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高校如何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一、關於申請人條件
1.
依託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作為申請人申請科學基金項目,應當符合《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兩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部分類型項目在此基礎上對申請人的條件還有特殊要求。
2.
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經與在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的依託單位協商,並取得該依託單位的同意,可以申請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不得申請其他類型項目。
該類人員申請項目時,應當在申請書基本信息表中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在個人簡歷部分詳細介紹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況,並提供與依託單位簽訂的書面合同,作為附件隨紙質申請書一並報送。
3.
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科學基金接收申請截止日期時尚未獲得學位)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各類項目,但在職人員經過導師同意可以通過受聘單位申請部分類型項目,同時應當單獨提供導師同意其申請項目並由導師簽字的函件,說明申請項目與其學位論文的關系,承擔項目後的工作時間和條件保證等,作為附件隨紙質申請書一並報送。受聘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的在職研究生不得申請各類項目。
在職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可以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及部分聯合基金項目(特殊說明的除外),但在職攻讀碩士研究生學位的,不得申請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4.
非受聘於依託單位的境外人員,不能作為無依託單位的申請人申請各類項目;受聘於依託單位的境外人員,不得同時以境內、境外兩種身份申請或參與申請各類項目。如果已經作為負責人承擔了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或者作為合作者承擔了國際合作研究類項目,在前2類項目結題前,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其他類型項目。反之亦然,如果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前2類項目以外的其他類型項目,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為合作者參與申請國際合作研究類項目。
5.
正在博士後流動站或工作站內從事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可以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不得申請其他類型項目。該類人員申請項目時,應當提供依託單位的書面承諾,保證在項目資助期內在站工作或出站後留在依託單位繼續從事科學研究,作為附件隨紙質申請書一並報送。
6.
正在承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除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以外的其他類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同一年度內,已經申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二、關於申請書撰寫要求
1.
申請人在撰寫申請書之前,應當認真閱讀《條例》《指南》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和有關受理申請的通知、通告等文件。現行項目管理辦法與《條例》和本《指南》有沖突的,以《條例》和本《指南》為准。
2.
申請書應當由申請人本人按照撰寫提綱撰寫,並注意在申請書中不得出現任何違反法律及涉密的內容。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3.
根據所申請的項目類型,准確選擇或填寫「資助類別」、「亞類說明」、「附註說明」等內容。要求「選擇」的內容,只能在下拉菜單中選定;要求「填寫」的內容,可以鍵入相應文字;部分項目「附註說明」需要嚴格按本《指南》相關要求填寫。
4. 根據所申請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領域,按照本《指南》所附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代碼」准確選擇申請代碼,特別注意:
(1)選擇申請代碼時,盡量選擇到最後一級(6位或4位數字,重點項目和聯合基金項目嚴格按本《指南》要求填寫)。
(2)申請人選擇的申請代碼1是自然科學基金委確定受理部門和遴選評審專家的依據,申請代碼2作為補充。部分類型項目申請代碼1或申請代碼2需要選擇指定的申請代碼。
(3)申請代碼首位為「L」的,僅用於申請NSFC-廣東聯合基金、NSFC-雲南聯合基金、NSFC-新疆聯合基金、促進海峽兩岸科技合作聯合基金和NSFC-通用技術基礎研究聯合基金等項目;「A06」、「A03」和「A08」僅用於分別申請NSAF聯合基金、天文聯合基金和大科學裝置聯合基金項目。
(4)2015年試行「申請代碼」、「研究方向」和「關鍵詞」的規范化選擇,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書簡表時,准確選擇「申請代碼1」及其相應的「研究方向」和「關鍵詞」內容。
(5)申請人如對申請代碼有疑問,請向相關部門咨詢。
5.
