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中監管機構的適當性監管職責包含哪些
《職責規定》共7章、51條,分別為總則、日常監管、風險防範與處置、案件調查與行政處罰、投資者教育與保護、其他職責、附則。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關於日常監管。派出機構負責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中國證監會的授權開展行政許可相關工作,對資本市場相關市場主體實施檢查,並按照規定接收相關市場主體依法報送的業務、財務等備案、報告材料,進行審閱分析。派出機構實施檢查或其他日常監管活動,發現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情形的,或者發現重大風險和問題的,應當依法採取相應的措施。
二是關於風險防範與處置。規定派出機構以風險和問題為導向開展信息的搜集和分析工作,加強對市場的動態監測監控,督促市場主體提高防範和化解風險的能力。同時,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規定,明確派出機構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債券違約、區域性股權市場、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等的風險防範和處置職責。
三是關於案件調查與行政處罰。擴展派出機構立案調查和協查工作職責,完善案件調查工作機制,明確派出機構負責管轄范圍內案件的審理、聽證工作等。案件調查過程中,依法採取凍結、查封等強制措施的,派出機構按照規定負責實施。對於達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案件,派出機構將履行相應的移送程序。
四是關於投資者教育與保護。規定派出機構負責督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組織推動投資者教育相關工作,建立常態化的投資者意見徵求機制,並按照規定開展轄區證券期貨投資者調查和權益評估評價。同時,派出機構負責建立健全轄區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障檢查制度以及投訴處理登記備案管理制度,並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部署,推動建立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除上述職責外,派出機構還負責按照規定履行發展創新、統計調查、誠信建設、信訪舉報事項處理、信息公開、法律事務、輿情監測以及監管協助等職責。
② 什麼是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按照不同類型的客戶,對客戶提供不一樣的投資方案。如保守型的建議買貨幣型或者債券型的基金或理財。
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包含對投資者分類,對產品分級,按照風險級別匹配適當的投資者三方面的含義。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不可能規定出非常精準的一一對應的匹配關系。法規如果過細,很可能與實踐脫節。為此,就要按照簽署「責任狀」的邏輯,緊緊抓住經營機構這個「一肩挑兩頭」的主體,明確經營機構既要按照《辦法》規定和自律組織規定對投資者分類,又要具體負責對所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進行分級,制定產品分級的內部管理制度。應該說,能否准確分級是各機構核心競爭力的一種體現。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不是一般的市場參與者,它們既要面對籌資者,又要面對投資者,既要參與規則的制定,又是重量級的規則執行者,堪稱市場秩序的主要塑造者之一。因此,必須強化經營機構的適當性義務。它們盡到應盡責任,就是在播撒理性參與市場的種子。
《辦法》從適當性評估義務、風險揭示義務、內部管理義務、普通投資者保護義務等方面細化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履責要求。針對違規行為的具體情形,《辦法》一一列出「負面清單」,規定了可對經營機構以及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採取的監管措施,以及情節嚴重的處理措施和行政處罰,對經營機構從業人員還可以依法採取市場禁入的措施。可以說,《辦法》是一部「有牙齒的立法」。
如果這部法規能夠切實落地,至少買賣不對等、不對稱的問題可以得到部分化解。
③ 如何解讀「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及其影響
日前,證監會就《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是資本市場的一項基礎制度,制定統一的適當性管理規定,是落實國務院有關文件部署和"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工作要求,明確、強化經營機構的適當性管理義務,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
證券期貨市場是一個有風險的專業化市場,股票、債券、期貨、期權等各種產品的功能、特點、復雜程度和風險收益特徵千差萬別,而廣大投資者在專業水平、風險承受能力、風險收益偏好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異,對金融產品的需求也不盡相同,資本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需要投資者的專業化程度和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相匹配。因此,在資本市場發展實踐中有必要注重對投資者進行分類管理,"將適當的產品銷售給適當的投資者",防止不當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境外成熟市場均高度重視適當性管理,建立了全面有效的制度機制,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國資本市場以中小投資者為主,更需要採取針對性措施來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權益,引導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建立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尤顯重要。
經營機構與投資者同為資本市場的參與者,但兩者的定位和角色迥然不同。經營機構通過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獲取收益,具有天然的開發更多客戶、銷售更多產品的沖動,投資者則處於信息不對稱的相對弱勢地位,在金融產品日益豐富、產品結構日趨復雜、交叉銷售日益頻繁的當今資本市場,兩者的這種差別往往更加明顯。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正是平衡雙方利益訴求、約束經營機構短期利益沖動、增強經營機構長期競爭力,同時提升投資者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的一劑良方。
2009年以來,我會陸續在創業板、金融期貨、融資融券、股轉系統、私募投資基金等市場、產品或業務中建立了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起到了積極的效果。但這些制度比較零散,相互獨立,未覆蓋部分高風險產品,而且提出的要求側重設置准入的門檻,對經營機構的義務規定不夠系統和明確。去年股市異常波動中就暴露出分級基金等部分產品的適當性安排不完善、一些機構對適當性制度執行流於形式等問題,造成部分實際風險承受能力低的投資者參與了較高風險的業務,遭受了損失。適當性管理構築的是投資者進入資本市場的第一道防線,從一定意義上講,沒有健全並有效落實的適當性制度,就不會有成熟的經營機構和投資者,也不會有穩定健康的資本市場。
