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創新基金
創新型封閉式基金
的
產品設計
主要交由
基金公司
自行研發,監管部門不會主動參與,但對於創新型封閉式基金的
產品形態
,監管部門也有一定的考慮。
隨著
市場
的發展,
股指期貨
、
期權
等新興投資
標的物
在
未來
將不斷推出,
開放式基金
的自由申購贖回
規則
引致的
資產
組合高
流動性
和短期化運作特徵與一些投資標的物中長期
期限
有一定沖突,但現有
封閉式基金
又存在一定的問題。監管部門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提出了創新型封閉式基金的發展思路。
「現有的封閉式基金在
基金治理結構
、投資范圍、投資比例限制、
存續期限
、交易
手段
以及
費率
方面
都存在著一定的缺陷,」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師胡立峰分析指出,「因此,創新型封閉式基金在設計上揚長避短。」
新型封閉式基金的創新可以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完善基金治理結構,明確規定
持有人
大會
的召開時間,確保持有人大會能夠行使
基金法
賦予的權利。
其次,創新型封閉式基金很可能將適度放寬投資限制,擴大投資標的物的選取范圍。
第三,投資比例限制適度放寬。
第四,可以設計成「半封半開」或其他創新交易
模式
,通過定期適度轉開放降低
折價率
,改善其流動性。
第五,縮短存續期限。
第六,降低
固定費率
,提高
業績
報酬,從而督促
管理人
勤勉盡職。
目前
創新型基金
有國投瑞銀瑞富進取(代碼150001)、大成優選(代碼150002)、工銀瑞信紅利(代碼481006)、華夏復興(代碼000031)等四隻創新型基金。[轉貼}
Ⅱ 創新基金是什麼
創新基金是什麼?
一、創新基金的宗旨 首先是支持技術創新.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並要求在技術、工藝或產品性能上有較大的創新或有實質性的改進,技術水平至少達到國內或國際先進水平. 其次是鼓勵技術創業,培養技術創業企業家.創新基金重點支持初創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優先支持由高素質的科技人員和留學歸國人員創辦、領辦的企業,使其能夠在創新基金的幫助下,利用其擁有或掌握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先進技術和高水平的技術成果進行創業.
通過創新基金的支持,提高初創企業抵禦早期風險的能力,幫助企業渡過發展的困難時期. 第三是促進產業發展.鼓勵和扶持中小企業按照產業鏈專業化分工和規模化生產的要求,形成功能部件研發和配套生產,推動區域經濟快速發展. 第四是引導社會資金,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創新基金的建立,一方面通過直接資助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的不足,另一方面是通過引導和示範,吸引和帶動各級政府、金融機構加強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活動的關注和支持,帶動符合市場經濟規律、服務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投融資體系的建立,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狀況.
二、創新基金的運行機制 創新基金的管理採取政府部門決策和監督、專家咨詢和指導、基金管理機構組織和實施的三位一體的管理模式,即科技部、財政部作為政府機構負責制定創新基金運作規則,決定創新基金的總體工作目標和《指南》,並對運作情況實施監督和指導,同時具有對創新基金項目的最終立項審批權;專家咨詢委員會作為創新基金咨詢機構,負責審議確定創新基金年度支持重點領域,並對創新基金的管理提供指導和咨詢意見;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作為創新基金的辦事機構,負責創新基金的日常管理與創新基金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從而實現了政府決策與專家咨詢緊密結合、決策監督與管理實施相對分離,各盡其責、互相制約、互相監督的管理特點和運行機制.
三、創新基金的立項審查機制 創新基金項目評審採取專家與企業背靠背的評審方式和競爭擇優的評審制度.專家由技術專家、行業管理專家、投資專家、財務專家、企業家等構成.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專門建立了專家庫,嚴格遵循德才兼備的專家選取原則,並對入庫專家實行動態管理和嚴格的考評制度.
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組織的立項審查過程規范,設有互相監督機制. 創新基金項目評審內容既包括對項目技術水平的審查,也包括對企業綜合實力的審查.評審專家按照企業發展能力、項目技術創新性、項目產品市場、商業模式、企業財務狀況、投資預算的合理性和自籌資金的可行性等多個方面的評價指標,審閱企業的申報材料.
