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人社局工傷失業保險服務中心是參公單位嗎
人社局下屬所有單位,都是參公單位,沒有個體戶。
㈡ 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行政人員也需交失業保險
國家失業保險條例明確規定,企事業單位都需要繳納失業保險,參公事業單位,也屬於事業單位,並不是機關工作人員,因此,也需要繳納失業保險。
㈢ 參公事業單位調到企業單位社保怎麼辦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促進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合理流動,推進市、縣、鄉機構改革,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0]42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市縣鄉人員編制精簡的意見》(中辦發[2000]30號)的規定,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之間流動,要相應轉移各項社會保險關系,並執行調入單位的社會保險制度。經國務院同意,現就職工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的處理意見通知如下:
一、養老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由機關事業單位進入企業工作之月起,參加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企業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其中,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在進入企業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根據本人在機關(或單位)工作的年限給予一次性補貼,由其原所在單位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本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安排。補貼的標准為:本人離開機關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資×在機關工作年限×0.3%×120個月。
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已建立的個人帳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退休時,其個人帳戶儲存額每月按l/120計發,並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
公務員進入企業工作後再次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原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的本金和利息要上繳同級財政。其個人帳戶管理、退休後養老金計發等。比照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職工的相關政策辦理。
二、失業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由機關進入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職工由企業、事業單位進入機關工作,原單位及個人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不轉移,其失業保障按《人事部關於印發(國家公務員被辭退後有關問題的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發[1996]64號)規定執行。
三、醫療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流動,在同一統籌地區內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不轉移,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及個人帳戶隨同轉移。職工流動後,除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其他醫療保障待遇按當地有關政策進行調整。
本通知從下發之日起執行。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抓緊制定具體辦法,認真組織實施。
二00一年九月二十日
㈣ 新事業單位五險一金是哪五險阿包括養老保險嗎
你好!新事業單位,如果不是參公的全額撥款單位,參加的五險是地方上的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機關事業的養老保險。機關事業的養老保險和地方企業的養老保險有所不同。
㈤ 事業單位參公管理要交失業保險嗎
參公事業單位人員是需要交納社保。不過是有單位繳納,個人不需要繳納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㈥ 參公單位的人員要交五險一金嗎
參公單位的人員必須要交五險,一金應當繳納。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規定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有能力繳存住房公積金但不建不繳或少繳的單位,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㈦ 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為什麼還要交失業保險
繳納基本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基本義務,也是勞動者的基本保障,公務員法中也規定了,公務員享受社會保險的類型,其中失業保險金也是包括在裡面的。
現在社會的社保內容有: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三種,
其中養老包含了失業 醫療包含了大病保險和女職工的生育保險。
還有工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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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事業單位人員應該繳納失業保險金嗎
參公的事業單位需要繳納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在我國,失業人員在滿足: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後,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4)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㈨ 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工作與正式公務員有何不同【公務員考試遇到的困惑】
不懂請不要亂說,誤導別人!我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的,最清楚有什麼不同,
1、不同之處: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與公務員的根本區別就是,公務員檔案登記的是行政編制,而參公人員的編制為事業編制。公務員法中明確規定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執行,也就是說參公管理單位的性質是事業,其中人員編制也是事業,只是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2、相同之處,完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進行公務員登記,包括所有的工資待遇,福利,保險,退休後的待遇,職務任免,升降,交流、迴避、辭退等全部和公務員一樣進行,中央黨群機關的很多單位,國務院系統,各省地縣市,都有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
3、與事業編的不同,事業編制可以按職稱拿相應級別的工資,公務員和參公不走職稱工資,只按公務員職務和級別拿工資,事業編制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公務員和參公都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事業編制需要繳納失業保險金,公務員和參公不繳納失業保險,也就是沒有失業的說法。
4、參公可以說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公務員,因為我國有黨委,黨領導,黨管政府,黨管幹部,國外政府就是政府,政府的都是公務員,政黨代表政府執政,沒有絕對領導和管理,我國政府是直接行使職能的,所以肯定是公務員,而黨群機關很多不是直接行使職權,按理不是公務員,但黨領導政府,政府都是公務員,黨群機關不是公務員說不過去,於是產生了參公,針對黨群機關和部分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