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財務案例討論(根據下列案例資料,對下列債券發行方案進行分析)
一、綜合案例分析
1、對教材59頁(三)案例,根據以下要求分析:
(一)確定分析主體
(二)分析的理論依據及具體論證
(三)結論
答:(一)確定分析主體
分析主體:廣東核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分析的理論依據及具體論證
一、債券發行的合法性分析: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2、國務院頒布《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的規定
比如: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企業債券管理辦法規定:企業債券得利率不得高於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40%;
(5)不存在下列情況:
1)前一次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的;
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且仍處於繼續狀態的。
二、債券發行內容分析:
1、分析企業的財務狀況:中廣核電集團的凈資產為118.9億元,2000年度實現業主收入67.9億元,利潤總額26.7億元,凈利潤18.9億元,而且從近年經營的業績來看,其主業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均呈穩定增長之勢。
2、分析債券籌資的發行規模:從前面分析看出,發行主體收入、利潤均呈穩定增長之勢。而且嶺澳核電站將於2002年7月和2003年3月投入商業運行。總之,核電集團有限公司未來將有巨大而穩定的現金流入,本期債券發行規模為25億元,相對而言只是個較小的數目,因此到期本息的償有足夠的保障。
3、分析債券籌資的期限策略:從投資項目的性質來看:嶺澳核電站為生產性投資建設項目,而通常一個企業為某項生產性投資建設項目籌集資金發行債券時,期限要長一些,因為只有在該項目投產獲利後才有成償債能力,該公司發行債券的年限7年,該期限有利於企業的償債。
4、分析債券的利率的制訂:該債券的利率為固定的年利率4.12%,對於長期債券而言,由於市場利率經常波動,固定利率很容易導致投資者的盈利有所下降或增加了不確定性,對個人投資者而言在扣除20%的利息稅後,所得利息為3.296%。同期銀行利率為2.25%。2001年五年期國債利率3.14%,公司七年期債券確定利率4.12%,扣除年限差異,其利差也為80個基本點左右,不算太高,但超過了同期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而與實際對比,2002年至2008年,我國金融機構五年期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分別為2.79%,3.6%,4.14%,4.41%,4.95%,5.22%,5.49%,處於利率上升通道,確定固定利率,恰好對公司有益。該債券信用級別高,屬國家開發銀行無條件不可撤消連帶責任擔保債券,風險低。因此,投資者者能夠獲得較高得利息收入。
5、分析還本付息方法:該債券選擇的還本付息方式是按年付息,到期一次還本。盡管在本金償付上一定程度有損財務穩健,但相對於其他方式,該方式現值最低的。
6、從債券其他籌資條件看:經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評定,核電集團有限公司發行得債券得信用等級為AAA,是企業債券中的「金邊債券」。從擔保的情況來看,本期債券由國家開發銀行提供無條件不可撤消連帶責任保證。因此具有準國債的性質,信用風險很小,可以看出,嶺澳核電站的工程債券每年將給總公司帶來巨大而穩定的現金流入,而且從2002年7月開始,嶺澳核電站開始投入商業運行,隨著發電量的逐年增加,其每年的現金流入增長很快。因此本期債券的償付有很好的保障。
(三)結論
根據案例資料,嶺澳核電站竣工後將為核電集團有限公司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從投資者角度講,該債券風險較低,具有準國債的性質,利率水平相對較高,因此投資價值也較高。
B. 債券的性質案例分析 急 在線等
1 甲丙的買賣合同有效
2 乙向丙主張合同違約責任
3 可以要求返還 因為不動產的轉移以登記為要件
