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樣申請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
一、申請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程序:
1、到管理中心指定的申請資料發行機構或當地科技主管部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購買《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請材料匯總》,並認真閱讀和了解有關要求。
2、按要求准備項目申報材料,按規定格式錄制項目申報軟磁碟。
3、企業將申請材料送推薦單位(省科學技術廳計劃成果處或太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發展局),推薦單位進行審核並填寫推薦意見表。
4、裝訂申請材料,並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郵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接受評審。
二、相關內容補充: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府專項基金。通過撥款資助、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必將對我國產業和產品結構整體優化,擴大內需,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帶動和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穩定、快速的發展等起到積極的作用。
Ⅱ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請須知的支持項目
1.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較高,創新性較強,技術水平至少處於國內領先。
(2)產品有較大的市場容量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有望形成新興產業。
(3)項目應具備一定的成熟性。
①產品處於研發階段的項目,應已擁有被專家認可的創新性較高的實用技術,有明確的技術線路和產品構想,並有明確的市場應用目標;
②產品處於中試階段的項目,應已完成產品的樣品或樣機,並已有完整、合理的工藝路線以及有效的生產及市場經營計劃;
③產品處於規模化階段的項目,應已是成熟的產品並已小批量進入市場,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科技部每年年初發布創新基金年度重點項目指南,同時公布創新基金當年度招標的項目以及招標項目的投標時間及要求。
2.承擔創新基金支持項目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②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製、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
③領導班子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並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④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⑤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每年用於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銷售額的3%。開業不足一年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⑥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3.創新基金優先支持的對象:
①鼓勵並優先支持產、學、研的聯合創新,優先支持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高技術、高附加值、產業關聯度大、節能降耗、有利於環境保護和出口創匯的項目。
②優先支持技術水平高、持續創新能力強、管理科學、產品市場和效益前景好的企業。
4.創新基金不支持的對象:
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無自主創新的單純技術引進項目、低水平重復項目、知識產權不清或有糾紛的項目、單純的基本建設項目、一般加工工業項目、實施周期超過三年的項目、投資規模過大的項目以及對社會和環境有不良影響的項目。
②已經上市的企業、資產和財務狀況不好的企業、中方擁有股權不足51%的企業、非技術性的服務企業以及純貿易企業等。
Ⅲ 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優先支持領域
2020年最新:
2020年創新資金的資助額度
定額資助,每項資助額度10萬元,主要用於補貼企業上年度的研發經費,各區政府對本轄區推薦的項目按不低於其實際獲得的市撥付經費額度予以配套資助。
也就是說,立項企業可以獲得20萬元/項的資金補助。
項目填報時間
1、項目填報起始時間:2020年2月24日
2、項目填報截止時間:2020年3月12日
註:項目申報採用網上申報方式,無需送交紙質材料。項目申報時間緊迫,名額有限,。
重點支持領域
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生物產業、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科技服務業(技術轉移、科技新媒體等)領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其中,運用新技術新模式應對疫情防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優先予以支持。
申報條件
面向無知識產權糾紛,無不良記錄的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萬元;
2、職工總數不超過300人,其中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佔比不低於10%;
3、上年度企業研發經費不低於當年營業收入的5%,且已完成的研發經費應不低於40萬元(已享受創新資金補助的研發經費不得重復計算),並提供100%已完成研發經費記賬憑證清單(明細賬);
4、同一企業獲得創新資金資助的次數不超過3次;
5、承擔過創新資金的企業,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支持:
1)立項項目還在執行中,2019年12月31日前尚未驗收;
2)立項項目驗收不合格,時間未超過3年;
3)立項項目被終止,時間未超過5年。
Ⅳ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請須知的創新基金的申請
在同一年度內,創新基金對同一個企業原則上只支持一個項目。
企業應根據申請支持的項目所處的階段和企業的具體情況,明確選擇一種相應的支持方式。
1.申請時間
一般申請項目的申請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請截止時間以申請材料寄出的郵戳日期為准;招標項目的投標時間按具體項目要求確定,截止時間按投標材料收到日期為准。
2.申請程序
