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資金不同於自有資金,它來之不易,且用起來應該更嚴格、更「摳門」引才對。因此,我國對國債資金的管理出台了若干個規定,從國務院到財政部、審計署,再到省市財政部門,三令五申,嚴格限制國債資金使用方向,嚴格使用紀律,嚴格監管措施。如今的國債資金管理面臨著許許多多的問題,但是只要管理好國債資金就會有利於國家經濟的發展與建設。
管理對策
加強項目組織管理,明確項目法律責任主體
一是要科學界定財政與計委在項目申報上的職能分工。財政部門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職能部門,不能只充當出納的角色,要對投資領域的項目決策、資金配置有發言權,要參與投資項目的前期研究和項目評估,參與項目投資概算的確定和招標、投標工作,參與工程取費標准和定額制定等比較全面的項目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財政部門的職能作用,對此,財政部、財政廳應對申報程序做出專門規定,徹底改變項目申報由計委單獨運作的被動局面。二是要明確項目法律主體。在當前的情況下,宜實行項目辦主任作為項目法人,並簽訂責任狀,承擔項目全過程監管職責,像常設單位法人一樣,承擔法律責任,並實行終身制。
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監督檢查
一是實行項目會計委派制。由於工程項目辦是臨時機構,財務管理是一個薄弱環節,而國債項目是政府性投資,應當實行會計委派制,這符合《會計法》的規定。二是實行項目專管員制。要賦予專管員必要的職權,項目單位的每一項開支必須由專管員審核後,方可報法人簽字報賬;財政基建撥款,必須由專管員提出意見後,方能撥付;並且要明確專管員的法律責任。三是加強財務管理。要建立內部牽制制度,並嚴格按制度執行,同時實行專賬、專戶、專人管理,嚴格搞好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和完整。四是加強監督檢查。在加強管理的同時,也不可忽視監督檢查,財政部門要組織專班,也可聯合紀委、監察、計委、審計等部門組織專班,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要嚴肅處理,切實保證國債資金專款專用,發揮效益。
強化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嚴格撥款程序。要把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和財政監督貫穿於撥付過程中,可採取兩種撥付方法。第一種方式是按預算、按進度撥款,工程款支付累計金額達到工程造價的90%時停止撥付資金,以財政部門審核的竣工決算為依據,待工程竣工後結算。建設資金控制在批準的項目總概算范圍內,凡超出批准概算的,不再追加政府投資;對個別由於設計不合理或非人為等原因必須調整概算投資的,應嚴格按規定的程序並經批准方可實施。第二種方式是實行提款報賬制。引入先進的管理辦法,實行提款報賬制,由項目單位先墊付資金,再按項目的完工情況,到財政部門審核報賬,這樣能有效地保證配套資金的落實,避免資金被截留挪用。二是要切實落實項目配套資金。落實好地方配套資金,是全面完成項目任務的重要保證。承諾籌措資金的單位必須按照項目進度將資金同比例到位。在當前地方財政十分困難的前提下,應想方設法多渠道籌資。三是規范撥款渠道。項目資金原則上全部通過地方財政部門撥付,不能多渠道撥付,這樣有利於地方財政部門全面加強管理,及時上報有關情況。
加強基建程序管理,嚴格「三算」監管
一是要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招標制、工程建設監理制,確保工程質量。在工程的招標中,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和打破地方、部門保護,不得弄虛作假、收受賄賂、搞錢權交易,不得層層轉包和違法分包。二是強化項目的「三算」監管。對項目的「三算」監管,是財政部門加強項目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切入點。通過監管,可以達到降低工程造價、避免資金缺口、節約建設資金的目的。監管的內容包括項目的前期工作、工程預算,工程招標標底、工程價款結算,重大設計變更、工程竣工財務結算等。
2.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權威解讀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下發了《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財政部、銀監會等部門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請介紹一下出台《通知》的背景是什麼?
答: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地方建設性融資需求快速增長。上世紀90年代起,一些地方政府開始嘗試通過設立融資平台公司來對外融資,並逐漸形成了一定規模的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總體看來,在地方政府缺乏規范的融資渠道,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不足的情況下,通過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把銀行資金優勢、政府信用優勢和市場力量結合起來,支持薄弱環節發展,對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特別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尤其是2008年四季度以來,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融資平台公司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些需要關注的問題,主要是融資平台公司舉債融資規模增長過快,運作不夠規范;地方政府違規或變相提供擔保,償債風險加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意識薄弱,對融資平台公司信貸管理缺失等。為有效防範財政金融風險,加強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6月10日,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以下簡稱「國發19號文」),對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為切實貫徹落實國發19號文件精神,指導和督促各地區、各部門做好各項工作,財政部會同銀監會、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相關政策,研究出台了《通知》,主要是對國發19號文件中的一些概念和政策內容進行了細化和說明,並提出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的具體要求等。
2.有報道認為,近年來融資平台公司舉債增長較快主要是為了完成中央投資項目地方配套任務。請問這種說法是否屬實?
答: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舉債增長較快,有需要完成中央投資項目地方配套任務的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滿足地方安排的公益性項目建設的資金需要。2008年四季度,面對嚴峻復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並提出了包括4萬億投資計劃在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中央政府安排1.18萬億元,地方政府配套1.25萬億元。為了解決地方配套資金來源問題,2009年、2010年中央代理發行了地方政府債券4000億元,由地方主要安排用於中央投資公益性建設項目地方配套。除了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外,地方還通過一般預算、政府性基金等渠道積極籌措配套資金。據統計,2008年四季度以來,地方政府配套資金中,來源於融資平台公司融資的資金佔10%左右,地方融資平台公司舉債融資主要用於地方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生態環保、自主創新等方面公益性項目建設。
3.有媒體認為,目前中國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風險較大,可能形成系統性風險。請問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答:融資平台公司貸款的確存在一定風險,但目前整體風險可控,不會形成系統性風險。一是從貸款增速看,融資平台公司貸款增速逐漸下降。據有關部門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融資平台公司貸款新增額占上半年全部新增貸款的比例比2009年全年下降約三分之一,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佔全部貸款的比例比年初也有所下降。二是從風險程度看,多數貸款項目能夠產生穩定、充足的現金流量,可覆蓋貸款本息。另有部分貸款確實存在還款來源不足的問題,但通過變更貸款主體、增加押品或追加擔保等風險緩釋措施,其風險狀況會得到進一步改善。這些貸款不會全部形成不良貸款,更不會全部成為損失。三是從風險抵補看,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整體貸款撥備非常充足,撥備覆蓋率都在150%以上,高者可達170%甚至190%。也就是說,即使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中有一部分形成不良甚至損失,也有足夠的撥備進行抵補。四是從風險化解看,銀監會正在督促各銀行做好整改、保全和分類管理工作。通過項目剝離、公司重組、增加新的借款主體和擔保主體、補充抵質押等各種方式,也能夠化解一些有問題的貸款。
4.請問當前如何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
答:國發19號文對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主要包括:一是清理核實並妥善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債務。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債務,區分不同情況,分別進行清理核實,做到底數清楚;妥善處理對原計劃由融資平台公司承擔融資的在建項目後續資金,切實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防止造成損失浪費;明確存量債務償還責任,不得單方面改變原有債權債務關系,防範道德風險。二是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對已經設立的融資平台公司,分類清理規范;新設立融資平台公司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三是加強融資平台公司的融資管理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的放貸管理。融資平台公司融資和擔保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融資項目必須符合有關政策要求,融資資金要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要嚴格規范對融資平台公司放貸管理,切實加強還本付息現金流缺失等各種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四是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嚴禁地方政府違反《擔保法》等相關規定為各種融資行為提供直接或變相擔保。同時,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和指導監督,抓緊制定實施方案,認真抓好落實,對清理規范後仍然違反規定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目前,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正按照上述要求,抓緊組織實施。
5.如何建立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長效機制?
