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河北如何統籌資源救助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
為保障每一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順利入學、安心就學,河北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7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實施意見,河北省將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新生提供專項救助,解決他們報到的路費、學校助學金發放前的生活費等,新生到學校報到後還將按規定享受國家各項資助政策。
意見明確,河北省在原有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入學資助政策的基礎上,從今年秋季學期開始,對當年在該省參加高考並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錄取、具有該省戶籍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實行一次性救助。
(一)「綠色通道」
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二)國家獎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3000元,分為三檔,即2000元、3000元和4000元。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學生生活費支出。
此外,還有用於獎勵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三)國家助學貸款
分為校園地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校園地助學貸款在省屬公辦28所高校開辦;生源地助學貸款由省農村信用聯社承辦。主要政策是: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可達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可達12000元。
(四)校內資助政策
我省高校每年從事業收入(學費)中足額提取5%比例的經費,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減免學費(住宿費、書費)、勤工助學、校內獎助學金、特殊困難補助、貧困學生大家訪、資助育人和宣傳、就業幫扶、學生創新創業和社會實踐以及其他與資助貧困學生相關支出。
(五)建檔立卡學生「三免一助」政策
在省內公辦普通高校(不含獨立學院)就讀,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注冊學籍的我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可享受「三免一助」(免學費、免住宿費、免教科書費,享受國家助學金)政策。
Ⅱ 關於設立學校獎學金和基金會的問題
私人要辦獨立基金的話比較麻煩 一般都是掛在政府機關、學校或者基金會名下 只要登記交錢就可以了 他們會幫你打點一切 並且此類教育基金沒有數額上的硬性限制(數額太少了 接待人員會婉言謝絕) 但會有資金安全上的風險
建議你先選定一個目標學校 可以在一些公益基金的網站上詢問到那個區域的基金覆蓋單位 聯系該單位即可
Ⅲ 助學基金會創辦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成立基金會,首先要先找主管機關,如果是助學性質的主管機關一般是當地的教育局,然後經主管機關認可後,到民政部門登記。而且基金會還要成立相應的組織管理機構
《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八條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如果錢不是很多的話,為什麼不直接到當地希望工程,直接挑選要救助的人員呢?
你去希望工程,然後會有工作人員拿出好多需要救助的人的詳細資料,包括個人的出生年月、家庭狀況、就讀學校、現在的基本情況等,甚至還包括學校出具的成績單,你可以從中挑選你想救助的,選擇救助的時間,比如讀完小學或者中學等,然後把錢交給希望工程,之後希望工程會給你一個收據和一份材料,這上面有這個學生的詳細通信地址,你可以和這個學生通信聯系,如果你想留下你的姓名的話,甚至你都可以收到這個孩子給你郵寄來的信,你可以確認你的捐助款是否全部到位,當然,在你哪天心血來潮的時候你都可以去當地看看這個學生,一般在山區,就當是旅遊吧。
Ⅳ 如何管理我的扶貧助學基金
與有關部門聯系,再考察一下,來確認
Ⅳ 學生會有權利管獎助學金嗎
沒有權利。
可以參照《國家助學獎學金管理辦法》規定,而且,學生會作為一個學生社團組織,也並非管理機構。
但是,
我當年上大學的時候,他們真的就在參與管理,很不忿,但也很無奈。
Ⅵ 助學金的標准
學生要求為勤奮學習,積極上進,且家庭經濟情況困難。符合要求的學生均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6)河北學生獎助基金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學生電子學籍及學生資助信息系統,確保學生資助信息真實、可靠。
級財政、教育部門和普通高中要切實加強國家助學金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國家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
普通高中要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3-5%的經費,用於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支出。
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中提取的具體比例由財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門確定,地方所屬普通高中提取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Ⅶ 2017年各學段學生資助政策有哪些
2017年各學段學生資助政策有哪些?一起來了解
2月28日上午,教育部舉行教育新春發布會,介紹了2017年國家學生資助政策。
近些年,中央有關部門密集出台相關資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蓋學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從制度上保障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01
國家獎學金
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每年獎勵本專科學生5萬名,每生每年8000元。
02
國家勵志獎學金
用於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面約為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總數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學年內,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不能同時獲得。
03
國家助學金
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國家助學金資助面約為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總數的20%,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設2-3檔。
04
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不需要擔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用,每學年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支付,並按約定償還本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有兩種模式:一是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即通過就讀學校向經辦銀行申請;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即通過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
05
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實施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補償代償金額根據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確定,每生每年不高於8000元。每年補償或代償總額的1/3,分3年補償代償完畢。地方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由各地參照中央政策制定執行。
06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費