C. 融資理論與案例分析
一、融資理論
1.權衡理論
權衡理論引入了破產成本和代理成本對企業價值影響的因素。企業可通過增加債務而增加其市場價值,但隨著債務的增加,企業風險、財務虧空的概率也在增加,這給企業帶來了額外成本,使它的市場價值下降。因此企業最佳資本結構是平衡節稅利益和因財務虧空概率上升而導致的各種成本的結果。企業因陷入財務虧空而產生的成本可分成兩類,一類是因虧空而導致破產的破產成本;另一類是破產可能性增大使代表股票所有者利益的經理採取次優或非優決策,犧牲債券持有人利益,擴大股東收益,這被稱為代理成本,會引起社會效益的絕對損失。
2.啄食順序理論
梅耶斯和邁基里夫1984年在「資本結構之謎」一文中提出了不對稱信息下的新優序融資理論。該理論認為,由於發行成本和信息不對稱,企業管理層更偏好內部籌資而不是外部籌資,如果需要外部融資,則偏好債務融資,最後是股權融資。
3.不對稱信息理論
信息不對稱理論是指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各類人員對有關信息的了解是有差異的;掌握信息比較充分的人員,往往處於比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貧乏的人員,則處於比較不利的地位。在企業中一般存在如下不對稱現象:①高層管理者與中低層管理者之間信息不對稱;②大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信息不對稱;③內部經營者與外部債權人之間信息不對稱;④職工與企業管理層之間信息不對稱等。
4.企業金融成長周期理論
伴隨著企業成長周期而發生的信息約束條件、企業規模和資金需求的變化,是影響企業融資結構的基本因素。在企業創立初期,由於資產規模小、缺乏業務記錄和財務審計,企業信息是封閉的,因而外源融資的獲得性很低,企業不得不主要依賴內源融資;當企業進入成長階段,資金需求猛增,同時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可用於抵押的資產增加,並有了初步的業務記錄,信息透明度有所提高,企業開始更多依賴金融中介的外源融資;在進入穩定增長的成熟階段後,企業的業務記錄和財務制度趨於完備,逐漸具備進入公開市場發行有價證券的條件。隨著公開市場可持續融資渠道的打通,債務融資的比重下降,股權融資比重上升,部分優秀的中小企業成長為大企業。金融成長周期理論表明,在企業成長的不同階段,隨著信息、資產規模等約束條件的變化,企業的融資渠道和結構也隨之變化。其基本規律是,越是處於早期成長階段的企業,外部融資的約束越緊,渠道也越窄;反之亦然。因此,企業要順利發展,就需要有一個多樣化的金融體系來對應其不同成長階段的融資需求。
二、籌資渠道與籌資方式
融資渠道主要有:①國家財政資金-國家地質勘探基金;②銀行信貸資金;③非銀行金融機構資金;④其他企業資金;⑤居民個人資金;⑥企業自留資金。企業融資方式主要有:①吸收直接投資-地質工作撥款;②發行股票;③銀行借款;④商業信用;⑤發行債券;⑥融資租賃。
三、企業融資風險點分析
融資能力是指企業對內對外融集資金的多少、快慢和成本效益水平的高低。首先,融資前經過全方位的可行性論證和各級審批,以邊際報酬率大於邊際成本判別項目融資計劃;其次,根據項目資金需要量決定融資規模,財務風險和利率風險完全在掌控之中;第三,融資時機選擇得當,項目開工時間與融資時機步調一致;根據項目投放資金進度和邊際資本成本原理設計融資批次;選擇國內外金融環境最有利時融資,選擇最有利的籌資渠道和籌資方式;第四,表內負債與表外負債在企業合理且可控制范圍內,對外抵押、擔保、貼現、借貸都有節有度,不至於因為表外負債而使企業資金鏈條斷裂;第五,沒有收入轉負債情況,沒有尚無披露的秘密准備金(低估資產、高估負債);第六,負債內部結構、負債與流動資產、長期資產、所有者權益內在結構搭配合理;第七,企業負債與盈利能力、營運能力相互作用是正影響;第八,長期負債遠遠超過營運資金。長期負債會隨時間延續不斷轉化為流動負債,並需用流動資產來償還。如果長期負債超過營運資金很多,就會因這種轉化而造成流動資產小於流動負債,從而使長期債權人和短期債權人都感到貸款沒有保障;第九,負債大於所有者權益。這樣企業在經濟惡化時就會雪上加霜。應該警惕企業對資產負債率的修飾:①提前確認資產;②延遲確認負債;③該確認成本費用的不予確認;④該折舊或攤銷的不予攤銷;⑤對資產進行經常性評估使其增值。第十,資本結構質量主要體現在企業資本成本與總資產報酬率之間的比較是否決定了負債的擴張和撤退。即當總資產報酬率大於借款利率時盡量利用更多的負債以提高主權資本稅前利潤率;當總資產報酬率小於借款利率時,盡量減少負債,以減少主權資本稅前利潤率下降的速度。一般所有者權益佔60%,負債佔40%是比較理想的,但負債率最好不要超過銀行貸款的警戒線70%。