符合創新基金申請條件或招標條件的項目,承擔企業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請或進行投標:
①按統一要求准備申請(投標)材料(具體要求詳見「申請材料」部分)。
②推薦單位對申請(投標)項目進行推薦,並按統一要求填寫推薦意見表。
③按規定格式錄制軟磁碟。
④按A4紙張大小將書面材料(附材料目錄)一式五份裝訂成冊。
⑤在規定時間內,將完整的申請(投標)書面材料、軟磁碟一次性郵寄管理中心。有條件的企業,其軟磁碟可通過訪問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進行輔助的網上申報。材料寄出後,一般不得更改和補充。
3.申請材料
企業申請創新基金支持或投標創新基金招標項目,均應提交以下有關材料:
①《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申請貸款貼息的,須分別由開戶所在地銀行信貸部門和貸款審批銀行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的相應欄目中,簽署承貸意見。
②按《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提綱》要求編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有關機構和專家對該報告的論證意見(須附論證專家名單)。
③推薦單位出具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推薦意見表》。
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⑤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上兩年度以及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復印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註等。開業不足一年的新創辦企業須報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注冊資金證明(復印件)和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⑥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文件(如科技主管機構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專利證明,用戶使用報告等)。
⑦高新技術企業須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
⑧國家專賣、專控及特殊行業產品,須附相關主管機構出具的批准證明(復印件)。
⑨地方財政部門匹配資金的項目,須出具地方財政部門的批准文件。
⑩與項目有關的其它參考材料(如列入國家科技計劃的有關批准文件、環保證明、獎勵證明等)。
對①、②、③項要求的內容,還須按規定格式錄制軟磁碟。
企業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發現弄虛作假,管理中心將不再受理該企業的申請。
4.推薦單位
企業提出的申請或進行投標,須經一個推薦單位推薦。推薦單位一般應在企業所在地區選擇。推薦單位為熟悉項目及企業情況的地市以上(含地市)科技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
推薦單位須對企業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作出評價,並填寫《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推薦意見表》。
推薦單位必須嚴肅、認真、科學、公正地履行其職責,如發現有重大失誤或其它虛假行為,管理中心將不再受理其推薦的項目。
5.申請咨詢和申請表格等資料的獲取方法
創新基金的基本情況、有關文件、申請程序、申請要求以及相關申請表格和磁碟可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上瀏覽;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科技主管部門、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咨詢和索取;也可直接向管理中心咨詢和索取。
Ⅳ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是國家級項目嗎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的政府專項基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負責創新基金的管理工作.
一、創新基金支持的對象
1.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較高,創新性較強,技術水平至少處於國內領先.
(2)產品有較大的市場容量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有望形成新興產業.
(3)項目應具備一定的成熟性.
①產品處於研發階段的項目,應已擁有被專家認可的創新性較高的實用技術,有明確的技術線路和產品構想,並有明確的市場應用目標;
②產品處於中試階段的項目,應已完成產品的樣品或樣機,並已有完整、合理的工藝路線以及有效的生產及市場經營計劃;
③產品處於規模化階段的項目,應已是成熟的產品並已小批量進入市場,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科技部每年年初發布創新基金年度重點項目指南,同時公布創新基金當年度招標的項目以及招標項目的投標時間及要求.
2.承擔創新基金支持項目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②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製、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
③領導班子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並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④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⑤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每年用於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銷售額的3%.開業不足一年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⑥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3.創新基金優先支持的對象:
①鼓勵並優先支持產、學、研的聯合創新,優先支持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高技術、高附加值、產業關聯度大、節能降耗、有利於環境保護和出口創匯的項目.
②優先支持技術水平高、持續創新能力強、管理科學、產品市場和效益前景好的企業.
4.創新基金不支持的對象:
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無自主創新的單純技術引進項目、低水平重復項目、知識產權不清或有糾紛的項目、單純的基本建設項目、一般加工工業項目、實施周期超過三年的項目、投資規模過大的項目以及對社會和環境有不良影響的項目.
