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資本充足率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哪些
資本充足率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資本規模 、並表范圍 、資本充足率水平 、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 、風險管理目標和政策。
一、資本充足率的定義:
資本充足率,是指商業銀行持有的、符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規定的資本與商業銀行風險加權資產之間的比率。
二、資本充足率的含義及條件:
1、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計算應建立在充分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等各項損失准備的基礎之上。
2、商業銀行資本應抵禦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 商業銀行應同時計算未並表的資本充足率和並表後的資本充足率。
3、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核心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四。
三、資本充足率的計算公式:
資本充足率=(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資本)
核心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核心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資本)
四、資本充足率的影響因素:
無論中外,銀行的主要業務仍是信貸,信貸的主要風險仍是信用風險,因此,可以說信用風險是我國銀行業面臨的最大的風險。
1.不良貸款對資本充足率的影響
中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比率高,不良貸款余額大,是造成風險資產過高,資本充足率低下的最主要原因。不良貸款的風險權重是很高,由此得出的風險資產則相對較大,那麼資本充足率可想而知就低了,而不良貸款風險最主要的就是信用風險。
大量的不良資產是影響國內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提高的一個重要因素。一直以來,不良資產問題是制約中國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快發展速度、提升市場綜合競爭能力的關鍵所在,由於不良貸款率一直居高不下,不良資產消化難度大、成本高的現實,使得國有商業銀行在資金運用上捉襟見肘。作為資本扣減項的呆賬貸款,其對資本充足率的影響舉足輕重。較高的不良貸款比率會增大風險資產佔比。大量呆賬貸款的存在則直接抵消了資本的增加,降低了資本充足率,加大了銀行的信用風險。
2.風險資產結構和風險資產數量對資本充足率的影響
在中國商業銀行中,信貸資產中對公貸款約占銀行總信貸的90%左右,成為推動風險資產快速增長的主要動力。中國商業銀行的資產投向比較單一,信貸資產占總資產的比重較高。其中中國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占整個資產的55%左右。高風險權重資產佔比過大,資本補充又非常有限,導致資本充足率不斷趨於下降。商業銀行總規模不變的前提下,通過調整商業銀行的資產組合,選擇風險權數小的資產來達到相對縮小分母的目的,而提高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若資本充足率一定,那麼就要選擇風險資產的結構和調整風險資產的數量,以達到信用風險的最小,保證資本充足率的穩定。
資本充足程度直接決定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最終清償能力和抵禦各類風險的能力。受資本充足率調整的影響,各商業銀行應合理調整信貸結構,向收益率高、風險權重低的資產傾斜,主要是對新增貸款嚴格把關,控制風險資產的增長速度,降低信用風險。
3.資本金對資本充足率的影響
在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構成中,主要是核心資本,但這些核心資本又大部分佔壓在變現能力弱的固定資產上或用來發放風險大的中長期貸款,而且核心資本水分多。中國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達 20%>30%,已超過了現有銀行的全部資本,應收利息總量也相當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雖然收購了國有商業銀行的一些不良貸款,但新的不良貸款又在不斷產生。因此 ,可以說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金名存實亡。和核心資本相比,銀行的附屬資本相對很少,僅按規定提取少量的呆帳准備金和發行少量的金融債券。
一家銀行面臨的風險越大,它所持有的資本就應越多。同時,資本是一個銀行成長的調節器。從發達的金融市場看,銀行監管機構和金融市場本身都要求銀行貸款及其他風險資產的增長大體與資本的增長相匹配。存貸款增長過快的銀行將從市場及監管當局那裡收到信號,必須放慢發展速度或增加資本金,從而有助於保證每一家銀行的成長和發展。 資本和資本充足率是成正比關系的。因此,通過控制和保障商業銀行的資本金的來源和數量,有效利用資本金,保證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達到安全標准,就可以有效地把信用風險控制在一定范圍內。
五、提高資本充足率的對策
困擾中國商業銀行的最大問題是銀行資產的巨額呆壞賬,導致整體資本充足率偏低。如何提高資本充足率,降低信用風險,可以說是我國銀行業的當務之急。
1.建立風險管理機制, 提高風險防範能力
在中國經濟轉型的過程中,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能力需要在公司價值最大化的理念下,建立科學的風險管理機制。這是因為資本充足率與風險資產相聯系,商業銀行要提高資本充足率,有效控制信用風險是重要的途徑。為此,應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解決:
(1)首先,完善風險管理的法律體系《商業銀行法》應充分發揮其風險管理的功能,按照《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要求,從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內部風險評級以及不良資產管理等方面,規范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行為,鼓勵商業銀行向現代風險管理機制轉變。
(2)其次,著手建立完善的銀行內部風險評估機構。從國際性大銀行的經驗來看,內部評級對於信用風險的管理有重要作用,它可以為金融工具價格的決定提供重要依據、為管理者風險決策提供參考。
2.加快對不良資產的處置,降低信用風險
