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私募基金增值稅如何計算
私募直營店為您解答:
征稅方式分為兩種,一是簡易計稅方法,二是一般計稅方法;前者稅率為3%,後者為6%。由於管理費屬於私募基金的自營業務,一直都存在增值稅,按6%交
Ⅱ 基金管理公司繳增值稅時需要繳納附加稅
需要
因為只要繳增值稅,必然工繳附加稅,它們是一體的。
Ⅲ 基金管理費要如何繳納增值稅
按照規定,納稅人在繳納了增值稅以後,應按照已繳的增值稅申報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但下列情形除外:
自2016年2月1日起,所有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的30萬元)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均可以適用相關免徵政府性基金(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優惠政策。
Ⅳ 私募基金的稅收問題有哪些,直接私募如何納稅
直接私募需要繳納增值稅。征稅方式分為兩種,一是簡易計稅方法,二是一般計稅方法;前者稅率為3%,後者為6%。由於管理費屬於私募基金的自營業務,一直都存在增值稅,按6%交,所以咱就以6%來舉例。我為大家整理了一個表格,便於理解下面的例子。
看題:假設我成立了一家契約型私募基金,向客戶收取了100萬元管理費,另外買賣股票獲利100萬;買賣金融債獲利100萬。(假設進項稅額為零,暫不考慮增值稅附加稅)
解:
1、管理費征稅
100萬元的管理費為直接收費金融服務,而這里的管理費就相當於增值稅銷售額。按照6%稅率計算:
根據公式,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那麼應納銷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當期進項稅額]=[1000000÷(1+6%)×6%-0]
約5.66萬
2、股票、債券買賣收益征稅
炒股賺的100萬元是金融商品轉讓行為的銷售額,由於是契約型基金,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3%稅率計算: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1000000÷(1+3%)×3%
約2.91萬
買賣債券賺的100萬,同上也要征稅:=1000000÷(1+3%)×3%
約2.91萬
另外,咱們還要注意的是,債券還有利息,假設在持有期間收到金融債和國債利息均為10萬元,那麼這些利息也是要看「地位」征稅的。
金融債利息的10萬元相當於貸款服務的銷售額,而「地位」高點的國債利息收入則是免稅的。所以按照文件的簡易計稅方法3%稅率計算納稅額:=100000÷(1+3%)×3%
約2910
當然,合夥型和公司型私募基金的征稅方法與契約型本質上還是一樣的,不同的則在於稅率而已。
Ⅳ 私募基金增值稅怎麼算
私募基金屬於資管產品簡易徵收的范疇 去稅務局備案簡易徵收 可按照3%計算增值稅 但是備案後關於資管產品的進項不能抵扣 (貌似資管的進項沒什麼)
Ⅵ 基金的增值稅怎麼收費
增值稅: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以下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農業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7%。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Ⅶ 一文看懂:私募基金增值稅怎麼交
根據不同分類交稅。
增值稅是針對應稅行為徵收的間接稅,納稅人如何繳納增值稅,取決於其具體的增值稅應稅行為。財政部稅政司《關於財稅[2016]140號文件部分條款的政策解讀》也明確規定「應根據取得收益的性質,判斷其是否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並應按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對於「金融服務」的分類,私募基金增值稅應稅行為主要表現為:
(1)貸款服務
私募基金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等,均需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其中,上述的「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系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
換而言之,如果私募基金投資於銀行委貸、企業債券等取得的利息或具有利息性質的收入,應當繳納增值稅。考慮到私募基金管理人就「貸款服務」可取得的進項稅抵扣有限,財稅[2017]56號文之「按照3%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的規定,實質上降低了「貸款服務」增值稅稅負。
需要提醒的是,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私募基金因投資國債、地方政府債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2)金融商品轉讓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規定,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徵收增值稅。
鑒於《證券投資基金法》已經明確將私募基金納入證券投資基金範疇,私募基金買賣股票、債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同樣適用上述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
至於私募基金因買賣外匯、非貨物期貨等其他金融商品取得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則應當按照財稅[2017]56號文計征增值稅。
當然,私募基金在持有股票期間,可能會取得股票分紅。由於股票分紅不屬於保本性收益,根據財稅〔2016〕140號文,該等股票分紅不屬於增值稅征稅范疇。
註:這里假設增值稅附加=應納稅額×12%。實踐中各地增值稅附加率會有所不同。
(一)契約型私募基金A當期收到基金管理費50萬元(無進項稅額)。另外當期買賣公司債,買入價1000萬元,賣出價1100萬元。期間收到公司債利息50萬元,另收到所持有國債利息30萬元。
【1.管理費】
50萬元為直接收費金融服務銷售額,按照一般計稅方法,6%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當期進項稅額] ×(1+增值稅附加稅率)
=[50÷(1+6%)×6%-0] ×(1+12%)
約3.17萬
納稅主體:該契約型基金的管理人。
【2.債券買賣價差】
1100-1000=100萬元為該金融商品轉讓行為的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3%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徵收率×(1+增值稅附加稅率)
=100W÷(1+3%)×3% ×(1+12%)
約3.26萬
納稅主體:該契約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3.債券利息】
企業債利息50萬元為貸款服務的銷售額,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按照簡易計稅方法,3%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徵收率×(1+增值稅附加稅率)
=50W÷(1+3%)×3% ×(1+12%)
約1.63萬