四、創新基金本年度支持重點 創新基金要繼續堅持以市場為導向、支持創新、鼓勵創業、重點突出、管理規范、競爭擇優的原則,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為奪取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的全面勝利、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作貢獻.2010年創新基金支持的重點是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項目;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具有資源消耗低、帶動作用大、就業機會多、綜合效益好的關鍵技術、關鍵創新產品項目;圍繞十大重點振興產業,為技術改造、產業升級、提高產業發展質量和效益提供先進技術支持和配套服務的創新項目;以創業促就業,尤其是畢業大學生、研究生(包括海外留學生)在大學科技園、創業中心等創業服務機構內的創新項目;人才密集、技術關聯性強、附加值高並已直接服務於社會經濟發展的高技術服務業項目;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活動服務的公共技術服務平台項目;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風險補助、投資保障、階段參股試點項目;具有一定技術含量,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競爭力,以產品出口為導向的項目;重大科技專項相關成果的市場轉化項目;符合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要求,結合西部欠發達地區產業發展特點和資源優勢,適合於西部欠發達地區的創新項目.
五、創新基金各類項目審查重點 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活動的特點和創新基金的支持政策,創新基金採取不同的項目類型給予資助.各類項目的審查側重點是: 創新項目:重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在新產品的研發初期、研發中期以及對於市場急需的、有較好創新性的產品中試階段的技術創新活動.
技術創新性包括新技術的發明、一項成熟技術的新應用、多項技術的集成應用.對於研發初期的項目,立項審查關注的重點是技術創新性、企業領導者素質和創業團隊狀況.對於研發中期的項目,立項審查關注的重點是項目產品的技術創新性、項目產品市場、項目承擔企業的創新能力和基礎條件.
對於高技術服務業項目,支持的目的是通過資助服務中的技術創新活動,提升企業核心服務業務水平和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促進高技術服務業企業的快速成長,立項關注的重點是服務的技術含量和商業模式創新. 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貼資金項目:重點支持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新資源共享服務,為技術創業提供孵化服務,為中小企業技術轉移提供服務等服務業務.
支持的機構需具有開放的服務模式、明確的服務對象群體、較好的服務基礎和服務能力.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貼資金項目設立的目的是通過資助,引導和鼓勵更多非營利性和公益型機構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群體的技術服務,並使其形成一個群體,更加有效地發揮中央財政的政策引導作用.
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貼資金項目立項審查關注的重點是服務內容的市場需求、服務能力和服務績效.
Ⅲ 怎樣編寫創新基金項目申請
國家創新基金項目驗收材料有關要求
一、項目承擔單位提交的驗收材料1.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驗收申請表》,包括(1)《基金項目總體技術指標完成情況》;(2)《基金項目經濟、質量指標完成情況》;(3)《基金項目資金使用情況》;(4)《基金項目執行期內取得的成果》;(5)《基金項目執行情況總結》。2. 基金項目工作總結報告應包括在基金項目合同執行期內的如下內容:(1) 企業概況;
(2) 項目概況;
(3) 項目實施情況,包括項目資金落實與支出情況、項目產品開發進度與取得成果情況、項目產品市場開拓與銷售情況;
(4) 項目合同指標完成情況,包括技術、經濟、質量指標及企業資產規模指標等;
(5) 項目驗收時與立項時企業資產、銷售、利稅情況(列表對比分析);
(6) 項目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7) 其他相關說明。
3. 相關附件(紙質材料)(1)《基金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原件要求按管理中心提供的專項審計報告樣本內容編制,審計報告要加蓋騎縫章、審計單位公章和兩名注冊會計師簽章;(2) 基金項目合同執行期內,本項目取得的各類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專利證書、產品鑒定證書、權威機構測試報告、新葯證書、軟體產品登記與著作權登記證書、特殊行業許可證等);地方資金到帳單;項目已有產品或樣品、樣機的應附照片;(3) 項目執行期內項目承擔單位年度財務報表和驗收時最近1月的財務報表原件,主要有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4) 項目執行期內的全部銷售發票復印件。
二、驗收材料裝訂順序(統一使用A4紙)