②已經上市的企業、資產和財務狀況不好的企業、中方擁有股權不足51%的企業、非技術性的服務企業以及純貿易企業等.
二、創新基金支持的方式
根據企業和項目的不同特點,創新基金分別以貸款貼息、無償資助、資本金(股本金)投入等不同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
1.貸款貼息
①主要用於支持產品具有較高技術水平,需要中試或擴大規模,形成批量生產及產業化,銀行已經有貸款意向的項目.
②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
③貸款貼息一般按申請項目貸款額年利息的50%至100%給予補貼,貼息總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重大項目不超過200萬元.
2.無償資助
①主要用於科研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創辦企業的啟動資金,技術創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
②項目總投資一般在1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企業有與申請創新基金數等額以上的自有資金匹配,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兩年.對於地方政府財政給予匹配資助的項目,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支持.
③創新基金資助數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不超過200萬元.
3.資本金(股本金)投入
①資本金投入主要用於支持技術起點高、具有較廣創新內涵、較高創新水平並有後續創新潛力,預計投產後具有較大市場需求、有望形成新興產業的項目.
②資本金投入的目的是引導其它資本的投入.創新基金資本金投入一般要求至少有一家以上投資合作夥伴一起投資.創新基金投入數額一般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的20%.
③企業資金來源應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
④創新基金資本金投入的資金,原則上要求在一定期限內依法收回.
三、創新基金的申請
在同一年度內,創新基金對同一個企業原則上只支持一個項目.
企業應根據申請支持的項目所處的階段和企業的具體情況,明確選擇一種相應的支持方式.
1.申請時間
一般申請項目的申請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請截止時間以申請材料寄出的郵戳日期為准;招標項目的投標時間按具體項目要求確定,截止時間按投標材料收到日期為准.
2.申請程序
符合創新基金申請條件或招標條件的項目,承擔企業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請或進行投標:
①按統一要求准備申請(投標)材料(具體要求詳見"申請材料"部分).
②推薦單位對申請(投標)項目進行推薦,並按統一要求填寫推薦意見表.
③按規定格式錄制軟磁碟.
④按A4紙張大小將書面材料(附材料目錄)一式五份裝訂成冊.
⑤在規定時間內,將完整的申請(投標)書面材料、軟磁碟一次性郵寄管理中心.有條件的企業,其軟磁碟可通過訪問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進行輔助的網上申報.材料寄出後,一般不得更改和補充.
3.申請材料
企業申請創新基金支持或投標創新基金招標項目,均應提交以下有關材料:
①《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申請貸款貼息的,須分別由開戶所在地銀行信貸部門和貸款審批銀行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的相應欄目中,簽署承貸意見.
②按《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提綱》要求編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有關機構和專家對該報告的論證意見(須附論證專家名單).
③推薦單位出具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推薦意見表》.
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⑤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上兩年度以及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復印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註等.開業不足一年的新創辦企業須報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注冊資金證明(復印件)和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⑥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文件(如科技主管機構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專利證明,用戶使用報告等).
⑦高新技術企業須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
⑧國家專賣、專控及特殊行業產品,須附相關主管機構出具的批准證明(復印件).
⑨地方財政部門匹配資金的項目,須出具地方財政部門的批准文件.
⑩與項目有關的其它參考材料(如列入國家科技計劃的有關批准文件、環保證明、獎勵證明等).
對①、②、③項要求的內容,還須按規定格式錄制軟磁碟.
企業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發現弄虛作假,管理中心將不再受理該企業的申請.
4.推薦單位
企業提出的申請或進行投標,須經一個推薦單位推薦.推薦單位一般應在企業所在地區選擇.推薦單位為熟悉項目及企業情況的地市以上(含地市)科技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
推薦單位須對企業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作出評價,並填寫《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推薦意見表》.
推薦單位必須嚴肅、認真、科學、公正地履行其職責,如發現有重大失誤或其它虛假行為,管理中心將不再受理其推薦的項目.
5.申請咨詢和申請表格等資料的獲取方法
創新基金的基本情況、有關文件、申請程序、申請要求以及相關申請表格和磁碟可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上瀏覽;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科技主管部門、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咨詢和索取;也可直接向管理中心咨詢和索取.
