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合同的種類主要有哪些
一、補償性保險合同與給付性保險合同
按照合同的性質分類,保險合同可以分為補償性保險合同與給付性保險合同。
1.補償性保險合同
補償性保險合同是指保險人的責任,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為限,並不得超過保險金額的合同。各類財產保險合同和人身保險中的醫療費用保險合同都屬於補償性保險合間。
2.給付性保險合同
給付性保險合同是指保險金額由雙方事先約定,在保險事件發生或約定的期限屆滿時,保險人按合同規定的標准金額給付的合同。各類壽險合同屬於給付性保險合同。
二、定值保險合同與不定值保險合同
在各類財產保險中,依據保險價值在訂立合同時是否確定,保險合同分為定值保險合同與不定值保險合同。
1.定值保險合同
定值保險合同是指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投保人和保險人即已確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並將其載明於合同中的保險合同。定值保險合同成立後,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合同當事人應以事先確定的保險價值作為保險人確定賠償金數額的計算依據。如果保險事故造成保險標的的全部損失,無論該保險標的實際損失如何,保險人均應支付合同所約定的保險金額的全部,不必對保險標的重新估價;如果保險事故僅造成保險標的的部分損失,則只需要確定損失的比例。該比例與保險價值的乘積,即為保險人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同樣無須重新對保險標的的實際損失的價值進行估量。在保險實務中,定值保險合同多適用於某些不易確定價值的財產,如農作物保險、貨物運輸保險以及以字畫、古玩等為保險標的的財產保險合同。
2.不定值保險合同
不定值保險合同是指訂立保險合同時不預先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僅載明保險金額作為保險事故發生後賠償最高限額的保險合同。在不定值保險合同條件下,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合同當事人需確定保險價值,並以此作為保險人確定賠償金數額的計算依據。通常情況下,受損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以保險事故發生時當地同類財產的市場價格來確定,但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遭受損失的賠償不得超過合同所約定的保險金額。如果實際損失大於保險金額,保險人的賠償責任僅以保險金額為限;如果實際損失小於保險金額,則保險人的賠償不會超過實際損失。大多數財產保險業務均採用不定值保險合同的形式。
三、單一風險合同、綜合風險合同與一切險合同
按照承擔風險責任的方式分類,保險合同可分為單一風險合同、綜合風險合同與一切險合同。
1.單一風險合同
單一風險合同是指只承保一種風險責任的保險合同。如農作物雹災保險合同,只對於冰雹造成的農作物損失負責賠償。
2.綜合風險合同
綜合風險合同是指承保兩種以上的多種特定風險責任的保險合同。這種保險合同必須一一列明承保的各項風險責任,只要損失是由於所保風險造成,保險人就負責賠償。
3.一切險合同
一切險合同是指保險人承保合同中列明的除外不保風險以外的一切風險,由此可見,所謂一切險合同並非意味著保險人承保一切風險,即保險人承保的風險仍然是有限制的,但這種限制通過列明除外不保風險的方式來設立。在一切險合同中,保險人並不列舉規定承保的具體風險,而是以「責任免除」條款確定其不承保的風險。也就是說,凡未列入責任免除條款中的風險均屬於保險人承保的范圍。
四、足額保險合同、不足額保險合同與超額保險合同
根據保險金額與出險時保險價值對比關系,保險合同可分為三種不同的類型。
1.足額保險合同。指保險金額等於保險事故發生時的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2.不足額保險合同。指保險金額小於保險事故發生時的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3.超額保險合同。指保險金額大於保險事故發生時的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對於上述三種不同類型的保險合同,若一旦發生保險事故而需要進行保險理賠時,保險人通常採取的處理方式分別可簡單歸納為:足額保險,十足賠償;不足額保險,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超額保險,超過部分則無效。
五、財產保險合同與人身保險合同
按照保險標的分類,保險合同可分為財產保險合同與人身保險合同。
1.財產保險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是以財產及其有關的經濟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通常又可分為財產損失保險合同、責任保險合同、信用保險權利人向保險人投保債務人的信用風險的一種保險,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其義務時,由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合同等。
2.人身保險合同。人身保險合同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合同。人身保險合同又可分為人壽保險合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健康保險合同等。
六、原保險合同與再保險合
按照保險承保方式分類,保險合同可分為原保險合同與再保險合同。
1.原保險合同。原保險合同是指保險人與投保人直接訂立的保險合同,合同保障的對象是被保險人。
2.再保險合同。再保險合同是指保險人為了將其所承擔的保險責任轉移給其他的保險人而訂立的保險合同,合同直接保障的對象是原保險合同的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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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被保險人職業風險等級怎麼劃分
在客戶投保時,保險公司會將客戶的職業與職業風險系數進行比較,不同的職業按照不同的職業風險系數來決定。一般職業風險系數按從低到高分為:一類,二類……直到六類職業,如果是投保意外險,風險等級越高的收費越高。這些職業是參考國家的職業分類來的。
C. 劃分風險等級
風險等級一般分為幾級?
在金融中,風險等級主要分為五級,從R1至R5,數字越大,風險等級也就越高,風險越來越大。對應的,很多投資者比較喜歡的保本產品基本上都是R1級別的,而到了R2級別,它就是所謂的債券型基金與部分銀行理財等,也就是穩健投資者比較喜歡的。一般來說,風險越大,收益越大,所以R3以上的理財產品購買要慎重。
一般情況下,當我們開始購買理財產品的時候,銀行往往會對我們進行一番測試,例如風險測評。而我們做完風險測評之後,相關的金融機構就會根據風險測評來給你推薦合適的產品。當然,在實際操作中我們可以注意一點,那就是屬於保本型收益憑證的理財產品,因為有著保本協議的存在,哪怕是在投資過程中發生了虧損,金融機構也會對投資者的資產進行兜底。
綜上所述,這就是風險等級。
D. 保險合同的分類有哪些
有15種保險合同。
E. 將保險合同分為單一風險合同,綜合風險合同與一切險合同,這是按照什麼劃分的
B.承擔風險責任的方式
2013版《保險基礎知識》P51按照承擔風險責任的方式分類,保險合同可分為單一風險合同、綜合風險合同和一切險合同。
F. 醫療保險中的行業風險類別一類、二類、三類是指什麼
一、職業類別
1、一類職業基本上是在辦公室坐著不動的人工作環境非常安全。如:出納、會計。
2、二類職業是文職人員但偶爾會因工作原因離開公司到外面辦事的人如:業務員。
3、三類是經常到外面辦事的工作人員。如小車司機等。
(6)保險合同成立劃分風險等級擴展閱讀:
保險,是以人的生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事故或因疾病、年老失去工作能力,傷殘、死亡或年老退休,按照約定的保險合同,保險人給付保險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為了解決由於疾病,殘疾,死亡所引起的經濟困難。
保險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保險是勞動者在遭遇不幸事故,喪失勞動能力或家庭贍養人死亡時物質保障的形式之一。國家統一使用的人身保險基金,是靠投保人按期繳納建立的。
當被保險人達到保險合同規定的年齡時,國家給予一定數額的保險金等。人身保險按保險形式可分為自願保險和強制保險;根據人發生危險的性質,可以分為人身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G. 上意外傷害保險職業風險等級怎樣劃分
具體是在建築工地負責什麼項目內容呢?不同的工種,職業類別也是不一樣的。
例如
測量員是3類職業
鋼骨結構工人就是5類職業了
建築工程車輛的司機就又是4類職業了
室外「蜘蛛人」就是6類職業了
看您具體是乾的什麼工種呢?
H. 保險中風險怎麼分類
可保風險和不可保風險
保險公司承保的只是可保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