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現今中國醫療保障制度面臨著哪些問題
(一)醫療衛生的政府投入二式化與公立醫院行為異化
近十年來,我國政府對公立醫院的投入主要採取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的財政投入,另一種是包括免稅、葯品和醫用材料順價加成以及檢查檢驗高於成本定價等在內的政策性投入(其中免稅部分在醫療機構中幾乎可忽略不計)。兩種投入方式一軟一硬,財政投入相對不足,越來越軟。政策性投入卻越來越硬,逐漸成為政府投入的主渠道。
2公立醫院行為異化公立醫院的改革是由政府設計和推動的,但改革後,公立醫院的行為與政府改革的初衷漸行漸遠。為了減輕財政負擔並適應全國范圍內經濟體制改革的形勢,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衛生體制也進行了改革,政府逐漸從投資辦醫院走向利用政策辦醫院。醫院既「吃」政府(財政投入),又「吃」患者(高利收費)。葯品、醫用材料加成等政策性投入逐漸成為政府投入和醫院補償的主渠道。面對補償機制二元化,對於醫院來說,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享受政策投入利益。直接取決於醫院所佔有的市場份額。
(二)社會醫療保險欠公平、低效率
20世紀80年代以來,伴隨農村經濟社會體制改革開展,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原有的合作醫療制度紛紛瓦解,農民完全淪為自費醫療。農村直到2003年之前基本沒有任何醫療保障,90%左右的農民靠自費醫療。城鎮內部不同人群間醫療保險同樣不公平。1998年的醫改方案首先將大量的鄉鎮企業、城鎮個體戶和自由職業者以及職工家屬等排除在外。
另一方面,以「第三方付費」為特徵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缺乏對醫方道德風險的有效控制。醫療服務市場的信息不對稱與很強的專業性、技術性特徵決定了供需雙方地位的不平等:醫生是專家、權威。
(三)「管辦不分」、「管制俘獲」與政事合一
醫療保險市場是由供方(醫生)、需方(患者)和第三方即醫療保險機構組成的,政府是介於三者之上的監管者。政府對醫療服務提供方(醫院和醫生)、利用方(患者)和醫療保險方的有效監管,是醫療保險市場正常運轉的必要條件。然而,在我國,政府的監管角色是混沌的。從醫療服務提供方面看,政府直接舉辦為數眾多的醫療機構形成了典型的「父子」關系。醫院是政府的行政附屬單位,政府相當於總醫院院長。由於政府的投入主要依靠政策性投入,醫院的補償主要依靠市場。於是,醫院對醫生的權力(大處方)是激勵的,政府對醫院的趨利行為是默認的
(四)衛生保健體制二元化、政府責任間接化
新中國成立以後,我國逐漸形成了二元社會經濟結構。十六大以來,堅持科學發展觀,二元社會經濟結構正在走向融合。但是,衛生保健體制卻仍然固守二元化。醫療衛生方面,城市醫療衛生和農村醫療衛生是二元化的。農村衛生工作一直是衛生工作重點,但在實際運行中,重城市輕農村的格局始終沒有改變,80%的衛生資源集中在城市,廣袤的農村和大約70%的人口,只享有20%的衛生資源,造成基本醫療衛生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差。
這樣,處在不同地域和保險系統的居民只有區域內和系統內的小范圍公平,難以保障人人享有公平的醫療待遇。這與我國衛生保健事業發展中政府財政投入分攤機制緊密關聯。
B. 醫保基金管理問題在哪兒
今天,審計署網站發布了醫療保險基金審計結果稱,從審計情況看,有關部門和單位能夠認真執行國家政策法規,醫保業務經辦和基金管理總體規范,但也發現一些管理不規范問題,以及15.78億元違法違規問題(約占抽查資金金額的0.46%)。
C. 您對醫保基金監管相關政策措施有哪些意見建議
醫保基金監管政策措施應該有三道關設置,基金的收交,交費資金由誰負責管理和支出審核報批。三是監督與督察相配合。這樣才能保證醫保基金的安全。因為這些錢都是用來看病和救命的,所以國家必須嚴格管控。謝謝!