答:目前,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正在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抓緊研究建立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範財政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一是要逐步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管理規范、運行高效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二是要建立有效、審慎的信貸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結合融資平台公司貸款的清查規范工作,全面推進信貸管理制度調整和完善,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水平,更好地幫助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銀監會「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等有效、審慎的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確保信貸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和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項目。
3. 如何 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
二、加快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一)賦予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許可權。經國務院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可以適度舉借債務,市縣級政府確需舉借債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代為舉借。明確劃清政府與企業界限,政府債務只能通過政府及其部門舉借,不得通過企事業單位等舉借。
(二)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地方政府舉債採取政府債券方式。沒有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確需政府舉借一般債務的,由地方政府發行一般債券融資,主要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償還。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確需政府舉借專項債務的,由地方政府通過發行專項債券融資,以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償還。
(三)推廣使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投資和運營。政府通過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事先公開的收益約定規則,使投資者有長期穩定收益。投資者按照市場化原則出資,按約定規則獨自或與政府共同成立特別目的公司建設和運營合作項目。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可以通過銀行貸款、企業債、項目收益債券、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方式舉債並承擔償債責任。政府對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按約定規則依法承擔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相關責任,不承擔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的償債責任。
(四)加強政府或有債務監管。剝離融資平台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融資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地方政府新發生或有債務,要嚴格限定在依法擔保的范圍內,並根據擔保合同依法承擔相關責任。地方政府要加強對或有債務的統計分析和風險防控,做好相關監管工作。
三、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規模控制和預算管理
(一)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規模控制。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實行限額管理,地方政府舉債不得突破批準的限額。地方政府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規模納入限額管理,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准,分地區限額由財政部在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的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內根據各地區債務風險、財力狀況等因素測算並報國務院批准。
(二)嚴格限定地方政府舉債程序和資金用途。地方政府在國務院批準的分地區限額內舉借債務,必須報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批准。地方政府不得通過企事業單位等舉借債務。地方政府舉借債務要遵循市場化原則。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評級制度,逐步完善地方政府債券市場。地方政府舉借的債務,只能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
(三)把地方政府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地方政府要將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地方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將債務收支納入部門和單位預算管理。或有債務確需地方政府或其部門、單位依法承擔償債責任的,償債資金要納入相應預算管理。
四、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
(一)建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機制。財政部根據各地區一般債務、專項債務、或有債務等情況,測算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指標,評估各地區債務風險狀況,對債務高風險地區進行風險預警。列入風險預警范圍的債務高風險地區,要積極採取措施,逐步降低風險。債務風險相對較低的地區,要合理控制債務余額的規模和增長速度。
(二)建立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要硬化預算約束,防範道德風險,地方政府對其舉借的債務負有償還責任,中央政府實行不救助原則。各級政府要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地方政府出現償債困難時,要通過控制項目規模、壓縮公用經費、處置存量資產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地方政府難以自行償還債務時,要及時上報,本級和上級政府要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和責任追究機制,切實化解債務風險,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嚴肅財經紀律。建立對違法違規融資和違規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的懲罰機制,加大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監督檢查力度。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在預算之外違法違規舉借債務,不得以支持公益性事業發展名義舉借債務用於經常性支出或樓堂館所建設,不得挪用債務資金或改變既定資金用途;對企業的注資、財政補貼等行為必須依法合規,不得違法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不得違規干預金融機構等正常經營活動,不得強制金融機構等提供政府性融資。地方政府要進一步規范土地出讓管理,堅決制止違法違規出讓土地及融資行為。
五、完善配套制度
