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低保戶能享受防返貧致貧基金嗎
按規定低保戶可以享受對低保戶的所有政策,沒有對低保戶的防貧致富基金,所以低保戶不可以享受。
你提問的基金應該是對精準扶貧戶或建檔立卡戶的政策,因此低保戶不可以享受。
2. 致貧原因怎麼寫
(一)缺乏勞動力,家庭成員年老或殘疾
缺勞力的貧困人口是扶貧工作的難點。目前,農村的社會保障機制還不健全,沒有任何形式的醫療和社會保險,對農戶而言,如果家庭中有殘疾人、體弱或年老喪失勞動能力的成員,不僅對家庭沒有收入的貢獻,反而還增大支出,導致家庭長期陷入貧困之中,難以脫貧。我縣現有貧困戶中,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口比重為34%,此類貧困戶很難通過自己的努力脫貧,就是脫了貧也容易返貧,需要政府和社會對他們進行救助。
(二)長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
貧困戶中若有長期生病或重大疾病患者,不僅不能通過勞動獲得收入,而醫療費用又居高不下,有的甚至債台高築。對貧困農戶來說,生病以後,常常是小病扛,大病拖,對不能再扛、不能再拖的病,治療費用就成了這些農戶的沉重負擔,這類貧困戶因為長期積累的醫療費用和長期生病壓得他們喘不過氣來,自身無精力和信心擺脫貧困。
(三)自然環境較差,資源缺乏
我縣佔三分之一的農戶地處山區,其中有12.5%的貧困人口生活在山區,農戶居住分散且遠離場鎮,交通不便,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貧困戶經濟的發展,對生活在很差的自然環境中的貧困戶採取常規扶貧措施,往往會因為無法從根本上改變自然環境而效果較差。
(四)缺資金,缺項目
缺資金、缺項目的貧困農戶的經濟狀況一般都處在脫貧的臨界線上,對此類貧困戶採取幫扶措施容易見成效,針對這類貧困戶,應從提供增收項目,提供資金、信息方面給予幫助,使其盡快擺脫貧困。
(五)勞動力文化素質差
由於種種原因,許多貧困人口因貧困而失學,又因失學而成為新一代貧困人口,勞動力文化素質低,既是貧困的結果,又是造成貧困的原因。調查結果表明,貧困農戶的勞動力文化素質狀況較差,貧困人口中文盲率為48.5%,貧困人口平均受教育時間2.92年,大大低於全縣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由於勞動力文化素質低,發展家庭經濟缺計劃,缺技術、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也與非貧困戶有很大差距,缺乏脫貧致富的信心和決心。
(六)自然災害是造成貧困和返貧的重要原因
有的農戶本來家庭經濟狀況就差,超過貧困線就不遠,若遇天災人禍,如種植業減產減收,養殖業遇瘟疫,或因家庭成員突然傷殘、死亡或其它自然災害等,就可能造成貧困或返貧。
(七)供養子女讀書
因供養子女讀書而致貧的,他們占貧困人口的5.9%,這類貧困戶隨著子女成長,讀書畢業和就業後,一般都能擺脫貧困,通過採取幫扶措施也容易見到成效
3. 農村婚喪嫁娶對群眾返貧致貧有哪些影響,怎樣有效推進農村移風易俗工作
衛生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政部、財政部、 農業部、國家食品葯品監管局、國家中醫葯局 關於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通知 (衛農衛發[2006]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衛生廳局、發展改革委、民政廳局、財政廳局、農業(林)廳(局、委)、食品葯品監管局、中醫葯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發展改革委、民主局、財務局、農業局、食品葯品監管分局: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各地認識明確,組織有力,工作扎實,穩步推進,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歡迎,為探索新形勢下做好農民醫療保障工作,逐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積累了經驗。根據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和2005年全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會議精神,從2006年起,將調整相關政策,加大力度,加快進度,積極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解決農民看病難問題的一項重大舉措,對於提高農民健康水平、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統籌城鄉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具有重要作用。各有關部門要從執政為民、以人為本和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統一思想,明確目標,精心組織,扎實工作,把這項造福廣大農民的大事抓緊、抓實、抓好。各省(區、市)相關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完善試點方案,規范運作機制,形成2~3種比較成熟的試點模式,供今後推廣時借鑒。 二、明確擴大試點的目標和要求 各省(區、市)要在認真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關政策,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2006年,使全國試點縣(市、區)數量達到全國縣(市、區)總數的40%左右;2007年擴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國基本推行;2010年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覆蓋農村居民的目標。東部地區可在規范管理的基礎上加快推進速度,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多種形式的農村醫療保障辦法。