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應當在紙質申請書上簽字。主要參與者中如有申請人所在依託單位以外的人員(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單位即被視為合作研究單位,應當在申請書基本信息表中填寫合作研究單位信息並在簽字蓋章頁上加蓋合作研究單位公章,填寫的單位名稱應當與公章一致。已經在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的合作研究單位,須加蓋單位注冊公章;沒有注冊的合作研究單位,須加蓋該法人單位公章。
主要參與者中的境外人員被視為以個人身份參與項目申請,其境外工作單位不作為合作研究單位,如本人未能在紙質申請書上簽字,則應通過信件、傳真等方式發送本人簽字的紙質文件,說明本人同意參與該項目申請且履行相關職責,作為附件隨紙質申請書一並報送。
1個申請項目的合作研究單位不得超過2個。
6.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申請人或者主要參與者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在申請書的個人簡歷部分詳細註明:
(1)同年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各類科學基金項目的單位不一致的;
(2)與正在承擔的各類科學基金項目的單位不一致的。
7.
申請人申請科學基金項目的相關研究內容已獲得其他渠道或項目資助的,請務必在申請書中說明受資助情況以及與申請項目的區別和聯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內容在不同資助機構申請的情況。
8.
申請書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寫2016年1月;終止年月按照各類型項目資助期限的要求填寫20**年12月。在站博士後人員申請相關類型項目,應當按照依託單位的書面承諾,實事求是地填寫項目終止年月。
9.
自2015年起,各類型項目申請書一律採用在線方式撰寫。特別要求: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均應當使用唯一身份證件申請項目,曾經使用其他身份證件作為申請人或主要參與者獲得過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說明,否則按不端行為處理,依託單位負有審核責任。
10.
自2015年起,各類項目申請經費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兩部分,其中,直接費用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及其他支出;間接費用是指依託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依託單位為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績效支出等。所列資助強度為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之和。申請人只需填報直接費用部分,間接費用及項目申請經費在申請書中自動生成。
三、關於依託單位的職責
1.
依託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條例》、《指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託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有關受理申請的通知通告及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組織本單位的項目申請工作。
2. 依託單位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負責,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內容的項目申請。
3.
依託單位如果允許《條例》第十條第二款所列的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通過本單位申請項目,應當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託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要求履行相關職責,並將書面合同作為附件隨紙質申請書一並報送。
4.
依託單位應當對正在博士後流動站或工作站內從事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申請項目提供書面承諾,保證申請人在項目資助期內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後繼續留在依託單位從事科學研究。每份申請的書面承諾由依託單位蓋章附在紙質申請書後一並報送。
四、關於申請受理的條件
按照《條例》規定,申請科學基金項目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將不予受理:
(1)申請人不符合《條例》和《指南》規定條件的;
(2)申請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請項目數量不符合限項申請規定的。
五、連續兩年申請面上項目後暫停面上項目申請1年
2013年度和2014年度連續兩年申請面上項目未獲資助的項目(包括初審不予受理的項目)申請人,2015年度不得申請面上項目。
『貳』 中小型企業 創新基金申報 幾月份開始
2013年創新基金,一般在今年5月份呢,各個地方會不同,具體聯系當地科技廳或科技局
項目申報網 誠科信咨詢 誠科信技術創新 誠科信項目申報 誠科信知識產權 中小企業服務專家
『叄』 承擔了國家社科子項目可以申報一般國家社科項目嗎
近日,教育部社科司發布了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不限項且沒有課題指南。
2020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尚未公布,預計將繼續實行限項申報。
為統籌做好2020年度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和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工作,現對相關工作做出安排如下:
1.第一階段(9月5日前):明確意向。各單位對具有申報資格的人員進行摸底清查,針對性進行組織動員,填寫《2020年度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教育部一般項目申報意向調查表》,確定本單位教育部一般項目預評審方案並上報文科辦(電子版發送到工作郵箱);
2.第二階段(9月11日-9月18日):專家論證。各單位組織同行專家進行預評審及修改工作,申請者根據專家預評建議修改申報書;
3.第三階段(9月19日-9月23日):系統申報。申請人在「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台項目申報系統」上傳提交《申請評審書》定稿電子版,完成網上申報;
4.第四階段(9月24日):提交材料。申請人提交紙質版一式兩份(A4紙雙面列印)按照要求簽名後報送文科辦。
理工科學院及其它單位的教師可直接發送《調查表》至工作郵箱,可以參與相關社科類學科的申請書論證會。
承擔過我校國家社科基金校內培育項目的教師必須申報。
『肆』 遼寧省博士啟動基金的申請中起止時間怎麼填
關於申報2010年遼寧省博士科研啟動基金資助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10年遼寧省博士科研啟動基金資助項目的申報工作已經開始,今年仍實行限項申報原則,各單位申報名額見附件1。現將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及要求:
(1)博士科研啟動基金項目申請人原則上須為197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獲得博士學位不滿3年。
(2)已獲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項目資助的個人原則上不再資助;
(3)博士科研啟動基金和自然科學基金不可同時申報。
二、資助重點
今年重點資助能夠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應用基礎研究和解決我省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關鍵問題的項目(不含軟科學研究項目)。項目應具有重要科學意義及良好的預期應用前景,對全省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有較大促進作用,立項根據充分,研究工作具有自主創新性,研究方案切實可行,可在2~3年完成預期研究目標。申報單位具備研究工作基礎,可保證資助項目正常開展。
三、申報方式
今年項目申報繼續採用網上申報方式進行(網址為:www.lninfo.gov.cn)。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機密的項目,不得在網上申報,可由申報單位派專人送達或郵寄(申報時間以寄出地寄出郵戳日期為准),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包括一份原件),報送至科技處科研管理科。申報材料參考《遼寧省博士科研啟動基金項目申報表》。
四、其它事宜
各申報單位須組織學術委員會對本單位所申報的項目進行初審,推薦出符合申報條件的教師人選,加蓋單位公章後,連同申報者所獲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一式2份上報(推薦表見附件2),同時上交紙質《遼寧省博士科研啟動基金項目申報表》(見附件3)1份。經科技處審核通過,由科研管理科根據各單位推薦名單統一發放網上申報用戶名與密碼。
遼寧省博士啟動基金的申請中起止時間,按照項目時間填寫。
『伍』 關於印發 《中央地質勘查基金 ( 周轉金)項目監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國土基金 [2008]36 號)
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各項目監理部:
經國土資源部批准,現將 《中央地質勘查基金 ( 周轉金) 項目監理暫行辦法》印發試行。
國土資源部中央
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中央地質勘查基金 ( 周轉金) 項目監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央地質勘查基金 ( 周轉金) 項目 ( 以下簡稱基金項目) 的監督管理,保證項目實施的工作進度、工作質量及勘查經費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據財政部、國土資源部 《中央地質勘查基金 ( 周轉金) 管理暫行辦法》 ( 財建[2006] 342 號) 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央地質勘查基金 ( 周轉金) ( 以下簡稱地勘基金) 全額投資及合作投資的項目。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項目監理,是指監理單位受國土資源部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 以下簡稱基金中心) 委託,根據監理合同規定的內容和許可權,代表基金中心對基金項目施工的質量、工期、經費、成果等目標實施監督管理的全過程。
第四條 監理的依據是基金中心出具的勘查設計書、項目合同、委託監理合同,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勘查規范、規程和技術標准等。
第二章 監 理 組 織
第五條 基金中心是基金項目監理的主管機構,負責基金項目監理的組織、協調以及對監理單位監理業務的管理與指導。其主要職責是:
( 一) 貫徹執行基金項目監理工作的有關規定;
( 二) 負責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監督檢查委託監理合同的履行情況,對監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指導,負責基金項目監理資格的審查與管理;
( 三) 對基金項目監理業務進行監督,調處監理爭議,查處重大監理事故和違法監理行為;
( 四) 受理、審查監理單位提交的項目監理報告並按規定做出相關處理;
( 五) 負責與基金項目監理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六條 基金項目監理實行合同管理,由基金中心與監理單位簽訂委託監理合同,委託監理合同根據基金項目實際情況,可以採取一個項目簽訂一個合同的方式進行委託,也可以採取多個項目簽訂一個合同的方式進行委託。委託監理合同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監理的范圍和內容,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監理費的計取和支付,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