(一)完善債務報告和公開制度。完善地方政府性債務統計報告制度,加快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的資產負債情況。對於中央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如棚戶區改造等形成的政府性債務,應當單獨統計、單獨核算、單獨檢查、單獨考核。建立地方政府性債務公開制度,加強政府信用體系建設。各地區要定期向社會公開政府性債務及其項目建設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建立考核問責機制。把政府性債務作為一個硬指標納入政績考核。明確責任落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要對本地區地方政府性債務負責任。強化教育和考核,糾正不正確的政績導向。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三)強化債權人約束。金融機構等不得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不得要求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提供擔保。金融機構等購買地方政府債券要符合監管規定,向屬於政府或有債務舉借主體的企業法人等提供融資要嚴格規范信貸管理,切實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金融機構等違法違規提供政府性融資的,應自行承擔相應損失,並按照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
六、妥善處理存量債務和在建項目後續融資
(一)抓緊將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以2013年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為基礎,結合審計後債務增減變化情況,經債權人與債務人共同協商確認,對地方政府性債務存量進行甄別。對地方政府及其部門舉借的債務,相應納入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對企事業單位舉借的債務,凡屬於政府應當償還的債務,相應納入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地方政府將甄別後的政府存量債務逐級匯總上報國務院批准後,分類納入預算管理。納入預算管理的債務原有債權債務關系不變,償債資金要按照預算管理要求規范管理。
(二)積極降低存量債務利息負擔。對甄別後納入預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債務,各地區可申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以降低利息負擔,優化期限結構,騰出更多資金用於重點項目建設。
(三)妥善償還存量債務。處置到期存量債務要遵循市場規則,減少行政干預。對項目自身運營收入能夠按時還本付息的債務,應繼續通過項目收入償還。對項目自身運營收入不足以還本付息的債務,可以通過依法注入優質資產、加強經營管理、加大改革力度等措施,提高項目盈利能力,增強償債能力。地方政府應指導和督促有關債務舉借單位加強財務管理、拓寬償債資金渠道、統籌安排償債資金。對確需地方政府償還的債務,地方政府要切實履行償債責任,必要時可以處置政府資產償還債務。對確需地方政府履行擔保或救助責任的債務,地方政府要切實依法履行協議約定,作出妥善安排。有關債務舉借單位和連帶責任人要按照協議認真落實償債責任,明確償債時限,按時還本付息,不得單方面改變原有債權債務關系,不得轉嫁償債責任和逃廢債務。對確已形成損失的存量債務,債權人應按照商業化原則承擔相應責任和損失。
(四)確保在建項目後續融資。地方政府要統籌各類資金,優先保障在建項目續建和收尾。對使用債務資金的在建項目,原貸款銀行等要重新進行審核,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項目,要繼續按協議提供貸款,推進項目建設;對在建項目確實沒有其他建設資金來源的,應主要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和地方政府債券解決後續融資。
七、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地方政府要切實擔負起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防範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的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方案,政府主要負責人要作為第一責任人,認真抓好政策落實。要建立地方政府性債務協調機制,統籌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財政部門作為地方政府性債務歸口管理部門,要完善債務管理制度,充實債務管理力量,做好債務規模控制、債券發行、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和項目審批,從嚴審批債務風險較高地區的新開工項目;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正確引導,制止金融機構等違法違規提供融資;審計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監督,促進完善債務管理制度,防範風險,規范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全面做好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各項工作,確保政策貫徹落實到位。
4.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管理局關於加強分支行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信用評級管理的通知
具體內容如下:
一、關於信用評級機構現場訪談作業管理
對債券發行人高層管理人員及有關人員進行現場訪談,是信用評級機構對發行人實地調查中的重要步驟,也是信用評級分析的重要基礎之一。信用評級機構要認真做好現場訪談工作,深入、詳盡地了解發行人的相關情況,按月填寫《信用評級機構現場訪談作業情況表》(見附件1),於月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人民銀行徵信管理局(請以Excel文件報送,並以「信用評級機構現場訪談作業情況表—XX年XX月—XX評級機構」為文件命名)。
人民銀行徵信管理局按業務屬地原則,將各信用評級機構現場訪談作業情況表分別下發人民銀行相關分支機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據此核驗信用評級機構的相關報備材料,並充分發揮一線管理職能。
二、關於評級作業時間要求
(一)信用評級機構初次對某企業開展信用評級時,從初評工作開始日到信用評級報告初稿完成日,單個企業主體的信用評級或債券評級一般不少於15天(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下同),集團企業主體的信用評級或債券評級一般不少於45天。
(二)信用評級機構連續對某企業進行信用評級時,從初評工作開始日到信用評級報告初稿完成日,單個企業主體的信用評級或債券評級一般不少於10天,集團企業主體的信用評級或債券評級一般不少於20天。
信用評級機構連續對某企業進行信用評級是指同一信用評級機構對同一企業開展的第二次以上的信用評級,其進場開展評級工作開始日與上次評級報告(包括定期跟蹤評級報告)有效期結束日之間的間隔一般不超過3個月。
三、關於債券發行人是否為集團企業的判定
主承銷商依據銀監會頒布的《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銀監會令2007年第12號)對債券發行人是否為集團企業作出判定,並出具被評企業是否為集團企業的說明文件,該文件須加蓋公章或經有權簽字人簽字。
信用評級機構在進場評級作業前向人民銀行徵信管理局和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提交的報備材料中,除信用評級協議復印件、信用評級收費憑證復印件、跟蹤評級安排材料外,還應包括上述說明文件。
請銀行間債券市場各承銷商於2008年3月31日前,將有權簽署上述說明文件的簽字人的姓名、職位、簽字樣本報人民銀行徵信管理局備案。有權簽字人發生變更時,應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向人民銀行徵信管理局備案。
5. 加強資金管理的主要內容
一、對資金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
在資金管理過程中,資金的計劃管理佔有相當重要的位置。在計劃管理的體系中,資金計劃是生產經營計劃和財務收支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年初,財務部門要根據總的生產經營目標和計劃,組織編制年度資金計劃,包括資金需求計劃和資金籌集與投放使用計劃。資金需求計劃的內容主要包括基本建設投資、技術改造投資、對外投資、債務還本付息、補充流動資金、生產經營費用、管理費用、社會性支出費用以及其他費用等的資金需求量;資金籌集計劃主要包括計劃期內的生產經營收入、對外投資收益、上級地勘及基建撥款收入、債權回收收入、借款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計劃。