D. 我國城鎮職工醫保基金現狀
最新 社會醫療保險制度作為一種重要的社會保障安排,關繫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我國醫療事業健康、持續的發展。醫療保險基金是醫療保險制度的物質基礎,關繫到國民是否可以接受基本的、必要的醫療服務。如果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的運營出現嚴重的問題,參保者不但得不到基本的醫療服務的保證,也很有可能因為看不起病而陷入生存困境,不利於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我國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一種具體形式。我國從建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以來,對保障職工權益,促進職工健康水平的提高,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國城鎮醫療保險基金也從少到多,逐步加強。然而,在醫療保險基金運營過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如果處理不當,這些問題會給社會保險制度帶來很大的風險。本文對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的運營過程做了一定程度的分析研究,從醫保基金的籌集、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的運行、醫保基金的支付、醫保基金的投資運營等方面出現的問題入手,針對存在的問題從完善統帳結合模式的制度設計,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面和科學的選用醫保基金支付方式等方面提出了解決基金運行中所出現問題的對策
E. 我國首部《醫保基金監管使用條例》5月1日落地實施,落實起來有何困難
相信很多網友對於網路上最近流傳的關於我國現在首部《醫保基金監管使用條例》正式開始實行比較關心,因為這部條例將會更好的去保障我國老年人甚至是有我國居民更好得去維護自己的權益,以免再被在這一領域裡面的不法分子受到欺騙,不僅僅如此,因為醫療保障基金是老百姓看病的救命錢。所以我們也是要明白哪些紅線是不能碰的。而這部法律法規的頒布將會從一定程度上去達到這樣的保證,雖然落地的時候可能會有一些困難。
無論是個人還是國家,我們都希望這項政策能夠得到很好的施行,能夠從一定程度上去保證居民的使用安全,能夠讓大家擁有著更好的醫療環境和醫療條件,因為只有這樣子國家才會有更好的發展,百姓才會有更好的生活。
F. 《醫保基金監管條例》落地,將會如何落實下去
近日,《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為“《醫保基金監管條例》”)已經通過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於日前公布,20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我們都在關注這一部與我們息息相關的條例落地後,將會如何開展實施,我們從幾個方面談談將會如何落實這一條例:
一、醫保基金的滾存如何保障根據專業統計部門統計,去年全國基金的總收入為2.4萬億元,支出大概為2.1億萬元,當年結餘2700億元,歷年滾存結余超過3萬億元。按照這組數據來分析,我國的醫療基金並無產生赤字仍有結余,甚至在結余方面還是比較充裕的,支撐起醫療保障的開支還有基本應急都沒有問題,不會影響廣大群眾醫保待遇的降低,接下來只要找專業的基金部門來落實政策並運行,還是可以長期維持於平穩狀態的。
每部政策的落實都是為了我們的生活越來越好,希望大家都能做個守規矩的人。
G. 我國醫療保險事業的現狀和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現狀及不足之處
(一)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現狀
建國以來,我國在著力發展城鎮社會保障體繫上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經過50多年的發展,我國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已基本完善,但還存在著許多不足之處,尤其在醫療衛生方面,國民所負擔的壓力依然很大。例如,在全國衛生總費用的測算數據中,全國衛生總費用佔GDP的百分比只有5%左右,而個人衛生支出佔全國衛生總費用的比例也一直居高不下
。
國民的衛生支出負擔之重顯而易見。由於我國政府在衛生事業中將城鎮醫療衛生事業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而我國的農村醫療衛生事業在近幾年剛剛起步,所以將全國衛生總費用及衛生費用構成比例視為近似的城鎮衛生總費用及衛生費用構成比例是可行的。
(二)我國城鎮醫療保險制度存在的缺陷
1.在醫療保險制度中引入積累制的個人賬戶,不符合醫療保險制度設計的基本原則。其一,醫療保險所依據的基本原則是社會共濟,個人賬戶的設立顯然降低了醫療保險的互濟功能。其二,個人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是隨機性的,不可能先積累後消費;引入積累制並不符合醫療需求規律。從國際經驗看,除新加坡外,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在醫療保險(保障)制度中引入個人賬戶。況且,新加坡的個人賬戶功能與我國制度設計中的功能也相去甚遠。新加坡個人賬戶中積累的資金主要用於住院治療中的個人自給部分;而在我國,卻要求個人賬戶支付平時的門診費用,實質上是要求個人自己來解決基本醫療服務問題。這種「大病統籌,小病自費」的制度設計,違背了「預防為主」的醫學規律。