在總結各市場、產品、服務的適當性要求基礎上,《辦法》明確了投資者分類、產品分級、適當性匹配等各環節的標准或底線,具體產品或服務的適當性規定應以此為依據。《辦法》的核心就是要求經營機構對投資者進行科學分類,把"了解客戶"、"了解產品"、"客戶與產品匹配"、"風險揭示"作為基本的經營原則,不了解客戶就賣產品,不把風險講清楚就賣產品,既背離基本道義,也違反了法律義務,將從自律、監管等各個層面給予相應的處罰。
為此,《辦法》構建了一系列看得見、抓得著的制度安排,將這些要求落到實處。一是構建了依據多維度指標對投資者分類的體系,統一投資者分類標准和管理要求。明確普通和專業投資者基本分類,一定條件下兩類投資者可以相互轉化,經營機構從有效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出發可以對投資者進行細化分類。同時規范了特定市場、產品、服務的投資者准入要求。二是明確了產品分級的底線要求和職責分工,建立層層把關、嚴控風險的產品分級機制。規定經營機構是產品或服務風險等級劃分的主體,明確分級的考慮因素,建立了監管部門明確底線要求、行業協會制定產品名錄指引、經營機構制定具體分級標準的產品分級體系。三是規定了經營機構在適當性管理全過程的義務,全面從嚴規范相關行為。細化從了解投資者、評估產品、適當性匹配、風險警示到持續符合要求等各個環節的具體內容和方式,要求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禁止採取鼓勵從業人員不適當銷售的考核激勵措施,突出適當性義務規定的可操作性,避免成為原則性的"口號立法"。四是突出對於普通投資者的特別保護,向投資者提供有針對性的產品及差別化服務。規定普通投資者在信息告知、風險警示、適當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別保護;經營機構與普通投資者發生糾紛,經營機構不能證明其履行相應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五是強化了監管職責與法律責任。本著有義務必有追責的原則,制定了與義務規定一一對應的監管措施與行政處罰,避免《辦法》成為無約束力的"豆腐立法"和"沒有牙齒的立法",確保適當性義務落到實處。
④ 交易可能被實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什麼意思
是指債券交易可能被實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提示性公告
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因素存在。
⑤ 我國金融界有投資者適當性原則么
有!
上海證券交易所已於2013年3月26日發布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辦法》。
上交所表示,該《辦法》的適用范圍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上交所現有產品或服務已經 實施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如融資融券交易、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債券回購交易、債券質押式報價回購交易、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權證。
二是上交所未來開發的 新產品或服務。為了滿足投資者差異化的投資性需求,上交所未來將開發並向投資者提供結構相對復雜、具有一定風險的產品或服務,這些產品或服務並不適合所有 的投資者。在向投資者提供該類產品或服務時,證券公司應當遵守《辦法》的規定,實施適當性管理。
⑥ 債券合格投資者的開通流程及注意事項
你好,債券合格投資者的開通操作流程為:
1.T日接受客戶開通債券合格投資者申請,業務人員核驗客戶身份證明文件,並要求客戶書面簽署《債券市場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書》
2.T日業務人員通過賬戶系統【證券—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債券適當性管理—債券合格投資者登記】菜單,選擇交易類別(上海、深圳)、風險揭示書選擇「已簽署」、校驗投資者資產,完成債券合格投資者登記工作
3.T日總部業務人員通過賬戶系統菜單【證券—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債券適當性管理—債券適當性數據申報】導出當日未申報記錄,通過滬、深證券交易所債券專區報備債券合格投資者許可權的賬戶清單。
注意事項有:
1.分支機構T日接受客戶委託的,須在T日15:00前完成債券合格投資者登記流程。T日15:00之後的客戶申請,須在T+1日進行系統操作
2.債券合格投資者許可權申報當日,分支機構完成系統申報後,需及時與財富管理總部運營管理部強系璧、於冬聯系以便完成相關賬戶報備工作
個人合格投資者能投資的債券包括:
1、國債
2、地方政府債
3、政策性銀行金融債
4、公開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5、債項評級AAA且無風險的大公募公司債、企業債
6、債項評級AAA且無風險的小公募公司債、企業債
7、質押式回購的融券交易(即:債券質押式逆回購)
請注意:債券存續期間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自該情形披露之日起,僅合格投資者中的機構投資者可以買入該債券:①公司債券、企業債券信用評級下調至AAA
級以下(不含AAA)②發行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顯示為虧損或經更正的財務報告顯示為虧損③發行人發生債務違約、延遲支付本息,或者其他可能對債券還本付息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④發行人發生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者合同約定的行為,或者被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立案調查,嚴重影響其償債能力⑤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⑦ 開戶時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有哪些注意事項
按照不同類型的客戶,對客戶提供不一樣的投資方案。如保守型的建議買貨幣型或者債券型的基金或理財。
⑧ 債券合格投資者的申請條件有哪些
你好,合格投資者應當符合下列資質條件:
1.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貨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和信託公司,以及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上述金融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以及經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
2.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3.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4.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經其備案的私募基金
5.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企事業單位法人、合夥企業
6.名下金融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萬元的個人投資者
7.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合格投資者;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