第七條 承擔基金項目的勘查單位應當服從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自身的質量保證體系,完善各級質量管理責任制度,配備專職質量檢查人員,配合監理單位搞好監理工作。
第三章 監理單位、機構與資質要求
第八條 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按照嚴格監理、恪守公正、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好項目的監理工作。
第九條 監理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項目監理資質,由基金中心按照市場競爭方式確定或根據實際情況指定。
第十條 監理單位應當成立專門的項目監理辦公室,配備相應的人員和設備,按照委託監理合同和本辦法的規定,獨立、公正、有效地開展項目監理工作。
第十一條 項目監理辦公室人員的構成,以能對被監理項目各施工環節實施有效控制為原則,合理配備。監理辦公室設總監理工程師 ( 簡稱總監) 1 名,同時,根據項目實際需要,配備地質勘查相關專業工程師若干名,人員專業領域應當包括地質、鑽探、物探、化探、測試、地質經濟等不同類別。
第十二條 監理工程師由監理單位聘任,報基金中心審核備案。監理工程師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 一)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 二) 在地質勘查或相關經濟工作專業崗位工作 10 年以上,擔任過礦產勘查項目的技術負責或勘查工作中相關專業的技術負責,或者在地勘局、地質隊從事過礦產勘查的組織管理工作;
( 三) 熟悉本專業技術標准或規范;
( 四) 身體健康,勝任野外工作,年齡一般不超過 65 歲。
第十三條 基金項目監理實行總監負責制。總監是項目監理的總負責人,代表監理單位對基金中心委託的監理項目負責,對項目監理結果負有全面責任。監理過程中必須由監理單位簽字的應當由項目總監簽字,並對簽字負責。發現項目施工單位有影響工程質量和違規操作行為,需要立即予以糾正的,項目總監有權先下達停工令後再行報告。
第四章 職責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監理的職責許可權與義務在基金中心與監理單位簽訂的委託監理合同中明確。
第十五條 監理工程師的職責是按照勘查合同及技術規范、規程要求對項目的施工質量、勘查技術方法手段、勘查設備使用、數據採集與分析、工程進度、工作量完成及經費使用等方面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參與項目的野外驗收及成果報告審查工作。
第十六條 監理單位及其監理工程師享有下列權力:
( 一) 參加項目設計變更的審查、年度項目評估、野外驗收和成果報告編制的審查;
( 二) 查閱項目任務書、設計書、專家審查意見、設計批復等有關技術資料;
( 三) 查閱項目的野外工程施工記錄及階段性總結成果,檢查項目取樣、送樣及樣品分析結果,糾正不符合技術規程要求和設計要求的勘查工作行為;
( 四) 查閱項目經費使用的財務報告,糾正不符合財務要求的資金使用行為;
( 五) 監督勘查單位施工計劃的實施,勘查工程未按計劃進行的,有權要求項目勘查單位採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進度,確保工作量按設計要求完成;
( 六) 監督檢查項目勘查單位技術人員數量及構成、勘查設備、技術方法、外協施工質量要求與勘查合同有關約定是否相符,對不符合約定的有關事項有權提出整改要求;
( 七) 督促項目勘查單位及時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事項和法定承諾。
第十七條 監理單位及其監理工程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 一) 提出年度監理計劃;
( 二) 按項目工種和工作階段跟蹤報告項目監理工作進展及總體情況、建立項目監理檔案;
( 三) 根據監理情況,向基金中心就調整項目施工方案、項目施工終止、制定整改措施、調整項目經費撥付方案、項目續作意見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
( 四) 按照規定的時限及要求向基金中心報送監理報告;
( 五) 接受基金中心的業務檢查與指導;
( 六) 嚴格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對基金項目有關技術數據負有保密義務,除按規定向基金中心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外,不得向其他方泄露項目技術資料。
第五章 監理程序及內容
第十八條 監理工作應當按下列程序進行:
( 一) 監理單位制定監理計劃,研究基金中心提供的項目有關技術文件 ( 任務書、批準的設計及審查意見書、批復、合同等) ,制定監理方案;
( 二) 基金中心在項目勘查開工前書面通知項目勘查單位,告知監理單位、監理人員及監理許可權等事項,並報送項目所在地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 三) 監理單位實施野外現場監理前,應當提前 10 天書面通知被監理項目的勘查單位,提出有關監理工作要求,並報基金中心備案;
( 四) 項目勘查單位收到監理單位發出的監理通知書後,應當按照要求准備有關技術文件及材料,並為監理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 五) 監理工程師採取聽取項目工作匯報、查閱資料、抽查樣品、野外實地監督檢查等方式開展監理工作;
( 六) 實地監理工作結束後,監理單位向項目勘查單位提出書面監理意見,勘查單位對監理結論簽署意見;
( 七) 監理單位向基金中心提交監理報告,同時報送項目所在地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第十九條 監理工作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 一) 審查施工進度和施工方案,監督項目工作任務的執行情況;
( 二) 抽查勘查工作質量,檢查工程質量保障措施落實情況;
( 三) 檢查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核實合作項目匹配資金到位情況,檢查項目工作量完成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按規定的項目進度提出階段性資金支付意見;
( 四) 監督檢查項目科學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環保措施及目標的落實情況;
