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曜陽國際老年公寓的房子怎麼樣啊
北京曜陽國際老年公寓 位於密雲縣城西北(西田各庄鎮龔莊子村),佔地面積13.74萬平米,總建築面積6.72萬平米,容積率為0.49,總套數共計425套。項目功能規劃包括四大居住組團,兩大服務配套等;其中項目居住組團,即多層電梯情景公寓、退台躍層公寓、聯排公寓、獨棟別墅四大組團。品牌介紹 北京曜陽國際老年公寓是由北京城建集團聯合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實施的一項惠顧民生的養老事業,不僅擁有基礎的星級酒店管理服務,更有曜陽品牌傾情奉獻的專屬會員養老服務,並力邀中國武警總醫院加盟,成立中西醫康復醫療中心,為業主提供全天候、全過程、全方位的專業基礎醫療服務。產品介紹A區 ,為3-4層花園洋房產品,以一居及二居產品為主;B區,為退台及躍層產品,以二居、三居為主,有部分四居;C區,為2層類聯排產品,以一居及二居為主;D區,為獨棟別墅,以四居、五居為主;會所醫療中心建築面積11659平米,共計8層(地上6層、地下2層)。集餐飲,休閑,娛樂,商務為一體。(游泳館、桑拿、溫泉SPA足浴、中醫按摩、商務會議、餐飲、羽毛球館、乒乓球館、網球館、籃球、門球、棋牌室、老年大學、書畫室、小型電影院(音樂廳)、超市等)。中國武警總醫院中西醫康復醫療中心醫療中心建築面積11000平米,病房82套,並邀請中國武警總醫院進行專業經營。武警總醫院是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於一體的綜合型現代化三級甲等醫院。
B. 紅基會主席是誰
中國紅基會最高領導是理事長,不是主席。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理事長---郭長江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簡稱中國紅基會)是中國紅十字總會發起並主管、經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其宗旨是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致力於改善人的生存與發展境況,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促進世界和平與社會進步。2008年和2013年,連續兩次在全國性社會組織評估中獲評"5A級基金會"。
中國紅基會公益項目以「紅十字天使計劃」為核心,由健康干預、救災賑濟、教育促進和社區支持四個部分組成,致力於從保護生命健康、改善生存發展境況、維護人格尊嚴三個方面,構建中國人道主義公益倫理和行動體系。
C. 哪些公益性、救濟性捐贈可在個人所得稅前部分或全額扣除
一、公益救濟性捐贈限額扣除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納稅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捐贈扣除限額=應納稅所得額×30%
如果實際捐贈額大於捐贈限額時,只能按捐贈限額扣除;如果實際捐贈額小於或者等於捐贈限額,按照實際捐贈額扣除。
在扣除實際捐贈額(或捐贈限額)情形下,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允許扣除的捐贈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特別規定:
1、近年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先後下文明確,個人向在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各個基金會捐贈,在個人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在《基金會管理條例》出台後,有些基金會已由社團法人改為非營利性法人,此處,仍將基金會視同社會團體。
2、個人直接向民政部緊急救援中心、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中國扶貧開發協會、中國國際民間組織合作促進會、中國社會工作協會孤殘兒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員會、中華環保聯合會、中國社會工作協會的捐贈,在個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公益救濟性捐贈全額扣除的規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從2000年開始陸續放寬公益救濟性捐贈扣除限額,出台了全額稅前扣除的政策規定,允許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個別的也可以直接捐贈),對一些機構和場所的捐贈准予在個人所得稅稅前100%(全額)扣除。在這里,網校小編主要針對其中的四個常見捐贈機構進行介紹:
(1)對紅十字事業的捐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等社會力量向紅十字事業捐贈有關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30號)規定,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包括中國紅十字會)向紅十字事業的捐贈,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准予全額扣除。
紅十字事業是指縣級以上(含縣級)紅十字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國紅十字會章程》所賦予的職責開展的相關活動。具體有以下十項:一是紅十字會為開展救災工作興建和管理備災救災設施: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紅十字會開展的救護和救助活動。二是紅十字會開展的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的宣傳普及;對易發生意外傷害的行業和人群開展的初級衛生救護培訓,以及意外傷害、自然災害的現場救護。三是無償獻血的宣傳、發動及表彰工作。四是中國造血幹細胞捐贈者資料庫(中華骨髓庫)的建設與管理,以及其他有關人道主義服務工作。五是各級紅十字會興辦的符合紅十字會宗旨的社會福利事業;紅十字會的人員培訓、機關建設等。六是紅十字青少年工作及其開展的活動。七是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八是依法開展的募捐活動。九是宣傳國際人道主義法、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基本原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十是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委託紅十字會辦理的其他「紅十字事業」。
(2)對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捐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號)規定,對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准予全額扣除。
老年服務機構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護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務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機構,主要包括:老年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服務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護理院、康復中心、托老所)等。
(3)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捐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青少年活動場所電子游戲廳有關所得稅和營業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1號)規定,對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准予全額扣除。
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是指專門為青少年學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愛國主義教育、體育活動的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校外活動的公益性場所。
