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風險代理費最高多少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❷ 禁止風險代理的范圍有哪些
婚姻、繼承案件; 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類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在委託代理合同關系中,委託人自身的權利是代理人合法行使代理權的基礎,代理人應當依照委託人授權的范圍和許可權,忠實、勤勉地為委託人服務。
刑事案件代理不同於一般的民事案件代理,如果允許刑事訴訟中進行風險代理,律師在風險代理中有了足夠的經濟動機。
因此可能會採取作偽證、幫助犯罪分子規避刑事制裁、開脫罪責等來謀取勝訴判決,還可能導致司法腐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2)收取保險費和比例費用的風險代理擴展閱讀:
風險代理與傳統代理的不同點:
1、風險代理的對象多是疑難復雜,特別是執行難度比較大的案件,否則委託人不會同意風險代理。
2、代理結果與律師報酬及投資回收密切聯系,即律師不僅要承擔收不到代理費的風險,還要承擔投資損失的風險。這促使辦案律師不得不加強責任心。
3、約定的收費比例比較高,對律師的吸引力比較大。
4、委託人對承辦律師的信任度高,律師對案件實體權益的處分許可權比較大。
❸ 什麼是風險代理收費
一、什麼叫風險代理、什麼是風險代理?
1.風險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律師在幫當事人打贏官司後當事人再支付律師代理費。2.風險代理收費是指律師事務所在接受委託時,只收取基礎費用,其餘服務報酬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就委託事項應實現的目標、效果和支付律師服務費的時間、比例、條件等先行約定。3.達到約定條件的,按約定支付費用;不能實現約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費用。4.2006年4月13日《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正式確認風險收費是律師收費的一種方式,確認律師風險收費的合法性。
二、律師風險代理規定、哪些案件不能風險代理?
1.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2.律師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1)婚姻、繼承案件;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4)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風險代理費、律師風險代理收費標准?
1.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2.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四、風險代理與傳統代理區別?
1.風險代理的對象多是疑難復雜,特別是執行難度比較大的案件,否則委託人不會同意風險代理。2.風險代理結果與律師報酬及投資回收密切聯系,即律師不僅要承擔收不到代理費的風險,還要承擔投資損失的風險,這促使辦案律師不得不加強責任心。3.風險代理約定的收費比例比較高,對律師的吸引力比較大。4.委託人對承辦律師的信任度高,律師對案件實體權益的處分許可權比較大。
❹ 律師風險代理收費標準是多少
根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第十三條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
❺ 不能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有哪些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風險代理收費是指律師事務所在接受委託時,只收取基礎費用,其餘服務報酬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就委託事項應實現的目標、效果和支付律師服務費的時間、比例、條件等先行約定,達到約定條件的,按約定支付費用;不能實現約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一、不能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有哪些案件? 以下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不得實行風險收費代理: (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此外,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❻ 百分之三十收取代理費屬於風險代理嗎
律師代理勞動爭議案子,不能協議風險代理。 委託人可以拒絕支付風險代理費。 如果可以風險代理,只能按執行回款的百分比支付風險代理費。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❼ 風險代理費比例多少
雙方和議即可,法律沒有強制性規定
❽ 打官司風險代理如何收費
您好:
一、什麼叫風險代理、什麼是風險代理?
1.風險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律師在幫當事人打贏官司後當事人再支付律師代理費。
2.風險代理收費是指律師事務所在接受委託時,只收取基礎費用,其餘服務報酬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就委託事項應實現的目標、效果和支付律師服務費的時間、比例、條件等先行約定。
3.達到約定條件的,按約定支付費用;不能實現約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4.2006年4月13日《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正式確認風險收費是律師收費的一種方式,確認律師風險收費的合法性。
二、律師風險代理規定、哪些案件不能風險代理?
1.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2.律師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繼承案件;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4)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風險代理費、律師風險代理收費標准?
1.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2.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四、風險代理與傳統代理區別?
1.風險代理的對象多是疑難復雜,特別是執行難度比較大的案件,否則委託人不會同意風險代理。
2.風險代理結果與律師報酬及投資回收密切聯系,即律師不僅要承擔收不到代理費的風險,還要承擔投資損失的風險,這促使辦案律師不得不加強責任心。
3.風險代理約定的收費比例比較高,對律師的吸引力比較大。
4.委託人對承辦律師的信任度高,律師對案件實體權益的處分許可權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