第十一,長期資產大於所有者權益。這樣所有者權益不但不能用於流動資產的購置,而且很可能會靠拍賣長期資產來償債。在長期資產佔40%的情況下,當然流動資產要佔60%。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高科技公司無形資產最高可達注冊資本的70%,因為一旦企業清算和破產時無形資產往往一文不值。已經嚴重貶值的長期投資、遞延資產,在企業清償債務方面幾乎毫無作為。第十二,流動比率小於2,速動比率小於1。這可能造成短期償債能力薄弱,流動資金緊張。但公司短期償債能力到底怎樣,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的內部結構和質量。一般來說,流動負債就佔30%,當然長期負債佔10%比較合適。第十三,所有者權益內部結構,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金、留存收益等各項積累之間的比例關系。決策時要考慮企業分紅壓力和未來長期發展潛力和資本積累約束。實收資本一般只能追加不能減少,實收資本應小於各項積累,以積累為資本的2倍為宜。這樣可以減少分紅壓力,使企業重視長期發展。資本公積金的來源一般不是企業盈利,而是一種資本准備金,故不能用資本公積金分配股利、彌補虧損,只能用於轉增資本,這是資本保全原則的具體體現。公積金應明顯大於未分配利潤即3∶1為宜,這樣可以保持企業未來發展後勁。第十四,無節制地投資衍生金融工具;企業的債務人無任何可供抵押擔保的資產或保證金、存在大量表外負債、因經濟或其他因素導致產能過剩、存在大量長期未作處理的不良資產、顧客或交易嚴重依賴某些群體、重要下屬單位無法持續經營且未作處理、無法繼續履行重大借款合同中的有關條款等可能招致公司財務結構的惡化。
*ST寶碩、*ST滄化和宣工股份都是因為對內對外提供巨額貸款擔保,借款人無力償還到期貸款而被執行股權司法凍結,進而導致三家公司依法破產,落入被收購兼並的命運。
某地勘單位各項資產、融資情況如表20-1、表20-2、表20-3所示。
表20-1 某地勘單位資產負債表趨勢分析(定基比)
(1)速動資產在2010~2012連年下降,表明短期償債能力在下降;但在2013年開始速動資產小幅增加情況下,短期償債能力有所增強。
(2)存貨在在2010~2012年連年增加,庫存壓力大,佔用資金多,可能是速動資產下降的主要原因。2013~2014年庫存下降,也許是貨幣資金迅速增加的原因。
(3)待處理流動資產6年沒有變化,表明不具有償債能力的流動資產變化不大。
(4)固定資產6年投資連年增加,佔用資金較多。
(5)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前3年沒有變化,後3年比前3年增加較快,但主要是遞延資產增加較多。
(6)地質勘探撥款除了2010年略有下降外,其他年份增長異常迅猛,地質工作支出也同步增長,說明國家對地質找礦政策的傾斜,加大了地質找礦的投資力度。該地勘單位也積極爭取地質找礦項目,努力完成預定任務。
(7)資產總額也因地質工作支出的增加而同步增加。
(8)流動負債忽高忽低,尤其在2014年增長較快,與速動資產的增減變化並不同步,可能是固定資產和遞延資產的佔用較多。
(9)長期負債6年沒有變化。
(10)國家基金穩步增長,地勘發展基金增加較多,公益金增長最快,但並不是地勘支出的重要來源。
(11)未分配節余與收益逐年下降,甚至出現虧空,是導致凈資產增加不明顯的主要原因。
(12)地質工作撥款增長異常迅猛,說明它是地質工作支出的主要來源,也說明該地勘單位主業相當突出。
表20-2 某地勘單位長期負債與營運資金情況
該單位長期負債在2010~2013年都沒有超過營運資金,不會出現短期償債風險增大的可能。但是在2009年和2014年營運資金卻出現負值,同時出現了長期負債超過營運資金的現象,而且超出很多,當長期負債轉化為流動負債到期償還時,該單位可能會出現償債困難或者變賣長期資產予以還債的情況。
表20-3 某地勘單位資本結構情況
該單位資產負債率在逐年下降,表明長期償債能力較強;長期資產一直小於所有者權益,表明該單位有足夠的所有者權益用於流動資產的購置。但是其總資產報酬率遠低於借款利率,負債越多,所有者報酬下降得越快。因此不但不宜再多借更多債務,而且盡量把舊債還清,或者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為今後舉借更多債務打開空間。
【例20-4】邯鋼債券利率風險案例剖析1996年初邯鋼公司發行年利率14%,3年期信用債券。不久,國家7次下調利率,同期債券利率為8%即可發行,邯鋼公司遭受巨大利率風險。請問:在發行時如何預先防範利率風險?