2.現行城鎮醫療保險制度的目標人群只包括就業人員及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將絕大部分少年兒童、相當一部分老人以及其他無法就業的人員排除在外。[1]這樣的制度設計會導致如下結果:一是上述人群的醫療需求難以得到制度化的保障,個人及家庭面臨的醫療風險難以化解,從而帶來經濟、社會方面的消極後果。二是在一部分人有醫療保障而另一部分人沒有醫療保障的情況下,無法避免體制外人員以各種方式侵蝕體制內醫療資源的問題。
3.現行醫療保險制度設計及相關配套措施沒有解決對醫療服務提供者的行為約束問題,以至醫療服務費用仍無法控制。[2]在這種情況下,維持資金平衡就成為醫療保險自身的難題。在實際操作中,主要做法就是強調參保者享受的待遇與繳費緊密掛鉤,不能繳費甚至不能及時繳費就無法享受相關保障待遇。長此以往,醫療保險事實上就演變成自願參加的,且只有具備繳費能力才能參加的「富人俱樂部」。在無法控制服務提供者行為的情況下,有關制度轉而將控制重點改為患者,通過起付線、封頂線、多種形式的個人付費規定,實施對患者的全面經濟限制,以至於能夠進入該體系的參保者也無法得到應有的保障。
4.現行醫療保險設定的統籌層次過低,以至於無法在較大范圍內實現風險共擔。在參加醫療保險的不同類型人群中,也存在保障標准上的差異,影響到制度的公平性。
上述問題的存在,影響到城鎮醫療保險制度自身的可持續性和實際效果,繼續推行下去的難度很大。正是由於我國城鎮醫療保險制度存在上述缺陷,所以更需要在保險市場上充分發展商業醫療保險,讓商業醫療保險成為老百姓醫療保障水平的有力支柱。
二、我國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現狀
宏觀環境的不成熟和國家保險法律、保險制度、政策的不完善,公民缺乏保險意識,以及目前的險種還不能滿足多層次醫療保障需求,且大多數以附加險存在等,這些都是商業醫療保險發展面臨的問題,也是其發展的潛力所在。
商業醫療保險比社會醫療保險早二百多年的歷史,已經形成較為完備的管理機制、靈活多樣的經營手段。它自負盈虧,追求效益的利益刺激,有規范經營的內在約束和嚴格的審批制度和監管辦法,能滿足多種、特別是較高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具備較強的抵禦風險能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業醫療保險能更好地發揮其優勢,較之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方式,它更成熟、更高級。[3]在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中也提出:「超出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用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可見,基本醫療保險為商業醫療保險留下了發展的空間。
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社會對商業醫療保險的需求越來越大。據調查,健康保險是人們意向購買的主要人身保險產品之一。據2006年保監會的統計數據顯示,2006年全國的總保費收入為5641.44億元,其中,健康保險的保費收入為376.90億元,占總保費收入的6.68%;在對全國30個省份和6個大城市的健康保險保費收入的統計中來看,排在前五位的分別是北京43.57億元、廣東32.87億元、江蘇32.03億元、上海31.09億元、山東21.41億元,這說明在北京、上海等地,社會對商業醫療保險特別是健康保險的需求十分大,這些數據也顯示出商業醫療保險的市場發展潛力之大、需求之旺 。
(二)商業醫療保險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近幾年來我國商業醫療保險發展很快,但相對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來說,還存在不少問題,制約了其發展。
1.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空間受到制約。目前,社會醫療保險享受許多優惠政策,得到了優先發展,其業務擴張將擠壓商業醫療保險的空間。許多地方政府部門憑借行政權利強制推行補充醫療保險,這種做法破壞了市場經濟規則,挫傷了商業保險投資者和經營者的信心。
2.醫療費用賠付的不可控性。一是由於現行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單一,缺乏有效的競爭,同時,在醫療機構經營效益的利益驅動和缺乏有效監督情況下,助長了醫療資源的浪費,加重了疾病患者和保險公司的負擔。二是保險公司對醫療費用無法進行監控,因此,無法保證醫療服務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其結果是醫療欺詐和道德風險在所難免。三是投保人的風險逆選擇面較大,帶病投保、隱瞞或誇大病情、擴大醫療診治范圍等現象屢見不鮮,保險公司已不堪重負。[4]
3.缺乏高素質和復合型人才。由於商業醫療保險的業務涉及醫學專業和保險專業的知識和技能,專業技術性要求很高。因此,要保持商業醫療保險業務的穩健發展,必須建立一支既懂保險和法律,又有一定臨床經驗的管理隊伍,而保險公司非常缺乏此類人才。
因此,保險業要積極配合我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努力提高商業醫療保險的專業化經營水平,必須大力解決上述問題,提供更多更好的商業醫療保險產品與服務,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障水平。
三、完善商業醫療保險的對策及建議
(一)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相結合
