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反欺詐的是指什麼改如何避免
保險產品免責條款一直備受消費者詬病。一般市面上在售的保險產品都會有相應的免責條款,用戶投保後,往往會因為忽視免責條款而最終不能獲得保險理賠。為了最大限度規避「投保容易理賠難」的尷尬局面,讓消費者投保更放心,陽光公司開發的線上產品「健康隨e保」該產品僅保留含涉及違法、逆選擇的行為在內的3條最基礎的免責條款。投保人一經確診即可獲得理賠,不必等到治療後再報銷,也為被保險人前期治療減輕了經濟負擔。近幾年來諸多保險負面新聞讓用戶對保險行業的誤解更深。為了讓用戶明明白白買保險,該產品首次公布精算報告,將保費最大程度透明化。
B. 保險反欺詐怎麼處理
保險產品免責條款一直備受消費者詬病。一般市面上在售的保險產品都會有相應的免責條款,用戶投保後,往往會因為忽視免責條款而最終不能獲得保險理賠。為了最大限度規避「投保容易理賠難」的尷尬局面,讓消費者投保更放心,陽光公司開發的線上產品「健康隨e保」該產品僅保留含涉及違法、逆選擇的行為在內的3條最基礎的免責條款。投保人一經確診即可獲得理賠,不必等到治療後再報銷,也為被保險人前期治療減輕了經濟負擔。近幾年來諸多保險負面新聞讓用戶對保險行業的誤解更深。為了讓用戶明明白白買保險,該產品首次公布精算報告,將保費最大程度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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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保險建立完善反欺詐技術規范,需要開展哪些工作
在貫徹落實《指導意見》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反保險欺詐工作中,全行業都要充分認識加強反保險欺詐工作的重要意義,保險欺詐不僅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侵蝕保險機構效益,而且破壞正常的保險市場秩序,損害保險行業形象。因此對今後的反保險欺詐工作,具體要求和做法如下:
一是加強領導,系統規劃。反保險欺詐工作涉及行業內外的方方面面,各單位必須統籌規劃,加強組織領導。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反保險欺詐工作的主導作用,進一步健全反欺詐制度體系,有計劃、分步驟地組織開展相關工作。保險機構要承擔反保險欺詐工作的主體責任,將反保險欺詐工作納入全面風險管控體系進行規劃,從公司治理層面開始,強化責任意識,完善制度機制,提升技術手段和優化資源配置。行業協會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通過聯席會議和專業委員會等形式搭建反欺詐工作平台,提升反欺詐工作效能;學會要組織行業積極開展反保險欺詐的理論研究,探索反保險欺詐工作的規律。
二是突出重點,分步推進。當前,保險欺詐案件多發、形式多樣,應突出重點懲治的原則,將「假機構、假保單、假賠案」這些社會危害性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保險欺詐行為列為反欺詐重點。監管部門應加大重大欺詐案件的查辦、督辦力度,對在案件管理和風險防範中有責任的,嚴格按照保監會《保險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保險機構應以防範欺詐風險為導向,突出重點、積極配合,對涉嫌違法犯罪的欺詐,堅決移交公安司法機關,對尚未構成犯罪的內部發生的欺詐,要在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同時,及時完善內控制度,積極開展欺詐風險警示教育。行業協會應探索重點險種的承保、理賠信息共享機制,適時研究開發反欺詐信息共享平台。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各單位要分清輕重緩急,循序漸進地推動反欺詐工作「三步走」:今年從夯實基礎入手,建立體系、健全制度、加強宣傳;明年將以信息共享、執法協作為重點,著力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到2014年,初步建成「政府主導、執法聯動、公司為主、行業協作」四位一體的反欺詐工作體系。今年還有三個多月的時間,反保險欺詐工作任務比較多,各單位一定要抓緊落實。
