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存款保險制度出台,哪些存款受
被保險存款,包括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但是,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投保機構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不予保險的其他存款除外。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得到補償。
由於保險上限為只有50萬,土豪們要想規避風險也很簡單,每家銀行都只存50萬,300萬就存個六家銀行,那就全部有保障了。
存款保險制度出台,哪些存款受保護?最高保額是多少,以上是相關解答,大家可以根據自己情況,選擇如何應對存款保險制度。
㈡ 銀行存款保險制度指的哪些內容
存款保險制度定義:
存款保險制度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准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㈢ 銀行存款有保險制度,一旦該銀行倒閉通過什麼途徑才能理賠
根據國務院《存款保險制度》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存款保險,最高賠償限額人民幣50萬。
也就是說,如果你存款的銀行破產了,50萬元以下由保險公司賠付,高於50萬元部分的,那就要看銀行清算了。運氣好,資產清算後還能拿回點。
㈣ 「銀行存款保險制度」到底是怎麼回事
一、適用范圍:中國境內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境內的分支機構的人民幣及外幣存款,投保主體不包括內資境外機構和外資境內機構。
二、賠付金額:最高50萬元,超出部分從投保人清算財產中受償。
三、費率:基準費率+風險差別費。基準大家一樣,風險差別費根據各家銀行的經營情況和風險情況差別對待。
四:保費投資:除存放人民銀行以外,還可以投資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債券以及其他高等級債券,這表明以後市場上又將多出一個有錢的買方了,即便按0.02%的費率(萬二)計,一年100萬億的存款也要收200多億了。
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意味著存款也要分散投資了。但是對於全國性的國有及股份制大行來說,破產的風險不大,對於區域性、地方性的小銀行來說,則有一定可能因為經營不善而破產。存款保險制度是配合利率市場化的一個預備政策,之後銀行可以通過滿足不同風險偏好客戶來實現差異化競爭,小行負債端給的利率高,就會逼著這些行轉型在資產端去做一些高收益的中小企業貸款,這樣也會一定程度上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但同時可能會帶來一定的風險,因此投資人可以每家存個50萬以下。大行多存點無所謂,太分散了就做不了VIP了。
㈤ 商業銀行存款保險制度怎麼運行
目前國際上通行的理論是把存款保險分為隱性存款保險和顯性存款保險兩種。隱性的存款保險制度則多見於發展中國家或者國有銀行佔主導的銀行體系中,指國家沒有對存款保險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銀行倒閉時,政府會採取某種形式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了公眾對存款保護的預期。由於長期以來我國的銀行類金融機構中一直是國有銀行占據絕對主導地位,對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起到決定性作用,政府也就一直承擔著儲戶存款的隱性擔保職能。
顯性存款保險制度是指國家以法律的形式對商業銀行存款保險制度的相關問題做出明確規定,明確銀行倒閉時存款人的賠付額度,穩定存款人的信心,同時建立專業化的問題處置機構,以明確的方式迅速有效地處置有問題銀行,節約處置成本。同時,在顯性存款保險制度下各家商業銀行需要向存款保險機構繳納保費,事先進行基金積累,以用於賠付存款人和處置銀行,這些做法都有助於增強銀行體系的市場約束,明確銀行倒閉時各方的責任。
㈥ 存款保險制度和存款准備金制度的區別
二者的概念、意義完全不同。
存款保險制度是針對公眾或個人存款安全的一種保險方式,一般有「再保險公司」來承擔這個任務,如果你的存款出險,再保險公司就會賠付。
而存款准備金制度,是一個國家的中央銀行管理全國商業銀行的一種方式,一則是為了防止某個銀行出現經營風險發生「擠兌」時及時大量給該銀行注入現金,解決流動性支付手段不足的問題。二則,實行存款准備金制度,最大的作用是央行進行全國的宏觀經濟調節手段,通過減少全國貨幣流通量的餓方法來抑制通貨膨脹,或增加貨幣流通量來刺激經濟發展的主要手段。
因此,可見存款保險制度和存款准備金制度是有著根本性的不同。
㈦ 銀行存款保險制度意味著什麼
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相當於給中小儲戶繫上一條安全帶。
意味著國家對銀行業的管理越來越市場化,換句話說:中國的銀行以後「有資格死亡」了。
中國銀行業正面臨三個新情況:一是利率市場化,二是對民營資本開放,三是互聯網金融的攪局。
銀行業將出現三大變化:第一,銀行數量急劇增長,中小銀行越來越多;第二,行業競爭將空前激烈,利差越來越小,資金成本越來越高;第三,中小銀行經營風險越來越大,一招不慎、滿盤皆輸將成為可能。也就是說,銀行破產的幾率大增。
民營資本的中小銀行如果出現經營風險,國家不可能全部兜底。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建立一整套制度,防範可能出現的風險。也就是說,國家需要為銀行業建立一套「喪葬制度」。
所謂「生前遺囑」,就是銀行在沒有遇到危機的時候,就需要制定一套預案,交代清楚,如果出現破產風險的時候,應該按照什麼樣的步驟救助,按照怎樣的方案來清理其資產。遺囑中一般會包括:激勵性薪酬怎麼樣回吐,紅利回撥或限制分紅制度,業務的分割與恢復,機構的處置與處理。
僅有「生前遺囑」是遠遠不夠的,因為這很難給儲戶帶來更為可靠的利益保護。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相當於給中小儲戶繫上一條安全帶。
目前存款的注意事項:
慎重選擇在中小銀行存款。很多中小銀行,特別是金融風險、房地產風險比較高的地區的農村合作銀行、小型民營銀行,輕易不要將資金放進去。這些銀行是最脆弱的,一筆大的貸款出現問題就可能翻船。所以,輕易不要被人情或者高息所左右,把錢存入不靠譜的小銀行。
如果存款量大,最好分散到多家銀行。根據媒體的報道,將來存款保險保障的上限,大概是每人50萬元人民幣。也就是說,如果銀行破產,50萬以下的儲戶可以在保險的幫助下全額拿回存款。超過50萬的部分就很難說了,也許都拿不回來,也許只能拿回來一定比例。
銀行出現問題的時候,50萬元以下存款是有絕對保障的,但理財產品不屬於存款,不在存款保險保護范圍,所以以後理財產品還是要慎重選擇,銀行的理財產品利率都比較低,如果再不受保護,那還真不如網貸平台來的放心。
㈧ 什麼是存款保險制度,中國的存款保險制度有哪些規定
簡單來說:國家不在給銀行兜底啦,2015年5月1日之前如果有銀行倒閉,銀行儲戶可以向政府要求支付放在銀行的存款,不管多少政府都得賠償儲戶;2015之後,再有銀行倒閉政府不承擔責任,倒閉銀行的儲戶可以通過存款保險來要求支付賠償,只針對個人存款《企業單位存款不賠付》賠償並且一個儲戶的存款賠償金額不能超過50萬,超過的部分不予賠償。舉例說明:A儲戶放在招商銀行存款70萬,結果招商銀行倒閉了,那麼存款保險公司只賠付50萬,剩餘20萬不予賠付;假如A儲戶存款30萬,銀行倒閉,存款保險公司只需賠付30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