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人身保險公司客戶信息真實性管理,提高客戶服務質量,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我會制定了《人身保險客戶信息真實性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印發給你們,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一、各人身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銀行郵政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要高度重視人身保險客戶信息真實性管理工作,認真做好《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各人身保險公司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和專人負責該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落實。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銀行郵政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要積極配合人身保險公司開展《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二、各人身保險公司應按下列要求對歷史保單開展客戶信息清查和補充更正工作:(一)各人身保險公司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客戶信息清查工作,採用多種方式鼓勵客戶主動補充更正客戶信息,加強對清查和補充更正工作的監督考核,確保基層機構將清查和補充更正工作落實到位。(二)各人身保險公司應正式致函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銀行郵政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要求其配合人身保險公司對其代理銷售的歷史保單進行客戶信息清查,並限期對存在缺失、虛假問題的客戶信息進行補充更正;明確告知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銀行郵政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如果不配合開展客戶信息清查和補充更正工作,要對由此造成的違法違規問題,以及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問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三)歷史保單的范圍包括:本通知下發之日保險合同有效,且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個人人身保險業務;本通知下發之日保險合同效力中止或效力終止但尚未領取現金價值,以及保險合同到期但仍存在未了結保險責任,且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個人人身保險業務。各人身保險公司應於2014年6月30日前,從上述歷史保單中清查出存在投保人聯系電話和聯系地址缺失、虛假或發生變更的保單,並進行補充更正,同時做好客戶服務工作,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四)各人身保險公司應於2014年7月31日前向中國保監會報送工作總結報告和報表(附件1-3),報告和報表電子版通過保監會電子文件傳輸系統報送信息模塊報送至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報告內容包括工作組織情況、工作方法、客戶信息清查和補充更正情況,以及下一步工作計劃等。三、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銀行郵政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要積極配合人身保險公司對中介機構代理銷售的歷史保單開展客戶信息清查和補充更正工作,對於存在客戶信息缺失、虛假或發生變更的,要限期進行補充更正,確保將真實、完整的客戶信息提供給人身保險公司。四、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發現人身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銀行郵政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存在下列問題,情節嚴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二條限制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吊銷業務許可證,同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三條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罰:(一)在本通知下發之日後承保或代理銷售的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個人人身保險業務存在客戶信息缺失、虛假的。(二)在本通知下發之日前承保或代理銷售的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個人人身保險業務,2014年7月1日以後仍存在客戶信息缺失、虛假的。五、各保監局要結合當地市場情況,對轄區內的人身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銀行郵政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加強指導,督促轄區內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銀行郵政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積極配合人身保險公司的工作,特別是歷史保單的客戶信息清查和補充更正工作,確保《辦法》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各保監局要嚴格監管,對於在客戶信息真實性管理方面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人身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銀行郵政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要依法嚴肅處理,並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請各保監局將此文件印發轄區內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銀行郵政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附件:1.保險合同有效的歷史保單客戶信息清查和補充更正統計表(略)2.保險合同效力中止或效力終止的歷史保單客戶信息清查和補充更正統計表(略)3.保險合同到期但存在未了結保險責任的歷史保單客戶信息清查和補充更正統計表(略)[1]中國保監會2013年11月4日