在編制確定年度資金計劃同時,還要組織編制季度的資金執行計劃和月度的滾動性的資金調度計劃,其中季度資金計劃是年度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十分重要,因為對資金的短缺或結余必須要求我們事前預測,並提前採取措施解決好;月度資金計劃則是日常的資金調度計劃,實行滾動管理。
浙江省地勘局第十一地質隊在資金的計劃管理中,一方面,通過比較細致的工作把資金計劃作的切合實際,切實可行;一方面,通過內部承包經營責任制的形式,把資金的計劃管理落到實處。他們的具體做法是:
1.在編制和實施資金計劃的過程中,努力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第一,對資金實行全隊統一計劃、統一籌集、統一調度、分級使用和管理的原則;
第二,摸清「家底」——即資金存量,合理預測資金的需求量;
第三,確保全隊生產經營和投資活動以及維持正常的秩序有充足的資金來源,不搞「無米之炊」,不留缺口;
第四,在安排資金需求計劃時,做到「先生產經營後消費」,精打細算,節約資金,提高資金的營運效益,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投資和費用支出;
第五,確定合理的借款規模,綜合考慮籌資方式、籌資渠道,比較資金成本和財務風險;
第六,努力盤活資金(資產)存量,花大力氣回籠應收賬款;
第七,做好全隊資金的綜合平衡,做到資金短缺時適時籌集並調入資金,資金閑置結余時及時安排用於各項長、短期投資,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利用率。
2.結合內部承包經營責任制,落實資金管理責任制
在固定資產投資方面,主要是設備更新與技術改造方面,實行經營單位還本付息制度,較好地解決了前些年一些單位盲目上項目、盲目爭投資購設備以至造成部分資產閑置浪費的弊端。如十一地質隊浙南地質工程公司在1994—1995年內,大隊累計投入固定資產投資(不含流動資金)600多萬元進行技術改造,每年投資均分三年還本付息,由於投資有動力又有壓力,取得了較好的投資效益,預計可以基本完成向大隊還本付息的任務,分散了大隊的投資風險。
在流動資金管理方面,則實行定額管理和超定額資金有償使用制度。大隊對所屬各單位按照不同條件核定了定額流動資金,同時引入銀行結算機制,實行內部銀行結算,對超定額佔用流動資金的單位,一律按月按規定利率向大隊支付資金佔用費;對於向大隊多上交資金而減少定額資金佔用的單位,則由大隊向其支付資金佔用費。為了促使各單位及時回籠資金,大隊還規定每年6月底應完成上交當年承包合同規定實現利潤數的40%資金,年底則完成實現利潤數100%的資金,如果欠交,則從下月起按規定利率向大隊交納資金佔用費。在運用上述經濟杠桿管理資金的同時,同時運用月度、季度資金計劃以及大隊行政干預等手段,進行內部日常資金調度管理,確保全隊資金調度管理能按計劃執行。
二、積極籌集資金,確保生產經營投資和經濟發展的需要
切實抓好資金籌措。資金籌措,就是根據地勘單位長遠發展戰略或日常經營的需要,組織和籌集資金。這是一項既重要、難度又大的工作,它是關繫到地勘單位的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地礦部門的三個層次(部、局、地質大隊)都要去抓。
1.以最經濟的方式籌集資金,努力降低資金成本
資金籌集是企業向外部有關單位和個人或從企業內部籌措和集中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的財務活動。資金籌集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首要任務,是企業財務管理的起點。要根據本單位產業結構調整和項目計劃制定年度和月份的資金籌措計劃,掌握全年資金投入總量與回收總量,搞好預算管理,以便合理安排資金的投放和回收。
要合理預測資金的需求量,充分利用外部環境,結合地勘單位資金狀況和籌資方式合理地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要採取多元化的籌資方式,保證資金的供應。首先要注重自我積累,用好用足自有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集中資金確保生產經營投入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其次是融資借款,如向銀行貸款、向外單位借款、爭取外單位或外商投資(入股)、內部職工集資、推行股份合作制、融資租賃等形式,多渠道、多層次籌集資金。要選擇籌資方式的最優組合,降低籌集資金的成本(為了取得與使用資金而付出的代價)。
企業籌集的資金,按可供使用的時間劃分,可分為短期資金與長期資金。短期資金一般指一年以內使用的資金,企業取得後主要用於現金、材料采購、發放工資等。通常在短期內可以收回。長期資金一般指供一年以上使用的資金,企業取得後主要用於新產品的開發、生產規模的擴大、廠房和設備的更新等,通常需要幾年甚至十幾年才能收回。短期資金與長期資金籌集的方式是不同的。
(1)短期資金籌集方式。主要有
① 商業信用。商業信用是指商品交易中的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貨而形成的借貸關系。它是企業之間的一種直接信用行為,是企業短期資金的重要來源。目前我國商業信用的主要形式有應付賬款、商業匯票和預收貨款等。
② 銀行短期借款。主要形式有:生產周轉借款、臨時借款和結算借款等。
(2)長期資金籌集方式。主要有
① 國家投資。它是國有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原來國家撥給企業的固定基金、流動基金以及專用基金中的更新改造基金,作為國家資本金。國家對國有企業實行的稅前還貸辦法其實質是負債轉增資本的一種辦法,因而也是國家資本金的構成部分。
② 銀行長期借款。大致可分兩類,一是技術改造借款,二是基本建設借款。
③ 股票。股票籌資的主要優點,一是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償還本金,二是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主要缺點是籌資的資金成本較高。
④企業債券。與股票籌資相比債券籌資的主要優點,一是資金成本較低,二是債券持有人無權干涉企業的管理事務,不影響企業的控制權;主要缺點是由於債券有固定的還本付息日,因而債務風險大。
⑤租賃。租賃是指出租人在承租人給予一定租金的條件下,授予承租人在約定期限內佔有和使用財產的權利的一種契約。租賃按其性質可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兩類。融資租賃一般是指出租人按承租人的要求出資購買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使用。融資租賃一般時間較長。按我國現行規定,租賃期應接近於設備的壽命期,至少不短於設備壽命期的一半。租賃期滿後,承租人可以選擇續租、退租,或由出租人作價後購入。經營租賃通常是合同比較靈活的短期租賃。
⑥通過與其他企業聯營引進資金。
⑦通過與外商合作引進外資。包括補償貿易和開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等形式。
2.處理好負債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正處在向市場經濟轉軌中的地勘單位來說,充分利用負債經營的杠桿作用,對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負債經營有利於擴大社會資源佔有量,提高物質財富的創造能力,增加收入來源。負債經營,實際上就是利用他人的資金,發展自己的經濟。資金是生產要素或社會資源的貨幣體現,佔有資金就佔有了社會資源,佔有資金越多,佔有社會資源也就越多。資源不僅僅是物,它的經濟本質是「收入源泉」。就宏觀上看,一個國家或地區(部門也一樣)在一定時期的經濟資源總量和可用於積累的資金總額是有限的,也就是說整體資源約束是「剛性」的。甲得到的多,乙得到的就少;資源分配是「軟」約束的,這是市場競爭行為的原因。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負債有利於地勘單位擴大社會資源佔有量,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增加收入來源,促進經濟發展。
負債經營有利於加快資本積累速度,擴大地勘經濟規模。地勘產業資本總量嚴重不足,制約了地勘經濟的發展和職工收入水平的提高。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出路有兩條:一是通過內部自有資金實行資本積累;二是通過舉債把外部社會資金吸收轉化為積累資金。就目前地勘單位的實際狀況看,僅僅依靠第一種方式,力量十分有限,速度緩慢。而選擇第二種方式,不但資金來源充足,且積累速度迅速,是一種超常規的資本積累經濟行為。所以,依靠負債方式進行資本積累不失為一條有效的途徑。
有利於提高地勘單位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經濟效益。負債經營,既帶有高度的經營風險性,又有較強的經營驅動力。一方面,負債可以解決資金不足,擴大生產規模,增強經濟實力和市場競爭力;另一方面,它又要承擔一定的債務責任,承擔能否所「獲」大於所「償」這樣一種壓力。這種壓力是促進經營者高度自覺地搞好生產經營的動力源泉之一。它要求經營者在作出借債決策時,唯以市場為導向,嚴密組織生產,努力開辟市場,加速資金用轉,加強管理,才能提高資金利用率和經濟效益。
