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險的案例分析
根據你所述情況,保險公司應對張華的損失承擔保險賠付義務,其拒賠無依據,理由如下:
1、張華轉讓房屋以及房屋使用性質的變化,已經系對原保險合同的變更,而保險公司批單的行為已經表明其同意變更保險合同的內容,即,願意承保變更後的保險標的。因此,房屋失火屬於保險責任范圍,保險公司應予賠付;
2、房屋轉讓、使用性質的變化固然會導致保險標的危險程度的增加,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提高保險費率或拒絕承保,但張華已根據《保險法》第37條的規定,履行了向保險公司通知的義務,而保險公司批單的行為已經表明其接受變更的事實並同意繼續對保險標的承保。因此,其拒賠是不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的。
㈡ 關於保險一案例
由於海運保險的承保規則中有一條是點對點承保,當中途有什麼變更的,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已便讓保險公司再次勘測,是否要加保等等。由於你在中途的時候未通知保險公司,所以保險公司有拒絕賠付的選擇。
㈢ 保險案例分析
一、如高壓鍋上有註明不可煮綠豆或相關豆類,則按第一種意見處理。否則應是第三種意見。
二、這個很簡單,保險公司勝。雖然保險期內並未發生賠付,但保險公司已經承但了相應的保險責任,故三德公司應付清餘款。
三、保險公司賠付10000元。其餘由施工方負責。
㈣ 財產保險公司承保管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我國保險法從自留保險費、承保責任、再保險等方面對保險公司規定了風險管理的規則。
1自留保險費的限制
限制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承擔過大風險的一個基本方法就是限制其自留保險費的數額。因為保險費不是保險公司的資本,而是保險公司的負債。自留保險費額越高,就表明保險公司債務越多,所承擔的風險就越大。這並不是說保險公司所自留的保險費不可超過公司的資本,只不過是對其超出額進行一定限制,以防範風險過大。
(1)我國《保險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當年自留保險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四倍。」
(2)經營人身保險業的保險公司,其當年自留保險費不受此限制。財產保險的保險事故發生不規則,缺乏穩定性,經營風險大於人身保險業務,因而保險准備金的數額的要求也大。
2承保責任的限制
保險公司的經濟實力決定著它的承保能力,實力強承保能力則大;實力弱承保能力則小。但保險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這就易使保險公司為增加利潤而追求業務量的擴大。從理論上講,適當地擴大業務量有利於保險公司的盈利,不至於影響正常的保險經營;但是,如果保險公司承保的一個危險單位的保險標的巨大或者經營超出其承保能力,就會損害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經濟利益。因此,現代保險法為了更好地維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促使保險企業的穩健,避免保險人因承保某危險單位的業務量過大而出現一次支付過多保險金並陷入困境,進而損害其他被保險人的利益,都明確規定了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承保責任的限制。
我國《保險法》第一百條規定:「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即對一次保險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范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10%;超過的部分,應當辦理再保險。」
「危險單位」,專指一次保險事故發生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范圍,它直接關繫到保險金支付的數額和再保險業務的進行。如果任由保險公司自己來計算危險單位,易發生故意縮小危險單位、盲目擴大業務、過量收取保險費等現象。為此,《保險法》第一百○一條規定:「保險公司對危險單位的計算辦法和巨災風險安排計劃,應當報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否則其計算辦法和結果無效。
3再保險的強制
再保險,是分散原保險公司風險,控制其承保責任的有效途徑。因此許多國家通過強制辦理再保險來對保險企業的風險加以管理。我國《保險法》第一百○二條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再保險。」
此外,《保險法》第一百○三條規定:「保險公司需要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的,應當優先向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辦理。」《保險法》第一百○四條規定:「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有許可權制或者禁止保險公司向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或者接受中國境外再保險分入業務。」
㈤ 財產保險案例分析
首先我想說的是,樓主可能陷入一個誤區,保險是最大程度上降低被保險人所遭受的損失而不是全部損失。就像上面案例所分析的那樣,如果車主沒有投保,他就會損失16000但是現在他只承擔了5000元已經是降低了被保險人損失。
對於保險公司所說的指定的4S店,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和4S店都有一個配件價格下浮的協議,如果上述車主在有協議的4S店修車的話,車主可能就不會承擔這么多損失了。
還有一個情況,保險公司在其保險條例里都有一個「能修不換」的原則,在損壞配件能修復的情況下不進行換件。上述車主可能也承擔了一部分保險公司認為能修但是車主要求換的配件的價錢。
㈥ 一個關於保險投保成功的案例,讓人感動的事跡。
這不簡單,最近的墜機事件,理賠情況都出來了。
很好的數據。
保險業緊急行動,啟動綠色通道,迅速開展「8·24」伊春飛機墜毀事故保險理賠工作,部分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趕赴伊春空難的事故現場,在第一時間送去保險理賠金並慰問受傷客戶及遇難者家屬。
截至8月26日15時,「8•24」墜機事故遇難人員中已確認有35人在20家保險公司投保了人身險,預計賠付2543.98萬元。目前,相關保險公司已向13位遇難人員家屬支付賠款431.95萬元。
對倖存者的投保排查也已開始,目前已確認21人在9家保險公司投保了27份保單。
㈦ 保險承保管理的重要性
這三個專業按照行業裡面的方向.應該是從事個險管理,前台核保管理,前台理賠管理,這三個專業在進到保險公司之後都是屬於公司的正式員工.第一個專業保險營銷管理,主要是管理保險銷售這一塊的,工資跟各個部門的業績有關,工作強度也相對要大.如果各個銷售部門業績好,管理這個崗位的工資也是很高的.第二個專業是屬於前台核保管理的,主要是審核保單,決定承不承保,這個跟業績沒有關系,但公司裡面加班最多的也是這個部門,每逢公司業績沖刺,加班加點都是常事,工資水平一般,個別經濟發達的地方,工資水平在2000-4000左右.第三個專業是屬於前台理賠管理,主要是負責公司的各個理賠事項,包括出險現場查勘等等,從事這方面的管理,工作相對前兩個來說比較輕松,基本上不用加班,工資水平也與第二個差不多.其實進到保險公司之後,每個職位在五年之後都要輪換的,不可能在一個崗位一直待下去的,所以不管你學哪個專業,進入了保險公司之後都是要全面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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