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相結合的辦法是由我國的國情、國力決定的,我國是發展中國家,人口多、底子薄、財政困難、企業效率不高,所以為了使醫療保險既能發揮保障生活和安定社會的作用,又能適應不同經濟條件下的具體需要,宜實行多種保障模式。而醫療保障改革的進行對於醫療保險充分發揮其在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作用是一種極大的推動力量,這在提高健康保險的專業化經營水平,提供更多更好的健康保險產品與服務,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障水平等方面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近幾年來,我國城鎮社會保障體系中醫療保險的情況呈現出一個良好的發展趨勢。通過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與進行,我國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得到了較好的發展,醫療保險的覆蓋面逐年擴大,參保人數逐年增加,每年年底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呈逐年上升的趨勢。2005年的參保人數較之2000年的參保人數增加9451萬人,這為我國的城市社會保障體系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表2 2000—2005年度全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數的統計數據
數據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與社會保障部《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2000-2005年)。
(二)開發低保費高保障的商業醫療保險產品,即高免賠大額商業醫療保險產品
為彌補社會醫療保險不負擔支付限額以上的大額醫療費用,一些城市醫保部門委託保險公司建立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基金,由保險公司承擔支付限額以上的費用,比如重慶市參保職工每月只需繳8元,單位繳平均工資的1%,即一名職工平均每年只需100元左右保費,就可保大約3萬元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而且無支付上限。因此保險公司在保險市場上開發高免賠大額商業醫療保險這一險種是有經驗可借鑒的,也是完全可行的。[5]
對大量已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而言,高免賠大額商業醫療保險這一險種特別適合他們。一方面他們可以不用為再重復投保一般商業醫療保險而帶來經濟上的不合算,另一方面這一險種恰好彌補了社會醫療保險不負擔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空擋,使參加醫保的人的大病和大額醫療費用也有所保障。這也是充分發揮商業醫療保險在城鎮社會保障體系中作用的一個有效的途徑。
(三)將商業醫療保險作為社會醫療保險的重要補充
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同屬社會保障體系的范疇,但由於它們性質不同,因而決定了它們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盡相同。社會醫療保險是基礎,商業醫療保險是重要補充,兩者優勢互補、缺一不可。
我國由於開展社會醫療保險時間短,資金積累有限,個人需要支付的費用多,特別是一些大病和特殊疾病的醫療費用遠遠超過了基本醫療最高支付限額,使個人背上沉重的負擔,而商業醫療保險能承擔個人大部分的醫療費用。目前,醫療費用的高速增長已經給社會、單位和個人帶來沉重的壓力。1982年到1996年的14年間,我國醫療費用支出的年均增長速度超過了24%,1997年,全國職工醫療總費用高達773.7億元,每個家庭的實際平均醫療保健支出718.3元,而且還不包括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的支出,因此隨著我國醫療體制的改革,廣大居民需要通過商業醫療保險來化解潛在的醫療費用風險。
對部分經濟收入穩定、享受社會醫療保障的群體來說,社會醫療保障體系僅能提供最基本的醫療保障,保障程度有限,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而商業醫療保險則能適應高層次、特殊的醫療需求。另外,由於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企業用工制度的改革,社會上還存在大量的缺乏醫療保障的人群,像私營企業員工、自由職業者、學生和農民都不在保障范圍內,這些群體尤其渴望購買商業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遵循「低水平、廣覆蓋」的原則,主要提供基本醫療保險,這為商業醫療保險留下了廣闊的發展空間。為滿足當前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需要和多層次醫療保障的需求,促進醫療保險市場和商業醫療保險業務的發展,面對潛在的巨大的商業醫療保險市場,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方向應是:一是基本醫療保險沒有覆蓋的項目和費用,如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之外的葯品、診療和服務費用;二是基本醫療保險沒有覆蓋的人群,如城鎮失業人員、沒有醫療保障的老人和兒童,以及沒有被醫療保健制度覆蓋的農民。
目前我國商業醫療保險蘊涵著巨大的商機,我國保險業如果適時加強醫療保險產品的開發和推廣,將對我國保險業的發展與完善起到推動作用,並最終能夠和個人賬戶、公共基金一起形成我國新的醫療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