四、申請受理
1.受理單位
管理中心負責受理創新基金項目的申請.
2.受理處理
管理中心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審查.對審查不合格的項目,自收到申請之日起(招標項目自招標截止之日起)60天內,管理中心向申請(投標)企業書面發出《不受理通知書》,同時抄送推薦單位.對發予《不受理通知書》的項目,當年不得再次申請.
受理審查合格的項目,管理中心將組織有關專家和機構對其進行立項審查或評標.立項審查未通過或未中標的項目,管理中心將在自該項目申請之日起(招標項目自招標截止之日起)四個月內,書面通知申請(投標)企業,並抄送推薦單位.
所有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管理中心將酌情負責保存或銷毀.
3.受理情況查詢
企業可通過企業法人代碼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中自設的認證密碼,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上在線查詢在申請和立項過程中所有的狀態信息.
推薦單位可通過推薦單位代碼(由管理中心提供)和《推薦單位信息表》中自設的認證密碼,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在線查詢所推薦的申請項目在申請和立項過程中的所有狀態信息.
五、監督管理
通過立項審查並報經科技部、財政部批準的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以下簡稱"創新基金項目"),將在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上發布,同時書面通知申請(投標)企業和推薦單位,並與企業簽訂創新基金項目合同書.管理中心對創新基金項目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管理(以下簡稱"監
理").
1.監理內容
監理的內容主要包括:資金到位與使用情況、合同計劃進度執行情況以及項目完成的質量情況.
2.監理要求
①承擔創新基金項目的企業(以下簡稱"承擔企業")應自覺接受管理中心對項目實施過程的監理.
②承擔企業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管理中心委託的信息匯總部門如實上報管理中心所要求的半年及年度創新基金項目監理信息調查表(含軟盤)以及相關附件,並同時抄報推薦單位.
③創新基金的監理工作可以通過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輔助完成,承擔企業可以在線接受監理指導、獲得監理要求、查詢監理結果信息等.
④管理中心根據創新基金項目監理信息調查和實地考察的結果,對合同作出繼續執行、調整或中止等相應的處理.
3.合同變更
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擅自更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承擔企業需對合同的目標、進度和經費進行調整或中止合同時,應向管理中心提交書面申請,經科技部和財政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4.監理表格等資料的獲取方法
監理信息表格、規定格式的軟磁碟錄入程序可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直接下載;或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科技主管部門以及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索取.
5.投訴受理
管理中心受理社會對創新基金項目有關問題的投訴,並對立項或實施過程中有重大爭議的項目進行調查,及時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6.違約處理
承擔企業如有嚴重違約行為,管理中心將依據合同有關條款中止合同.對中止合同的項目,承擔企業應進行項目財務清算,並將基金支持的剩餘經費如數返還管理中心.同時,將取消該企業以後三年內申請創新基金支持的資格.
六、項目驗收
1.驗收時間和依據
在創新基金項目合同到期時,管理中心依據合同書對項目的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2.驗收內容
創新基金項目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合同計劃進度執行情況;
②項目經濟、技術指標完成情況;
③創新基金研究開發項目取得的成果情況;
④資金落實與使用情況;
⑤項目實施前後企業的整體發展變化情況.
3.驗收程序
①承擔企業應在項目合同到期後的兩個月內,向管理中心報送經推薦單位簽署意見的創新基金項目驗收表和軟盤.
②管理中心收到創新基金項目驗收表和軟盤後,將根據項目情況,分別以書面審查、委託地方科委審查、管理中心組織實地審查等三種方式,對創新基金項目的完成情況進行審查驗收,並填寫驗收意見.
③經審查後,管理中心對按期完成合同目標及有關要求的項目予以通過驗收,並撥付合同約定的經費余額;對基本完成合同目標的項目做結題處理,並視情況撥付或減撥合同約定的經費余額;對沒有完成合同目標,差距較大的項目不予通過驗收,並停撥合同約定的經費余額.