對此,銀行自身應該進一步建立科學的貸款評估體系,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減少不良貸款的產生,與此同時,拓展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增加銀行營業利潤,用以化解和沖銷現有不良資產。
2. 什麼是銀行的風險資產
風險資產一般指有信用風險的資產,比如貸款、公司債、銀行債什麼的。但各類資產的信用風險大小是不一樣的,現金風險最低,貸款、證券要高一些。因此,不同類型的資產,會有一個風險資產的權重。
比如公司債券,由於信用風險較大,風險資產的權重會是100%,而大的商業銀行發行的債券,由於信用風險小於公司債,風險資產的權重會小些,會是20%,而信用級別較高的政府發行的國債,可以看成沒有信用風險,風險資產的權重就是0%。
舉個例子,假如一家銀行向西門子貸了一筆5000萬人民幣的貸款,同時,買一摺合5000萬人民幣的匯豐銀行發行的債券,還買了5000萬人民幣國債。這時,它持有的資產是1。5億人民幣,但它的風險資產只有6000萬人民幣(=5000萬公司貸款*100%+5000萬銀行債券*20%+5000萬國債*0%)。
3. 為什麼會有150%風險權重
風險權重是一種衡量投資組合總體風險大小的一種方法,估算不同種類投資的風險大小,給每種投資一個權重值,表示它在多種投資方式中的重要性。減少加權風險資產的方法在於增加持有風險權重較低的資產,減少持有風險權重較高的資產。一般而言,債券的風險權重小於貸款;質押抵押貸款的風險權重小於擔保貸款;信用貸款的風險權重較大。</CA
4. 新巴塞爾協議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的監管有什麼具體規定巴塞爾協議對商業銀行的指導原則
1、委員會認為,完善資本充足率框架有兩方面的公共政策利好。
一是建立不僅包括最低資本而且還包括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和市場紀律的資本管理規定。
二是大幅度提高最低資本要求的風險敏感度。
2、完善的資本充足率框架,旨在促進鼓勵銀行強化風險管理能力,不斷提高風險評估水平。委員會認為,實現這一目標的途徑是,將資本規定與當今的現代化風險管理作法緊密地結合起來,在監管實踐中並通過有關風險和資本的信息披露,確保對風險的重視。
(4)保險公司資本補充債券風險權重擴展閱讀
新巴塞爾協議對世界的影響:
該協議被認為是近幾十年來針對銀行監管領域的最大規模改革,旨在促使銀行減少高風險業務,確保銀行業健康和穩定的運行。專家們認為,新協議將對歐美銀行業產生重大影響,部分銀行或面臨資本短缺。
新巴塞爾協議經過大多數國家與地區的認可,代表著國際銀行業監管的方向和趨勢。加入WTO之後,中國商業銀行面對著巨大的國際競爭壓力,商業銀行必然會逐步遵循國際銀行經營管理的統一規則,接受以新巴塞爾協議為准繩的國際銀行業監管原則、標准和方法。
面對日益復雜與波動的金融市場,風險管理能力已經成為決定現代商業銀行的生存與發展的核心能力之一。商業銀行是否能夠妥善管理風險,將直接決定銀行的盈虧和生存。
西方的許多先進銀行歷經幾十年的發展和實踐,在風險管理方面已經逐步構建成了一個完整的科學體系。對於這些國際先進銀行,風險管理的方法和理念已經凝結成一種文化,滲透到銀行的各項業務和員工的各種操作行為之中,而巴塞爾協議正是國際銀行界全面風險管理規則的全面體現。
5. 分析一下商業銀行的資本不足,有什麼樣的措施
充分認識當前加強商業銀行資本充足性管制的意義 中國銀行業總體上看自我約束能力不足,不良資產佔比高, 經營風險大,各類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都較低。 根據銀監會公布的數據,截至2003年末, 中國11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平均資本充足率為7.35%, 112家城市商業銀行平均資本充足率為6.13%。 五家上市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相對較高一些,但由於規模的擴張, 資本充足率亦有不斷走低的趨勢: 深發展2002年底的資本充足率為9.49%, 2003年第一季度下降為8.89%, 華夏銀行資本充足率在上市前剛達到8.01%;浦發銀行 2000年至2002年的資本充足率分別為 13.5%、11.27%和8.54%,2003年1月增發後, 才又有所提高;民生銀行上市前的 2000年6月,資本充足率為10.48%, 上市後2000年末資本充足率猛增至21.45%, 但一年後的2001年末,資本充足率又驟跌至10.1%, 2002年末又降到8.22%, 雖然2003年3月該行發行的可轉債也全部用於補充資本金, 但到6月30日,資本充足率仍降到了7.1l%。 而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為了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 達到降低不良資產比率的「硬指標」,短期行為非常明顯。 在此環境下,加強銀行資本充足性管制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首先,加強資本充足性管制有利於銀行間的公平競爭。 目前中資商業銀行體系由三部分構成:國有商業銀行、 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在機構網點、 客戶資源、市場份額等各方面都具有絕對優勢, 同時還有國家信譽作保證,在同業競爭中有較強的競爭實力。 如果監管機構不能做到「法律面前,行行平等」, 國有銀行在某些方面還擁有特權,就不可能形成公平競爭。 各類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雖有較大差異, 但達標與未達標的商業銀行在業務范圍、資產規模、 費用支出和薪金待遇等方面卻具有無差異性特徵, 從而形成了不公平的競爭環境。 其次,有利於控制信貸規模,提高資產質量。資本充足率作為一個「 剛性」指標,會促使銀行在資本不足時,積極消化不良資產, 改變資產結構,減少風險權重資產,以達到8%的法定標准。 即使資本充足,在資本一定的情況下, 商業銀行也必須根據此指標確定自己的業務規模。因此, 資本充足性管制,有利於防止商業銀行不顧自身實力,盲目擴張。 正是由於這個「剛性」指標在中國被「軟化」, 才會出現商業銀行一方面資本嚴重不足,另一方面為了近期目標( 如稀釋不良貸款率)而大幅增加信貸資產的情況。 第三,可以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商業銀行作為信用中介, 其資金來源主要是存款負債,其中儲蓄存款約佔全部負債的60%; 另一方面,作為資金運用的資產業務將資金投向各種盈利性資產, 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種風險,一旦風險轉化為現實損失, 它將面臨著彌補損失和滿足存款人流動性要求的義務。 加強資本充足性管制,可以提高商業銀行抗風險能力, 保障存款人特別是居民存款人的利益。 第四,有利於促進銀行內部改革,改善銀行的盈利狀況。 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來源於國家財政撥款和自身積累兩個方面, 自身積累是內源資本,是商業銀行通過自身努力可以改變的部分, 在目前的財政收支狀況下, 現實的操作方法是商業銀行加快內部改革步伐,提高盈利能力。 