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中的危險是什麼
在再保險業務中,分保雙方責任的分配與分擔是通過確定的自留額和分保額來體現的,而自留額和分保額都是按危險單位來確定的。危險單位是指保險標的發生一次災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范圍。在再保險業務中,分保雙方責任的分配與分擔是通過確定的自留額和分保額來體現的,而自留額和分保額都是按危險單位來確定的。危險單位是指保險標的發生一次災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范圍。危險單位的劃分是再保險實務中很重要的一個問題。
危險單位的劃分既重要又復雜,應根據不同的險別和保險標的來決定。例如,船舶險以一艘船為一個危險單位,車輛險以一輛汽車為一個危險單位,人壽保險以一個人為一個危險單位等。
關於火險,通常以一棟獨立的建築物為一個危險單位。但如果數棟建築物毗連在一起,則應根據其使用性質、間距、周圍環境等因素決定劃分為一個或是數個危險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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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保險標的是什麼
保險標的亦稱「保險對象」、「保險項目」、「保險保障的對象」。它是依據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要求確定的。保險標的,在財產保險中是投保人的財產以及與財產有關的利益;在人身保險中是人的生命或可能發生的疾病以及退休養老的人;在責任保險中是被保險人的民事損害責任。
(2)風險是指保險標的擴展閱讀:
保險標的如為財產和有關利益,應該包括該標的的具體坐落地點,有的還包括利益關系,保險標的如為人的生命和身體,還應包括被保險人的性別、年齡,有的還包括被保險人的職業、健康情況,視具體險種而定。
將保險標的作為保險合同的基本條款的法律意義是:確定保險合同的種類,明確保險人承保責任的范圍及保險法規定的適用;判斷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險利益及是否存在道德風險;確定保險價值及賠償數額;確定訴訟管轄等。
C. 在保險理論和實務中,風險單位是指
在保險理論和實務中,風險單位是指是指保險標的發生一次災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范圍。
風險單位的劃分有三種:
1、按地段劃分,由於標的之間在地理位置上相毗鄰,具有不可分割性,當風險事故發生時,受損失的機會是相同的,故將一個地段作為一個風險單位;
2、按投保單位劃分,為了簡化手續,有時候有一個投保單位就是一個風險單位;
3、按標的劃分,一個標的作為一個風險單位。對於一些與其他標的無毗連關系風險集中於一體的保險標的,可以視一個保險標的為一個風險單位。
D. 投保標的的風險評估是什麼意思
風險選擇原則要求保險人充分認識、准確評價承保標的的風險種類與風險程度,以及投保金額的恰當與否,從而決定是否接受投保。
保險人對風險的選擇表現在兩方面:一是盡量選擇同質風險的標的承保;二是淘汰那些超出可保風險條件或范圍的保險標的。
1.
事先風險選擇
事先風險選擇是指保險人在承保前考慮決定是否接受承保。此種選擇包括對「人」和「物」的選擇。所謂對「人」的選擇,是指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評價與選擇。所謂對「物」的選擇,是指對保險標的及其利益的評估與選擇。
2.事後風險選擇
事後風險選擇是指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物的風險超出核保標準的保險合同作出淘汰的選擇。
保險合同的淘汰通常有三種方式:
第一,等待保險合同期滿後不再續保;
第二,按照保險合同規定的事項予以注銷合同;
第三,保險人若發現被保險人有明顯誤告或欺詐行為,可以中途終止承保,解除保險合同。
E. 在保險理論與實務中,風險是指保險標的損失發生的
對的,不確定性。
F. 「風險標的指的是保險合同中的被保險物或者是人的身體、壽命等,依據風險標的分類,風險可分為財產風險、
人的身體和壽命物體肯定是不一樣的,其實保人的稱為壽險,保物的一般屬於財產險
G. 可保風險的條件之一風險不能使大多數的保險標的同時遭受損失的條件是什麼
現代商業保險的要素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 1、可保風險的存在 可保風險是指符合保險人承保條件的特定風險。一般來說可保風險應具備的條件包括: (1)風險應當是純粹風險。即風險一旦發生成為現實風險事故,只有損失的機會而無獲得的可能。 ...
H. 什麼叫保險標的
保險標的亦稱「保險對象」、「保險項目」、「保險保障的對象」。它是依據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要求確定的。保險標的,在財產保險中是投保人的財產以及與財產有關的利益;在人身保險中是人的生命或可能發生的疾病以及退休養老的人;在責任保險中是被保險人的民事損害責任。保險標的如為財產和有關利益,應該包括該標的的具體坐落地點,有的還包括利益關系,保險標的如為人的生命和身體,還應包括被保險人的性別、年齡,有的還包括被保險人的職業、健康情況,視具體險種而定。
將保險標的作為保險合同的基本條款的法律意義是:確定保險合同的種類,明確保險人承保責任的范圍及保險法規定的適用;判斷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險利益及是否存在道德風險;確定保險價值及賠償數額;確定訴訟管轄等。
I. 保險行業裡面保險標的指的是什麼
保險標的是作為保險對象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或人的生命和身體,它是保險利益的載體。(保障的對象)
保險標的如為財產和有關利益,應該包括該標的的具體坐落地點,有的還包括利益關系,保險標的如為人的生命和身體,還應包括被保險人的性別、年齡,有的還包括被保險人的職業、健康情況,視具體險種而定。
將保險標的作為保險合同的基本條款的法律意義是:確定保險合同的種類,明確保險人承保責任的范圍及保險法規定的適用;判斷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險利益及是否存在道德風險;確定保險價值及賠償數額;確定訴訟管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