4.驗收表的獲取方法
驗收表及規定格式的軟磁碟錄入程序可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直接下載;或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科技主管部門以及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索取.
Ⅵ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報成功後能得到什麼優惠政策支持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現在分為幾個分支。這里給你主要介紹一般項目的政策。
創新基金支持的方式主要有兩種:無償資助和貸款貼息。
無償資助是財政直接按立項金額給企業撥款,不需要企業返還,但是要嚴格按照項目執行監理和驗收。
貸款貼息項目是在企業立項後,需要將銀行的付息單提交,按照實際銀行付息情況,給予不超過立項金額的撥款。也就是說,如果利息超過了立項金額,按照立項金額撥付,如果利息沒有超過立項金額,按實際利息撥付。
上述兩種支持方式的區別在於,無償資助首次撥款為立項金額的70%,貸款貼息首次撥款為立項金額的80%(要出具付息單)。
不管是無償資助還是貸款貼息,一般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還有一種重點項目,要求嚴格(以前立過項驗收合格,三年增長等等),支持金額在100-200萬元之間。
一般項目支持力度不低於50萬元(初創期創業項目為50萬元),創新項目(成長期創新項目)在50-100萬元之間。
Ⅶ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支持方式
2020年最新:
2020年創新資金的資助額度
定額資助,每項資助額度10萬元,主要用於補貼企業上年度的研發經費,各區政府對本轄區推薦的項目按不低於其實際獲得的市撥付經費額度予以配套資助。
也就是說,立項企業可以獲得20萬元/項的資金補助。
項目填報時間
1、項目填報起始時間:2020年2月24日
2、項目填報截止時間:2020年3月12日
註:項目申報採用網上申報方式,無需送交紙質材料。項目申報時間緊迫,名額有限。
重點支持領域
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生物產業、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科技服務業(技術轉移、科技新媒體等)領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其中,運用新技術新模式應對疫情防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優先予以支持。
申報條件
面向無知識產權糾紛,無不良記錄的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萬元;
2、職工總數不超過300人,其中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佔比不低於10%;
3、上年度企業研發經費不低於當年營業收入的5%,且已完成的研發經費應不低於40萬元(已享受創新資金補助的研發經費不得重復計算),並提供100%已完成研發經費記賬憑證清單(明細賬);
4、同一企業獲得創新資金資助的次數不超過3次;
5、承擔過創新資金的企業,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支持:
1)立項項目還在執行中,2019年12月31日前尚未驗收;
2)立項項目驗收不合格,時間未超過3年;
3)立項項目被終止,時間未超過5年。
Ⅷ 如何申請科技部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謝謝大家啊,我在天津...
關鍵詞: 申請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 字體:[大] [中] [小]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府專項基金。通過撥款資助、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
作為中央政府的專項基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按照市場經濟的客觀規律進行運作,扶持各種所有制類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並有效地吸引地方政府、企業、風險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投資,逐步推動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客觀規律的高新技術產業化投資機制,從而進一步優化科技投資資源,營造有利於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和發展的良好環境。
一、申請條件
(一)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高、創新性較強,技術處於國內領先水平;
2、必須是以生產、銷售、技術服務和盈利為目的,產品或服務有明確的市場需求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可以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有望形成新興產業;
3、《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若乾重點項目指南》中未明確不支持的項目。
(二)承擔創新基金支持項目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申請支持的項目必須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
3、領導班子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並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每年用於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銷售額的5%。申請當年注冊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二、申報程序
(一)注冊
1、已經申請過創新基金的企業,用已有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創新基金網站,進行企業注冊信息確認及修改;尚未申請過創新基金的企業,在創新基金網站上在線填寫企業注冊信息;
2、下載法律文書、注冊信息表,法人代表簽字,企業加蓋公章;
3、將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地稅登記證、企業章程、驗資證明等的復印件以及法律文書、注冊信息表一並送交當地推薦單位指定的服務機構進行認證;
