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 產檢生育保險報銷項目有哪些
第一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尿HCG、婦科檢查、血常規(3分類)、尿常規(10分類)、心電圖、B超。第二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16―18周)產科檢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規、尿常規、腎功能(3項)、肝功能(5項)、乙肝兩對半、丙肝病毒抗體、梅毒血清抗體、血糖。第三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20―24周)產科檢查、尿常規、彩色B超第四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24―28周)產科檢查、尿常規。第五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28―30周)產科檢查、尿常規。第六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30―32周)產科檢查、血常規、尿常規、B超。第七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32―34周)產科檢查、尿常規。第八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34―36周)產科檢查、胎兒監護、尿常規。第九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37周)產科檢查、尿常規。第十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38周)產科檢查、胎兒監護、尿常規。第十一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39周)產科檢查、尿常規、B超。第十二次產檢能夠報銷費用的項目:(40周)產科檢查、胎兒監護、尿常規。
⑶ 生育保險產檢能報銷的項目有哪些
報銷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並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范圍
一般規定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葯費(含自費葯品和營養葯品的葯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其他規定看各省市具體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