在推進試點工作中,各地區要貫徹自願、互助、公開、服務的原則,堅持農民以家庭為單位自願參加,不搞強迫命令;堅持合作醫療制度的互助共濟性質,動員農民共同抵禦疾病風險;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規范操作,加強監管;堅持便民利民,真正讓農民受益。 三、加大中央和地方財政的支持力度 為體現黨和政府對農民健康的關心,提高農民的受益水平,引導農民踴躍參加,從2006年起,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除市區以外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由每人每年補助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財政也要相應增加10元。財政確實有困難的省(區、市),可2006年、2007年分別增加5元,在兩年內落實到位。地方財政增加的合作醫療補助經費,應主要由省級財政承擔,原則上不由省、市、縣按比例平均分攤,不能增加困難縣的財政負擔。農民個人繳費標准暫不提高。同時,將中西部地區中農業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高於70%的市轄區和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和廣東六省的試點縣(市、區)納入中央財政補助范圍。中央財政對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和廣東省按中西部地區補助標準的一定比例安排補助資金。各級財政部門要認真落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在年初預算中足額安排,並及時下撥到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順利開展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四、不斷完善合作醫療資金籌集和監管機制 各地要認真總結試點單位的好做法,積極進行農民個人繳費方式的探索,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建立穩定的籌資機制。如果農民個人自願,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可以由村民自治組織代為收繳農民的個人繳費。要加強基金管理,做到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嚴格實行基金封閉運行,確保合作醫療基金和利息全部用於參合農民的醫療補助。要建立健全既方便農民又便於監管的合作醫療審核和報銷辦法,實行基金使用管理的縣、鄉、村公示制度,把合作醫療報銷情況作為村務公開的重要內容,探索農民參與監督和民主管理的長效機制,保證農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要加強對合作醫療基金管理和使用的專項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五、科學合理制定和調整農民醫療費用補償方案 隨著試點數量的增加和政府補助水平的提高,各地要在分析、總結合作醫療制度和基金運行情況的基礎上,認真測算,科學制定和調整農民醫療費用補償方案。方案的制定和調整要掌握以下原則:一是要在建立風險基金的基礎上,堅持做到合作醫療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結余;二是新增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資金應主要用於大病統籌基金,也可適當用於小額醫療費用補助,提高合作醫療的補助水平;三是補償方案要統籌兼顧,鄰縣之間差別不宜過大;四是補償方案的調整應從新的年度實行,以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六、加強合作醫療管理能力建設 各試點縣(市、區)要加強經辦機構建設和管理。要按規定解決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的編制,同時要支持保險公司參與合作醫療業務服務的試點。要按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的基本原則和政策要求,明確政府相關部門、經辦機構(保險公司)及定點醫療機構的權利、義務,保障參合農民的合法權益,為農民提供方便、良好的服務。要繼續加強合作醫療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的政策、業務培訓,提高合作醫療管理能力。要加快合作醫療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中國上審核報銷、監管和信息傳輸,加強規范管理。試點縣(市、區)財政部門要將經辦機構人員和工作經費列入年度預算,予以保證,不得從合作醫療基金中提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新增試點縣(市、區)適當提供啟動經費。中央財政將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對中西部地區的試點工作予以支持。 七、進一步解決好貧困農民的看病就醫問題 要建立和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做好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銜接。加大各級政府對醫療救助資金的支持,充分發揮民政部門的主導作用,動員紅十字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慈善機構和各類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明確救助范圍,提高救助水平,重點解決好農村五保戶和貧困家庭的問題。在幫助救助對象參加合作醫療的同時,對個人負擔醫療費用過重、難以承擔的部分,應給予適當補助。