(4)對農村義務教育捐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向農村義務教育捐贈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03號)規定,對個人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
農村義務教育范圍是指政府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農村鄉鎮(不含縣和縣級市政府所在地的鎮)、村的小學和初中以及屬於這一階段的特殊教育學校。納稅人對農村義務教育與高中在一起的學校的捐贈,也享受所得稅前全額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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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找不到財務報表上的社會捐贈支出怎麼算 社會捐贈率
《企業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都明確了公益性捐贈的扣除比例,分別為應納稅所得額的12%和30%。但是,在計算扣除限額的時候,已在會計上列支的捐贈支出是納入利潤總額還是應該剔除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解釋,在計算扣除限額時,應該把已列支的捐贈支出納入利潤總額計算比例。
一、公益性捐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操作指引
(一)政策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二) 計算公益性捐贈扣除的方法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在利潤總額12%比例范圍內的,准予在稅前扣除,超過利潤12%比例的部分,要做納稅調增,增加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按月預繳,下面以例子說明在預繳和匯算清繳時對公益性捐贈的所得稅處理方法。
例1:甲公司實行按季預繳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2008年5月通過政府民政部門向四川地震災區捐贈人民幣100萬元。甲公司二季度累計實現會計利潤500萬元。一季度已繳企業所得稅40萬元。甲公司適用25%企業所得稅稅率。
甲公司二季度應預繳所得稅=二季度按累計利潤計算的企業所得稅額-一季度已繳企業所得稅款=500×25%-40=85(萬元)
說明:企業所得稅預繳時是按照會計利潤計算預繳稅款,由於二季度發生的捐贈支出已在計算會計利潤時做為一項支出已減除,因此在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不需要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進行所得稅處理。
例2:[接例1]2008年終了,甲公司2008年實現會計利潤1000萬元,假設沒有其他納稅調整事項。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計繳納企業所得稅240萬元。
甲公司2008年可在稅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贈=1000×12%=120(萬元)
甲公司2008年發生的公益性捐贈為100萬元,小於可稅前扣除公益性捐贈120萬元,因此公益性捐贈100萬元可全額扣除,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甲公司2008年應納企業所得稅額=1000×25%=250(萬元)
減去已累計繳納的企業所得稅240萬元,甲公司2008年度匯算清繳應補繳企業所得稅10萬元。
例3:[接例1]2008年終了,甲公司2008年實現會計利潤800萬元,假設沒有其他納稅調整事項。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計繳納企業所得稅240萬元。
甲公司2008年可在稅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贈=800×12%=96(萬元)
甲公司2008年發生的公益性捐贈為100萬元,大於可稅前扣除公益性捐贈96萬元,因此公益性捐贈100萬元需要進行納稅調整增加4萬元。
甲公司2008年應納企業所得稅額=(800+4)×25%=201(萬元)
減去已累計繳納的企業所得稅240萬元,甲公司2008年度匯算清繳可申請退還企業所得稅39萬元。
例4:[接例1]2008年終了,甲公司2008年實現會計利潤-500萬元,假設沒有其他納稅調整事項。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計繳納企業所得稅240萬元。
甲公司2008年可在稅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贈=0×12%=0(萬元)
甲公司2008年會計利潤-500萬元,即會計虧損500萬元,2008年可扣除的捐贈0元,因此公益性捐贈100萬元需要進行納稅調整增加100萬元。
甲公司2008年應納稅所得額=-500+100=-400(萬元)
甲公司2008年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2008年已累計繳納的企業所得稅240萬元,甲公司可申請退還。
(三) 關於公益性捐贈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稅法上所指的公益性捐贈支出,要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捐贈,才允許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對公益性社會團體的條件做了規定: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一)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二)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三)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營運結余主要用於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
(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
(六)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七)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八)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
(九)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2、企業通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或公益性社會團體向汶川地震災區捐贈時,應注意保存捐贈票據或其他能證明捐贈支出的憑據、證據,以作為公益性捐贈支出稅前扣除的證明材料。
3、公益性捐贈支出稅前扣除不屬於行政審批事項,企業應根據捐贈支出的情況,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自行將公益性捐贈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無須經過稅務機關的批准。
二、公益性捐贈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操作指引
(一)個人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的政策規定
1、公益救濟性捐贈限額扣除的政策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納稅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捐贈扣除限額=應納稅所得額×30%
如果實際捐贈額大於捐贈限額時,只能按捐贈限額扣除;如果實際捐贈額小於或者等於捐贈限額,按照實際捐贈額扣除。
在扣除實際捐贈額(或捐贈限額)情形下,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允許扣除的捐贈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全額扣除的政策規定
從2000年開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陸續放寬公益救濟性捐贈扣除限額,出台了全額稅前扣除的政策規定,允許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個別的也可以直接捐贈),對下列機構的捐贈准予在個人所得稅稅前100%(全額)扣除:
(1) 對紅十字事業的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等社會力量向紅十字事業捐贈有關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30號)規定,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包括中國紅十字會)向紅十字事業的捐贈,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准予全額扣除。
(2)對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號)規定,對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准予全額扣除。老年服務機構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護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務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機構,主要包括:老年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服務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護理院、康復中心、托老所)等。
(3)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青少年活動場所電子游戲廳有關所得稅和營業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1號)規定,對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准予全額扣除。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是指專門為青少年學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愛國主義教育、體育活動的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校外活動的公益性場所。
(4)對農村義務教育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向農村義務教育捐贈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03號)規定,對個人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農村義務教育范圍是指政府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農村鄉鎮(不含縣和縣級市政府所在地的鎮)、村的小學和初中以及屬於這一階段的特殊教育學校。納稅人對農村義務教育與高中在一起的學校的捐贈,也享受所得稅前全額扣除政策。
(5)向宋慶齡基金會等6家單位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宋慶齡基金會等6家單位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72號)規定,對個人通過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福利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煤礦塵肺病治療基金會、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用於公益救助性的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6)對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的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67號)規定,個人通過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7)對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68號)規定,個人通過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8)對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等8家單位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等8家單位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66號)規定,對個人通過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中國綠化基金會、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中國關心下一代健康體育基金會、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基金會、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和中國光彩事業基金會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9)對縣級以上總工會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縣級以上總工會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155號)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個人通過全國縣級以上總工會(不含各級行業性工會和各類企業工會)用於困難職工幫扶中心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10) 對中華快車基金會等5家單位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中華快車基金會等5家單位的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04號)規定,為支持我國農村醫療衛生、經濟科學教育、慈善、法律援助和見義勇為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經國務院批准,個人自2003年1月1日起(註:也可以直接)向中華健康快車基金會和孫冶方經濟科學基金會、中華慈善總會、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和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的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11) 對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研究開發經費捐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24號)規定,個人或個體工商戶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用於對非關聯的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究開發經費資助的,可以全額在下月(工資、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計征的所得)或當年(按年計征的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結轉抵扣。
(二) 注意事項及需要辦理的手續
1、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是個人向教育及公益事業的具體對象捐贈必須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或國家機關進行,直接向受贈單位或個人的捐贈,不能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二是直接對具體對象如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一些基金會的捐贈,必須有文件明確規定的才能稅前扣除;沒有文件規定的,不能稅前扣除。三是「社會團體」是指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經縣以上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的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通過這類「組織」轉贈給教育或公益事業的捐贈都可以稅前扣除。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政策及相關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6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非營利的公益性社會團體進行確認;經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准成立的非營利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其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由省級財政部門進行確認。四是個人的捐贈扣除應當在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也就是說,應當在減除法定費用之後再減除實際捐贈額(或捐贈限額),故其扣除順序是先扣除法定費用,後扣除實際捐贈額(或捐贈限額)。