(1)項目驗收申請表;
(2)項目工作總結報告;
(3)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原件);
(4)地方資金到位證明;
(5)相關財務報表;
(6)技術檢測報告;
(7)基金項目立項合同;
(8)發票和銷售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9)其他有關資質證明等。
Ⅳ 技術創新基金的項目類型及申報條件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分為創新項目、重點創新項目兩類,具體要求如下:
(一)創新項目
1.無償資助的創新項目
用於技術創新產品在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申報的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注冊的實收資本最低不少於30萬元;
(2)職工人數不超過300人;
(3)資產總額不高於5000萬元;
(4)年營業收入不超過5000萬元;
(5)申報的項目,目前尚未形成銷售規模;
(6)項目計劃新增投資在1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確定,投資結構合理。在項目計劃新增投資中,企業必須有與申報地方資金、創新基金數額等額以上的自有資金匹配;一般情況下,企業申報資助數額應不大於企業的凈資產數額。
項目執行期為兩年,項目計劃實現的技術、經濟指標應按滿兩年進行測算(執行期從項目申報之日起計);一類新葯項目的執行期可以適當放寬至三年,葯品項目完成時可以沒有營業收入等經濟指標,但必須有明確的、可以考核的目標,如:受理通知書、臨床批文、新葯證書等,詳見《項目指南》生物、醫葯領域相關要求。
2.貸款貼息的創新項目
用於支持產品具有一定的創新性,需要中試或擴大規模,形成批量生產,銀行已經給予貸款的項目。申報的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注冊的實收資本最低不少於30萬元;
(2)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
(3)資產總額不高於8000萬元;
(4)年營業收入不超過8000萬元;
(5)項目計劃新增投資額一般在3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項目執行期為二年以上、三年之內(執行期從項目申報之日起計)。
2010年度貸款貼息項目以2009年1月1日起至項目驗收之日止,企業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和付息單據為准。
3.根據中小企業發展的特點,按照企業工商注冊成立時間,申報創新項目的企業劃分為初創期企業和成長期企業。
(1)初創期企業是指2007年7月1日以後在工商注冊成立的企業(即成立時間在36個月以內),創新基金支持金額一般為50萬元,地方立項支持金額不得低於20萬元,西部地區可以減半。
(2)成長期企業是指企業工商注冊成立時間超過36個月的企業,創新基金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地方立項支持金額不得低於30萬元,西部地區可以減半。
4.在西部欠發達專項三年試點的基礎上,創新基金2010年專門針對西藏自治區、青海省、寧夏自治區、新疆自治區、貴州省、廣西自治區、甘肅省、雲南省、內蒙古自治區9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西部欠發達地區申報創新項目作了說明,內容詳見《項目指南》。海南省參照執行。
5.對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國家留學人員創業園、國家大學科技園、國家火炬特色產業基地(包含軟體產業基地)等中小企業專業孵化機構內的初創期企業的創新項目予以重點支持;對大學生創業項目(指在校大學生、研究生以及畢業不到兩年內的大學生研究生創辦的初創期企業的創新項目)予以重點支持。
(二)重點創新項目
圍繞相關產業或行業發展的重點需求,選擇對產業或行業有影響、帶動作用的關鍵技術和關鍵創新產品作為突破口,創新基金對具有較高成長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項目予以重點支持。重點創新項目必須符合《項目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圍。
1.重點創新項目採用無償資助方式,資助金額為100萬-200萬元。推薦單位根據重點創新項目申報條件立項後推薦給管理中心,地方立項支持金額不得低於60萬元。
2.重點創新項目的申報條件:
(1)企業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年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0萬元;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0萬元;至少有三年的運營時間;
(2)企業具有較高的成長性,近三年的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150%;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50%;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2007年度營業收入不少於1000萬元;
說明:①近三年的營業收入增長率=(2009年度營業收入-2006年度營業收入)÷2006年度營業收入×100 %。
②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增長率=(2009年度營業收入-2008年度營業收入)÷2008年度營業收入×100 %。
