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財政局社保股工作細分及環節.知道的說下,有懸賞啊!
職能及性質: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了解和掌握社會保障方面的情況,並提出建議和措施;管理列入財政預算的撫恤和社會救濟、自然災害救濟、勞動就業、衛生、公費醫療、殘疾人事業等方面的資金及財務工作;監督民政、衛生、勞動、殘聯等部門專項經費的使用及其相關事業單位相應的財務收支,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參與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宏觀調控與監督,管理監督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工作;審核和批復歸口部門和單位的財務決算。
2. 北京市財政局社保處
建設單位如何應對國債項目財務審計:
一、國債專項資金納入政府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范圍。市屬各單位、各區縣財政局和項目實施單位要按照國務院確定的用途和基本建設管理程序安排使用國債專項資金,並按照北京市財政局《關於轉發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京財建〔1998〕894號)、《關於印發北京市利用國債轉貸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建〔1998〕1084號)和《關於印發北京市國債轉貸資金還款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建〔1998〕1085號)等文件規定,切實加強基本建設項目財政財務管理和監督,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按規定及時足額將國債專項資金撥付到項目建設單位。為確保國債專項資金及時發揮效益,市財政局根據年度投資計劃和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將資金分批撥付到有關主管部門或區縣財政局;有關主管部門或區縣財政局應立即將資金撥付到項目建設單位。嚴禁滯留、擠占和挪用國債專項資金。為便於了解和掌握國債轉貸資金項目的資金使用計劃,各區縣財政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填列《國債轉貸資金分年度使用計劃表》(附後),於1998年12月20日前報送市財政局。
三、確保配套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各主管部門和區縣財政局要切實加強資金來源管理,督促項目概算中其它來源的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其它各種來源的資金,特別是銀行貸款和自籌資金的到位進度不得低於國債資金到位的比例。配套資金不落實或長期不能到位的,財政部門有權緩撥或停撥國債專項資金。
四、切實加強國債專項資金使用項目的財務管理。國債專項資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按規定的標准開支。經批準的新建項目,財政部門要主動參與審查項目概算,參與項目工程招投標工作;要由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委託的社會中介機構審查工程預算、結算,作為辦理工程款撥付和結算的依據;要按規定搞好項目的年度財務決算;項目竣工要按規定搞好竣工驗收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查;各級財政部門要協調項目的主管部門切實開展和搞好建設項目後評估工作。
五、切實加強國債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對國債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充分了解和掌握有關項目前期准備情況、專項資金下達情況和項目完成情況,不允許擅自挪用國債專項資金,不允許用國債專項資金置換其它已投入的資金,不允許隨意擴大工程規模、拖延工期、留下資金缺口。對違規、違紀,擠占、截留、挪用國債專項資金,或工作失職造成資金損失浪費的,要追究有關領導人和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六、統籌規劃,確保按期歸還國債轉貸資金。各區縣財政部門及用自有資金還款的項目要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狀況,認真做好國債轉貸資金的還款規劃,按照與北京市財政局簽定的借款協議確定的貸款數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認真測算各項還款來源,定出切合實際的分年度還款計劃,確保按期歸還國債轉貸資金。各區縣財政部門、各項目主管部門要按年度填報《國債轉貸資金還款計劃表》(附後),於每年12月31日前報送市財政局。
七、及時准確反饋國債專項資金的使用信息。項目建設單位要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反饋有關情況。並按季度填列《國債專項資金匯總分析表》和《國債專項資金項目分析表》(附後),於每季終了三日內報市財政局,同時著重反映下列情況:
1.本地區、本部門申請國債專項資金總額;
2.使用國債專項資金的項目情況;
3.國債專項資金到位情況;
4.使用專項資金項目的配套資金來源及到位情況;
5.項目工程進展情況;
6.項目的財務及管理情況;
7.國債專項資金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8.建議。
八、認真做好國債專項資金項目的投資效益分析。各項目主管部門要就國債專項資金對推動本行業或本地區經濟增長的作用和效果做認真、科學的分析,每季度提交一份分析報告。分析報告要選擇一些項目,進行典型解剖,要對國債專項資金的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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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大連市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是什麼性質的單位,是國家還是市級財政撥款,工資及福利怎麼樣
大連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應該是隸屬於大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按照法律、法規授予的職能,貫徹執行國家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關政策法規;負責對整個大連市這五大險種的徵收核定和四個險種(不含醫療保險)的待遇發放及其管理;指導大連市下屬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屬國家事業單位。公務員編制。主要工作是管理國家的統籌與單位,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資金進行管理與監督。待遇不錯。
4.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指導意見,財政局社保股有哪些看法
社保股是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與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沒有任何關系。
5. 請問社保基金是哪個部門在管理
社保基金分為三個組成部分,一是五險,二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三是補充基金。其中五險就是醫療險、失業險、生育險、養老險、疾病險,根據勞動合同法與社會保險法規定,由僱主和雇員共同集繳,由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指國家從財政撥款或國有股減持後形成的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管理。
