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法中是否規定:保險營銷員離開原公司後,需要六個月以上方可與另一家公司建立代理關系
各地的保險行業協會是有類似規定的。一要看業務員是否接受約定的業務培訓;二要看當地的行業協會的相關規定。
就行業協會而言,為了避免保險代理人盲目流動、大進大出等不利於保險行業整體發展而作出的限制。試想,保險公司花費了大量的時間、精力、人力、財力等資源,對業務員進行培訓,如果業務員毫無限制地想走就走、想跳就跳,對培訓的保險公司而言是積極不公平的,那所有的保險公司都不會花費資源進行培訓啊、教育等等,保險市場就亂了。
2. 保險業務員想離司流程
保險公司辦理離職手續步驟如下:
第一、申請離職
與部門領導初步溝通確認後,員工本人在PS系統中發起離司申請。申請路徑:公司主頁—工作區—PeopleSoft人力資源系統—工作流平台—流程申請主頁—離職申請流程—提交新的申請—根據實際情況填寫並提交申請。
第二、離職手續由下面流程和步驟組成
1.員工本人發起的離職申請流程、
2.服務組異動崗發起的實物交接流程
3.員工現場辦理勞動合同解除(註:內勤員工現場辦理時,需填寫《辭職申請表》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外勤人員需聯系部門人管填寫《辭職申請表》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主要需經過的步驟
→1.在PS系統中,員工本人發起離職申請
→2.領導及相關同事審批通過
→3.離職:服務組異動崗審批離職申請流程;PS系統做離司處理;
→4發起「調動實物交接流程」
→5.員工本人或代辦者跟蹤實物交接流程
→6.實物交接流程完成,到員工服務組簽領退工單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第三、離職申請流程中審批人主要包括角色
—部門員工關系(知曉員工離司/調動信息;根據實際需要編輯審批鏈)
—直線領導(審批意見)
—部門領導(審批意見)
—人事部領導(審批意見)
—其他相關領導或同事(審批意見)
—工作承接人(確認工作交接情況)
—服務組異動崗(發起員工離職/調動實物交接流程)
—薪酬崗(結薪/定薪)
—集中作業崗(維護PS系統離職/調動信息)
第四、「離職實物交接流程」中審批人主要包括角色
實物交接首先經過員工本人或者代辦人審批後,後面的審批主要涉及:電腦歸還、電話歸還、財務借款確認、IT許可權關閉等方面。審批人按首字母排列,沒有先後順序。
第五、跟蹤、催辦「離職實物交接流程」進度
離職中,實物交接未完成,無法及時領取到退工單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因此您需要特別關注的實物交接流程,督促審批人及時審批。
可以通過以下PS系統路徑進行追蹤:工作流平台—流程查詢—「流程中的角色」:審批人;「業務申請類型」:實物交接—查詢—詳細信息
員工可通過PS系統催辦按鈕進行催辦或者通過電話和郵件方式與審批人溝通進行催辦。
第六、簽領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公司將於員工離職之後7到10個工作日為離職員工辦理退工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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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險銷售人員在從事職業活動中屬於公司管理規定的有哪些
各個公司的規定都差不多,下面基本的一些規定
(一)、宣傳公司文化和保險知識。
(二)、收集整理准客戶信息並進行拜訪。
(三)、為客戶提供銷售及售後服務,且按照準確、完整、 安全、保密的原則,收集、記錄客戶信息,並將客戶信息 真實、完整地提交給人身保險公司,保證人身保險業務經 營和客戶服務的需要。
(四)、協同公司招募優秀保險銷售人員。
(五)、參加早夕會、業務會議、培訓及公司組織的其他活 動。
(六)、參加公司指定的渠道資源拓展活動並按公司要求為 渠道客戶提供相關服務。
(七)、擬定年計劃、月計劃和周目標,填寫拜訪記錄,進 行自我活動量管理。
(八)、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 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4. 我國保險營銷員管理體制是什麼
是保險代理人制度。保險代理人在整個保險行業的食物鏈中,處於行業的最底層。與保險公司的關系是不平等的代理關系:你不是我的員工,所以我可以不給你工資,社保、展業費用,不承擔僱主的任何義務。但是你必須接受我的管理,所以你必須接受考勤、培訓、管理和考核。如果不高興,我可以隨時開除你(當然我的說法會很文雅,不是開除而是解除代理關系)。
5. 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的第六章
第四十三條保險公司不得委託未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
保險公司委託保險營銷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應當與保險營銷員簽訂書面委託協議,委託協議的授權不得超出保險公司自身的業務范圍和經營區域。
第四十四條保險營銷員根據保險公司的授權從事保險營銷活動的行為,由保險公司承擔責任。
保險營銷員在從事保險營銷活動過程中有超越授權范圍的行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並已經訂立保險合同的,保險公司應當承擔保險責任;但是保險公司可以依法追究越權的保險營銷員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保險公司應當加強對保險營銷員的培訓和管理,提高保險營銷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不得唆使、誤導保險營銷員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
保險公司不得發布宣傳保險營銷員傭金或者手續費的廣告,不得以購買保險產品作為成為保險營銷員的條件。
第四十六條保險公司應當組織保險營銷員參加崗前培訓和後續教育培訓。
保險公司委託保險營銷員銷售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的,應當對保險營銷員進行專門培訓。
第四十七條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健全保險營銷員管理制度和保險營銷員管理檔案,及時、准確、完整地登記保險營銷員個人基本資料、培訓教育情況、業務情況、獎懲情況等內容。
保險公司應當對保險營銷員培訓內容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八條保險營銷員因故意犯罪被判處刑罰的,或者因經濟違法違規活動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行業自律組織處分的,所屬保險公司應當自知悉之日起5日內向中國保監會報告。
第四十九條保險公司對本公司保險營銷員在保險營銷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給予紀律處分的,應當在5日內向當地保險行業協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