③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2009年度凈利潤÷2009年度平均凈資產×100%。
(3) 企業已承擔過創新基金的創新項目,且最近一個創新項目驗收合格;
(4)已獲得發明專利的項目優先支持,已獲得過創業投資或風險投資的項目優先支持。
Ⅳ 初創期中小企業創新基金 答案滿意後再給100-200不等。
創新基金要求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一般60%以下較好。資產負債率計算為:負債合計/資產總計*100%。
初創期創新基金項目其他申報條件具體如下:
初創期小企業創新項目是支持創業初期、有較高的創新程度和技術水平、市場前景好,但企業資金較少的小企業的技術創新項目。
申報的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注冊資金不低於30萬、不高於300萬;
2.自注冊成立到管理中心的申報截止時間不超過36個月;
3、職工人數不超過300人;
4.資產總額不高於3000萬元;
5. 年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萬元;
6. 申報的項目尚未形成銷售;
7、沒有承擔過創新基金項目。
對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國家留學人員創業園、國家大學科技園、國家火炬特色產業基地(包含軟體產業基地)等中小企業專業孵化機構的項目予以重點支持;對大學生創業項目予以重點支持。
以無償資助方式支持立項項目,資助額度20萬元—40萬元。所有申報項目需經項目組織單位立項支持,地方支持金額不得低於15萬,西部地區不得低於10萬。
同時,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企業需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合理;每年用於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當年營業收入的5%。
Ⅵ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分為幾種
創新基金分為 市級、省級、國家級。市級資助為10萬元左右,國家級為35萬元左右,國家為80-100萬左右。 新鄉青峰咨詢專業撰寫各類科技項目申報材料
Ⅶ 創新基金的概念是什麼
一、創新基金的宗旨 首先是支持技術創新.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並要求在技術、工藝或產品性能上有較大的創新或有實質性的改進,技術水平至少達到國內或國際先進水平. 其次是鼓勵技術創業,培養技術創業企業家.創新基金重點支持初創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優先支持由高素質的科技人員和留學歸國人員創辦、領辦的企業,使其能夠在創新基金的幫助下,利用其擁有或掌握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先進技術和高水平的技術成果進行創業.
通過創新基金的支持,提高初創企業抵禦早期風險的能力,幫助企業渡過發展的困難時期. 第三是促進產業發展.鼓勵和扶持中小企業按照產業鏈專業化分工和規模化生產的要求,形成功能部件研發和配套生產,推動區域經濟快速發展. 第四是引導社會資金,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創新基金的建立,一方面通過直接資助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的不足,另一方面是通過引導和示範,吸引和帶動各級政府、金融機構加強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活動的關注和支持,帶動符合市場經濟規律、服務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投融資體系的建立,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狀況.
二、創新基金的運行機制 創新基金的管理採取政府部門決策和監督、專家咨詢和指導、基金管理機構組織和實施的三位一體的管理模式,即科技部、財政部作為政府機構負責制定創新基金運作規則,決定創新基金的總體工作目標和《指南》,並對運作情況實施監督和指導,同時具有對創新基金項目的最終立項審批權;專家咨詢委員會作為創新基金咨詢機構,負責審議確定創新基金年度支持重點領域,並對創新基金的管理提供指導和咨詢意見;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作為創新基金的辦事機構,負責創新基金的日常管理與創新基金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從而實現了政府決策與專家咨詢緊密結合、決策監督與管理實施相對分離,各盡其責、互相制約、互相監督的管理特點和運行機制.
三、創新基金的立項審查機制 創新基金項目評審採取專家與企業背靠背的評審方式和競爭擇優的評審制度.專家由技術專家、行業管理專家、投資專家、財務專家、企業家等構成.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專門建立了專家庫,嚴格遵循德才兼備的專家選取原則,並對入庫專家實行動態管理和嚴格的考評制度.
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組織的立項審查過程規范,設有互相監督機制. 創新基金項目評審內容既包括對項目技術水平的審查,也包括對企業綜合實力的審查.評審專家按照企業發展能力、項目技術創新性、項目產品市場、商業模式、企業財務狀況、投資預算的合理性和自籌資金的可行性等多個方面的評價指標,審閱企業的申報材料.