補償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在校生及畢業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對退役後復學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實行學費減免。補償代償金額根據學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確定,退役復學學費減免金額按照實際收取學費確定,每生每年均不高於8000元。
07
直招士官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對其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補償代償金額根據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確定,每生每年不高於8000元。
08
師范生免費教育
在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地方師范院校師范生資助由各地自行實施。享受師范生免費教育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但不能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
09
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給予教育資助。內容:一是學費資助;二是家庭經濟困難退役士兵學生生活費資助;三是其他獎助學金資助。學費資助標准,按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學費標准,每學年每生最高不超過8000元。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資助標准,按國家現行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10
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從2012年起,對中西部地區啟動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用於解決學生家庭至錄取學校間的路費及入校後短期生活費,省(區、市)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資助500元,省(區、市)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資助1000元。
11
勤工助學
學校設置校內勤工助學崗位,並為學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學機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考慮。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勞動報酬原則上不低於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12
校內資助
學校利用從事業收入中提取的資助資金以及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捐助資金等,設立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伙食補貼、校內無息借款、減免學費等。
13
綠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綠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無法繳納學費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01
國家獎學金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研究生。每年獎勵4.5萬名,其中碩士生3.5萬名、每生每年2萬元,博士生1萬名、每生每年3萬元。
02
學業獎學金
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於創新、積極進取而設立的獎學金。中央高校根據研究生收費標准、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社會服務以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確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覆蓋面、等級、獎勵標准和評定辦法(可分檔設定獎勵標准)。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准不得超過同階段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標準的60%。地方高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政策由各地參照中央政策制定執行。
03
國家助學金
用於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碩士研究生資助標准不低於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資助標准不低於每生每年10000元。
04
「三助」崗位津貼
高等學校利用教育撥款、科研經費、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崗位,並提供「三助」津貼。原則上,助研津貼主要通過科研項目經費中的勞務費及科研間接費列支,助教津貼和助管津貼所需資金由高等學校承擔。研究生「三助」津貼標准由高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當地物價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
05
國家助學貸款
研究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條件、程序及其他有關規定,與高校本專科生國家助學貸款基本相同。原則上,研究生助學貸款以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為主,每學年每生貸款金額不超過12000元。
06
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應屆畢業研究生赴基層就業申請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的條件、程序及相關規定,與本專科畢業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補償代償金額每生每年不高於12000元。
07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費
補償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
研究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申請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的條件、程序及相關規定,與本專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補償代償或學費減免金額每生每年不高於12000元。
08
直招士官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研究生,其申請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的條件、程序及相關規定,與本專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補償代償金額每生每年不高於12000元。
09
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學校並納入全國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給予教育資助。資助內容與本專科生基本相同。學費資助標准每學年每生最高不超過12000元。
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01
免學費
國家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藝術類戲曲表演專業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其他表演專業學生除外)。
對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符合免學費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相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標准給予補助。學費標准高出公辦學校免學費標准部分由學生家庭負擔;低於公辦學校免學費標準的,按照民辦學校實際學費標准予以補助。
02
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標准生均每年2000元。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區域確定,六盤山區等11個連片特困地區和西藏、四省藏區、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享受助學金範圍。
地方出台的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和助學金政策,范圍大於或相關標准高於國家標準的,可按照本地的辦法繼續實施。
03
頂崗實習
安排中等職業學校三年級學生到企業等單位頂崗實習,獲得一定報酬,用於支付學習和生活費用。