4、服務機構審驗合格後,將相關資料寄送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審核後激活企業身份,企業完成注冊。
(二)項目申請
1、完成注冊的企業,按注冊時提供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創新基金系統,選擇申報項目欄目進行操作;
2、按照系統的詳細提示,了解和明確操作要求,並提交相關的承諾書和聲明;
3、按照系統的詳細提示,填寫申請材料;根據具體情況可以選擇採用在線填寫申請材料和附件摘要,或下載離線控制項、離線填寫申請材料和附件摘要的方式進行;
4、企業將填寫完成的內容發送服務機構,同時將相關附件書面副本由企業法人代表簽字、企業加蓋公章後報送服務機構;
5、服務機構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審核認證,提出修改完善意見和建議;修改定稿後協助企業完成相關附件的掃描和錄入;
6、服務機構將完成審查認證的材料報送推薦單位,推薦單位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後,根據推薦單位注冊情況進行地方基金評審立項後推薦或承諾地方匹配後推薦;
7、推薦單位將推薦項目完整的書面申請材料及相關附件一套裝訂後寄至管理中心。
三、申請材料主要附件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的會計報表和相應的審計報告(含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復印件)。會計報表必須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報表附註等;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每頁需加蓋審計單位印章(或蓋騎縫章)。
新注冊的企業,須報送企業注冊時的驗資報告和本年度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
(三)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文件(如技術報告、查新報告、鑒定證書、檢測報告、用戶使用報告等)。
(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限高新技術企業提供)。
(五)國家專賣、專控及特殊行業的產品,須附相關主管機構出具的批准證明。
(六)留學人員投資(含獨資和合資)創辦的企業,須提供留學就讀學校出具的學位(學歷)證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明、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或省級以上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投資資金證明或股權證明等文件。
(七)能說明項目知識產權歸屬及授權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技術合同等)。企業與技術持有單位合作的項目簽定技術合同時,技術持有單位必須是具有法人資質的單位。
(八)與項目和企業有關的其它參考材料 (如環保證明、獎勵證明、用戶定單、產品照片等)。
(九)曾列入國家科技經費支持的科技計劃項目,必須提供有關的立項批准文件和驗收結論(報告)。
Ⅸ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支持對象
支持的項目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高,創新性較強,技術處於國內領先水平。
2、屬於《項目申報指南》中所列的技術領域。
3、必須是以生產、銷售和盈利為目的,產品有明確的市場需求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可以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有望形成新興產業。
項目的企業應具備條件
1、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申請支持的項目必須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主營范圍內。
3、領導班子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並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4、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每年用於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銷售額的5%。申請當年注冊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重點支持的對象
1、重點支持的項目
(1)相關高新技術領域中自主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具有競爭力、市場前景好、在經濟結構調整中發揮重要作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研究開發項目;
(2)科技成果轉化,特別是「863」計劃、攻關計劃、重大科技專項相關成果的產業化項目,以及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項目;
(3)人才密集、技術關聯性強、附加值高的直接促進、支撐、服務於產業發展的高技術服務業的項目;
(4)具有一定技術含量,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競爭力,以出口為導向的項目,特別是具有我國傳統優勢,加入WTO後能帶來更多市場機遇的項目;
(5)有一定基礎的初創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尤其是科技孵化器內企業的項目,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創辦企業的項目;
2、重點支持的企業
(1)技術水平高、持續創新能力強、管理科學、產品市場前景好和成長性好的企業;
(2)科技人員或海外留學人員攜帶具有良好產業化前景的高新技術項目創辦的企業。
不支持的對象
1、不支持的項目
(1)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
(2)無自主創新的單純技術引進的項目;
(3)低水平重復、一般加工工業和單純的基本建設項目;
(4)知識產權不清晰或有權屬糾紛的項目;
(5)已列入國家科技計劃並得到國家科技經費支持的、目前尚未驗收的項目;
(6)實施周期過長或投資規模過大的項目;
(7)對社會或自然環境有不良影響的項目;
(8)國防專用項目;
(9)未列入《項目申報指南》范圍內的項目。
2、不支持的企業
(1)外商獨資企業和中方擁有股權未超過50%的中外合資企業;
(2)已經上市的企業以及上市企業佔有50%以上股份的企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