第五,有利於推動國有商業銀行業務創新。加強資本充足性管制, 使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規模受制於資本規模, 商業銀行為了增加盈利必須另闢蹊徑一一發展中間業務, 從而有利於推動國有商業銀行在金融產品、服務方式、 服務手段等方面的創新,提高其競爭能力。 加強國有商業銀行資本充足性管制的建議 首先,應借鑒國際經驗, 充分考慮我國商業銀行的自律能力和監管機構的監管能力, 制定出可操作性強的資本管制措施。 美國在1991年11月通過了《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進法案》( FDICIA), FDICIA第131條款——立即改進措施 (PAC),依據總資本比率、 核心資本比率和杠桿比率三個指標來評價銀行資本充足狀況, 並以此為基礎將商業銀行劃分為資本良好、資本適度、資本不足、 資本明顯不足和資本嚴重不足五個等級, 以便對那些資本不足的銀行採取立即改進措施。1 9 9 2年,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FDIC)分析了投保銀行的財務報表,發現在1. 2萬家當時營業的銀行中,98% 以上的銀行在資本良好和資本適度的組別內,只有2% 的銀行跌入了資本不足的三類中。 PAC允許FDIC對資本不足的商業銀行採取限制業務范圍、 暫停分紅和提取管理費用、限制資產增長、 限制管理人員的工資等強制性改進措施,來加強資本充足性管制, 促使商業銀行提高資本充足率。 如果一家銀行的有形股權資本與總資產的比率降至2%或更少, 該銀行將被認為資本嚴重不足並將於90天內被列入破產或接管的對 象, 除非銀行的主要監管者和FDIC出於對公眾利益的考慮以及認為存 款保險基金能使銀行在目前股權和管理狀況下繼續經營。 為避免被接管, 銀行必須有正的凈值並且證明其原來狀況得到了真正改善。 我國銀監會應借鑒美國等發達國家的經驗, 依據資本充足度的國際統一標准和各商業銀行資本狀況, 將商業銀行劃分為不同的級別,並制定出適合中國國情的、 可操作性強的資本管制措施。 我們可以將管制措施分為強制性與非強制性兩類, 對商業銀行則可以按照資本充足率的不同分為三個層次:資本充足( 總資本比率≥10%、核心資本比率≥6%)、資本適度( 總資本比率≥ 8%、核心資本比率≥ 4%)和資本不足(兩項或其中一項不達標)。 對資本充足的商業銀行不需要實行強制性資本管制措施來限制其業務 活動;對資本適度的商業銀行監管機構應限制其高風險業務活動, 並適當採取干預措施防止其資本充足率降到最低標准以下; 而對於資本不足的商業銀行, 監管機構應按照其資本充足率的差異再細劃為資本不足、 資本明顯不足和資本嚴重不足三級, 並通過強制性管制措施來敦促其改變資本充足狀況。 強制性管制措施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對商業銀行業務范圍的限制;對資產規模的限制; 對管理費用支付的限制;對管理人員薪金支付的限制; 對利率浮動權的限制;對分支機構開設的限制等等。在具體操作中, 建議監管機構根據各銀行資本不足的程度來確定限制內容。 非強制性管制措施的彈性較大,可以考慮提交資本補充計劃、 資本重組方案、資本結構調整等方面的內容。 其次,應合理確定調整期。中行、 建行2003年底各獲得了225億美元的注資, 其資本充足率都有大幅提高, 但未獲得注資的工行與農行恰恰是離最低標准仍有較大差距的兩家銀 行,其他股份制銀行與城市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整體看也較低。 因此,銀監會必須考慮到各銀行的現實狀況,合理確定調整期, 給各銀行補充資本和降低風險權重資產的時間, 以保證資本充足性管制的可行性和金融法律法規的嚴肅性。 第三,應保證監管的有效性和一致性。調整期限確定之後, 監管機構必須嚴格按此期限進行監管。 凡是在調整期資本充足率達到8%的商業銀行,可以按照《 商業銀行法》及監管機構所允許的業務范圍從事業務活動, 而沒有到達此標準的商業銀行,不管是何種組織結構和所有制形式, 都應該在業務范圍和分配製度等方面受到限制。 目前銀行同業競爭極其激烈, 任何一家商業銀行都希冀給客戶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 擁有優秀的專業人才,但資本充足度的「硬約束」 會捆綁不達標商業銀行的手腳,從而利用「倒逼機制」 迫使商業銀行改變目前的資本充足狀況。
6. 資本充足率的管理辦法
從內容上說,《管理辦法》分為總則、資本充足率計算、監督檢查、信息披露和附則五章,共55條,另有5個附件。
《管理辦法》規定,2007年1月1日為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達標的最後期限。屆時,若有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低於8%。或者核心資本充足率低於4%,銀監會將對這些銀行採取一系列的干預、糾正措施。資本監管是商業銀行審慎監管的核心內容,實施嚴格的資本監管制度,有利於提高銀行體系的穩健性,促進金融市場的公平競爭,保護存款人利益。
與現行資本充足率計算方式相比,新《管理辦法》對各類資產的風險權重採取了更加審慎嚴格的態度。首先,外部評級公司的評級結果將被部分引用。《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商業銀行境外債權的風險權重應以相應國家或地區的外部信用評級結果為基準。當不同評級公司對同一國家或地區境外債權的評級結果不一致時,將選擇較低的評級結果。這里所指的境外債權,包括對其它國家或地區政府的債權,對境外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的債權,以及對其它國家或地區政府投資的公用企業的債權。
該管理辦法認定,商業銀行對多邊開發銀行債權的風險權重,對我國中央政府和中國人民銀行本外幣債權的風險權重,對我國政策性銀行債權的風險權重,以及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為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而定向發行債券的風險權重均為零。
不過,商業銀行對中國其它商業銀行的債權,若原始期限超過四個月,其風險權重為20%;對我國中央政府投資的公用企業債權的風險權重為50%;對企業、個人的債權及其它資產的風險權重均為100%;對我國中央政府投資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其它債權的風險權重為100%。這意味著,對國有特大型企業、大型企業以及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的現行風險權重優惠政策將被取消。
其次,《管理辦法》強調應對表外業務的信用風險計提資本。商業銀行應將表外項目的名義本金額乘以信用轉換系數,獲得等同於表內項目的風險資產,然後根據交易對象的屬性確定風險權重,計算表外項目相應的風險加權資產。這種對表外業務風險資產的計算方式完全採用了1988年巴塞爾資本協議「兩次轉換」的方法。
再次,《管理辦法》還特別提到商業銀行應對市場風險計提資本。這些風險包括交易賬戶中受利率影響的各類金融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風險,商業銀行全部的外匯風險和商品風險。此前,銀監會在出台的《股份制商業銀行評級體系》(暫行)中,對商業銀行的六大監管考評要素中也包含了對市場風險的考慮。