2、辦理手續
接受捐贈或辦理轉贈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應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分別使用由中央或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監)制的捐贈票據,並加蓋接受捐贈或轉贈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對於單位統一將個人的捐贈款匯總捐贈的,可否以代扣代繳單位取得的統一捐贈票據,附上相應的個人捐款明細單作為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依據,可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即將出台的文件規定執行。向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的捐贈須提供科研機構和學校的研究項目計劃及資金收款證明。稅務機關據此對捐贈單位和個人進行稅前扣除。
(三)個人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計算舉例
1、個人公益救濟性捐贈支出來源於一個應稅所得項目的稅前扣除計算方法。
例1.楊先生在某政府機關工作,每月工資薪金收入3600元。2008年5月份,楊先生拿到工資後,當即向某市紅十字會捐贈1000元給四川汶川地震災區,紅十字會給楊先生開具了捐贈專用發票。
分析:對紅十字事業的捐贈可以全額扣除,楊先生所在單位財務人員根據其提供的捐贈發票在扣繳個人所得稅時,予以稅前扣除(為便於計算,其他扣除項目忽略不計,下同)。
楊先生5月份應納個人所得稅=(3600-2000-1000)×10%-25
=35(元)
如果楊先生是將這1000元捐贈給艾滋病防治事業,按照政策規定,對艾滋病防治事業捐贈是限額扣除,允許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捐贈限額=(3600-2000)×30%=480(元)。楊先生實際捐贈額高於捐贈限額,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應按捐贈限額予以稅前扣除,計算應納稅額。
楊先生5月份應納個人所得稅=(3600-2000-480)×10%-2
=87(元)
2、個人公益救濟性捐贈支出來源於多個應稅所得項目的稅前扣除計算方法。
例2.羅先生2008年5月取得各項收入20000元。其中,工資薪金收入6000元,出租房屋收入2000元,體育彩票中獎收入12000元。羅先生當即拿出10000元通過某市紅十字會捐贈給四川汶川地震災區。
分析:對紅十字事業捐贈允許在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羅先生5月份取得的收入來源不同應稅所得項目,而現行稅收政策並沒有明確規定捐贈額稅前扣除的具體計算方法。為便於大家操作,下面介紹兩種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的計算方法:一種是按照稅率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稅率高的應稅所得項目進行稅前扣除(以下簡稱「稅前扣除選擇法」);另一種是按照某個應稅所得項目收入額占納稅人當期收入總額比重,乘以允許稅前扣除的捐贈總額,計算出每個應稅所得項目的稅前扣除額(或扣除限額),並予以稅前扣除(以下簡稱「稅前扣除平均法」)。
方法一:稅前扣除選擇法
1、選擇進行稅前扣除的應稅所得項目:本例共涉及三個應稅所得項目。其中,工資薪金所得(6000元/月)個人所得稅稅率是15%;財產租賃所得中的房屋出租個人所得稅稅率從2001年1月起下調為10%;偶然所得稅率為20%。按照稅率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對公益救濟性捐贈進行稅前扣除的應稅所得項目(偶然所得項目、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財產租賃所得項目),扣完為止。本例中,捐贈額10000元可全部在偶然所得項目(12000元)中扣除,不再需要選擇其他應稅所得項目。
2、各應稅所得項目的應納稅額:
偶然所得項目應納稅額=(12000-10000)×20%=400(元);
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6000-2000)×15%-125=475(元);
財產租賃所得應稅稅額=(2000-800)×10%=120(元);
羅先生5月合計應納個人所得稅=400+475+120=995(元)。
方法二:稅前扣除平均法
1、確定各應稅所得項目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額:
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公益救濟性捐贈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額=10000×(6000/20000)=3000(元);
財產租賃所得項目公益救濟性捐贈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額=10000×(2000/20000)=1000(元);
偶然所得項目公益救濟性捐贈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額=10000×(12000/20000)=6000(元)。
2、各應稅所得項目的應納稅額:
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應納稅額=(6000-2000-3000)×10%-25
=75(元);
財產租賃所得項目的應納稅額=(2000-800-1000)×10%
=20(元);
偶然所得項目的應納稅額=(12000-6000)×20%
=1200(元);
羅先生5月合計應納個人所得稅=75+20+1200
=1295(元)。
比較兩種計算方法,稅前扣除選擇法比稅前扣除平均法少繳300元(1295元-995元)個人所得稅款。
例3.仍採用例2,假設羅先生捐贈的對象不是紅十字事業,而是中國扶貧開發協會。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對中國扶貧開發協會捐贈是限額扣除,即捐贈額未超過羅先生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所以,在計算羅先生個人所得稅時,必須先確定羅先生此筆捐贈的稅前扣除限額: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限額=(6000-2000)×30%=1200(元);財產租賃所得項目的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限額=(2000-800)×30%=360(元);偶然所得項目的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限額=12000×30%=3600(元);羅先生5月各應稅所得項目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限額=1200+360+3600=5160(元)。由於羅先生實際捐贈額(10000元)超過其申報應納稅所得額的30%(5160元),所以,允許從羅先生5月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公益救濟性捐贈額為5160元。再按例2中的稅前扣除選擇法和稅前扣除平均法計算各應稅所得項目的應納稅額。
方法一:稅前扣除選擇法
與例2一樣,在三個應稅所得項目(偶然所得、工資薪金所得、財產轉讓所得)中,稅前扣除限額(5160元)全部選擇在稅率最高的偶然所得項目進行稅前扣除。
偶然所得項目的應納稅額=(12000-5160)×20%=1368(元);
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應納稅額=(6000-2000)×15%-125=475(元);
財產租賃所得項目的應納稅額=(2000-800)×10%=120(元);
羅先生5月合計應納個人所得稅=1368+475+120=1963(元)。
方法二:稅前扣除平均法
1、確定各應稅所得項目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額:
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公益救濟性捐贈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額=5160×(6000/20000)=1548(元);
財產租賃所得項目公益救濟性捐贈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額=5160×(2000/20000)=516(元);
偶然所得項目公益救濟性捐贈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額=5160×(12000/20000)=3096(元)。
2、各應稅所得項目的應納稅額:
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應納稅額=(6000-2000-1548)×15%-125
=242.8(元);
財產租賃所得項目的應納稅額=(2000-800-516)×10%
=68.4(元);
偶然所得項目的應納稅額=(12000-3096)×20%
=1780.8(元);
羅先生5月合計應納個人所得稅=242.8+68.4+1780.8
=2092(元)。
比較兩種計算方法,稅前扣除平均法比稅前扣除選擇法多納129元(1963元-2092元)個人所得稅。
對納稅人在捐贈當期取得多個項目應稅所得的,既然現行個人所得稅政策並未明確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的具體計算方法,所以,對於上述兩種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計算方法,納稅人可以根據需要選擇適用。
E. 哪些公益事業捐贈抵扣企業所得稅
公益、救濟性捐贈支出標准分類如下:
一、允許1.5%比例扣除
由於金融、保險企業的特殊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保險企業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7號)規定:金融、保險企業用於公益、救濟性的捐贈支出,在不超過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1.5%的標准以內可以據實扣除。
二、允許10%比例扣除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53號)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國家批准成立的非營利性的公益組織或國家機關對宣傳文化事業的公益性捐贈,經稅務機關審核後,納稅人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在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0%以內的部分,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
上述宣傳文化事業的公益性捐贈,其范圍為:
1.對國家重點交響樂團、芭蕾舞團、歌劇團、京劇團和其他民族藝術表演團體的捐贈。
2.對公益性的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美術館、革命歷史紀念館的捐贈。
3.對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捐贈。
4.對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所屬的非生產經營性的文化館或群眾藝術館接受的社會公益性活動、項目和文化設施等方面的捐贈。
三、允許全額扣除
1、向紅十字事業捐贈。《關於企業等社會力量向紅十字事業捐贈有關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30號)規定:從2000年1月1日起,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包括中國紅十字會)向紅十字事業的捐贈,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准予全額扣除。
2、向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號)規定:從2000年10月1日起,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准予全額扣除。 這里所稱老年服務機構,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護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務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機構,主要包括:老年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服務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護理院、康復中心、托老所)等。
3、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關於納稅人向農村義務教育捐贈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03號)規定:從2001年7月1日起,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
這里所稱農村義務教育的范圍,是指政府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農村鄉鎮(不含縣和縣級市政府所在地的鎮)、村的小學和初中以及屬於這一階段的特殊教育學校。納稅人對農村義務教育與高中在一起的學校的捐贈,也享受本通知規定的所得稅前扣除政策。
4、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的捐贈。《關於對青少年活動場所電子游戲廳有關所得稅和營業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1號)規定:從2000年1月1日起,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准予全額扣除。 這里所稱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是指專門為青少年學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愛國主義教育、體育活動的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校外活動的公益性場所。
5、向中華健康快車基金會等5家單位的捐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中華健康快車基金會等5家單位的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04號)規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向中華健康快車基金會和孫冶方經濟科學基金會、中華慈善總會、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和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的捐贈,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6、向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的捐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捐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3號)規定:對企業以提供免費服務的形式,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進行的捐贈,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7、向宋慶齡基金會等6家單位的捐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宋慶齡基金會等6家單位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72號)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福利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煤礦塵肺病治療基金會、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用於公益救濟性的捐贈,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8、向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等8家單位的捐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