任何事情都是一分為二的。負債經營意義重大,但負債經營也有它的風險性。如何避免風險,把握好負債的安全線,浙江省地勘局第十一地質隊掌握的原則值得提倡。他們認為資金短缺嚴重地制約著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如果片面地固守傳統的「量入為出」的觀念,只能坐失良機,一事無成。牢固樹立「負債經營」的觀念,充分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在資金管理方面變被動的「量入為出」,去追求主動的、動態的平衡;通過「負債經營」來實現規模經營,保證經濟穩定、持續、健康發展。
近年來他們通過負債經營,既較好地解決了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資金短缺問題,又努力把握好負債經營的穩健原則:
第一,要求全隊的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率有一定的限度,在目前盈利水平相對較高,資金周轉比較順利的條件下,可適當高一些,但掌握好適當的度;
第二,要確保全隊資金的使用和周轉處於良性循環的狀態,防止資金閑置積壓和損失浪費;
第三,負債籌資的利率必須低於全隊資金收益率,否則將產生財務杠桿的負作用;
第四,牢固樹立大隊決策層穩健經營的意識,把握好全隊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的關系;
第五,加強大隊的資信建設,樹立優秀的商業信用;
第六,注意負債籌資的時機、方式和期限,並在資本結構中保留一定的負債能力,以應付始料未及的突發事件所急需的資金,使全隊的理財有一定的彈性。此外,還需通過資金計劃,安排並控制全隊資產適度的流動性,保持適度的償債能力。
3.要確立地勘單位的投資主體意識,把籌措資金的重點放在自我積累上
從近年的實際情況和調查研究所了解的情況看,資金籌措重點要解決好三個問題。
一是要明確投資主體,即誰應當對投資的使用及債務償還負責?許多單位常常是由省局統一貸款,地勘單位分頭使用;或者由地勘單位貸款,省局擔保。這種情況一方面造成各地勘單位拚命要貸款,多多益善;另一方面又造成只借不還,負債累累,資金效益低下。所以必須強調:籌集資金,首先一定要落實投資主體,明確責任。在一般情況下,應當以地勘單位為主體,自己組織資金來源,自己辦理借貸。省局和地礦部,只能為其疏通渠道,提供信息,搭橋引線,做好服務工作,不能代替主體。如果籌集的資金規模較大,可以採取多方入股的辦法,組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這種機制,責任約束可能更好。
二是要認真核算資金成本,不能不惜任何代價去找資金。所謂資金成本,是指地勘單位為了取得和使用資金而向出資人付出的代價。也就是出資人為地勘單位提供了資金,地勘單位必須設法取得的最低限度的投資報酬,以滿足出資人的要求,這個最低限度的投資報酬就是資金成本。因此資金成本是地勘單位保持和提高自身價值而必須獲得的最低收益。這也是籌集資金要把住的經濟核算關,切不可來者不拒,花完再算。
三是要把籌措資金重點放在自我積累上。其中包括:①提足折舊基金,用好折舊基金。當固定資產投入正常運營之後,它的價值隨著固定資產的不斷損耗而逐漸轉移到新產品之中;與此同時,固定資產又通過計提折舊,形成基金而得到補償。這種補償如果管好用好,是地勘單位主要資金來源。②增加盈利,用好盈利。當前地勘單位及其主辦的企業,普遍存在著成本失控、效益流失的情況,如果嚴加管理,就會增加盈利。而盈利增加之後,又要合理使用,防止分光吃光和投向非生產領域。這方面的潛力是很大的,如果管好用好,也是一項重要的資金來源。③管好用好幾項專項基金,如工程勘察的技術開發基金,設備、房地產的租賃收入,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等。這些基金的提取和收繳方式比較分散,管理不善容易流失,但是如果引起重視、明確責任,也是一項重要資金來源。④管好用好富餘人員補貼,建立有利於增加積累的機制,對於節省下來的補貼,鼓勵用於生產投人,但不增加國家資本金。這也能形成地勘單位重要的資金來源。
在強調自我積累的同時,也要積極開拓社會籌資渠道。特別是努力爭取國家基建投資、固定資產貸款、更改資金貸款,並多方開拓銀行貸款,開展橫向聯合和合作,爭取外資、個人投資等。
三、切實抓好資金的投放
所謂資金投放是一種資金運用和資產運營的經濟活動,不但包括貨幣投資,而且還包括實物投資、工業產權投資、非專利技術投資和土地使用權作價投資等。按投資在再生產過程中的作用,有新項目建設性投資、維持簡單再生產的更新改造性投資、擴大再生產的追加性投資、調整生產經營方向的移向性投資、重大技術改造項目投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還有兼並收購破產企業、對其他企業參股或控股的投資。
企業資金投放是用財的一種手段,生財才是企業經營的目的。資金投放管理就是通過正確的投資決策,謀求最滿意的經濟效益。就是如何把已經籌集到的資金投放到最好的項目上去。這里的關鍵是正確選項。在地勘單位實施戰略性結構調整的今天,加強最短缺的生產要素——資金的管理,不但能取得直接的經濟效益,關鍵是它能產生很好的「引發效益」。選項首先要進行機會成本分析,也就是對新上項目進行決策時必須運用多方案對比,擇優用之。首先,企業資金投放決策要服從宏觀投資決策所規定的方針、政策、方向及規劃、要求;其次,正確處理「外延」與「內涵」兩種擴大再生產的關系;第三,正確處理生產性與非生產性投資的關系;第四,正確處理近期與遠期收益、局部效益與全局效益的關系;最後,正確處理投資的需要與可能的關系。
為了保證投資決策的正確性,需要對投資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經濟效益進行分析,稱為投資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在投資方案的建立和選擇的過程中由淺入深、由粗到細,按步驟進行的,通常分為機會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詳細可行性研究、評價報告四個程序。對投資項目的必要性分析主要有兩點:①是否真正需要投資本身所實現的直接成果——建設項目;②是否真正需要利用完成的投資項目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產品或勞務。對投資項目的可能性分析也有兩點:①實現該投資項目所需的條件是否具備;②利用完成投資項目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所需條件是否具備。對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分析主要採用投資收益率法、投資回收期法、追加投資效益系數法、凈現值法等進行評價。
具體地說,開展項目的科學評審的內容是:①投資總額的評審,包括固定資產投資評審、建設期利息評審和流動資金投資評審三個部分,此外還包括對物價上漲的估計。這幾年,有許多項目問題就發生在投資總額的評審上,結果是一經上馬,就成了釣魚項目。投資總額一突破,原先預測的成本、利潤全都失真了。②產品成本的評審,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等評審,力求正確、全面、動態地做出評價,使其符合實際。③銷售收入的評審,重點要抓住年銷售量和當年價格這兩個因素的評審,防止利用增加銷售量的辦法來人為提高項目的經濟效益。銷售量又取決於市場,市場不是主觀願望所能決定的,一定要有客觀依據。④增利的評審,主要是審查銷售收入和銷售成本之間的勾稽關系,核定其真實性。⑤現金流量的評審,首先要編制現金流量表作為審查的基礎,包括現金流出、現金流入、凈現金流量和累計凈現金流量,然後根據現金流量表,計算出收益率和凈現值等評價指標,從而對投資項目作出正確評價。評審一定要聘請專家小組進行,力求公正、科學。
近年來,四川地礦局做得好,興辦的多種經營項目的投資成功率高,幾乎沒有損失。其主要經驗是有一套科學的管理程序和審批辦法:
(1)申請立項,必須提交3個材料:①立項建議書,說明立項的依據;②可行性報告,說明技術上的可行性、經濟上的合理性;③初步設計,提供可靠的生產經營依據。
(2)立項報告首先由局多種經營處初審,他們重點抓住兩個問題進行分析研究:①市場情況如何,對已經進行的市場調查的可靠性進行驗證;②是否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和地方政策要求,凡屬樓、堂、館、所一般不批。
(3)經局多種經營處初審後,提交局專門組織的評審小組(或評審委員會)審查。這個小組由技術、經濟專業人員組成,如果屬於其他產業的項目,還要聘請相關的技術專家。這個小組對評審項目實施後果負有責任,並簽字蓋章。
(4)只有經專業的評審小組審查作出評語的項目,才能交局辦公會或局務會議討論審查。局的審查是最後的決策,除考慮項目本身的技術可行性、經濟合理性外,還要研究資金籌措的可能性,以及採取的相應措施。
(5)項目一經批准實施,局有關業務處室要跟蹤檢查生產能力和經濟效益。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有時局長還要帶領有關人員到現場就地解決問題。
(6)在選項上盡可能利用地礦部門自身優勢,揚長避短。如多數項目是與「礦」字有關,或是開礦,或是礦產品的加工,所以比較熟悉,成功的可能性大;有的就是部門科學研究、科技開發的產品。
(7)強化立項主體的自我約束。要在選好人、用好人的基礎上實行項目建設業主責任制,誰立項誰建設,誰建設誰經營,同時誰建設誰籌資,誰借款誰還款,明確投資主體,落實法人財產權,逐步用現代企業制度來管理新建設項目。
長期以來,我們總是在投資決策上犯錯誤。爭著上項目,盲目上項目,重復上項目,項目超概算,鬍子工程,項目不能按期投產,投產以後不能達產達標、沒有效益,有的項目甚至剛一投產就需要改造等等。這裡面,既有投資決策的問題,也有經營管理的問題,恐怕更多的是體制和機制的問題,我們應該在深化改革中認真解決這些問題。