針對農村貧困人口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難大的實際,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中對農村救助對象應給予更多的政策優惠。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醫療救助的協調互補,共同解決貧困農民看病就醫難的突出問題。 八、加強農村醫療服務監管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服務行為和費用的監管,採取有效措施遏制農村醫葯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農民醫葯費用負擔。要建立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引入競爭機制;制定合作醫療基本葯品和診療目錄,嚴格規定目錄外葯品和診療費用占總醫葯費用的比例,並實行病人審核簽字制;嚴格控制定點醫療機構平均住院費用、平均門診費用的上漲幅度,控制定點醫療機構收入中葯品收入所佔的比例。要加強對鄉鎮衛生院的監管,維護公立衛生院的公益性質。要重視和加強中醫葯和民族醫葯的應用,應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列入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將適宜的中葯和中醫葯診療項目列入合作醫療基本葯品和診療目錄,滿足農民對中醫葯和民族醫葯的需求。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衛生行政部門探索建立符合實際的農村醫療服務項目規范和醫葯價格標准。 九、繼續加強農村葯品監督和供應中國絡建設 要繼續加強農村葯品監督中國絡建設,促進農村葯品供應中國絡建設,充分利用現有中國絡和人員,建立適合農村實際的葯品供銷體系和監督體系,規范葯品供銷渠道,加強質量監管,嚴厲打擊非法葯品經營活動。逐步推進農村醫療衛生機構葯品集中采購或跟標采購;也可由縣級醫療機構或鄉鎮衛生院為村衛生室代購葯品;鼓勵葯品連鎖企業向農村延伸,對農村基層醫療機構實行集中配送。通過建立多種形式的農村葯品供應渠道,保證農民用葯安全、有效、經濟。 十、加快推進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要加強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縣、鄉、村三級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中國絡。把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十一五」規劃,以加強縣、鄉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為重點,並對中西部貧困地區傳染病、地方病重疫區的村衛生室建設給予適當支持。各級政府要集中力量在每個鄉鎮辦好一所公立衛生院,並由縣級政府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整合現有衛生資源,建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更好地承擔農村疾病預防控制、基本醫療、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工作。各地要結合鄉鎮機構改革,明確鄉、村級公共衛生工作職責並落實到位。各級政府要按照明確職責合理負擔的原則,建立和完善農村衛生經費保障機制。 十一、加強農村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 加強農村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培訓,建立終身教育制度,提高農村衛生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高等醫學院校要加強面向農村需要的衛生專業人才培養,擴大定向招生試點。研究制定農村衛生技術人員職稱晉升的傾斜政策,鼓勵農村衛生技術人員安心工作。建立城市衛生支援農村的長效機制,城市醫院要選派醫務人員輪流定期到縣級醫院和鄉鎮衛生院幫助開展醫療服務和技術培訓。城市醫生晉升主治或副主任醫師之前,必須在縣或鄉醫療機構累計服務滿1年。城市醫療衛生機構新錄用的大學畢業生,在獲得醫師執業證書後分期分批到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服務1年,服務期限可以計算為城市醫生在晉升主治和副主任醫師前必須到農村服務的時間。縣級醫院也要建立對鄉、村醫療機構的定點幫扶制度。要制定政策引導醫學院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志願服務。 十二、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領導 各地要把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作為維護農民健康權益、提高農民綜合素質、切實解決「三農」問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重要措施,切實擺上工作日程,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組織好各方面力量,積極支持這項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加強協調,密切配合。衛生部門要充分發揮主管部門作用,加強管理和政策指導;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資金籌集、使用的審核和監管;農業部門要配合做好宣傳推廣工作,協助對籌資的管理,監督資金的使用;民政部門要做好農村醫療救助工作,支持合作醫療的建立和完善;食品葯品監管部門要加強農村葯品監管,配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健康發展;中醫葯管理部門要注重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發揮中醫葯的優勢和作用。要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爭取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調動廣大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通過不懈的努力,逐步在我國建立起符合中國國情,適應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醫療衛生需求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衛生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財政部 農業部 食品葯品監管局 中醫葯