等8家單位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66號)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中國綠化基金會、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中國關心下一代健康體育基金會、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基金會、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和中國光彩事業基金會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9、向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的捐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67號)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10、向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的捐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68號)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11、向2010年上海世博會的捐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l0年上海世博會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80號)規定:從2005年12月31日起,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或個人捐贈、贊助給上海世博局的資金、物資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全額扣除。
12、向第二十九屆奧運會的捐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第29屆奧運會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0號)規定:從2003年1月22日起,對企業、社會組織和團體捐贈、贊助第29屆奧運會的資金、物資支出,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全額扣除;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第29屆奧運會補充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l28號)規定:從2006年9月30日起,在中國境內興辦企業的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其舉辦的企業向北京市港澳台僑同胞共建北京奧運場館委員會的捐贈,准予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F. 民政部關於表彰全國先進社會組織的決定的組織名單
(排名不分先後)
一、全國性社會組織
中國企業聯合會
中國質量協會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
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
中國鋼鐵工業協會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
中國醫葯商業協會
中國女企業家協會
中國拍賣行業協會
中國皮革協會
中國服裝協會
中國農學會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中國汽車工程學會
中國力學學會
中國化學會
中國標准化協會
中國流行色協會
中國機械工程學會
中國計算機學會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
中國老教授協會
中國教育技術協會
中國林業教育學會
中國綠色食品協會
中國農產品市場協會
中國畜牧業協會
中國漁業協會
中國種子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學會
中國民族研究團體聯合會
中國外國文學學會
中國演藝設備技術協會
中國民俗攝影協會
中國合唱協會
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
中國衛生思想政治工作促進會
中國保健協會
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
中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企業協會
中國國際民間組織合作促進會
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
中國通信企業協會
中國電子商會
中國通信標准化協會
中國互聯網協會
中國跆拳道協會
中國體育用品聯合會
中華慈善總會
中國社會工作協會
南都公益基金會
中國建築業協會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
中國建築金屬結構協會
中國交通建設監理協會
中國港口協會
中國國防科技工業企業管理協會
中國核能行業協會
中國青年科技工作者協會
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
中國楹聯學會
全國公安文學藝術聯合會
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
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
中國可持續發展研究會
中國科學技術院所聯誼會
中國美國人民友好協會
中國廣播電視協會
中國人類學民族學研究會
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
中國工程咨詢協會
中國認證認可協會
中華詩詞學會
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
中國航天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
中國水利工程協會
中國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協會
中國國際公共關系協會
中國棉花協會
中國茶葉流通協會
中國晚報工作者協會
中國中葯協會
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
中國基督教協會
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
詹天佑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會
中國航空運輸協會
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
中國統計學會
中國旅遊飯店業協會
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
中國延安精神研究會
中國華僑經濟文化基金會
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
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
中國檢察官協會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
中國稅務學會
中國國際商會
中國葯學會
中國證券業協會
中國女法官協會
中國行政管理學會
中國扶貧基金會
中國報關協會
中國海關學會
中國繼續工程教育協會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
中國銀行業協會
愛之橋服務社
中和亞健康服務中心
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
二、地方社會組織
北京市
北京市志願者聯合會
北京民營科技實業家協會
北京市登山運動協會
北京民辦教育協會
北京玩具協會
北京國際城市發展研究院
北京文理研修學院
北京青少年發展基金會
北京市海淀區戶外廣告行業協會
北京市順義區三農研究會
北京市西城區什剎海研究會
北京百年農工子弟職業學校
北京市朝陽區醫學會
天津市
天津市華夏未來文化藝術基金會
天津市建材業協會
天津市銀行業協會
天津市慈善協會
天津市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天津市電力行業協會
天津市鶴童老人護理職業培訓學校
天津市天正司法鑒定中心
天津華興醫院
天津市建築材料服務中心
河北省
河北省老年事業促進會
河北省體育總會
河北省老教授協會
河北省醫學會
河北省華亞中醫葯研究所
河北省冶金協會
高碑店市農民技術協會
邢台市英華學校
石家莊市商業聯合會
衡水市英才學校
邯鄲市萊克學校
滄州市製冷學會
唐山市慈善總會
秦皇島市碣石葡萄產業協會
