就是監管與被監管的關系。
C持有的基金公司的證券憑證,而託管是指證監會所規定的,普通投資人的投資資本不會直接注入基金公司帳戶,會在第三方,即銀行的共同帳戶中,資金的流入流出是受到證監會監管的。這樣就不會出現捐款潛逃等不法行為。
D委託即基金公司會委託某銀行代為管理資本帳戶,受託即銀行受託。
㈢ 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是()的關系
投資人與管理人的區別
㈣ 證券投資基金反映的關系是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間的一種什麼關系
證券投資基金反映的關系是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間的一種信託關系。
信託托關系實際上是信託法律關系。它由三個要素構成:
(1)主體,指信託法律關系中權利義務的承擔者,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
(2)客體,指信託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即藉以產生信託關系的資財;
(3)內容,即信託法律關系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具體的權利義務由信託法規定。
在證券投資中,投資者把錢委託給基金管理人進行打理,基金管理人對資金進行管理和處分,所以證券投資基金反映的關系是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間的一種信託關系。
信託關系本質
信託關系是特定當事人之間的一種不對等的法律關系,通常產生在締約雙方當事人的談判優勢不平等時,一方因知識或專業方面的原因而在某種程度上必須信賴於另一方。
信託法上的受託人與委託人的關系是信託關系的最典型形態,但是現在信託的適用范圍要廣泛得多,已經被廣泛地運用於公司法,合夥法甚至銀行法等商業領域。
信託關系可以由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所創設,特別是在一方當事人認為對方在特定領域更具有專業知識和經驗時,可以通過合同明確創設雙方之間信義關系,然而在實踐中這種方式是很少見。信託關系也可以基於法律的默示而產生。法律默視的信託包括結果信託和推定信託兩種。
按照學者們的一般理解,由合同所創設的信義關系暗含了雙方當事人之間交易能力,地位與勢力相對平等和均衡;而基於法律而產生的信義關系,是指在當事人之間的地位與實力具有明顯不對等性時,法律給予某一方以特殊的保護或救濟。
此時單靠受益人自己的力量難以對受信人的行為實行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受益人通常需求助於法律的特殊保護。因為受信人處於一種優勢地位,擁有對他人財產的支配與控制權,而且受信人的行為將對受益人(或委託人本人)產生拘束力。
然而,受信人如何行使權利,委託人或受益人則並不能夠完全控制或嚴密地監督,他們只有信任受信人,相信他們會以善意及適當的注意之方式為自己的最佳利益行為。
㈤ 這題為什麼是錯誤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與基金託管人之間的關系是委託人、受益人與受託人的關系,也是所有者
這道題錯誤原因是偷換概念:基金份額持有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關系才是委託人、受益人與受託人的關系,也是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關系。而基金持有人與基金託管人之間的關系應該是委託與受託的關系。
㈥ 基金的持有人 管理人 託管人三者的關系
基金管理人:就是基金公司
基金託管人:就是那些銀行,不是所有的銀行都有資格託管基金
基金份額持有人:這個就是廣大的基民,也包括一些機構
基金份額發售機構:這個一般來說是基金公司才有發售的權力,估計你說的是銷售機構,這個包括基金公司的直銷,銀行的代銷和專門的基金銷售公司的代銷
希望能解決你的疑問
㈦ 證券從業資格判斷題:基金份額持有人與管理人之間實質上是所有人和委託人的關系答案是正確,為什麼
哦,我覺得你是對的,的確是持有人委託基金管理公司進行投資的,所以管理人應該是受託人,而不是委託人。這個基金一定要多看,這破考試就是要背書的,希望你順利通過!
㈧ 在基金運作中基金份額持有人、管理人、託管人三者之間是怎樣的關系
管理人:基金公司
託管人:銀行
買基金的人將買基金的錢交給基金公司,基金公司派基金經理管理這筆錢,拿這筆錢來幫買基金的人投資股票或債券。
為了防止基金經理或基金公司挪用買基金的人的錢,所以規定要基金公司要找一家銀行來託管這筆錢。也就是說錢放在銀行,基金公司只能從銀行調錢投資,銀行可以起到一定的監督管理作用。
目前銀行可以銷售基金,是指的銀行代銷基金公司的基金。這是另外一個概念了。
㈨ 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之間的相互關系類似於( )之間的關系。
C
答案解析:
[解析]
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管理操作;基金託管人作為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負責基金資產的保管和處置,對基金管理人的運作實行監督。因此,二者的關系是相互制衡的關系,類似於董事會與監事會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