04
獎學金
地方政府、相關行業、企業安排專項資金設立中職學生獎學金。
05
學校免學費等
中等職業學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經費,用於國家免學費政策之外的學費減免、勤工助學、校內獎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06
其他資助
鼓勵和支持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個人資助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普通高中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01
免除學雜費
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免除公辦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非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的學雜費,對民辦學校符合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學校標准給予補助。
02
國家助學金
用於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約佔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准由各地結合實際分檔確定。
03
學校資助
學校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支出。
04
社會資助
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01
免學雜費
全部免除城鄉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學雜費。
02
免費教科書
對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免費教科書資金,國家規定課程由中央全額承擔,地方課程由地方承擔。同時國家為小學一年級新生免費提供正版學生字典,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
03
寄宿生生活補助
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補助標准為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04
營養改善計劃
國家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央財政為國家試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補助形式為向學生提供等值優質食品,不以現金形式直接發放。補助標准為每生每年800元。
學前教育資助政策
01
政府資助
地方政府對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予以資助。中央財政根據地方出台的資助政策、經費投入及實施效果等因素,予以獎補。
02
幼兒園資助
幼兒園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具體比例由各地自行確定。
03
社會資助
各地建立和完善相關優惠政策,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捐資,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Ⅷ 張乃新獎助學金、叔蘋獎學金、南方通信高考升學獎、振奮獎助學金,這些獎學金和助學金申請條件是什麼呢
南潯中學優秀學生獎勵與貧困生扶助政策:中學設有張乃新獎助學金、叔蘋獎學金、南方通信高考升學獎、振奮獎助學金,每學年獎勵金額30萬元,以激勵學生努力學習。其中旅美華僑設立的張乃新獎學金不僅在高中階段對我校15名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每人每年頒發助學金2000元,還對我校畢業考入大學的學生在就讀大學一、二年級期間,每人頒發獎學金1萬元,以資助其完成大學學業。
Ⅸ 趙薇獎學助學基金的基金章程
關於 趙薇獎學助學基金管理使用辦法 第一條充分尊重捐贈人的個人意願,突出基金的公益性,捐贈資金及以此為本金產生的收益全部用於獎勵優秀學生、資助困難學生,不作他用。
第二條基金管理工作堅持公開、公正、透明,加強宣傳,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條突出基金的社會效益和教育效益,弘揚捐贈人熱愛家鄉、關心教育的優秀品質,鼓勵學生刻苦學習、立志成才。
第四條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吸納社會各界力量。促進本基金早日成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資助范圍更全面的社會公益基金。 第五條為切實加強對 趙薇獎學助學金 的管理,由捐贈人委託蕪湖市教育局牽頭管理,由蕪湖市教育局與捐贈方商定成立基金監管委員會,嚴格管理制度,及時向捐贈人及社會通報基金使用情況,加強宣傳,接受監督。
第六條管理機構:在市教育局接受委託管理後,成立基金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基金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七條資金的管理:蕪湖市教育局設立 專項基金,雙控帳戶。各項支出經管理辦公室審定後須有捐贈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第八條基金的收益:
1. 根據本人的意願,捐贈人在參加公益活動中的收益,可繼續納入該基金帳戶,做到專款專用。
2.在低風險的前提下,基金監管委員會決定本金投資方式,由此獲得的所有收益,均納入該專戶。
3.加強公益事業宣傳,廣泛吸納社會人士團體資助。
第九條使用額度:
每年用於獎助學的資金幅度,以基金的所有收益為主,不足部分可用基金本金補足,原則上不超過該年度基金總額的 15%。
第十條獎勵、資助的程序:
1. 由基金管理辦公室根據基金數目,提出當年的資助總金額和獎助類別;
2. 每年由學生本人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提出申請並附相關證明資料,交所在學校、區教育局核實並推薦,報基金管理辦公室審核,經蕪湖市教育局研究決定,並徵求捐贈人意見後,公示受助對象及標准;
3. 由蕪湖市教育局組織,邀請有關人士和新聞媒體工作者等人士出席獎學金、助學金頒發儀式,並通過媒體向社會作宣傳。
4.所有受獎助學生條件符合者,次年可以重新提出申請,經審定合格後可以重獲獎助學金。
第十一條審查通報制度:加強對基金使用情況的監督,並每年定期向社會及捐贈人通報基金的收入、使用情況,通過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受獎助者的名單,對不符合接受獎勵、資助標準的對象,一經舉報查實後,取消資格,並由蕪湖市教育局追究相關推薦人員行政責任,以確保基金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進行。
基金的持續運行:為了使該基金能更廣泛更持久地服務於蕪湖市青少年教育事業,激發社會各界關心公益事業的熱情。捐贈人和蕪湖市教育局有責任和義務,通過多方渠道使該基金不斷滾動發展,實現此項公益行動的 可持續發展。
財務管理
由蕪湖市教育學會代理財務核算。
經市人民銀行批准,在銀行開設基本帳戶,專款專存。
該基金所有捐贈收入及由此而產生的各項受益,堅持專款專用原則,全部用於資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財務人員根據基金監管委員會主任的親筆批示方可開出支票。
年初,財務人員向基金監管委員會上報上年度基金收支財務年度報表。 第十二條獎助對象:
1. 市區家庭生活困難的小學生(20名,其中在校殘疾學生5名,其他學生15名);
2.市區家庭生活困難的中學生(35名,其中蕪湖師范學校3名,蕪湖市一中高中部3名,初高中宏志班各5名,在校殘疾學生5名,其他學生14名);
3. 全市初中,高中應屆優秀畢業生5名(其中初中3名,高中2名);
4. 國家級學科競賽、科技創新大賽等活動中特別優秀的及有明顯特殊專長的蕪湖市學生;
5.由於突發事件處於極度困境的學生。
第十三條資助種類:
1. 對學生個人進行一次性獎勵、資助;
2.對某一特殊集體進行資助、獎勵。
第十四條資助方式:現金或物品及適當形式的課外激勵活動等。
第十五條獎助標准:
1. 助學金:小學生每生一次性資助400元/學年;中學生每生一次性資助600元/學年。由於突發事件處於極度困境的學生一次性資助800元。
2. 獎學金:全市初中應屆優秀畢業生,每生一次性獎勵600元;全市高中應屆優秀畢業生,每生一次性獎勵1000元(文理科各1名);國家級學科競賽、科技創新大賽成績特別優秀者及有明顯特殊專長學生每生一次性獎勵800元。 第十六條 對取得優異成績的受獎對象,或接受資助後刻苦學習取得優異成績的受 助對象,其成績應及時報基金管理辦公室備案。可獲贈由 趙薇 本人簽名的紀念品一份,以資進一步的鼓勵,擴大影響。
第十七條 本辦法將在試行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逐步加以完善。本辦法的修改、變更、解釋權屬於 趙薇獎學助學基金 管理辦公室。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Ⅹ 獎助資金使用紀律的重要性
養助資金使用的紀律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獎學金和助學金被私自濫用的話,不但會對學生沒有好處,反而會助長學生的貪心,對社會的風氣也會產生不好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