承德市消費者協會
張家口市愛心家園公益促進會
廊坊市互聯網協會
山西省
山西省信用與擔保協會
山西省保險行業協會
山西省銀行業協會
山西省建築業協會
山西省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山西省焦化行業協會
山西省水利學會
山西省城市金融學會
山西中科節能減排技術研發中心
山西省太原市慈善總會
山西省大同市城區晨祥苑金蘋果雙語學校
山西省長治市老區建設促進會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銀行業協會
內蒙古沙產業、草產業協會
內蒙古農牧民科技服務協會
內蒙古福建商會
內蒙古自治區扶貧基金會
內蒙古社會扶貧工作促進會
內蒙古阿拉善盟生態文明建設和黃河文化經濟促進會
內蒙古巴彥淖爾經理人協會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預拌混凝土散裝水泥協會
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鄂爾多斯學研究會
內蒙古包頭市溫州商會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保險行業協會
遼寧省
遼寧省傢具協會
遼寧省慈善總會
遼寧省裝飾協會
遼寧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
沈陽汽車流通協會
沈陽市食品協會
沈陽市德濟醫院
鞍山市慈善總會
撫順市保險行業協會
本溪市老衛生工作者協會
丹東市保險行業協會
錦州市電力行業職業培訓學校
遼陽市建設行業協會
鐵嶺市保險行業協會
朝陽市房地產業協會
沈陽市地板行業協會
大連市銀行業協會
大連市區域經濟開發研究會
大連市律師協會
吉林省
吉林省銀行業協會
吉林省醫學會
吉林省中醫葯學會
吉林省作家企業家聯誼會
吉林省廣東商會
延邊大學教育基金會
吉林大學教育基金會
吉林省金鋮計算機學校
長春一諾眼科醫院
長春市育文實驗學校
吉林市出租汽車暨汽車租賃協會
延邊養豬協會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金屬材料流通協會
黑龍江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
哈爾學工業大學華德應用技術學院
哈爾濱市傢具行業協會
齊齊哈爾市溫州商會
佳木斯市綠色食品協會
大慶市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協會
黑河市大豆協會
雞西市道路交通安全協會
綏化市龍威健身俱樂部
七台河市木製品產業協會
雙鴨山市企業發展戰略研究會
伊春市金融學會
鶴崗市稅務學會
上海市
上海市宇航學會
上海市工業經濟聯合會
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行業協會
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
上海人才服務行業協會
上海市靜安區社會組織聯合會
上海數字娛樂中心
上海慈善物資管理中心
上海楊思醫院
上海市自強社會服務總社
上海樂群社工服務社
上海市老年基金會
上海科普教育發展基金會
上海市華僑事業發展基金會
上海市擁軍優屬基金會
上海浦東非營利組織發展中心
江蘇省
江蘇省中醫葯學會
江蘇省交通政工和教育研究會
江蘇省印刷行業協會
江蘇省保險行業協會
江蘇省律師協會
江蘇省慈善總會
江蘇遠東慈善基金會
江蘇省發展體育基金會
無錫靈山慈善基金會
江海職業技術學院
金肯職業技術學院
常州市地板協會
鎮江市慈善總會
揚州市機動車駕駛員協會
南通市裝飾裝修行業協會
興化市脫水蔬菜行業協會
蘇州保險行業協會
徐州市彭城培智學校
無錫市慈善總會
淮安市天明教育集團
南京鳳凰母語教育科學研究所
南京市浦口區侯沖社區民間組織服務中心
連雲港市贛榆縣泥鰍養殖行業協會
鹽城市交通運輸協會
宿遷市沭陽縣花木協會
浙江省
浙江省慈善總會
浙江省皮革行業協會
浙江省自行車行業協會
浙江省核學會
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
浙江省醫學會
浙江育英職業技術學院
浙江朱炳仁銅雕藝術博物館
浙江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
浙江省扶貧基金會
杭州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協會
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醫院
樂清市電氣行業協會
溫州市鞋革行業協會
龍游縣求實職業學校
舟山市網吧行業協會
嘉興市緊固件進出口企業協會
紹興市假日培訓學校
麗水市畲族醫葯研究會
金華溫州商會
安吉縣上墅私立高級中學
台州市黃岩區青年企業家協會
寧波市北侖文化行業協會
寧波市水產行業協會
寧波市海曙三市養怡院
安徽省
安徽省建築業協會
安徽省種子協會
安徽省兒童少年基金會
合肥市苗木花卉協會
蚌埠市國際國內公共關系協會
安徽省電機工程學會
安徽省企業聯合會
淮北市禽業協會
馬鞍山市建築裝飾協會
安徽省保險行業協會
安徽省糧食行業協會
無為縣優質棉產業協會
六安市社會組織聯合會
安徽省城鄉勞動力資源開發研究會
安徽省體育總會
蕪湖市慈善總會
福建省
福建省保險學會
福建省護理學會
福建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
福建省通信行業協會
福建省建築業協會
福建省黃仲咸教育基金會
福建省見義勇為基金會
福州市慈善總會
南平市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
泉州市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
龍岩市李新炎慈善基金會
漳州市農葯行業協會
三明市無償獻血志願者協會
寧德市個體私營企業協會
廈門市醫學會
廈門愛樂樂團
江西省
江西省廣告協會
江西省煙草學會
江西省職工保險互助會
江西省爆破器材行業協會
江西省銀行業協會
江西省保險行業協會
江西省福建總商會
江西省會展協會
江西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
江西省內部審計師協會
南昌市房地產業協會
吉安市保險行業協會
景德鎮市外來投資企業家協會
山東省
山東省醫學會
山東省拍賣行業協會
山東省傢具協會
山東省慈善總會
山東藍翔高級技工學校
山東海天軟體工程專修學院
山東協和職業技術學院
山東省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山東省公安民警優撫基金會
濟南市道路運輸協會
濟南杏林醫學成人中等專業學校
淄博昌國醫院
棗庄紡織服裝協會
東營新世紀人才開發中心
煙台市食品工業協會
濰坊華洋水運學校
濟寧市慈善總會
東平藝術中學
威海市建設咨詢服務業協會
莒縣食用菌協會
萊蕪市保險行業協會
臨沂市工藝美術學會
德州市德城區海天游泳俱樂部
聊城信息工程職業中專學校
濱州市建築業協會
菏澤市曹州武術學校
山東省個體私營企業協會
山東省勝利油田地學開拓基金會
青島市物流協會
青島市中醫葯學會
青島市黃海職業技術學院
青島市福壽樂老年公寓
青島市市南區八大湖和諧社區促進會
河南省
河南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會
河南省宋慶齡基金會
河南省文化產業發展研究院
河南省生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河南省東方體育競技俱樂部
河南省慈善總會
河南省醫學會
河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協會
河南省工程建設協會
河南省花卉協會
鄭州晚晴山莊老年公寓
洛陽市英才培訓中心
平頂山市志願者協會
新鄉市銀行業協會
焦作市慈善總會
安陽市慈善總會
三門峽市農業信息網路協會
周口市商會
南陽市社區志願者協會
湖北省
湖北省慈善總會
湖北省道路運輸協會
湖北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協會
湖北省軟體行業協會
湖北省美容美發協會
湖北省禮品行業協會
湖北省高等教育學會
武漢生物工程學院
武漢亞洲心臟病醫院
湖北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
湖北省見義勇為基金會
武漢企業家協會
武漢市社區志願者協會
武漢市江岸區揚子社區便民服務中心
仙桃市仙源學校
荊州市創業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黃石市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
荊門市質量協會
十堰香格里拉雙語藝術幼兒園
湖南省
長沙市溫州商會
湘潭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
益陽市保險行業協會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協會
衡陽市老科技工作者協會
湖南省汽車用品行業商會
湖南省浙江商會
湖南省醫學會
湖南省海外聯誼會
湖南省建築業協會
湖南省茶葉協會
湖南涉外經濟學院
長沙市教育基金會
湖南省公路學會
湖南省旅遊學會
石門縣茶葉產業協會
岳陽市環境科學學會
廣東省
廣東省行政管理學會
廣東省慈善總會
廣東省食品行業協會
廣東軟體行業協會
廣東省物流行業協會