地勘單位在向企業轉化過程中,加大對多種經營項目的投入是必然趨勢。但投入的目的是為了取得最大效益。所以,用好這部分資金是資金管理的重要任務之一,必須加強對項目投入的管理。
要嚴把新上項目及擴建項目審批關,對新上項目的審批應採取謹慎的態度。在項目投資前,經營決策者應組織有關管理部門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最後對資金的投向作出慎重的抉擇。新上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有較好的市場前景,要發揮本地區、本單位的特長和優勢,堅持以經濟效益為中心,適當兼顧安置效益。
要強化項目投資管理,建立項目負責人制。要落實項目負責人,明確責任,建立監督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有關部門人員現場檢查項目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糾正,以促其保質按期投產。同時,還要注重資金的回收和創利,爭取以最小的投入獲取最大的效益。
四、要切實抓好資金日常使用過程中的管理
減少資金用量,加速周轉,防止積壓。地勘單位面向市場,實施戰略性結構調整,現有資金遠遠不能滿足其發展的需要,因此,如何用好用活企業現存的資金,使其創造出更大的效益,是地勘單位和企業科學管理的重要內容。
1.以最快速度回收資金
資金周轉價值多少,與利率大小和周轉速度密切相關,回收的速度越快,獲得周轉價值越大,反之周轉價值也越小,這就要求將資金「盤活」,注意產品銷售發運、貨款結算和債權清理等。做到快生產,快銷售,快回收貨款。
在銷售管理中,要堅持以銷定產,以銷促產,以優質產品佔領市場。當前特別要強調對債權債務的處理,及時追回應收款項。在商品銷售、勞務承包中,如果不能把生產資金轉化為商品資金,再把資金及時地轉化為貨幣資金,再生產就會由於缺少儲備資金而停止。所以在現金流量管理中,應當強調以資金回籠為中心,積極創造資金回籠的條件。應當要求所有營銷人員,對每一筆銷售業務,每一項承包業務,都要對簽訂合同的全過程負責,從簽約開始,到資金回籠為止,並以資金回籠指標的完成情況為考核和獎勵的依據,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體現對銷售管理的切實加強。
應收賬款的管理是財務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因此,要狠抓工程款與貨款的催收工作,加大清欠力度,有關單位應採取措施,組織清欠領導小組,領導親自抓,設專人負責,派人催收,有償清收,依法清收。
財務人員要認真履行核算、監督的職能,提高對維護本企業權益的責任感,積極對本企業債權進行定期清理,並進行分析,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對確實無望收回資金,要主動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切忌「只記賬,不收賬」,使資金形成正常迴路,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加強實物形態的資金管理
以最合理的標准運用資金,除合理籌措資金,降低資金成本外,要使各種資金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條件,組成一個合理的結構。如固定資產、儲備資金、生產資金、成本資金、結算資金等,各佔多少比例才能滿足需要,又不積壓浪費,使資金流和物資流協調通暢,做到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制定資金佔用定額,使資金管理不僅在佔用上結構合理,而且在實際情況變化時進行適當調整、始終保持合理狀況。
(1)加強流動資金的管理。企業流動資金的實物形態是多樣化的,流動資金每次循環都要經過采購、生產和銷售過程,並表現為現金、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應收賬款等具體形態。企業對各種形態的資金佔用均要嚴格管理,對采購、生產、銷售等環節均要建立相應制度嚴格控制。要加強材料采購和庫存管理,降低庫存,減少資金佔用。針對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先進合理的材料儲備和消耗定額,並定期對成本差異進行分析。
(2)加強固定資金管理。重點是嚴密組織固定資產的收入、發出、保管工作,正確、全面、及時地反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化,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理;正確核定固定資產的使用量,努力提高固定資產的利用率。特別是在決定購進大型設備儀器時,必須進行使用效率的論證,防止片面強調需要而忽視成本負擔;對已有的利用率不高的大型設備儀器,要千方百計組織對外服務,這既可以增加收入,活化資金,又可以降低本單位的成本和費用。
(3)集中財權,統籌資金。地勘單位在「轉企」時期,對資金應實行相對的集中管理,強化地勘單位整體對資金流動的控制能力。有條件的單位可以成立財務結算中心,將下屬實體的資金統一管理,集中使用,要嚴肅資金管理紀律,這樣可以避免經營資金過渡分散所形成的諸多弊端,而且能將下屬實體資金集中起來,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利用率,增強地勘單位的自我約束能力,減少亂擠亂攤成本,有效控制潛虧現象發生,從而增加企業的積累,將有限的資金用好用活。內部財務結算中心應積極籌措資金,組織存款,發放借款,實行資金有償使用,並按不同的資金來源採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要注意協調集中管理與分賬結算的關系,要加強資金的集中管理,嚴格執行「現金收支兩條線」。凡是有條件的地勘單位或企業的財務部門,要將所屬的二級單位的收入,全部納入自己的收入賬戶,資金由地勘單位或企業集中使用,以保證生產、建設、投資的資金需求。同時,嚴格實行資金平衡會、資金調度會等定期例會制度,認真分析、跟蹤、評價各單位資金預算的執行情況。
6. 淺談如何加強企業營運資金管理屬
(一)完善金融市場,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在國家大的金融環境下,國家已經大力支持中小企業的貸款,以解決中小企業資金匱乏的狀況。對於企業而言,應在營運資金的籌措方面實行多渠道融資。企業籌措資金的渠道除了長期籌資,還有短期銀行借款、短期融資、商業信用、票據貼現、集團拆借、銀行承兌等多種形式但無論採用哪種籌資方式都有其優缺點,關鍵是財務人員一定要在分析、比較的基礎上選擇籌資組合,在盡可能多地使用流動負債的基礎上,注意企業的清償能力,保證企業的信譽,給企業帶來更大的收益。
(二)合理確定貨幣持有量,提高資金利用水平
關鍵確定合理的現金持有量,編制每年、月現金收支計劃表。年度收支計劃主要根據各銷售合同付款條件確定現金流入量;根據各存貨采購計劃、勞務支出用量,以及預測的支付期間確定現金支出量,測算出現金盈餘/缺口,如果盈餘要編制盈餘資金支出計劃,主要由集團用於股票、債券的投資、其他公司資金拆借或用於擴大再生產。如果有資金缺口,要通過銀行貸款、集團拆借、銀行承兌式加以補充。月收支計劃是根據每月具體資金供給、需求情況編制的。這樣可以合理確定現金基本儲備、安全儲備和增長儲備,提高資金利用率。
(三)健全存貨的控制與管理
首先准確預測存貨需求量,主要以銷售量確定存貨持有量。銷售部門准確制定銷售月計劃;生產調度按需排產,編制月計劃完工產品所需材料清單;采購部編制月采購計劃單,三個環節協調配合管理者才能對實際存貨狀況做到「心中有數」,為確定合理的訂貨量和訂貨時機提供依據。其次,供應商與企業有效的溝通,供應可以根據需求時間進行排產,保證及時供貨。
(四)加強應收賬款全面的控制與管理
首先,銷售部要把清欠工作作為銷售經理負責制的一項考核指標。其次,銷售部做好結算工作,即使暫時無法收回欠款,也要做到結算手續完備,防止一旦發生訴訟沒有法律依據。對已經確認的欠款,要及時簽認,防止超過訴訟時效。第三、要嚴格控制合同的信用期,在簽訂合同時將信用條款寫入合同,用法律形式約束對方,對於有的惡意拖欠貨款,必要時停止供貨,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第四、要建立專職清欠機構,聘請專職律師,認真研究、利用國家相關政策,發揮對集團整體清欠工作的指導作用。
(五)優化企業資金結構
企業要根據自身經營情況,綜合考慮資金成本,盈利能力及將來償還的現金壓力等因素,合理安排流動負債與長期負債的比重,滿足企業資金需求,同時要維持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合理比例,實現節約資金與保持償債能力的平衡。企業應科學合理地規劃營運資金和長期投資所需的資金需求量與使用量的比例,嚴格按資金計劃使用長期投資,嚴禁由於長期投資資金使用不合理,而佔用營運資金現象。同時加快營運資金周轉周期,盡可能提高營運資金利用率,這樣才不會因為長期投資增加而減少營運資金,使企業盈利能力下降,財務風險加大的現象發生。
(六)加強采購供應管理合理利用商業信用資金
當企業付款周期比收款周期長時,那麼業務越多,從供貨商那裡獲得的無息貸款也就越多,企業能更好運用營運資金。因此采購部門在付款時應注重本銷售回款速度,既不損害公司信譽度,又能用別人的錢賺錢;另外要有穩定的供貨商,建立長期合作。具統計,這種短期籌資在許多企業中佔到流動負債的40%左右,它是企業重要的短期籌資來源。
