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准答案:法律責任中對民事損害的經濟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責任風險中的「責任」,少數屬於合同責任,絕大部分是指法定責任,包括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在保險時務中,保險人所承保的責任風險僅限於法律責任中對民事損害的經濟賠償責任,它是由於人們的過失或侵權行為導致他人的財產毀滅或人身傷亡。在合同,道義,法律上負有經濟賠償責任的風險,又可細分為對人的賠償風險和對物的賠償風險。如對由於產品設計或製造上的缺陷所致消費者的財產或人身傷害,產品的設計者,製造者,銷售者依法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❷ .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人通常按當年保險費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計提責任准備金。這個百分比通常為()
是目前壽險市場上唯一的2隻1賠3的重大疾病險之一,歷史很悠久了,99年出來的。以前可以說是保費低廉,但是現在自從中保人壽出來後,就只能屈居第二了。如果你要買國壽的康寧,那麼我推薦你不如選擇中保的康寧,保費低廉,保的大病種類又多,是現在壽險市場上最好的重疾險。
❸ 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人通常將風險傷害分為三種
意外險即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以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目前市面常見的意外傷害保險有:綜合意外險、交通意外險、旅遊意外險。
❹ 對於特約保意外傷害,在保險條款中,保險人一般將其列為什麼
這樣發生的概率小,所以賠付額度一般會加倍。
❺ 對於特約保意外傷害,在保險條款中,保險人一般將其列為什麼
1、對於特約保意外傷害,在保險條款中,保險人一般將其列為特殊意外保險;
2、特約保意外傷害是指那些保險人考慮到保險責任不易區分或限於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經過投保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有時還要加收保險費後才能承保的意外傷害。
❻ 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人承擔的風險是
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人承擔的風險——意外傷害。
大的方面來講,保險中的風險是指損失發生的不確定性,即損失發生時間、地點及其後果在主觀認識上的難以確定和預料,也就是保險人要因此而賠付約定金額給被保險人的風險。
針對到人身意外傷害險上,這個保險是專門針對意外傷害的,所以保險人承保的風險是指在保險有效期間內,如果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而因此在責任期限內不幸殘疾或身故,由保險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或殘疾保險金。
拓展資料:
意外傷害包括意外和傷害兩層含義。
1、所謂意外是指被保險人的主觀狀態而言,指被保險人事先沒有預見到傷害的發生或傷害的發生違背被保險人的主觀意願,其特徵是非本意、外來的、突發的。
2、所謂傷害,是指被保險人的身體遭受外來事故的侵害,使人體完整性遭到破壞或器官組織生理機能遭受損害的客觀事實。傷害有致害物、侵害對象、侵害事實三個要素過程。
按是否可保劃分,意外傷害可分為不可保意外傷害、特約保意外傷害和一般可保意外傷害。
參考資料:保險風險_網路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_網路
意外傷害_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