( 五) 核實地質找礦成果;
( 六) 根據階段性成果控制監理情況,適時提出項目續做或終止的監理意見;
( 七) 按項目工種、工作階段或時間進度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第二十條 監理單位每次開展項目監理的監理工程師的人數應當不少於 2 人,監理工作應當覆蓋項目實施的野外和室內工作各環節,涉及工作質量的抽樣檢查應當不低於 5%。
第六章 監理過程中重大事項的處理
第二十一條 項目勘查實施過程中,因野外地質、地貌或者施工現場環境、施工技術條件等因素發生變化,項目勘查單位提出變更設計,或者項目監理工程師根據勘查工作需要,提出調整施工方案建議的,監理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和項目勘查單位進行必要的研究論證和現場踏勘,確認變更內容,制定變更方案。組織實施變更的許可權如下:
( 一) 經確認屬於合理變更且不引起經費變化的,監理單位可直接簽發變更同意書並報基金中心備案。
上述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對輕型山地工程的調整,重型工程在規范允許范圍內挪位,工程施工順序的局部調整,鑽孔的提前終孔或加深等情況。
( 二) 凡涉及技術及經濟上的重要變更,對施工質量、預期成果、安全環保及經費引起重大變化的,變更方案應當報基金中心審定同意後再組織實施。
第七章 管理監督及糾紛處理
第二十二條 監理單位必須嚴格履行委託監理合同,接受基金中心及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監理單位在執行監理任務過程中與項目勘查單位或者與基金中心就有關監理事項發生爭議的,爭議各方應當按照勘查合同、委託監理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規程規范的規定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監理單位或者監理工程師與被監理的項目勘查單位存在事實上或者潛在的利益關系的,該監理單位或者監理工程師應當迴避; 涉及監理單位迴避的,由基金中心視情況進行調整。
第二十五條 監理工作人員不得收取項目勘查單位的額外津貼、補貼以及其他任何可能影響公正執行監理任務的利益。
第二十六條 從事監理活動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紀律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 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財務管理的規定,嚴格對監理工作費用的管理,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和截留。對違反財務管理規定,截留、挪用監理工作費用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第八章 監 理 取 費
第二十八條 監理取費通過委託監理合同確定,在基金組織實施費中列支,由基金中心支付。
第二十九條 項目監理費納入項目預算,按年度撥付。監理取費具體標准見附錄。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基金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起施行。
附錄:
基金項目監理取費表
注: 監理費率調整系數: 煤炭勘查項目為 0. 8,磷、重晶石、螢石、高嶺土、鉀鹽等礦種為 1,其他礦種為 1. 2。
『陸』 2015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哪裡有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廣東聯絡網會議精神,結合2014年度國家自然基金委項目申報的新變化,為做好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申報流程
1.2015年度項目全部採用在線申請,請登錄ISIS系統填報,請申報人提前登錄系統完善個人信息及成果目錄,網址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
帳號開通流程:下載附件1《添加人員表格》,填寫完畢後以姓名命名發送至[email protected],然後查看登記的電子郵箱,根據郵件指示激活帳號。
2.請各部門及申報人務必根據惠州學院《關於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知》上的時間節點來安排申報工作,按時提交有關材料。所有申報項目須提交兩份簽字蓋章的紙質申請書(一律要求A4紙雙面列印)。各類型項目申請人確定研究隊伍名單後於2015年3月5日前在線提交,認真對照附件2《2015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形式審查明細表》檢查申報材料。
請各系科研秘書於2015年3月13日上午11:00前報送申請書紙質檔一式2份和《2015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形式審查明細表》1份,送交到科研處(行政樓520),需同時報送電子版的《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項目匯總表》、《申請書》、《2015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形式審查明細表》,科研處項目成果科郵箱:[email protected]。所有類型必須電子版與紙質版版本號一致。,請務必提前提交,過期系統將關閉,無法繼續提交。
3. 各項目申請人務必認真閱讀《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嚴格按照指南要求申報,指南查閱網址: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5xmzn/index.html
二、關於申請人條件
1.申請人條件: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兩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部分類型項目在此基礎上對申請人的條件還有特殊要求。
『柒』 申報省級自然項目基金流程
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流程
主要工作
注意事項
補充信息
申請人關注項目申報通知
l 因各學院及科技處需對項目材料進行專家審核和形式審查,校內申報截止日期一般要比省自然基金委受理截止日期提早很多. 請申請人務必關注科技處和各學院申報截止時間,早做准備.