三是注重方法,務求實效。不同類型的欺詐具有不同的特點和成因,各單位應加強分析研究,有針對性地開展反欺詐工作。治理機會型欺詐以預防為重點,保險機構應探索推行投保、索賠反欺詐提示等制度,行業組織應加大對消費者宣傳教育力度,切實防止投機性的保險欺詐行為;治理職業型欺詐以打擊為主,監管部門應加強行業與公安、司法機關的協作配合,聯合查處保險詐騙犯罪團伙,有效震懾犯罪分子,優化行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在貫徹落實《指導意見》上,要分清責任,層層落實,切忌走過場。對工作業績突出的,要給予適當的獎勵。對工作不認真,貽誤工作良機,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是積極探索,善於總結。反保險欺詐工作點多面廣,各家公司、各個地區面臨的反欺詐形勢和任務各有不同。前一階段,行業在健全反欺詐組織體系、強化區域合作、加強反欺詐技術運用和信息共享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下一階段,我們要在深入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基礎上,繼續加大創新力度,及時總結和推廣好的經驗做法,積極探索適合中國國情、適用行業實際的反保險欺詐工作新機制。
D. 中國人壽:公司保險反欺詐管理制度包括那些內容
企業管理制度
1、公司 總經理 職責
2、公司副總經理工作職責
3、公司 辦 公室職責
4、公司人事部工作職責
5、公司財務部職責
6、公司總務部職責管
7、公司營銷部職責
8、公司采購部職責
9、公司生產管理部職責
10、公司技術工程部職責
11、公司質量管理部職責
12公司產品開發部職責
13、公司儲運部工作職責
14、公司工程維修部職責
15、總經理助理工作職責
E. 如何構建一個反保險欺詐系統 監督學習
保險欺詐產生的原因 1、根本原因:保險的固有屬性與人的趨利性。 人之初,性本惡;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馬克思語:如果有300%的利潤,就會有人鋌而走險,敢冒上絞刑架的危險,保險費率最少是百分率,保險費成本低,保險賠償收益大。 2、客觀原因:保險標的與保險人分離,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信息不對稱是重要原因; 3、保險業務操作和保險管理的漏洞太大,如貪污、受賄同理(險種開發、營銷展業、核保、理賠); 4、保險人隊伍中的內外勾結(保險業務人員的利益與公司利益的沖突、被保險人的誘惑) 5、被保險人動機不良,惡意利用保險內在運行機理的特殊性質; 6、高回報產生的強力誘惑 7、社會誠信、法制觀念 措施及對策 措施一:提高投保人因保險欺詐而遭受的懲罰S 1、國家和社會的角度 ⑴ 制定法規、完善立法,從制度上杜絕 目前關於保險欺詐的規定主要體現在《保險法》、《海商法》、《刑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例如,《保險法》第27條第3、4款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以偽造、變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致使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或者支出費用的,應當退回或者賠償;第131條規定:……(五)偽造、變造與保險事故有關的證明、資料和其他證據,或者指使、唆使、收買他人提供虛假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如果情節嚴重、數額巨大,則依據《刑法》第198條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刑法》第198條規定:……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可見,進行保險欺詐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此外,仍然有一些法律的漏洞亟待完善,例如,對於重復保險的規定尚不完善。對於被保險人的索賠沒有提供法律上的依據;沒有關於重復保險退費的規定;對於惡意重復保險的處理沒有專門的規定。只有相關法律得以不斷完善,才能更有效的增加保險欺詐的成本,從制度上杜絕保險欺詐。 ⑵ 加強誠信意識的宣傳和社會道德監督,增加欺詐者的心理成本 法律和信譽是維持市場有序運行的兩個基本機制。現在,法律的重要性已經被廣泛關注,但對於信譽的重要性的認識遠遠不夠。事實上,信譽機制是一種成本更低的維持交易秩序的機制(張維迎,2002)。進行欺詐將會對欺詐者的信譽造成很大的損害,如果一個社會人人珍惜自己的信譽,那麼這將有效地減少欺詐行為的發生。因此,除了對保險欺詐者進行行政、民事和刑事的懲罰外,還應該首先加強對公民誠信意識的教育,倡導公民重視自己的信譽,在整個社會建立一個堅實的信譽基礎。其次,加強社會道德監督,增加保險欺詐者的心理成本。輿論的壓力將使一個欺詐者在一個重視信譽的社會中難以立足。信譽將成為抑制保險欺詐的重要機會成本,雖然這種心理成本難以以貨幣准確計量,但可以通過其他方式間接影響欺詐者的收入(例如,欺詐被發現可能會使其丟掉工作)。 