四、創新基金本年度支持重點 創新基金要繼續堅持以市場為導向、支持創新、鼓勵創業、重點突出、管理規范、競爭擇優的原則,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為奪取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的全面勝利、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作貢獻.2010年創新基金支持的重點是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項目;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具有資源消耗低、帶動作用大、就業機會多、綜合效益好的關鍵技術、關鍵創新產品項目;圍繞十大重點振興產業,為技術改造、產業升級、提高產業發展質量和效益提供先進技術支持和配套服務的創新項目;以創業促就業,尤其是畢業大學生、研究生(包括海外留學生)在大學科技園、創業中心等創業服務機構內的創新項目;人才密集、技術關聯性強、附加值高並已直接服務於社會經濟發展的高技術服務業項目;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活動服務的公共技術服務平台項目;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風險補助、投資保障、階段參股試點項目;具有一定技術含量,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競爭力,以產品出口為導向的項目;重大科技專項相關成果的市場轉化項目;符合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要求,結合西部欠發達地區產業發展特點和資源優勢,適合於西部欠發達地區的創新項目.
五、創新基金各類項目審查重點 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活動的特點和創新基金的支持政策,創新基金採取不同的項目類型給予資助.各類項目的審查側重點是: 創新項目:重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在新產品的研發初期、研發中期以及對於市場急需的、有較好創新性的產品中試階段的技術創新活動.
技術創新性包括新技術的發明、一項成熟技術的新應用、多項技術的集成應用.對於研發初期的項目,立項審查關注的重點是技術創新性、企業領導者素質和創業團隊狀況.對於研發中期的項目,立項審查關注的重點是項目產品的技術創新性、項目產品市場、項目承擔企業的創新能力和基礎條件.
對於高技術服務業項目,支持的目的是通過資助服務中的技術創新活動,提升企業核心服務業務水平和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促進高技術服務業企業的快速成長,立項關注的重點是服務的技術含量和商業模式創新. 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貼資金項目:重點支持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新資源共享服務,為技術創業提供孵化服務,為中小企業技術轉移提供服務等服務業務.
支持的機構需具有開放的服務模式、明確的服務對象群體、較好的服務基礎和服務能力.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貼資金項目設立的目的是通過資助,引導和鼓勵更多非營利性和公益型機構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群體的技術服務,並使其形成一個群體,更加有效地發揮中央財政的政策引導作用.
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貼資金項目立項審查關注的重點是服務內容的市場需求、服務能力和服務績效.
Ⅷ 國家創新基金項目有哪些
創新基金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和營造環境建設為目標,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補助基金項目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項目等方式予以支持。
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 .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或服務業務,申請支持的項目必須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
3 .領導班子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並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4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 30% ,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 10% (高技術服務業參見重點說明);
5 .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不超過 70% ;每年用於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銷售額的 5% 。當年注冊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6 .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每年都有好幾百好幾千個項目獲得創新基金.
Ⅸ 遞交「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初創期企業創新項目合同」後,還需要做些什麼,一般情況 ,資金多久能下
首先你要確定你獲得的立項是國家級的立項還是省級的立項。
國家級的立項,會在www.innofund.gov.cn上公布。你要盡快簽定合同,然後上交到當地科技主管部門,逐級上交。上交到國家以後,這會作為財政經費下撥的依據。也就是說,國家會在收到你的合同書以後下撥經費。
如果是省級的話,那要咨詢你們所在地的科技管理部門。一般沿海效率高的科技廳(委),肯定會在合同提交截止日後的一個月內完成撥款流程。
撥款以後,財政經費下撥需要也是由上到下逐級劃撥,經過國家-省-市-縣-鎮的環節。如果快的話,1-2個星期左右就會完成。快慢要視乎你所在地的行政級別和行政效率。
如果你們獲得的是2010年第三批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立項,那麼我相信2個月之內資金應該可以到帳。不過要注意的是,目前只會到帳70%的資金額,另外30%在你們驗收合格以後才會下撥。
Ⅹ 創新基金項目和創新基金一般項目有什麼區別
這個問題有點奇怪,沒仔細閱讀《指南》吧
一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針對企業)分為一般創新項目、重點創新項目兩類
1 一般創新項目方式:無償資助、貸款貼息、資本金投入
2 重點創新項目方式:無償資助(企業已承擔過創新基金的創新項目,且最近一個創新項目驗收合格)
企業只有2次立項成功機會
二 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資金項目(針對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的機構)
三 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