7.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銀行間債券市場信用評級作業管理的要求是什麼
一、關於信用評級機構現場訪談作業管理
對債券發行人高層管理人員及有關人員進行現場訪談,是信用評級機構對發行人實地調查中的重要步驟,也是信用評級分析的重要基礎之一。信用評級機構要認真做好現場訪談工作,深入、詳盡地了解發行人的相關情況,按月填寫《信用評級機構現場訪談作業情況表》(見附件1),於月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人民銀行徵信管理局(請以Excel文件報送,並以「信用評級機構現場訪談作業情況表—XX年XX月—XX評級機構」為文件命名)。
人民銀行徵信管理局按業務屬地原則,將各信用評級機構現場訪談作業情況表分別下發人民銀行相關分支機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據此核驗信用評級機構的相關報備材料,並充分發揮一線管理職能。
二、關於評級作業時間要求
(一)信用評級機構初次對某企業開展信用評級時,從初評工作開始日到信用評級報告初稿完成日,單個企業主體的信用評級或債券評級一般不少於15天(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下同),集團企業主體的信用評級或債券評級一般不少於45天。
(二)信用評級機構連續對某企業進行信用評級時,從初評工作開始日到信用評級報告初稿完成日,單個企業主體的信用評級或債券評級一般不少於10天,集團企業主體的信用評級或債券評級一般不少於20天。
信用評級機構連續對某企業進行信用評級是指同一信用評級機構對同一企業開展的第二次以上的信用評級,其進場開展評級工作開始日與上次評級報告(包括定期跟蹤評級報告)有效期結束日之間的間隔一般不超過3個月。
三、關於債券發行人是否為集團企業的判定
主承銷商依據銀監會頒布的《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銀監會令2007年第12號)對債券發行人是否為集團企業作出判定,並出具被評企業是否為集團企業的說明文件,該文件須加蓋公章或經有權簽字人簽字。
信用評級機構在進場評級作業前向人民銀行徵信管理局和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提交的報備材料中,除信用評級協議復印件、信用評級收費憑證復印件、跟蹤評級安排材料外,還應包括上述說明文件。
請銀行間債券市場各承銷商於2008年3月31日前,將有權簽署上述說明文件的簽字人的姓名、職位、簽字樣本報人民銀行徵信管理局備案。有權簽字人發生變更時,應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向人民銀行徵信管理局備案。
四、關於《信用評級機構評級作業主要流程單》的報備要求
信用評級機構開展信用評級業務時,應及時填寫《信用評級機構評級作業主要流程單》(見附件2),經加蓋公章後,隨評級報告向人民銀行徵信管理局和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報備。《信用評級機構評級作業主要流程單》應與工作底稿相關內容保持一致。
8. 我國應從哪幾方面加強對國債的管理
公債是公共債務的簡稱,是政府的債務。公債包括中央政府的債務和地方政府的債務兩個方面,而國債專指中央政府的債務。在我國,禁止地方政府發行債務,所以我國目前所有的公債都是國債。具體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國家債務。是整個社會債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債是一個特殊的財政范疇。[它首先是一種財政收入。國家發行債券或借款實際上是籌集資金,從而,具有彌補財政赤[字,籌集建設資金,調節經濟三大功能。國債的發行要遵循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債券或借款到期不僅要還本,還要付一定的利息。國債具有認購上的自願性,除極少數強制國債外,人們是否認購、認購多少,完全由自已決定。按照不同標准可以把國債分為不同的種類:以國家舉債的形式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國家借款和發行債券。以籌措和發行的期限為標准,國債可分為長期國債、短期國債和中期國債。所謂長短中期是比較而言的,沒有絕對的標准。世界大多數國家普遍將一期以下的稱為短期國債,10年期以上的稱為長期國債,期限界於兩者的稱為中期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性質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強制國債和自由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地域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內債和外債。所謂內債,是國家在本國的借款和發行的債券。所謂外債,是指國家向其他國家政府、銀行、國際金融組織的借款。以債券的游泳流動性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可出售國債和不可出售國債。國家的借款是不能轉讓的,只有債券有可出售和不可出售之分。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公債余額(內債)以年均增長率高達33%的速度遞增,而且政府發行公債不僅是為了彌補財政赤字,還為了穩定經濟運行。盡管如此,在我國,不管是理論界還是實際部門,甚至在財政學教科書中,對公債管理特別是公債管理政策的內涵,尚缺乏足夠的認識和深入的研究。本文試圖對公債管理政策的一些基本問題作些初步探討。
公債管理包括對公債活動全過程進行的組織、決策、規劃、指導、監督和調節等一系列環節。公債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對公債發行、發行許可權和管理許可權的規定,對債務收入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對公債券流通方面的規定,對公債償付與調整和對公債持有者結構的規定等規章與制度。
1、公債的發行權問題
在公債管理制度中,規定公債管理許可權的依據是一級政權一級財政,一級財政一級公債發行管理權。許多國家也是這樣做的。如日本《地方財政法》即規定日本地方政府能發行公債,當然要有中央的審核和批准。給與地方一定的募債權,在防範財政風險方面是有很大作用的:將權力有限地下放,使募債主體多元化,中央政府在防範財政風險方面的機動性就會得以增強,整個國家的財政風險也會隨著下降。[7]而我國目前不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這是需要改變的。
2、對債務的使用和管理
有些國家法律嚴格禁止將債務收入用於彌補財政赤字,如日本的財政法第四條規定,國家的財政支出,必須用公債和借入款以外的財源來解決。只有作為公共投資費和投資貸款的財源,才可以發行公債和介入資金,這種公債就是所謂的建設公債。[8]之所以將公債的用途限定在建設性項目上,主要是因為建設性項目具有直接償還債務的能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財政借款的風險。而我國目前未區分公共預算中的公共投資項目和國有資產經營預算中的盈利性投資項目,是不妥當的。
(二)引入法律經濟分析方法,進行成本—收益分析。
公債是一個涉及比較多的經濟學工具和技術的制度,因此要完善公債制度,需要借鑒經濟學的研究成果,進行計量分析,才能更好地降低財政風險。國債的風險管理包括:國債發行的規模、國債發行的結構、國債發行的方式、國債流通的規模風險、國債的償還規模和結構風險等等。對於這些問題,不是立法者可以拍拍腦袋就可以制定的;並且制定後標准會隨著社會的變化而有所變化,因此需要法律經濟的分析方法,從技術上降低國債的風險。
(三)程序法上應著重強調對國債的審查監督。
審查方面,應同時堅持財政民主主義,國債的發行規模、種類、期限等問題都需要經過人大的批准。在監督方面,應該建立完備的債務監測、統計和預警公告體制,按照一定的指標及時向人民披露各種公債信息。提高審查和監督的公開透明度。
一、公債管理政策的含義
公債管理是指政府為了控制公債的規模和構成、調整公債購買主體的結構、選擇適當的公債期限結構和利率水平等而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從狹義上說,公債管理是指以最低成本維持現存公債的一系列運作;從廣義上說,公債管理是指影響政府未償債務規模和結構的所有措施(註:Smith,Warren.L,1960,Debt Manage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Mishra,D. K.,1985, Public Debt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in India,Print House,p.213.)。早在20世紀40年代末,美國財政學家阿伯特就給公債管理下了一個最為綜合的定義:「公債管理的含義就是選擇公債形式和確定不同公債類型所佔的比例數量,選擇債務期限結構和確定不同階層持有者所擁有的公債數量,作出到期公債的償還或公債以舊換新的決策,確定公債發行的條件和價格,對不同公債持有者的待遇,有關到期公債和新發行公債的政策及其在政府一般財政政策中的地位等等。」(註:Abbott, C. C.,1949,Management of the FederalDebt,McGraw-Hill Book Co.,p.23.)