據銀監會有關人士分析,新《管理辦法》強化了銀監會的監管職能。例如,第三章「監督檢查」共9條確定了銀監會所擁有的權力和可能採取的干預措施。主要的內容為:商業銀行應向銀監會報告未並表和並表後的資本充足率;銀監會將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實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控;根據商業銀行的風險狀況及風險管理能力,銀監會可以要求單個銀行提高最低資本充足率標准。
同時,根據資本充足率的狀況,銀監會在《管理辦法》中指出,將把商業銀行分為三類:「資本充足」的商業銀行,指的是資本充足率不低於8%,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4%的銀行;「資本不足」的商業銀行,指那些資本充足率不足8%,或核心資本充足率不足4%的銀行;「資本嚴重不足」的商業銀行,則指資本充足率不足4%,或核心資本充足率不足2%的銀行。
這三類銀行將會受到銀監會分門別類的監管。對於「資本充足」的商業銀行,銀監會將支持其穩健發展業務。但為防止其資本充足率降到最低標准以下,銀監會可以採取一些「干預」措施,如要求商業銀行完善風險管理規章制度,要求商業銀行提高風險控制能力,要求商業銀行制定切實可行的資本維持計劃,並限制商業銀行介入部分高風險業務,等等。
對於「資本不足」的商業銀行,銀監會可以採取「糾正」措施,諸如要求商業銀行限制資產增長速度,限制固定資產購置,降低風險資產的規模,限制分配紅利和其它收入,嚴格審批或限制商業銀行增設新機構、開辦新業務,等等。同時,根據商業銀行風險程度及資本補充計劃的實施情況,銀監會有權要求商業銀行停辦高風險業務、停止審批商業銀行增設機構和開辦新業務。
對「資本嚴重不足」的商業銀行,銀監會除對其採取與「資本不足」商業銀行相同的糾正措施外,還有可能要求商業銀行調整高級管理人員,或依法對商業銀行實行接管或者促成機構重組,直至予以撤銷。
《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商業銀行最遲要在2007年1月1日達到最低資本要求。在過渡期內,銀行要制訂並執行切實可行的資本充足率分步達標的規劃,並報告銀監會。而銀監會則將根據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達標規劃的執行情況,採取以上所提及的一系列糾正措施。
7. 巴塞爾協議三對我國銀行業的影響
淺析新巴塞爾協議對我國銀行業的影響及對策
李萌 黃建新
1.(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河北,066004;)2。湖北省漢川市建行,湖北,431600
[摘要]巴塞爾協議是關於商業銀行資本監管的協議。1988年7月版的巴塞爾協議,首次規范了銀行業的資本,為世界各國商業銀行的競爭制定了統一的游戲規則。隨著金融創新和風險管理難度的加深,巴塞爾協議也在不斷改進。2004年6月《新資本協議》正式出台,在2006年底實施。其內容主要包括最低資本要求、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市場約束等。新巴塞爾協議的產生代表著國際銀行資本監管的不斷發展與完善。實施新資本協議會給各國銀行業帶來不同程度的沖擊和影響,而我國作為國際清算國成員之一,必然會給我國銀行業提供諸多的新理念和科學操作方法,同時還會給我國銀行業提出許多緊迫性的改革任務,這是本文的分析重點。
[關鍵詞] 新巴塞爾協議 資本充足率 信息披露 銀行監管 風險管理
一、引言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1988年7月公布了《統一資本計量與資本標準的國際協議》簡稱《巴塞爾協議》,統一了國際銀行業的資本充足性標准。它將資本分為了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兩個部分。其中核心資本主要由其實收資本和公開儲備兩部分構成。實收資本包括已發行和繳足的普通股和永性非累積性優先股。附屬資本主要包括未公開儲備、資產重估儲備、普通准備金或一般貸款損失准備等。在對商業銀行資本進行分類的基礎上,《巴塞爾協議》規定了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性管制。所謂資本充足性就是指商業銀行的資本資產比率不得低於8%,其中核心資本至少達到4%的標准,附屬資本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總額。首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國際通用的以加權方式衡量銀行表內與表外業務風險的資本充足率標准,成為各國金融當局有效進行銀行監管的重要依據.該協議的逐步推廣對防範與化解各國金融風險,維護銀行體系的穩定曾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近幾年來,面對層出不窮的金融創新和新的風險管理技術,原協議日益顯得乏力和滯後。尤其是在1997年東南亞爆發的金融危機中,巴塞爾協議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在這種背景下,巴塞爾委員會於1998年開始著手制定新協議。1999年巴塞爾委員會公布了關於新協議的徵求意見稿,並在全球范圍內廣泛徵求銀行界和監管部門的意見;2001年初巴塞爾委員會公布了新資本協議草案的第二稿;2003年公布新資本協議草案的第三稿。經過幾次的意見反饋和修改,2004年6月正式定稿.新巴塞爾協議覆蓋三大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包含三大支柱(最低資本要求、外部監管和市場約束)的新資本協議,並規定2006年底正式在全世界范圍內實施該協議,以取代1988年的舊巴塞爾協議。毫無疑問,新協議的制定和實施將對全球的銀行業產生深遠的影響,而作為剛剛入世的中國銀行業,受到的影響更為顯著。
二、新巴塞爾協議的基本框架
新協議比 1988的資本協議更為復雜、詳盡,更加具有風險敏感性,原因是新協議在原來的基礎上增添了三大支柱,分別是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監管當局的監管和市場約束。
1.支柱一:最低資本要求
新巴塞爾協議認為最低資本要求仍然包括三個基本要素,即監管資本的定義、風險加權資產和資本對風險加權資產的最低比率。其中,資本的定義和最低資本充足比率仍保留1988年巴塞爾協議的資本定義和比率不變,但是計算資本充足率的公式有所不同。新協議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明確了應考慮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因素,其表達式為:資本充足率=資本金÷(風險加權資產+12.5*市場風險所需的資本+12.5*操作風險所需的資本)二者相比較可以看出,兩種計算方法雖然分子完全相同,但是在新協議中,分母由原來單純反映信用風險的加權資產加上了反映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內容,使資本水平更真實的反映銀行風險。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繼承了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的監管思路,但是,新協議的資本要求已經發生了極為重大的變化:
①拓展了風險范疇,強調全面風險管理。所謂全面風險管理,就是不僅要計算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而且還要考慮操作風險。根據全面風險權重計算出的最低資產充足率依然為8%。新協議提高了信貸損失風險資本框架的敏感度,要求對風險高的借款人採用更高的資本,低風險則低資本,還提出了計算信用風險的內部評級法;強調應對包括利率風險、股票風險、外匯風險、商品風險和期權價格風險等在內的市場風險加以特別關注;銀行在風險控制時還應當注意操作風險,操作風險是指由於不當或失敗的內部程序、人員和系統或外部事件(如自然災害)導致損失的風險。
②改進了風險的計量方法,提出了標准法和內部評級法兩類風險評估方法。標准法需要藉助外部評級機構確定資產風險權重,計算最低資本要求;同部評級法採用銀行內部評級,確定資本要求。
③擴大了資本約束范圍。新協議對諸如金融組織形式、交易工具等的創新提出了相應的資本約束對策。對於以商業銀行業務為主的金融控股公司以及證券化的資產,則重新制定了資本金要求,要求銀行提取足夠的各類資產的最低資本金;此外,還充分考慮到了控制公司下不同機構的並表問題。
2.支柱二: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外部監管作為新資本協議的一個重要支柱,對於資本充足性的監管約束而言,可以說是第一次被納入資本的框架.其基本原則是要求監管機構應根據銀行的風險狀況和外部經營環境,要求銀行保持高於最低水平的資本充足率,對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進行嚴格的控制,確保銀行有嚴格的內部體制,從而有效管理自己的資本.新巴塞爾協議強調了各國金融監管當局的職責,提出了較為詳盡的配套措施。巴塞爾委員會希望各國監管部門擔當起三大職責。
3.支柱三:市場約束
新協議首次引入市場約束機制。新協議更多的是從公司的角度來看待和對待銀行的。強調以市場的力量來約束銀行,認為市場是一股強大的推動銀行合理、有效配置資源並全面控制經營風險的外在力量,具有內部改善經營、外部加強監管所無法替代的作用。作為公眾公司的銀行,只有像其他公司一樣,建立起了現代公司治理結構、理順了委託代理關系、確立了內部制衡和約束機制,才能真正建立風險資產與資本的良性配比關系,在接受市場約束的同時,才能贏得市場。
三、新協議對我國銀行業的影響
1、 新協議對我國銀行資本充足狀況的影響
按照新協議的要求計算資本充足率,會使我國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狀況下降,資本充足率水平偏低是我國銀行長期面臨的一個難題。至於國有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問題,2004年國家動用450億美元國際儲備向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補充資本金後,其資本充足率分別達16.5%和14.14%。2005年4月,國家動用150億美元外匯儲備向中國工商銀行補充資本金使其資本充足率達到6%。可以預見,通過國家注資和其他方式,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將達到《巴塞爾協議》的要求,其抗風險能力將得到增強。
但是,新協議的實施會拉大國內商業銀行與國際銀行資本充足性的差距,新協議允許銀行根據自身的情況採用不同的方法來計算風險加權資產,即內部評級法和標准法。內部評級法是新協議所倡導的方法,也是用來計量銀行風險方法的發展趨勢.一般而言,根據內部評級法可將同一家銀行的風險資產規模較原計算方法減少2%-3%.對於經營狀況較好的大銀行,這種下降幅度更為明顯。據英國《銀行家》2000年7月的世界前1000家銀行排名結果,位居榜首的美國花旗銀行核心資本充足率為6.65%,如果按內部評級法計算,其核心資本充足率會達到10%以上。眾所周知,內部評級法要求較高,也比較復雜,一般只有發達國家才有條件採用.這就會相應降低發達國家資本要求,而相對的提高了發展中國家的資本要求。最為典型的實例是,在新興市場國家中,有能力採用內部評級法的是一些經營管理能力和資金實力較強的外資銀行.這些銀行通過採用內部評級法,能夠以低廉的價格向新興市場國家的優質客戶提供各種金融產品,使新興市場國家的銀行在競爭中陷入被動.原因在於新興的市場國家中,當地的優質客戶如果用內部評級法可以獲得較低的風險權重;但如果採用標准方法,由於其中的許多客戶沒有獲得外部評級,風險權重往往達到100%。入世後的中國銀行業,無論在地域還是在業務范圍都逐步對外開放一些實力雄厚的外資銀行相繼入駐內地,由於計量方法的差異導致國內銀行與外資銀行監管資本的差別,拉大了國內商業銀行與國際商業銀行在資本充足上的差距,使國內銀行在國際競爭中處於不利的地位.新資本協議仍然把最低資本量問題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為了與新協議接軌,與國際銀行相競爭,我國銀行目前面臨的就是如何在新協議下提高資本充足率的問題。一方面,資本充足率的提高依賴於銀行資本的補充和積累。而現在我國銀行資本補充渠道又很狹窄,因此通過發行上市,無疑是增加資本的良策。
2、新巴塞爾協議給我國銀行風險管理帶來的問題
①.我國大多數銀行忽略對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管理
考慮到金融市場的發展和金融創新的不斷涌現,現代商業經營中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在銀行管理中日益突出。而我們對於風險資產及資本充足的監管,主要是考慮信用風險,基本上沒有考慮市場風險、匯率風險、價格風險以及在操作和技術等方面的風險。隨著中國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利率波動得更為頻繁,利率風險會逐漸明顯。新協議也突出強調了利率風險在銀行風險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另外,銀行業務操作環節不斷增多,技術性和復雜性不斷增強,對於電腦的依賴程度加大,由於電子技術的漏洞而造成的操作風險給銀行帶來巨大的潛在損失。由於操作風險的增大,新協議將其納入資本監管的框架中。所以,要真實反映銀行風險狀況,就必須考慮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我國銀行必須由單一信用風險管理轉向實行全面風險管理.如果忽略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管理,就會加大銀行風險程度,勢必要配置更高水平的資本金,那樣就會使銀行在競爭中失去有利位置。實行全面風險管理要求銀行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實行統一的風險計量、控制和報告,需要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基礎上開展統一協調的管理工作。目前,我國大多數商業銀行還達不到這一要求,難以實現有效的全面風險管理。
②.社會信用評級制度不發達