我國從2001年開始開展個人信用制度建設的試點,其綜合效應就在於通過信用懲戒,使失信成本大大提高,從而激勵社會成員遵守信用,提高社會運行效率。 ⑶ 提高司法人員素質,嚴格執法 首先,執法人員要根據相應的法律規定,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是讓保險欺詐者感到懲罰成本存在的必然要求。其次,保險案件比較復雜,技術性強,涉及的專業知識相當廣泛,這就要求執法人員除了具有扎實的法律功底,還要有全面的保險知識及相關知識,這樣才能在司法實踐中准確判案。但目前我國的司法人員中,既懂法律又懂保險的人很少,對不少保險案件難以做出准確的裁判,這給了保險欺詐以可乘之機。因此,提高司法人員的素質是增大懲罰成本的重要途徑。 2、保險人的角度 保險人應該充分運用已有的法律規定維護自己的利益,不能為了留住保戶而對欺詐者姑息縱容。此外,應加強與其他行業的聯手和信息交流,特別是與公、檢、法部門的配合,狠狠打擊保險詐騙犯罪活動。 措施二:增大保險欺詐被發現的概率b 因為b是社會信譽制度及個人信用體系建立程度I的增函數,因此增大I能夠增大b,從而有助於遏制逆向選擇。最大誠信原則是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險業賴以生存的基礎。只有誠實守信才能彌補信息的不對稱,才能在信息甄別過程中不斷公開信息,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逆向選擇。 由於社會信譽制度及個人信用體系的建立與完善是一個系統工程,且經濟生活中以信息不對稱為常態,所以,一些務實的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 1、加強風險評估,提高承保質量 一些基層保險機構為爭奪市場份額,招攬保戶,置規章條例於不顧;一些保險公司採取粗放式經營,缺少科學的核保技術,一味追求保費的增長而忽視業務的質量。這些都為騙保埋下隱患。加強風險評估是從源頭上把關,增加發現欺詐的概率。保險人在核保過程中應該本著認真負責的精神對投保人的投保申請進行審核,不放過一個疑點,盡量把欺詐者拒之門外。 2、建立科學的理賠程序 首先,成立專門的理賠部門,使得承保與理賠相分離,通過使其專門從事理賠事務積累經驗並形成規模經濟。其次,對於保險事故的調查要及時;對於投保人提供的相關憑證要認真審查,驗對;對於保險事故的近因是否屬於承保范圍要仔細分析;對於保險標的的損失情況要進行精確測算。再次,理賠過程要嚴格遵守保險公司的理賠程序,禁止越權和跳序理賠。 3、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這是上面兩點要求的自然延續。一支精幹、高效、敬業的從業隊伍是保險公司寶貴的人力資本,是其遏制保險欺詐的重要保證。鑒於人力資本的積累是個緩慢的過程,在實務操作中既可以採取聘請相應學科的專家組成外部智囊團,使得外部知識內部化;亦可以將一些環節(投保人資信評估或保險事故疑點調查等)外包出去,請專門的公司來做。例如,目前國內保險理賠方式主要是以自行核實理賠為主,而在市場經濟相對完善的國家,保險公司在理賠過程中與專業調查公司進行合作已是一種規范。調查公司的參與和保險公司自行理賠調查相比而言,有著較強的調查能力和優勢。這樣可以在整體上提高保險公司處理業務的能力。 4、加強溝通,信息共享 目前,一方面保險業的信息化建設尚不完善,另一方面很多保險公司都視對方為競爭對手,沒有溝通的橋梁,很容易就讓居心不良者有機可乘。因此,保險行業應該聯合採取反欺詐的行動,建立信息交換網路,讓詐騙者無處藏身。例如,保險公司之間加強信息交流和數據共用將能夠有效的減少投保人以重復投保為手段進行保險欺詐的可能性。
F. 什麼是保險反欺詐工作
可以看看:http://..com/q?word=%B1%A3%CF%D5%B7%B4%C6%DB%D5%A9&ct=17&pn=0&tn=ikaslist&rn=10&srs=2&srsod=2
G. 金融反欺詐系統解決方案應該怎麼做
如今,互聯網金融比較火熱,金融欺詐也變得非常普遍,金融反欺詐也應運而生。
金融反欺詐解決方案四大產品功能
1、貸前檢測
精準識別虛假信息申請、冒用身份申請、高危用戶申請、機構代辦、多頭借貸、組團騙貸等互聯網金融風險。
2、貸後監控
實時更新欺詐信息庫,定期對存量用戶檢測,及時發現跨平台逾期、多頭借貸、用戶異動等風險。
3、黑產情報
黑產情報雷達系統全面掌握互聯網金融黑產的行為特點,自動學習和決策,並作出針對性的打擊策略。
4、風險分析
全網風險數據收集,對平台提供全方位的滲透測試和安全評估服務。
迪蒙金融反欺詐解決方案是迪蒙與騰訊戰略合作、聯袂打造的一款智能大數據反欺詐產品。依託騰訊獨一無二的大數據風控能力以及迪蒙科技集團強大的互聯網金融解決方案開發經驗,系統可精準識別惡意用戶與惡性行為,幫助銀行、證券、保險、P2P等金融行業客戶,輕松破解在支付、借貸、理財、風控等業務環節遇到的欺詐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