納稅主體:該契約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二)有限合夥型私募基金當期買賣地方政府債,買入價500萬元,賣出價502萬元。該有限合夥企業為一般納稅人。
【債券買賣價差】
502-500=2萬元為該金融商品轉讓行為的銷售額。本案例應按照一般計稅方法6%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當期進項稅額]×(1+增值稅附加稅率)
=[20000÷(1+6%)×6%-0] ×(1+12%)
約1267.92元
納稅主體:該有限合夥企業。
Ⅷ 我公司是新成立的有限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公司,我方為基金的管理方,請問我方要交什麼稅種,稅率是多少
有限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你是基金管理方A,即是GP。
收稅是對收入部分進行收稅,GP的收入部分一般為兩部分,即:
基金管理費用,稅費繳納方式,這是常規GP收入方式,因為GP一般都為有限責任公司,按照有限責任公司稅收增收,營業稅和增值稅,不同地域標准不同的。所得部分一般3-5%這樣一個水準。每個城市的標准不同,同一個城市不同地方的標准也不一樣,比如上海,臨港,張江,崇明,奉賢,這類稅的徵收點比較高,反稅政策比較好。
投資收益部分,投資收益部分如果按照正常途徑是在合夥企業中止後,分配GP收益時徵收20%的投資收益稅種。一般收益分配都是超過收益一定比例部分按照二八分成的。
總結可以給你舉個例子:假設A公司作為GP,發起股權投資基金B,募集資金X元,管理費用1%,投資3年,按照分配後GP所得的投資收益為Y元
那麼你的稅費:Z=X·1%·3-5%+Y·20%
B發生的費用問題:
你這里理解有個誤區,一般股權投資基金B不發生工資這個科目的費用,因為GP已經是作為管理人管理這個有限合夥基金了,所以GP是管理人,員工都是GP的員工,支付公司的賬戶應該是A公司即GP而不是B(股權投資基金)。
B發生的費用,比如資金存管費用等等,這些是從B中直接扣取的。
Ⅸ 基金注冊需要繳納多少增值稅
根據貴公司提供的資料,公司取得的創新基金屬於政府補助(稅收上也成為財政性資金)。
一、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應用指南 第三條規定,政府補助的確認
本准則第三條規定,政府補助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一)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取得的、用於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
企業取得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不能直接確認為當期損益,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自相關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起,在該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分次計入以後各期的損益(營業外收入)。
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前被出售、轉讓、報廢或發生毀損的,應將尚未分配的遞延收益余額一次性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損益(營業外收入)。
(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取得時確認為遞延收益,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取得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
二、稅務處理
企業取得財政性資金稅收上分為符合政策條件的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不征稅收入和征稅收入。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 一、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二、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上述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三、企業將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條件的財政性資金作不征稅收入處理後,在5年(60個月)內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的部分,應計入取得該資金第六年的應稅收入總額;計入應稅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發生的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貴公司首先根據上述政策確認取得的創新基金是否為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不征稅收入。如屬於不征稅收入稅收要求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同時要求專款專用(從資金的角度可以混用但最終會計上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企業所得稅匯算時A105040《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及《資產折舊、攤銷情況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等表進行調整。
Ⅹ 請問基金的收稅率是多少
基金收益不用上稅。只需要買賣的手續費和管理費。
1、買入基金的手續費
投資者買基金首先要支付「銷售手續費」。投資者在基金發行期買基金,這個「銷售手續費」又叫「認購費」。目前國內基金的銷售手續費費率一般在基金金額1%—1.5%之間。如果你是在發行期結束後買入基金,這項手續費叫「申購費」。
一般來講,基金公司為了吸引投資者在基金發行時買基金,認購費率比申購費率要便宜一些。為了使投資者長期持有基金,有些基金公司還推出了後端收費模式,即在投資者買基金的時候不收手續費,而將此項費用延遲到投資者贖回的時候再收取。但如果投資者持有基金的時間超過一定期限,贖回的時候便不用付費了。
2、賣出基金的手續費
投資者想不玩了,想把手中持有的基金份額賣掉時,也需要支付手續費,這個手續費又叫「贖回費」。
目前國內基金在贖回的時候,投資者要支付的贖回費,一般在贖回金額的0.5%左右。
同樣,為鼓勵投資者長期持有基金,一些基金公司推出了贖回費隨持有時間增加而遞減的收費方式,即持有基金的時間越長,贖回時付的贖回費越少,持有時間長到一定程度,贖回時就可不收贖回費。
根據買賣的有關法規,贖回費的25%是要計入基金資產的,其目的是用以補償沒有贖回的投資者可能遭受到的損失。
3、基金管理費
基金是委託專家理財,除了買入賣出環節上要支付手續費以外,還要給為你理財的專家,也就是基金公司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目前國內基金的年管理費率一般在0.3%—1.5%之間,視投資目標和管理的難易程度不同而有所區別。
一般而言,收益和風險較高的品種,管理難度也較大,如股票型基金,管理費較高;而收益和風險較低的品種,如貨幣市場基金,管理費較低。
管理費的支付方式和銷售費、贖回費不同。後兩種費用是在買賣基金的時候支付或從贖回款中扣除,而管理費則是從基金資產中扣除。在實踐中,一般是每天計算,從當日的凈值中扣除,投資人不需要額外拿錢出來。但你在持有而領取分紅或贖回時實際上支付了這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