公債管理的原則取決於不同國家以及同一國家不同時期的客觀經濟條件。現代經濟運行條件下,公債管理的「中性原則」(即它不應對經濟運行產生影響)已被廢除,並且,公債管理被作為是控制國民收入的財政政策工具和配合其他財政手段調節收入分配的工具。因此,根據漢森的觀點,現代公債管理的基本原則是:(1 )政府債券必須是安全可靠的投資,到期必須立即償還而且要隨時能變現。(2 )公債必須維持其貨幣價值,以避免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的影響。(3 )公債應當盡可能廣泛地為全體公眾所擁有,以配合累進所得稅制,促進收入分配公平化。(4)聯邦支出、 課稅和舉債的預算控制應當作為國民收入持續增長的基本目標。
所謂公債管理政策是指政府在發行新債或以新債還舊債時,通過公債種類、發行條件等政策性操作,對經濟運行產生預期影響的政策。公債管理政策的實質在於在:財政政策規定了國債規模、貨幣政策規定了可利用的貨幣資金和借貸資金的前提下的債務結構特徵問題,包括政府未償債券種類、所有權格局和國債期限結構(註:Sharp, A. M., C. A. Register and P. W. Grimes, 2000, Economics of Social Issues,Irwin/McGraw-Hill,p.431.)。
歸納起來,公債管理政策的基本內容包括下列四個方面:(1 )在發行新公債時, 是發行長期公債還是短期公債? 長期公債與短期公債如何搭配組合?(2)在公開市場操作時, 應將哪一種類和條件的公債作為對象?是減少短期上市未償公債的數量而增加長期上市未償公債的數量或是相反?從公債管理政策的角度來看,公債種類的多樣化是有利的。因為,公債種類多樣化一般來說都伴隨著公債購買者增多,民間持有公債的數量就會增加,在費用一定的情況下,能保持政府收入的穩定。(3)在發行公債時,如何確定公債利率?一般來說, 償還期限越長,利率就越高,但利率變化對經濟的影響較小,而且利息支付比較穩定。相反,償還期限越短,利率就越低,但利率變化對經濟的影響較小。因此,利率差異導致利率變化對經濟影響的不同。(4 )公債持有主體如何選擇? 如果以銀行特別是中央銀行作為購買主體, 勢必帶來通貨膨脹壓力,對經濟穩定產生沖擊;如果以企業作為購買主體,無疑會減少企業用於實際資本的投資;如果以個人作為購買主體,可能減少消費,也可能減少私人儲蓄。
可見,公債管理政策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延伸,對國民經濟運行產生極大影響。
二、公債管理政策的目標
既然公債管理政策既與財政貨幣政策密不可分,又是一種獨立的經濟政策,那麼,作為更接近於財政政策的公債管理政策,其目標必須符合財政政策目標的要求。就財政政策與經濟運行的關系來看,財政政策目標體系可列為三大類,即經濟穩定目標(包括價格穩定目標、充分就業目標、國際收支平衡目標)、經濟發展目標(包括經濟增長目標、資源合理配置目標、反周期波動目標)以及公平收入分配目標。因此,財政政策的上述目標也是公債管理政策的目標。同時,公債管理政策作為獨立的政策,它又有自身的目標,諸如拓寬公債的發行和分配范圍、確保政府債券的順利推銷,維持政府債券市場的穩定、盡可能降低舉債成本、實現均衡的期限構成等等。
在理論上,有關公債管理政策目標有兩種見解。第一種見解也稱為古典見解,認為公債發行與通貨膨脹直接相關。因此,倘若政府要發行公債的話,應當發行流動性較低的長期公債。第二種見解也稱現代見解,雖然有許多觀點,但大致可分為以下四種:(1 )通過發行一定規模的短期公債來刺激預期總需求;(2 )盡量減輕因公債構成變化所產生的影響;(3)在實現預期總需求的同時,盡可能減少公債的利息費用;(4)根據(3)的主張,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說,公債的最適構成主要是長期公債佔主導地位。
第一種見解是圍繞著公債發行與通貨膨脹的關系來展開公債管理政策目標的討論,而第二種見解盡管在許多方面有些差異,但基本上都是圍繞著公債構成的變化來討論公債管理政策目標的。
從現代見解來看,公債管理政策自身目標與財政政策總體目標之間有時會發生沖突。例如,從財政角度來說,公債管理政策的直接目標是公債的利息負擔最小化,但從經濟穩定的觀點來看,公債發行要保持一定的流動性。這兩個目標在現實中往往是對立的。如果公債總額一定,短期公債的比重若高,流動性就高,市場利率下降。利率降低意味著持有資產的價值增加,而且通過資產效應促使個人消費需求增加。同時,利率降低使企業的投資需求增加,總需求亦增加。相反,長期公債的比重若高,則流動性降低,市場利率升高,總需求減少。因此,在維持一定總需求的前提下,要適當選擇使公債利息負擔最小的短期公債與長期公債的搭配組合。
可見,如何確定短期公債與長期公債的搭配是公債管理政策的重要課題。但是,在實現中,壓低公債的利息成本與促進經濟穩定這兩個目標之間經常不一致:為了降低公債的利息成本,在經濟衰退時期,由於利率水平較低,故應趁機發行長期債券,以減輕利息負擔;在經濟繁榮時期,則宜發行短期債券,以免增加長期公債的高利負擔。可是,為了經濟穩定,在經濟衰退時期應當發行短期債券,以刺激總需求增加;而在經濟繁榮時期,應當發行長期債券,以抑制需求過旺(註:Laid, W. E.,1968,The Changing Views on Debt Management, Monetary Economics,ed.by A. D. Entine,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Inc.p.465—479.)。這樣, 在政策目標上出現了兩個問題:一是在公債管理政策自身目標與財政政策總體目標發生沖突時,以哪一目標為主?二是如何解決公債政策目標之間的沖突?就前一問題而言,由於公債管理政策只是財政政策的實施工具,故此,從全局來說,公債管理政策目標要服從財政政策總體目標。就後一個問題而言,如果通過貨幣政策能實現經濟穩定,則利息費用最小化可以作為公債管理政策的主要目標。但是,如果公債管理政策研究同時實現上述兩個目標,就需要適當選擇公債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