由於我國整個社會信用制度欠發達,國內的信用市場尚處於發展階段。一方面中介性的信用評級機構很少。目前主要有中誠信和大公信用評級兩家,參與信用評級的企業主要是為了發行債券,評級企業只有200家左右.由於國際化程度不高,我國企業獲得國際承認的外部評級數目就更少了。那麼在目前的信用評級條件下,如果按照新協議採用的標准法,我國商業銀行的大多數資產都是未評級的,風險權重達到100%。對於BB級以下企業的資產,風險權重為150%,那麼信用較差的企業將會傾向於未評級一組,這樣在標准法下對銀行的風險管理是不利的。另一方面,由於社會的信用文化缺乏,企業的財務數據真實性不高,加上信用評級未完全在貸款決策、貸款定價中起到核心作用。而基層信貸人員對評級體系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沒有積極去核准企業財務數據,導致評級體系中的財務數據不夠准確全面,風險得不到真實反映,以至於信用評級的結果與企業的實際風險登記並不匹配。為接近標准法的要求,招商銀行、建行、中行等部分中資銀行聘請國外的評級機構進行風險評級,盡管花費不菲,但對方還是因為對情況不了解,而無法做出准確、全面的評定.由此可見,信用評級己成為我國銀行業參與國際競爭的一個瓶頸。
③.銀行的內部基礎數據嚴重缺乏,評級技術落後,風險模型難以建立
④.風險評級方法過於簡單,缺乏科學性,風險揭示嚴重不足
3、新巴塞爾協議對我國銀行監管的影響
作為國際銀行業監管的「神聖公約」,巴塞爾協議為各國的金融監管提供了統一的標准,也為國際銀行的競爭制定了統一的游戲規則。按照新資本協議要求,監管當局必須在強化合理性監管的同時,重視安全性監管,逐步硬化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約束,力求把資本充足率與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有機的結合在一起,以反映銀行業風險管理的最新方面,以及監管實踐的最新變化。新協議的第二支柱在給予各國監管當局更大決策自主權時,也對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再加上我國的監管水平較發達國家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實施新協議的難度很大,具體來說主要面臨的困難有如下幾方面:
①.銀行監管機制不靈活
新協議在銀行監管方面特別強調了監管制度的靈活性和針對性,因為不同國家不同銀行的經營狀況、風險管理能力以及技術水平等方面是不盡相同的,所以對銀行進行監管時,要充分考慮這些差異,區別對待,避免整齊劃一。因此我們要根據各銀行所處的具體情況,提出針對性強、靈活性大的方案,進行分類監管,這必然會增強銀行監管工作的難度和復雜性。這也是新協議對今後我國銀行監管工作提出的重大改革之處.
②.銀行監管指標不夠全面合理
新協議綜合考慮了銀行面臨的各種風險,並提出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進行全面管理.因此監管當局制定的監管指標也必須覆蓋所有可能面臨的風險。目前我國對商業銀行的監管指標包括監控性指標和監測性指標。其中監控性指標包括資本充足率指標、存貸款比例指標、中長期貸款比例指標、流動性指標、單個貸款比例指標和貸款質量指標。監測性指標包括,風險加權資產比例指標、外匯資產比例指標、利息回收率、資本利潤率和資產利潤率。由以上指標可以看出,目前我國銀行監管指標在風險管理方面是以信用風險為主的,對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考慮的很少。例如,監管當局並沒有對利率敏感性比例(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的比率)做出詳細規定。而事實上,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的進程,由利率敏感性資產或利率敏感性負債帶來的風險日益突出,利率風險是不容忽視的。另外,由於銀行業務的創新和復雜程度的增加,因計算機或人員操作不當而發生的風險在我國銀行業中也不斷增多。新資本協議正是考慮了這些實際情況,尤其強調了利率風險和操作風險在銀行風險管理中的重要地位.然而,我國現行的銀行監管指標幾乎沒有涉及以上因素帶來的風險,這樣監管指標在某些領域內就失去了應有的效力,不能使銀行的風險得到全面的控制。新協議的實施就要求中國監管當局充分考慮各種可能的風險,制定出全面、合理並具有預見性的銀行監管指標。這也就意味著在新巴塞爾協議實施的前提下,我國銀行監管當局即將面臨重新修訂監管指標的緊迫任務。
③.銀行監管理念落後,監管方式、技術手段和人員素質不適應監管的要求
目前世界各國通行的監管理念早己超越了行政管制的時代,由政府直接管理和提供隱性保證轉變為市場主導和銀行自擔風險。而我國的監管理念基本上還停留在政府管制和保護階段。在監管方式上主要依靠現場檢查,特別是「突擊」性的「大檢查」,非現場檢查和持續性跟蹤研究還遠遠不夠。在檢查內容上,側重於業務合規性檢查,而忽視銀行整體經營的安全性、盈利性、流動性和風險控制能力。在監管技術手段方面,國外一些成熟的和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尚未引入,電腦系統和有關軟體的開發嚴重滯後.此外,監管人員素質不高,知
識結構落後,特別是法律財務知識欠缺,能看懂外資銀行報表和熟悉非信貸業務監管的專業人才嚴重不足。由於存在這些方面的缺陷,就會影響我國監管當局的監管能力,不能達到新協議所要求的監管水平。所以說,新協議的實施對監管當局的監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④.監管機構之間協調性不夠,監管效率不高
四.對策及建議
1、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
保持充足的資本水平是巴塞爾協議的要求,也是銀行防範金融風險的物質基礎。長期以來,由於資產增長很快,盈利空間有限,又缺乏有效的注資渠道,我國銀行資本充足率一直偏低。據測算1985-2001年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資產年平均增長率為20%,但資本的補充遠遠沒有跟上資產的發展。因此,迫切需要採取多種方式,優化資本結構,多渠道多途徑的補充資本金,迎接新資本協議給我國銀行業帶來的挑戰。
2、 降低銀行的風險資產權重
無論是增加銀行的核心資本還是附屬資本,都是從外部直接起作用。但是在銀行內控機制不完善、經營效率不理想的情況下,單靠大量資金投入是無法滿足需要的。因此在外部補充資本金的同時,商業銀行應該努力降低風險資產權重,優化資產質量.資本充足率是資本金與風險加權資產的比例,只有提高資產質量,降低資產的風險性,減少風險加權資產總量,扭轉不良資產過多和資產質量不高的局面,才能實現資本充足率和資本收益水平的良性循環。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a.適當控制信貸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
b.提高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
c.加強信用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和審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建設和溝通
d.信息技術的創新與提高
e.完善對商業銀行的監督管理工作