l 申報前須認真學習當年的"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的通告"和"申報培訓PPT"(見相關材料及下載)
l 省自然科學基金委主頁http://www.zjnsf.net/
l 校科技處http://kjc.wzu.e.cn/
l 校內截止日期後提交申請材料的申請人,須出具情況說明報告,本人及學院負責人簽字,由學院連同更新的項目匯總表(蓋章)交科技處.
申請人申請系統賬號
l 已有賬號而忘記密碼的,與科技處聯系
l 第一次使用申報系統,須先申請賬號. 注冊信息必須真實.
l 集中受理期,科技處會分批集中審核賬號;其它時期申請賬號,請與科技處聯系.
l 請不要重復注冊賬號
l "高級會員"賬號審核許可權在省基金辦.
申請人在線填寫並提交申請書和正文
l 登陸系統後,選擇左側菜單欄"3.1操作指南",下載指南並認真研讀.
l 完成"3.2申請書簡表填寫"和完成"3.3申請書正文上傳".
l 申請書簡表和申請書全文word由系統隔天生成.
l 完成"3.4申請書上報依託單位".
l 申請書填寫需注意:
1. 管理費5%,人員勞務費不超過15%,一般項目設備費不超過30%,重點項目設備費不超過20%;
2. 正文雙盲;附主要參考文獻目錄;使用模板格式,刪除正文斜體字部分,不超過6MB
3. 確認項目申請人及項目組成員主持和參加的項目數不超項;確認成員的身份證號碼填寫無誤.
l 正文提綱在主頁右下方"申報專欄"中"申請書正文撰寫提綱"網頁里.
l 依託單位將申請書上報省基金辦之前,申請人可隨時直接對申請書簡表和正文進行修改,不需科技處管理人員進行"退回"之類的操作.
申請人提交紙質材料送形式審查
l 申請人將紙質申請材料及形式審查表交學院初審,匯總.
l 學院將申請書一式二份,形式審查表和匯總表交科技處
l 申請書紙質材料必須與最終上傳的電子版本一致,全體成員簽字
l 傑出青年項目還須提交學術委員會推薦信,由學院學術委員會起草並列印二份,其中一份由學院學術委員會簽字或蓋章.
科技處上報申請材料
l 科技處將所有申報材料在線提交至基金辦
後續工作
(另行通知)
1. 復議(未獲立項)
2. 編制計劃任務書(獲立項)
『捌』 關於國家創新基金的申報有什麼要求
海市范圍內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業。
重點支持電子信息、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生物醫葯、先進製造、新能源及節能環保、新材料、文化創意、科技服務業等領域。需要滿足的申報條件如下:
1、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萬元;
2、職工總數不超過300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人員佔比不低於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佔比不低於10%;
3、上年度用於企業研發經費不低於當年營業收入的5%;
4、同一企業獲得創新資金資助的次數不超過3次;
5、同一個年度內,同一企業僅可以申請一個創新資金項目;
6、承擔過創新資金的企業,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支持:
(1)立項項目還在執行中,2017年2月28日前尚未驗收,
(2)立項項目驗收不合格,時間未超過3年,
(3)立項項目被終止,時間未超過5年;
7、支持《上海市科技創新「十三五」規劃》重點發展領域;
8、項目負責人應承諾所提交材料真實性,不含涉密內容;申報單位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創新基金可以助力企業發展,尤其是中小企業的發展,但是創新基金的申報有一定的難度,企業滿足以上條件後,可以選擇一家專業的機構來幫助申報創新基金!