4. 農村易返貧致貧戶什麼意思
農村易返貧致貧戶的意思就是因病致貧、因災致貧是意思,也就是說,盡管農村農戶已經脫貧,但同樣還有因病、因災返貧的風險存在。
5. 防止返貧致貧五大機制是什麼
防止返貧致貧五大機制個人觀點應該是:
一、建立建全返貧預警機制;
二、強化扶貧對象動態管理機制;
三、建立「有序銜接、政策兜底」的保障體系機制;
四、構建貧困人群及低收入人群調查摸底系統工程機制;
五、強化考核機制。
6. 誰了解新農合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知識問答 1、什麼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簡稱新農合)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2、為什麼要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的醫療衛生條件有了極大的改善,農村缺醫少葯的一般問題已基本解決。但是,由於多數地方農村醫療保障制度不健全,醫療費用完全靠個人支付,農民負擔較重,因而出現部分農民看病難的問題。據一些縣調查,在農村貧困戶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農戶佔20-30%。許多情況表明,疾病是導致貧困的重要原因,貧困又使疾病難以醫治。目前所言「看病難」、「醫療難」,主要是指農民對醫療費用的承受能力問題。由於多數地區農村經濟發展水平還不高,還不具備把農民醫療保障納入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條件,政府或集體經濟也沒有能力把農民醫療保障包起來,目前廣大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只能通過農民互助共濟的方式來解決。
3、新農合統籌補償模式制定的基本原則是什麼?基本原則是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以住院補償為主、兼顧受益面;保持相對穩定,不斷完善;充分體現互助共濟,以大病統籌為主。4、新農合的基金分為幾部分?新農合基金分為三個部分,即風險基金、住院統籌基金和門診家庭賬戶基金(簡稱家庭賬戶),新農合基金不再單獨設立其他基金。5、什麼是風險基金?風險基金是從新農合總基金中提取和新農合基金結余中劃轉的用於彌補新農合基金非正常超支的專項儲備資金。風險基金由各縣(市、區)每年從籌集的新農合基金總額中按3%的比例提取,基金結余較多的各縣(市、區)也可以按結余資金的50%劃入風險基金。風險基金的規模應保持在年籌資總額的10%,達到規定的規模後,不再繼續提取。6、什麼是住院統籌基金?住院統籌基金是指用於參合農民住院醫療費用、門診大病(慢性病)醫療費用和孕產婦住院分娩的補償。中央及地方財政對參合農民的補助資金全部納入住院統籌基金,農民參合自繳經費不低於30%部分納入住院統籌基金。住院統籌基金用於對參合農民住院可報費用達到起付線標準的補償、各縣(縣、區)規定的門診大病(慢性病)的補償以及住院分娩的定額補償。7、什麼是家庭賬戶基金?農民參合自繳經費納入統籌基金後剩餘部分為參合農民本人的家庭賬戶,中央及地方政府對參合農民的補助資金不得納入家庭賬戶。家庭賬戶由家庭成員共同使用,也可用於住院醫葯費用的自付部分和健康體檢,家庭賬戶內的金額可一次性用完,當年結余部分可轉入下一年度使用,但不得用於充抵下一年度參加新農合繳費資金。8、我市實行怎樣的補償模式?我市實行「門診家庭賬戶補償+住院可報費用按比例補償+門診大病(慢性病)補償」模式,即大病統籌加門診家庭賬戶模式。9、參合農民門診就診如何減免門診醫葯費用?參合農民在本縣境內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診時,應攜帶新農合證,定點醫療機構直接減免門診醫葯費用。在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門診直接減免的醫葯費用,由鄉鎮農醫所初審合格後,報市農醫局復審,7個工作日內通知代理銀行將減免的費用劃撥給鄉(鎮)農醫所,由農醫所回補到定點醫療機構。10、住院起付線如何設置?我市設立了四級起付線,即鄉級定點醫療機構為100元,縣級定點醫療機構為300元,縣(市、區)外定點醫療機構為600元,非定點醫療機構為800元。起付線以下為個人自付部分。11、住院補償比例如何設定?同級醫療機構只設立一個補償比。鄉級定點醫療機構為80%,縣級定點醫療機構的補償比為60%,縣外定點醫療機構為40%,非定點醫療機構為30%。在計算參合農民的實際補償金額時,應用可報費用減去起付線金額後,再按規定的補償比補償。12、住院補償封頂線多少?我市住院補償封頂線為2萬元,以當年內實際獲得補償金額累計計算。13、住院最低補償額是多少?參合農民住院醫療費用達到起付線後,實行最低補助,在鄉級定點醫院住院,補償金額未達30元的,最低補助30元;在市本級及市外定點醫院住院,補償金額未達50元的,最低補助50元。參合農民1年內多次住院,只能享受1次最低補償額待遇。14、參合農民住院報銷醫葯費用需哪些資料?合作醫療證、身份證(16歲以下小孩除外)、戶口簿,此三證需原件審核後復印存底;轉院證明、有效住院發票、費用清單、出院小結、自費項目知情同意書等資料。15、參合農民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怎樣報銷醫葯費?參合農民在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由定點醫療機構對其發生的醫葯費用進行審核,按規定標准墊付應補助的金額。