四、BOT等投融資方式
1.BOT(build—operate—transfer)
即建設—經營—移交。政府給予某些公司新項目建設的特許權時,通常採取這種方式。私人合夥人,或某國際財團願意自己融資,建設某項基礎設施,並在一段時期內經營該設施,然後將此轉讓給政府部門或公共機構。特許必須是獨立的經濟單位並能獨自產生現金流;特許必須能在運作中與其他單位隔離。從這兩個條件看,能源、交通等大型基建項目最適合於BOT,但並非所有的項目都能應用BOT,BOT有其特殊的功能。BOT是一種集融資、建設、經營和轉讓為一體的多功能投資方式。
2.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
即建設—擁有—經營—轉讓。私人合夥人,或某國際財團融資建設基礎設施項目,項目建成後,在規定的期限內擁有所有權並進行經營,期滿後將項目移交給政府。
3.BOO(build-own-operate)
即建設—擁有—經營。這種方式是承包商根據政府賦予的特許權,建設並經營某項基礎設施,但是並不將此基礎設施移交給公共部門。
【例20-5】來賓電廠B廠項目
運用BOT融資方式建設的電廠,除早期不太規范的沙角B電廠之外;主要是來賓電廠B廠項目。該項目是首次經國家批準的BOT試點項目,1995年12月正式向外發售標書,1996年11月,法國電力—阿里斯通公司中標並簽訂特許權協議,該項目總投資25億美元,其中25%為股東投資,其餘75%以有限追索方式進行項目融資,法國東方匯理銀行、英國匯豐銀行等銀行參加了貸款安排,該項目1997年5月動工,1999年竣工投入商業運營,項目特許期為18年,其中建設期3年,運營期15年,上網電價為0.41元,15年不變。來賓電廠是目前國內運作最為成功的BOT電廠項目,該項目從批准到開工,時間不足兩年,上網電價為國內外資辦電項目最低的,社會效益十分顯著。
4.BT-(build-transfer)
BT即建設-轉移。石家莊市環城水系由河北建投公司建設,由植物園西城水系途徑南城水系、泊水公園到東城水系天山公園總投資108億元,其中,南環城水系35億元。建成後移交給政府園林局。政府分三年連本帶利還清,並支付5%的利潤率。還款來源是把水系周圍的土地收儲,變成熟地,賣給開發商,建設水系的配套設施,比如酒店、餐飲、娛樂、體育、商業、民俗、水一條街等。
D. 案例分析:債券法中的保證債權債務關系
保證債權是指設定了保證擔保,債權人可依法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一種債權。按照國家法律規定,保證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內依約承擔保證責任。否則,就構成違約,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一)我們應當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內向保證人及時主張權利,否則,就會失去保證合同效力,就不能依法追究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二)債權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限內向保證人及時主張權利,否則,就會失去訴訟時效,就會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三)對保證合同無效的保證人,也可依法追索其相應的賠償責任。此外,在對保證人的債務追索過程中,也要注意債權主體和債權金額的確定問題。
E. 案例分析題假定投資者有一年的投資期限,想在三種債卷間進行選擇。三種債券有相同的違約風險,都是十年到
違約風險一樣,那就是損失確定了,自己需要對比一下三種證券哪一種的收益率高,而且要考慮利息率的計息方式,最好是連續利率。不過一般來說效率相對比較高的的投資方式就是5:3:2或者4:4:2。希望能幫到你。
F. 1. 證券法案例分析 案例: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決定以發行債券的方式向社會籌集資金
