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保險的理解和認識
1、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商業保險大致可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津貼型保險、海上保險。
2、買保險的意義是為了轉移身邊的風險,人的一生隨時可能遇到風險,發生意外,一旦發生意外就會造成巨額的損失,保險就是減少損失的。保險的功用能抵禦疾病、意外、醫療還有養老的風險。不同的保險,作用也不一樣,您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職業、家庭結構、經濟收入等實際情況,力所能及地購買人身保險(如壽險、意外險、疾病險等),既能夠負擔得起保費支出,也能夠適當轉移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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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銀行理財_基金投資_保險規劃_財富管理的認知
這都是一些投資理財,財富管理等方面的專業問題,你可以找一些專業的投資理財師咨詢一下。其實,我也准備學習金融理財方面的知識,我朋友推薦我去納泓財富管理有限公司咨詢,他投了這家理財公司的產品,說服務、收益什麼的都很好,理財師經驗都很豐富,也比較有耐心,你也可以去看看啊。
④ 保險作為財富管理的一部分有什麼功能
保險功能:包意外,保重疾。住院報銷,平安一輩子可以補充養老,或財產傳承!還可以做保單貸款
⑤ 財富管理的基礎為什麼是保險
應該說保險類資產是財富管理不可或缺的一環,一般占總資產的5%-10%左右。保險既有風險隔離和財產保全的作用,又有杠桿效應,是富裕家庭資產配置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⑥ 保險的財富管理市場
《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二條: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於撫養、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身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保險賠款」免納個人所得稅。與此同時,我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伴隨著有錢人越來越多,如何進行財富管理成為熱點話題。近日,北京出現了個人購買超過億元保額的壽險保單,藉助壽險產品的特殊功能來實現財富傳承。這主要依據壽險受益專屬權的特性來將財富最終轉給指定的受益人,除了實現財富保值增值外,還可以規避追債、稅負等問題。
目前,有錢人的財富被子女「敗家」並不鮮見,曾經的富豪因債務所逼破產也時有發生,繼承遺產而支付大筆稅金也曾經發生過。事實上,此類問題均可通過壽險產品來實現財富傳承。
據了解,壽險是主要以人的壽命為保障對象的保險,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生存或身故為給付保險金的條件,通常以指定受益人來完成保險合同約定。隨著保險市場的發展,很多人藉助壽險來實現財富的傳承。正如華人首富李嘉誠所言,「別人都說我很有錢,其實我真正擁有的財富,是給自己和家人買了足夠的人壽保險」。
《保險法》就明確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合理利用壽險產品就會有效避免稅款和債務的支付。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⑦ 保險與理財產品的認識
【保險理財產品的定義】
保險理財產品,也稱為投資型保險。它最早誕生於荷蘭,源自投保者希望自己繳納的壽險保單也能投資產生收益。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將一部分保險金拿去做投資,每年分給投保人一定的紅利,等保險期限滿後再返還保險金。簡單的說就是通過購買相關的保險產品,達到對個人(家庭)進行風險管理和投資的目的。其中有的保險只具備風險管理和保障功能,而有的保險除保障功能外,還具備一定的投資和儲蓄功能。但總體來說,保險的主要作用是風險管理和保障。
【保險理財產品有的種類】
投資性保險有分紅險、萬能壽險、投資聯結險三類,投資方向不同收益也不同。其中:
分紅險:投資相對保守,風險低,收益相對也低。
萬能壽險:主要投資國債、企業債、大額銀行協議存款、證券投資基金等,設有保底收益,存取靈活,收益穩定。
投資聯結險:投資相對激進,無保底收益,風險大,當然收益也可能大。
【保險理財產品的優缺點】
優點:產品設計本身,具有保險功能的同時,也能投資理財、創造收益。此外,與大家熟悉的銀行理財產品相比,還具有投資門檻低,無募集期的特點。一般理財型保險1000元就可起購,次日就能生效。伴隨互聯網的發展,各保險公司自身銷售保險及投資產品外,還與互聯網金融平台合。
缺點:產品投資期長且單一,流動性差。保險理財產品的期限都很長,短的一兩年,長的五年十年,投資收益很難在短期內看到,而且資金變現能力弱,難以滿足需要靈活使用資金的投資者需求。額度有限,一般的保險理財產品募集規模有限。
⑧ 保險和理財產品的區別
保險和理財產品區別如下:
1、含義不同,保險是對風險的補償和轉移,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
2、保障不同,保險是在簽訂的保險合同內,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和疾病的風險,由保險公司來承擔風險。但理財產品是沒有保障的。
3、分紅不同,保險分為分紅和終身壽險,但分紅都是很少的一部分,還是以保障為主;而理財產品則側重於分紅且分紅相對高一點。
4、領取方式不同,保險一般根據期限和保險類別來領取,但領取後對保單的保額有影響;而理財產品則到期就可以領取。
(8)保險產品與財富管理的基本認知擴展閱讀
互聯網保險理財受到投資者追捧
一方面緣於其風險低、可選擇的產品期限多、收益相對較高,且線上購買方便;
另一方面,隨著央行多次定向降准,市場資金合理充裕,銀行間市場拆借資金價格保持平穩甚至有下降的趨勢,像余額寶貨幣基金理財產品收益率呈下降趨勢,加之銀行理財產品門檻高,P2P違約不斷,促使很多投資者轉向保險理財。
對於投資者來說,無論挑選何種產品,首先必須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切勿輕信朋友圈轉發的理財廣告;其次要考慮風險承受能力,同時仔細閱讀產品說明,包括封閉期限、過去年化收益率情況、贖回規則,甚至產品資金流向等都應了解清楚。此外,要有穩健的投資理念,不要只看重收益,忽視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