『玖』 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應注意哪些問題
各單位及項目申請人: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廣東聯絡網會議精神,結合2014年度國家自然基金委項目申報的新變化,為做好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申報流程
1.2015年度項目全部採用在線申請,請登錄ISIS系統填報,請申報人提前登錄系統完善個人信息及成果目錄
帳號開通流程:下載附件1《添加人員表格》,
2.請各部門及申報人務必根據惠州學院《關於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知》上的時間節點來安排申報工作,按時提交有關材料。所有申報項目須提交兩份簽字蓋章的紙質申請書(一律要求A4紙雙面列印)。各類型項目申請人確定研究隊伍名單後於2015年3月5日前在線提交,認真對照附件2《2015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形式審查明細表》檢查申報材料。
『拾』 四川發展電子信息產業具備什麼條件
四川省經信委關於申報2010年度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的緊急通知發布日期:2010-3-3發布者:四川省經委共閱(70次)文章字體:大 中 小 各項目申報單位:
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發展基金管理辦公室《關於申報2010年度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的通知》已發布,並公布了《2010年度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指南》。按照通知精神,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將負責組織我省2010年度基金項目的申報工作。為了做好我省電子發展基金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2010年度電子發展基金申報工作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材料要求
(一)電子稿:項目承擔單位通過基金申報網站www.itfund.gov.cn下載可行性報告格式文件,按編寫內容說明編制並上傳可行性報告的電子版。項目申報單位在上傳電子版時,應仔細閱讀基金申報網站上傳資料方法說明,項目須經我委推薦,如果上傳文件出現歸類錯誤、無推薦單位意見、壓縮誤碼、附帶病毒、內容超大或內容缺失(包括財務報表)等情況,將被取消申報資格。
(二)紙質稿:除電子稿外,項目申報單位還應製作紙質稿。紙質稿包括可行性報告正文、附表和附件(按項目可行性報告編寫內容說明的相關要求准備齊全),內容不宜冗長。一式三份,用A4紙列印,簡裝,不加封皮。
電子稿與紙制稿需同時具備,主要信息應完全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項目申報單位在申請材料准備前必須仔細閱讀《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資助項目合同書》和《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驗收辦法》,實事求是、科學合理地填報相關經濟、技術指標實現和配套資金落實情況,任何誇大摻假、過於樂觀的預測都會對項目評審過程,及今後驗收審查產生不利的影響。一經發現弄虛作假,我委將不再受理該單位的申請,並在全行業中進行通報。
二、申報工作時間安排
(一)申報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項目申報單位接本通知後應迅速開展申報工作,編寫「可行性報告」。為更好地學習貫徹《2010年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指南》,傳達2010年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管理培訓會會議精神,定於3月8日14:30在成都慶雲南街1號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信息產業辦公區7樓會議室召開基金申報宣貫會,請各申報單位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各1人准時參加。
(二)請各基金項目申報單位於3月15日18時前將「可行性報告」一式1份報我委原信息產業廳經濟運行處,我委將按申報條件對項目申報單位進行預審,請通過預審的單位準備好項目初評的相關資料。相關資料包括:
1. 電子發展基金項目簡介(3000字以內、一式8份)。
2. 該項目的幻燈片演示稿(POWERPOINT),演示時間要求在10分鍾以內。
(三)3月17日-18日,我委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初評,初評地點另行通知。
(四)3月19日下午各申報單位到我委原信息產業廳經濟運行處領取專家初評後的修改意見。
(五)各項目申報單位務必於3月22日18時前將修改後的正式「可行性報告」一式3份報我委原信息產業廳經濟運行處。
(六)項目申報單位於3月23日18時前按填報說明填制並上傳可行性報告的電子版,以便我委在網上對電子稿進行審核、評價、推薦和排序。
請各申報單位務必按我委規定的時間上報上傳有關資料,未參加初評或未及時報送、上傳「可行性報告」的項目我委不推薦上報。
附件: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公室《關於申報2010年度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的通知》
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下載: 《關於申報2010年度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的通知》
http://www.cdcy001.com/ArticleShow.asp?id=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