新巴塞爾協議在第二支柱— 監管者的監管—當中,明確了監管者對銀行業的監管原則,並強調了監管者的監管責任。在世界銀行體系日益復雜和多樣化的背景下,加強銀行監督管理是十分必要的。2003年4月28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實現了銀行監督管理的職能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離。銀監會將整合中國人民銀行、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能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關職能。作為國務院直屬的正部級事業單位,銀監會的主要職能是擬定有關銀行業監管的政策法規,負責市場准入和運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等。銀監會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中國對銀行業監管的進步。然而銀監會的成立僅僅是提高我國銀行監管工作的開端,面對新巴塞爾協議在銀行監管方面給我國提出的挑戰,我們還需做出一系列的切實改進。新巴塞爾協議無疑是對舊巴塞爾協議的一次具有創新意義的揚棄,也是國際銀行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比舊協議更復雜、更全面、更具有靈活性和敏感性。以最低資本要求、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市場紀律三大支柱為特點的新協議代表了國際銀行業資本監管的最新、最科學合理的發展趨勢和方向。新協議的實施不僅會帶來許多新理念、新方法,還會觸動許多傳統銀行體制和經營習慣,這必然會對整個銀行業產生深遠的影響,而作為入世後面臨國際競爭壓力的中國銀行業,受到新協議的影響頗為顯著。因此,我們應該在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水平、風險管理、信息披露、監管當局的監管以及銀行的盈利能力等方面多投入、多付出、實施積極的改進措施,才能造就出現代化的中國銀行業,才能以強大的實力來迎接新巴塞爾協議的挑戰,從而使入世後的中國銀行業在國際競爭市場中立於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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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李萌,女,遼寧省吉林市人,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所在職研究生。
郵編:066004。E-mail:[email protected]
黃建新,男,湖北省漢川市人,高級經營師,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所在職研究生。
郵編;431600 E-mail:[email protected]
8. 計算操作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資本如何轉換成風險加權資產跪求啊~
按照基本指標法
操作風險資本=(過去三年中每年正的總收入之和*15%)/過去三年中總收入為正的年數 總收入 = 凈利息收入+凈非利息收入之和 凈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凈非利息收入=手續費和傭金凈收入+凈交易損益+證券投資凈損益+其他營業收入
按照標准法
操作風險資本=∑1-3 (各業務條線總收入*各業務條線對應β系數)/3 九大業務條線歸類分別是公司金融18%、交易和銷售18%、零售銀行12%、商業銀行15%、支付和清算18%、代理業務15%、資產管理12%、零售經紀12%、其他業務條線18%
然後將得出的操作風險所需資本數字乘以12.5即為操作風險風險加權資產
9. 資本充足率的幾點思考
一、中國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現狀
在2005年之前,中國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大多剛剛達到8%的規定標准,有些甚至比標准還低。自1998年以來,中國採取了注資、剝離不良資產等一系列措施來充實和提高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由於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存在國家對其承擔無限責任的產權制度,伴隨銀行資產的擴張,資本充足率問題又隨之凸現。2000年, 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平均資本充足率進一步下降到4.63%,2002年底,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平均資本充足率為6%。除中國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達8.2%外,其餘三家銀行均低於巴塞爾8%的監管標准。2003年底,國家為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注入450億美元的資本金。2005年4月國家又為工商銀行注資150億美元。隨著2003年和 2005年國家對三家國有商業銀行進行的財務重組共注資600億美元,使這三家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分別達到12%、8.6%和9.1%。建設銀行在資本充足率提高的同時還獲得IPO資格,並募集92億美元。
近幾年來,中資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穩步提升。中資銀行2007年資本大幅增加,得益於火爆的資本市場。中信、交行由於在2007年分別在證券市場上融資410億和252億元人民幣,資本充足率分別達到15.2%和14.4%;建行、興業、招行在A股和(或)H股市場上市,民生通過定向增發募集181.6億元人民幣,華夏銀行60億元人民幣混合資本債,都使其資本得到補充。剛剛成立的渤海銀行2007年的資本充足率為27%。光大銀行在2007年底改革重組、成功注冊200億元人民幣等值美元之後,資本充足率從前一年的負值大幅提升為7.19%,改行於2008年四月發行60億元人民幣次級債後,其資本充足率已達8%以上。
二、資本充足率的影響因素分析
無論中外,銀行的主要業務仍是信貸,信貸的主要風險仍是信用風險,因此,可以說信用風險是我國銀行業面臨的最大的風險。
1.不良貸款對資本充足率的影響
中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比率高,不良貸款余額大,是造成風險資產過高,資本充足率低下的最主要原因。不良貸款的風險權重是很高,由此得出的風險資產則相對較大,那麼資本充足率可想而知就低了,而不良貸款風險最主要的就是信用風險。
大量的不良資產是影響國內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提高的一個重要因素。一直以來,不良資產問題是制約中國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快發展速度、提升市場綜合競爭能力的關鍵所在,由於不良貸款率一直居高不下,不良資產消化難度大、成本高的現實,使得國有商業銀行在資金運用上捉襟見肘。作為資本扣減項的呆賬貸款,其對資本充足率的影響舉足輕重。較高的不良貸款比率會增大風險資產佔比。大量呆賬貸款的存在則直接抵消了資本的增加,降低了資本充足率,加大了銀行的信用風險。