6. 什麼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
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是指財政部門在銀行設立的預算外資金專門賬戶,用於對預算外資金收支統一核算和集中管理。
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的結余被稱為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余,是指未納入預算並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收支相抵形成的結余,包括教育收費、彩票發行機構和彩票銷售機構業務費用等資金的結余。
「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余」是凈資產性質的賬戶,用於核算未納入預算並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收支的年終執行結果。
貸方登記「財政專戶管資金收入」賬戶的轉入數,借方登記「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賬戶的轉入數。
本賬戶年終貸方余額,反映未納入預算並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收支相抵後的滾存結余,轉入下一年度,明細賬根據管理需要,按部門核算。
(6)財政局社保基金撥付管理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三條財政專戶內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上下級繳撥直接通過上下級財政專戶辦理。
第十四條財政專戶內各項資金的結余按規定購買國債和轉存定期存款以外,全部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不得改變用途。
第十五條財政專戶內的銀行存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存款利率計息。
第十六條財政專戶發生的繳存和撥付業務,都必須通過銀行轉帳劃撥,不得以現金形式繳付。
第十七條財政專戶發生繳存和撥付業務時,應憑原始憑證記帳,並出具財政專戶繳撥憑證,附加蓋專用印章的原始憑證復印件,交有關部門或單位記帳和備查。
第十八條財政預算安排的用於補助下級的社會保障補助資金應通過國庫結算,不得通過上下級財政專戶辦理繳撥手續。
7. 財政局主要負責社會保險業務管理的哪個環節(急用)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失業保險條例》明確規定了財政部門對社會保險資金的監督管理職責,規定財政部門對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的征繳質量進行監督,以確保征繳機構准確核實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費基、費源,應收盡收。 財政的主要職責是: 1.依法參與社會保障體系的總體設計,負責制定社會保障財務管理的具體政策,制定和調整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標准、范圍及其他政策。 2.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對社會保障資金實施預算管理。 3.以強制性徵稅的形式直接參與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以保證社會保障資金充足、可靠。 4.在支出安排上嚴格按照規定的統一標准和程序及時撥付資金,並建立社會保障備付金,負責彌補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不足。 5.負責核定和撥付各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經費。 6.對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使用和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運營實施有效的財政調控和監督,以保證社會保障資金規范運作及保值增值。
麻煩採納,謝謝!
8. 財政局可以給國有獨資企業撥付建設資金嗎
財政局和國資辦是兩個不同的行政部門。省,市,縣財政局和國資辦有區別,他們是不同級別政府的組成部門。
以石家莊市為例:
石家莊市財政局的職能
石家莊市財政局機構職能
2015年06月09日
(一)擬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縣(市)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起草財政、預算、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財政預算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編全市年度預決算草案;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本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准、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承擔財政體制管理的責任。擬訂市以下財政管理體制,研究提出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指導性意見,完善地方轉移支付制度。
(五)承擔財政國庫管理的責任。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市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
(六)負責政府非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貫徹實施彩票管理政策,參與制定彩票管理有關辦法,參與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七)負責組織起草地方性稅收法規草案、實施細則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提出上級授權稅目稅率調整、減免和地方稅收政策等重大事項的建議,對地方承擔出口退稅事務實施監管,監督檢查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對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九)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擬訂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和地方政策性保險有關政策。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市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二)負責管理市政府的國內外債權、債務。執行國家外債管理政策,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根據有關規定,做好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對外談判與磋商工作;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受市政府委託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及財政、債務等方面的涉外事務。
(十三)負責執行政府采購政策,加強對政府采購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編制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五)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
(十六)負責組織、協調國稅、地稅等部門,加強稅收綜合治理。
(十七)按照有關規定,管理石家莊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