廣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
廣東省商業聯合會
廣東省企業聯合會
廣東外商投資企業協會
廣東省醫學會
廣東省土地估價師協會
廣東省職業技術教育學會
廣東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
廣東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
廣州市傢具協會
汕頭市進出口商會
中山市中港英文學校
東莞名傢具俱樂部
汕尾市城區職業技術學校
惠東縣馬鈴薯產業協會
揭西縣棉湖鎮樂心互助協會
廣東高科技產業協會
廣東省美容美發化妝品行業協會
深圳市鍾錶行業協會
深圳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
深圳市商業聯合會
深圳璽寶樓青瓷博物館
深圳書城培訓中心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李寧基金會
廣西保險行業協會
廣西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
廣西建築業聯合會
廣西慈善總會
廣西福建商會
廣西注冊會計師協會
廣西煙草學會
欽州市礦業協會
南寧市西鄉塘區金陵鎮金陵香蕉協會
南寧市興寧區望州南社區能幫就幫互助協會
桂林市平樂縣橋亭鄉顯堆村月柿經濟協會
桂平黎明醫院
玉林市電子工業學校
北海國發高級中學
海南省
海南省企業家協會
海南省醫葯保健品行業協會
海南省道路運輸協會
海南省文昌市西瓜專業技術協會
海口經濟學院
海南省海口市寰島小學
海南省青少年希望基金會
重慶市
重慶市慈善總會
重慶市商業聯合會
重慶市房地產開發協會
重慶市煤炭行業協會
重慶市醫學會
西南大學重慶育才學院
重慶市西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中心
重慶時代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咨詢服務中心
重慶市紅十字基金會
重慶市萬州區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
重慶市永川區五間鎮西瓜協會
四川省
四川省浙江商會
四川省房地產業協會
四川省保險行業協會
四川省咨詢業協會
四川省醫葯行業協會
四川省電力行業協會
四川省律師協會
四川省醫學會
四川省注冊會計師協會
四川省銀行業協會
四川省扶貧基金會
四川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
四川省建川博物館
四川國際標榜職業學院
四川海洋特種技術研究所
成都餐飲同業公會
成都市武侯區青少年犯罪預防研究中心
米易縣草場鄉枇杷專業技術協會
達州市道路運輸協會
德陽市鋼材爐料貿易協會
三台縣文武學校
興文縣山地烏骨雞養殖協會
雅安市紅十字醫院
貴州省
貴州省保險行業協會
貴州省電力行業協會
貴州省四川商會
貴州省起點戶外運動俱樂部
貴州省遵義縣漁業協會
貴州省凱里市鴨塘鎮皎淳雲家禽畜養殖協會
貴州省黔南州道路交通安全協會
貴州省畢節地區苗學會
貴州省安順市建築裝飾協會
貴州省六盤水市房地產業協會
雲南省
雲南省慈善總會
雲南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行業協會
雲南省煙草學會
雲南省貴州商會
雲南省俊發教育扶貧基金會
雲南思力生態替代技術中心
雲南省勝利腎臟病醫院
昆明市五華區江岸社區文化服務中心
雲南昭通黑頸鶴保護志願者協會
雲南大姚百草嶺蜂產業協會
會澤縣大橋鄉馬鈴薯經銷協會
通海縣蔬菜協會
麗江市納西人正龍汽車越野俱樂部
西藏自治區
援助西藏發展基金會
西藏自治區銀行業協會
西藏援藏工作者協會
西藏自治區烹飪餐飲飯店業協會
西藏自治區美容美發保健化妝品協會
陝西省
陝西省宋慶齡基金會
陝西省建設監理協會
西安培華學院
陝西省榆林市企業聯合會
陝西省漢中市老科技工作者協會
陝西省安康市慈善協會
西安市醫院管理協會
延安市慈善協會
寶雞市建材磚瓦技術協會
銅川市神州書畫研究會
商洛市農副產品協會
陝西省渭南市慈善協會
陝西省咸陽市牆體屋面材料工業協會
甘肅省
甘肅省蘭州市出租汽車行業協會
甘肅省酒泉市糧食行業協會
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成人中等專業技術學校
甘肅省收藏協會
甘肅省臨夏州磚雕藝術協會
甘肅省慶陽市個體勞動者協會
甘肅省嘉峪關市音樂舞蹈家協會
甘肅省白銀市東坪電灌用水者協會
甘肅省金昌市賢達職業培訓學校
甘肅省天水市新天壇醫院
甘肅省定西市英才高級中學
甘肅省張掖市甘州區慈善協會
青海省
青海省建築業協會
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會
青海興旺愛心救助會
青海省注冊稅務師協會
青海師范大學思源中學
西寧市第一私立高級中學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養蜂業協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夏福建企業家協會
寧夏職業經理人協會
寧夏能源協會
寧夏婦女兒童發展基金會
銀川市個體私營企業協會
石嘴山市機動車駕駛員協會
吳忠市金積鎮蘆溝閘奶牛養殖協會
中寧縣富民有機枸杞專業協會
固原市商貿商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築業協會
新疆慈善總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浙江企業聯合會(商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注冊稅務師協會
新疆溫泉縣察干屯格鄉甜菜協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保險業協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油學會
新疆現代職業技術學院
新疆石河子市中醫醫院
新疆絲路書畫院
新疆泰能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棉花協會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進出口商會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二師二十七團養鵝協會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三師四十八團果農協會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八師石河子市25小區社區服務站
G. 北京有哪些比較好的養老院
1?北京市海淀區和熹會老年公寓(月基礎費用在8000元及以上)。北京市海淀區和熹會老年公寓是「保利安平·和熹會」的第一個項目。正式運營於2012年11月22日,為民辦非企業單位,出資人以北京保利安平養老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主。地處上風上水的北京西北,位於千年龍脈西山腳下,周圍三山五園屹立,氣候宜人,是老年人宜居的理想場所。
2、北京市密雲縣曜陽國際老年公寓(月基礎費用在9000元及以上)。北京曜陽國際老年公寓是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和北京城建集團共同開發建設,並由中國武警總醫院作為社區內獨家醫療服務的保障單位。秉承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人道、博愛、奉獻」,北京城建集團「尊老、愛老、敬老」和中國武警總醫院「讓百姓放心」的三大品牌理念,為社會提供了一個具有全新特色和全方位服務的新型養老生活社區。
H. 准予扣除項目金額包括那些內容
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成本指生產經營成本;費用指三項期間費用,即財務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稅金指已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關稅、城建稅六個價內稅以及教育費附加;損失指營業外支出、經營虧損和投資損失以及其他損失等。
准予扣除項目金額是在計算應稅所得額時,准予從收入總額中扣除的項目。若納稅年度內,有應計未計項目,不得轉移以後年度補扣;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以稅法為准。
(8)紅十字基金會老年公寓項目疑雲擴展閱讀:
准予扣除項目應遵循的原則
1、權責發生制。凡在本期發生應從本期收入中獲得補償的費用,不論是否在本期已實際支付或未付的貨幣資金,均應作為本期的費用處理;凡在本期發生應歸屬於本期的收入,不論是否在本期已實際收到或未收到的貨幣資金,均應作為本期的收入處理。
2、配比性。納稅人發生的費用應在費用應配比或應分配 的當期申報扣除,納稅人某一納稅年度應申報的可扣除費用不得提前或滯後申報扣除。
3、相關性。納稅人可扣除的費用從性質和根源上必須 與取得應稅收入相關。
4、確定性。納稅人可扣除的費用不論何時支付,其金 額必須是確定的。
5、合理性。納稅人可扣除費用的計算和分配方法應符 合一般的經營常規和會計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