⑵ 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可以解決保險公司哪些信息安全問題
以下解答摘自谷安天下咨詢顧問發表的相關文章!
一、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已解決的保險公司信息安全問題
保險行業通過信息安全技術的實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解決了大量具有普遍性的信息安全問題,並形成了行業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特色和管理優勢。概要如下:
建立了比較詳盡的在安全策略,並且總公司的各項IT制度會直接下放到各級分支機構。
在安全組織方面,結合保監會建立「網路安全工作小組」的要求,成立的信息安全組織,由公司的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及副組長,組員由主要業務部門、人力資源部門、稽核部門及信息技術部門等部門組成。
在物理環境方面,機房建設按國家A類機房標准建設,符合國家的有關標准;機房實現授權出入管理,出入計算機機房有嚴格的審批程序和出入記錄,物理環境的防火、防水、空調、電力等基本達到安全要求。
建立了較合理的總公司與分支機構的網路基礎架構,網路核心交換機與路由器雙機容錯;公司重要的廣域網接入專用線路都有冗餘。
對網站採用了網頁防篡改技術並定期進行檢查,員工訪問互聯網進行了分級限制,外來人員訪問互聯網有專用網段。
對員工PC集中防病毒管理、集中補丁管理,定期對重要主機與網路設備進行安全檢查。
在計算機信息系統開發、管理與應用上有相對比較清晰和明確的職責分工的要求,在核心業務系統的設計、開發、測試環境基本能做到主機環境的分離,軟體源代碼通過版本控制器集中進行管理。
重要業務系統和數據均有良好的備份措施,特別是進行了數據異地存放等工作。
IT人員責任心強,工作勤勉,在超負荷的工作狀態下能基本維持系統正常運行。
二、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正在解決的保險公司信息安全問題
當前保險行業信息安全現狀還有許多待改進與提高的地方,與國際標准和最佳信息安全實踐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特別是分支機構在資產管理、物理與環境安全、人力資源管理、通信與操作管理、訪問控制、軟體開發等方面還需付出較大的努力。
以下對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正在解決的保險行業信息安全方面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信息安全投入
IT規劃
資產管理
人力資源安全
物理與環境安全
通信與操作管理
訪問控制
信息系統獲得、開發與維護
信息安全事件管理
⑶ 保險公司從客戶信息的管理與服務談怎樣維護客戶關系
客戶信息的管理與服務
保險業的銷售既有面對廣泛個體客戶的關系型銷售,又有面對大客戶的項目型銷售。既要管理好高價值客戶,把一個新保、轉保客戶發展成為續保客戶,並在此基礎上擴大其他險種的銷售,通過不斷維護與管理,穩定與發展客戶關系 ; 對於一些企事業單位的大的項目,又要通過嚴格的項目控制與多部門不同人員的工作協同來確保達到良好的效果與銷售目標。
一、 客戶信息的管理
為了有效的利用掌握的客戶資源,需要做好數據的准備工作。需要對目前的客戶信息數據進行清洗和集中。
⑷ 保險公司怎麼管理員工個人微信
保險公司分兩類,一類是互聯網保險公司,一類是傳統保險公司。
互聯網保險公司主要是靠線上各渠道的流量或合作商提供的流量運營和營銷獲客,然後通過電話和微信銷售服務客戶所需的保險產品(險種比較多),也偶爾上門面談,還有同行的推薦等。
傳統保險公司,主要還是靠人海戰術,保險業務員和保險經紀人模式,通過電話銷售和面談,售後服務是通過電話和微信與客戶溝通。
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在互聯網辦公軟體發展以前,都是通過簡訊電話等方式與客戶進行聯系的,那時候管理簡單。但是伴隨著近年來全民微信的時代逐漸發展,保險公司也開始慢慢使用微信給客戶聯系和溝通。當保險公司的業務員通過微信與客戶建立足夠的聯系之後,一些敏感操作也無法管理,甚至有可能利用公司提供的客戶資源辭職跳槽到外面去。
對於保險行業,藉助微信管理系統非常重要。由於保險行業的特殊性,會面對大量的高凈值客戶信息和行業嚴格監管。過去由於信息安全技術的蓬勃發展,各個廠家推出了很多功能齊全的產品,保險行業也熱衷於使用技術產品來進行防護,例如:裝多個攝像頭無死角,電腦監控,只能連內網,電腦插USB報警,各部門WIFI密碼不同,公司配專用手機打電話等。但是「技防」永遠無法完全取代「人防」的作用,往往花費大量經費建設了很多系統,很大程度上抵擋了從企業外部發起的安全攻擊,但對於內部人員安全意識薄弱而導致的有意或無意的信息泄密和客戶流失,員工為了完成業績頻繁行業敏感詞,卻很難完全避免,對於公司新業務新產品如何客戶微信營銷,群發等管控難做到,所以需要在獲客流程、銷售服務管理,微信營銷的基礎上管控,形成體系化的安全監督機制,通過微信風控提升內部人員的安全意識水平,才能達到綜合化、一體化防範的效果。
企業如何防範和杜絕這種現象?
釘信網路針對以上痛點,開發了一套規范員工行為,促進微信成交,便於企業進行精細化微信營銷的企業級微信管理平台。釘信企業級微信管理平台通過給員工配備工作手機,並配備釘信自己研發的微信系統軟體,完全解決了以上痛點.可以實時監管員工微信聊天內容,將文字、視頻、圖像、語音等消息記錄予以永久保存,一旦微信營銷或工作中出現爭議,則可以隨時調取查看;微信群監控,一旦出現群敏感信息及時報警;監管微信紅包轉賬,使收賬轉賬、賬戶金額進出等賬目清晰明了,當出現壞賬時,企業可以第一時間進行追查。監管手機操作行為,當員工出現刪除聯系人、刪除聊天記錄,或者聊天消息中出現敏感詞時,後台可以自動進行報警預警。
那麼公司查看員工手機以及微信聊天記錄 ,這是屬於合法行為嗎 ?符合法律規定嗎 ?如果員工用公司發配的工作手機,工作微信,干公司的事。在法律層面上是屬於合法的,相反 ,公司監控員工個人微信、手機,必然屬於侵犯個人隱私權 ,屬於觸犯法律的行為。
⑸ 人身保險客戶信息真實性管理暫行辦法的介紹
2013年11月4日,中國保監會以保監發〔2013〕82號印發《人身保險客戶信息真實性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共20條,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⑹ 人身保險客戶信息真實性管理暫行辦法的條文
中國保監會關於印發《人身保險客戶信息真實性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保監發〔2013〕82號
⑺ 保險行業,客戶退保收集客戶敏感信息是否合法
退保需要客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卡,保單,填寫電話,簽字,其他不需要。要是還要其他信息,就屬於違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