1、是。內幕交易的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特定主體,是知悉內幕信息的人,即內幕人員。所謂內幕人員,是指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依本條第3款及《證券法》第68條的規定,內幕人員是指由於持有發行人的證券,或者在發行人或者與發行人有密切聯系的公司中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由於其會員地位、管理地位、監督地位和職業地位,或者作為雇員、專業顧問履行職務,能夠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包括:
1、發行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有關的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
3、發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證券交易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的職責對證券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由於法定職責而參與證券交易的社會中介機構或者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交易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
2、構成內幕交易罪。符合內幕交易罪的構成要件。
G. 如何有針對性的開展債券回購業務要有案例分析
2003年,富友證券債券回購事件的曝光,無疑是對交易所債市和股市影響最為重大的事件之一。富友證券被託管時,有高達39億元的債券回購余額被上證所凍結。這39億元回購余額所需債券現券,都是富友證券以代客理財的名義等融入債券,然後再由其通過債券回購融入資金,並進行股票投機。交易所債券回購風險之所以爆發,除了技術性原因外,恐怕還應當深入到體制上去挖掘證券公司債券違規的根源。
首先,債券回購問題的爆發,反映了我國證券公司的融資渠道過於狹窄。雖然我國早在2000年就允許證券公司等資本市場機構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債券回購市場融入短期資金。然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些資本市場中介機構在幫助其它實體部門融入長期資本,並為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做出了相當大的貢獻的情況下,自身的長期資金和資本的需求卻難以在現有的制度框架下得到滿足。2003年券商發行中長期債券終於登上了我國資本市場的歷史舞台,但嚴格的額度管理,只是緩解了少數券商的長期資金壓力,對於資本市場眾多券商的巨大資本需求缺口仍然是杯水車薪。
對證券公司在銀行間市場資金流動狀況的分析,有助於我們對此問題的剖析。自2000年起的連續4年時間中,證券公司自同業拆借市場上融入的資金遠遠高於通過正回購融入的資金。之所以如此,最主要的原因之在於,證券公司本身是資金的短缺者,要通過回購從銀行獲得資金,要求證券與基金管理公司必須事先持有大量的債券,這本身需要大量的投資資金。由於證券公司本身就是資金短缺者,它持有的債券量又非常有限,通過自有債券回購難於滿足其巨額的資金需求,於是,挪用客戶託管的債券用於回購交易就成了最為便利的融資渠道了。
其次,債券回購風險的集中爆發只不過是我國資本市場長期積累的歷史矛盾的結果。如果證券公司通過債券回購融資只是為了進行流動性管理,而不是將債券回購融入的資金用於股票投資(投機),那麼,債券市場價格的波動只會給資金融出方帶來利率風險。如果逆回購方將融入的債券一直持有到到期日,若不考慮機會收益的損失,那麼,逆回購方的損失仍然會是在一個可以控制的范圍內。然而,目前暴露出來的情況似乎不是這樣簡單。事實上,證券公司正是通過頻繁的債券回購操作將短期資金用於了長期的股票投資,這樣,股票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就傳染到了債券回購市場。由於證券公司自有債券余額相當有限,為了達到拆東牆補西牆的"融資"目的,挪用客戶託管的債券或進行所謂的三方監管式的委託理財便一發不可收拾。因此,如果深入到體制上說,交易所債券違規操作只不過是我國資本市場長期發展的結構性缺陷所帶來的系統性風險在債券回購領域的集中表現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