定點醫療機構每月底將當月資金支出總額向市農醫局申報,市農醫局審核後通知代理銀行劃撥給定點醫療機構。經市農醫局審核,不符合規定支付的資金,由定點醫療機構自負。在鄉(鎮)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住院費用在2000元以內的,由定點醫療機構初審,按規定標准墊付應補助的金額,定點醫療機構每月向農醫所申報,農醫所初審後報市農醫局審批。市農醫局審核後通知代理銀行劃撥給定點醫療機構。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支付的資金,由定點醫療機構自負。住院費用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或在市外醫院住院治療的醫葯費用,以及對住院資料有疑問的由農醫所送農醫局審核,市農醫局審核後通知代理銀行劃撥給鄉(鎮)農醫所,由農醫所支付給農民。16、 住院分娩如何補償?在鄉(鎮)衛生院和市級定點醫院機構住院正常分娩每位產婦補助300元和200元。產科並發症和合並症按住院補助 17、門診大病(慢性病)有哪些病種?。門診大病(慢性病)包括:慢性肝炎、糖尿病、心臟病、高血壓、慢性腎病、結核病、腦卒中後遺症、精神病、惡性腫瘤、風濕性關節炎、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等12種。 18、如何申請門診大病(慢性病)?憑鄉(鎮)衛生院以上醫療機構的檢查、化驗檢查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資料,到市農醫局提出申請並辦理核准納入統籌基金報銷范圍的相關手續,經市農醫局批准同意按大病(慢性病)診療的參合農民,由市農醫局備案,並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上簽字和加蓋慢性病管理專用章。19、門診大病(慢性病)患者如何就診程序?就診時應帶本人身份證明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到指定的一家市級或鄉(鎮)級醫療機構進行診治,定點醫療機構應建立門診大病(慢性病)患者就診登記本和建立門診病歷、詳細記錄、檢查、治療、用葯和費用發生情況。20、門診大病(慢性病)補償所需資料?門診大病(慢性病)患者的身份證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門診病歷、門診發票、費用清單或復式處方(葯品標明單價)等。21、門診大病(慢性病)的補助標准?門診大病的補償比例為40%,起付線為200元,封頂線為2000元。結核病、麻風病患者門診治療實行定額補助,初治病人年內補助1000元,復治病人年內補助1200元,難治病人年內補助3000元;麻風病人年內補助1000元。22、轉診轉院如何規定?需轉市外醫院住院診治的,必須由市級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病情證明,並簽署意見,經市農醫局審批後方可轉院診治。病情緊急的,可先轉診,但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補辦相應手續。在市外務工患病住院,應由患者本人或其親屬電話報告鄉農醫所。未經批准或未按規定申報備案的不予補助。
7. 新農合大病如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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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障是指在保險有效期內,對被保險人罹患重大疾病給付的最高保險金額。
大病醫保按病種定額救助,新農合補償70%,個人支付30%,屬農村醫療救助對象,醫療救助緊急再付20%。
新農合大病申請的步驟:
第一,疑似重大疾病患者(或直系親屬及其監護人)須持社保卡(如持合作醫療證,還應帶身份證或戶口簿)到縣新農合重大疾病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確診後可入院治療。如果縣內沒有重大疾病定點救治醫療機構,患者可直接在本縣(市、區)新農合經辦機構指定的縣外定點醫院就診。
第二,對於符合救治條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定點醫院將在就診申請單(或轉診申請單)上簽署意見,按照醫院規定及時收治入院。
第三,患者(或直系親屬及其監護人)在確診後3至4日內,要攜帶定點醫院的就診申請單(或轉診申請單)、社保卡(如持合作醫療證,還應帶身份證或戶口簿)、代辦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等相關材料,到參合地縣級新農合經辦機構辦理審核手續,其中民政醫療救助對象應向參合地縣(市、區)民政部門提出申請。
第四,患者取得參合地新農合管理中心及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同意後,定點醫療機構應與患者簽訂單病種定額、按床日付費治療協議(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的除外),承諾按臨床路徑或診療常規診療。
新農合大病醫保須滿足的條件:
省衛生廳相關負責人解釋說,新農合重大疾病患者應同時滿足4個條件,才可列入大病保障范圍。一是當年參加新農合並繳納參合費用;二是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治療;三是疾病診斷須符合大病保障病種范圍;四是按診療規范或臨床路徑就診所發生的住院醫葯費用。
患者如果不在定點醫院就診,或在定點醫院就診,但未按照本方案規定的臨床路徑或診療常規診療所產生醫療費用,不列入大病保障補償范圍,按參合地原規定的補償方案進行補償。重大疾病有其他項目予以減免相關費用的,應由其他項目資金先行減免後,剩餘醫葯費用再按照本方案規定執行。
納入新農合大病醫保,新農合基金的實際補償比將達70%,個人自付定額標準的30%。屬於農村醫療救助對象,新農合基金支付定額標準的70%,醫療救助基金支付定額標準的20%,個人自付定額標準的10%。
2012年11月1日起執行,2012年11月1日前(不含11月1日)入院的重大疾病患者按照參合地2012年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