2.風險資產結構和風險資產數量對資本充足率的影響
在中國商業銀行中,信貸資產中對公貸款約占銀行總信貸的90%左右,成為推動風險資產快速增長的主要動力。中國商業銀行的資產投向比較單一,信貸資產占總資產的比重較高。其中中國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占整個資產的55%左右。高風險權重資產佔比過大,資本補充又非常有限,導致資本充足率不斷趨於下降。商業銀行總規模不變的前提下,通過調整商業銀行的資產組合,選擇風險權數小的資產來達到相對縮小分母的目的,而提高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若資本充足率一定,那麼就要選擇風險資產的結構和調整風險資產的數量,以達到信用風險的最小,保證資本充足率的穩定。
資本充足程度直接決定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最終清償能力和抵禦各類風險的能力。受資本充足率調整的影響,各商業銀行應合理調整信貸結構,向收益率高、風險權重低的資產傾斜,主要是對新增貸款嚴格把關,控制風險資產的增長速度,降低信用風險。
3.資本金對資本充足率的影響
在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構成中,主要是核心資本,但這些核心資本又大部分佔壓在變現能力弱的固定資產上或用來發放風險大的中長期貸款,而且核心資本水分多。中國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達 20%>30%,已超過了現有銀行的全部資本,應收利息總量也相當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雖然收購了國有商業銀行的一些不良貸款,但新的不良貸款又在不斷產生。因此 ,可以說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金名存實亡。和核心資本相比,銀行的附屬資本相對很少,僅按規定提取少量的呆帳准備金和發行少量的金融債券。
一家銀行面臨的風險越大,它所持有的資本就應越多。同時,資本是一個銀行成長的調節器。從發達的金融市場看,銀行監管機構和金融市場本身都要求銀行貸款及其他風險資產的增長大體與資本的增長相匹配。存貸款增長過快的銀行將從市場及監管當局那裡收到信號,必須放慢發展速度或增加資本金,從而有助於保證每一家銀行的成長和發展。 資本和資本充足率是成正比關系的。因此,通過控制和保障商業銀行的資本金的來源和數量,有效利用資本金,保證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達到安全標准,就可以有效地把信用風險控制在一定范圍內。
三、提高資本充足率的對策建議
目前,困擾中國商業銀行的最大問題是銀行資產的巨額呆壞賬,導致整體資本充足率偏低。如何提高資本充足率,降低信用風險,可以說是我國銀行業的當務之急。
1.建立風險管理機制, 提高風險防範能力
在中國經濟轉型的過程中,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能力需要在公司價值最大化的理念下,建立科學的風險管理機制。這是因為資本充足率與風險資產相聯系,商業銀行要提高資本充足率,有效控制信用風險是重要的途徑。為此,應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解決:首先,完善風險管理的法律體系《商業銀行法》應充分發揮其風險管理的功能,按照《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要求,從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內部風險評級以及不良資產管理等方面,規范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行為,鼓勵商業銀行向現代風險管理機制轉變。其次,著手建立完善的銀行內部風險評估機構。從國際性大銀行的經驗來看,內部評級對於信用風險的管理有重要作用,它可以為金融工具價格的決定提供重要依據、為管理者風險決策提供參考。
2.加快對不良資產的處置,降低信用風險
中國商業銀行由於其內在機制上的原因,導致了大量不良貸款的發生,背上了沉重壞帳、呆帳負擔,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截至2007年第一季度末,中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達12,455.7億元,不良貸款率為6.63%。其中,包括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內的中國主要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為11,614.2億元,不良貸款率為7.02%。中國商業銀行存在的大量不良資產,嚴重影響了其經營創利能力,制約著金融體制改革整體推進步伐。強化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管理既是落實《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要求,主動適應資本約束的必然選擇,又是實施全面風險管理的重要舉措。
對此,銀行自身應該進一步建立科學的貸款評估體系,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減少不良貸款的產生,與此同時,拓展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增加銀行營業利潤,用以化解和沖銷現有不良資產。
10. 商業銀行信用風險資產指什麼
信用風險資產指銀行資產負債表表內及表外承擔信用風險的資產,主要包括各項貸款、存放同業、拆放同業及買入返售資產、銀行帳戶的債券投資、應收利息、其他應收款、承諾及或有負債等。
銀行的風險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利率風險和其它風險。在計算資本充足比率時,根據外部評級結果確定資產的風險權重,允許一些在國際上先進的銀行使用內部評級方法計算風險資產。
(10)保險公司資本補充債券風險權重擴展閱讀
中國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商業銀行」)的經營環境和在國際上的競爭能力,商業銀行的業務具有集中於本幣業務、表內業務和貸款業務的特點,決定了商業銀行的主要風險是信貸風險,因此,債務人違約是造成商業銀行「一逾兩呆」、「三—五類」銀行信貸風險難以化解的主要原因。
雖然中國政府採取發行特別國債專門用於補充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資本金、成立四家資產管理公司接管四大國有銀行及政策性銀行的不良資產等措施,但信貸風險的根源依然存在。加之商業銀行防範信貸風險的措施不能完全落實,金融風險仍有發生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