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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銀行業徵收營業稅,名義稅率為5%,一方面若按簡易方式計征增值稅,即銷售額乘以3%,金融業的稅負將大幅下降,另一方面,金融業不像實體企業的進項稅可以那麼明確地計算出來進行抵扣。所以今後金融業營改增將會比較復雜。實際上,金融業也應該加速自身的財稅管理信息化建設,利用航天信息軟體「懂稅的ERP」或是用友暢捷通來升級自身的財稅管理模式。
B. 營改增後金融業如何納稅稅率多少
具體稅率還未定。
金融方面貸款業務和中間業務適用稅率預計將定在6%。金融商品買賣適用稅率或免稅或為6%,但採用何種計稅方法仍不確定。相較於其他行業,金融業營改增一直被業內認為難度較大。
由於金融業營改增對整個金融行業的影響非常大,核算也十分復雜,營改增本身的目的是避免雙重征稅,因此,如果扣除不到位,反而對金融行業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因此,也是政策遲遲未出台的原因所在。
C. 營改增之後金融保險業稅率多少
金融保險業增值稅,適用稅率是6%
金融保險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是6%;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徵收率是3%
擴展閱讀:
1、貸款服務
以提供貸款服務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為銷售額。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以提供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收取的手續費、傭金、酬金、管理費、服務費、經手費、開戶費、過戶費、結算費、轉託管費等各類費用為銷售額。
3、金融商品轉讓
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保險服務收入
5、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
(1)經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和車輛購置稅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2)經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含本金),扣除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
(3)試點納稅人根據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可繼續按照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4)經商務部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批準的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實收資本達到1.7億元的,從達到標準的當月起按照上述第(1)、(2)、(3)點規定執行;2016年5月1日後實收資本未達到1.7億元但注冊資本達到1.7億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第(1)、(2)(3)點規定執行,2016年8月1日後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和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不得按照上述第(1)、(2)、(3)點規定執行。
二、納稅地點
屬於固定業戶的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和稅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納稅期限
除一般規定外,有以下特殊規定:
(1)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後,自結息日起90天內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按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自結息日起90天後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暫不繳納增值稅,待實際收到利息時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2)銀行、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信用社的納稅期限為1個季度。
D. 2019年營改增最新政策對金融及保險業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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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全面實施後,對建築業而言,因為勞動力成本/折舊不能抵扣增值稅,或會在較短時期內對建築類行業公司的盈利水平產生不利影響,長期內對營改增政策的修改將可能抵消不利影響。對房地產而言,如果土地成本不可抵扣,最終行業利潤下降幅度可能會更大,反之則對企業經營業績有利。對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而言,屬於利好信息,將會顯著減輕企業的負擔。」
「地價、利息目前沒有明確是否能抵扣,如果地價、利息能進來抵扣的話,會降低房地產企業稅負。金融業由5%的營業稅改為6%的增值稅,因為增值稅是價外稅,實際稅負率是5.66%,再考慮到進項可抵扣,租金、購買設備這塊能抵扣的話,基本上影響就不大。生活服務業如餐飲服務行業,這塊的主要成本就是人工、租金、采購。如果租金和采購能抵扣,有可能稅負會降。」建築行業分析師認為,短期來看,考慮到材料、人工無法足額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甲方供應材料情況下發票難以進行抵扣等,大部分企業稅負將有所增加,但營改增可能僅適用於新簽項目,預計負面影響不大。長期來看,隨著建築企業發票管理力度加大,引進高科技設備並減少人力投入等,減負效果將逐步體現。更多相關建築行業分析信息請查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6-2021年中國建築行業發展分析及投資潛力研究報告》。
對於地產業,證券地產業分析師認為,如果營改增後能按6%計稅並抵扣土地成本,將會極大改善企業的稅費負擔。如果僅以6%稅率徵收,對建安成本、財務成本等較高的企業利好也十分明顯。從政策的基調來看,房地產企業的稅費減免將逐步進入實質階段。
證券研報指出,證券業方面,券商如果可抵扣比例超過40%,營改增或有增厚業績效果,其中人力成本能否抵扣至關重要。保險業方面,免稅和進項抵扣確定至關重要,預期壽險免稅設計或在營改增後能得以延續,而產險受益幅度或依然較高。信託業方面,考慮營業成本中管理費用/資產減值佔比60%/40%,其中人力成本佔比超過70%,人力及減值如何抵扣將非常重要。
E. 營業稅的稅目有哪些。
營改增後的營業稅稅目
一、交通運輸業
1、全部納入了營改增范圍。
2、水路運輸中的打撈,航空運輸中的通用航空業務和航空地面服務業務,裝缷搬運子目,是按物流輔助服務而不是按交通運輸服務營改增的。
3、營改增將計程車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計程車的計程車司機收取的管理費用,納入了營改增征稅范圍。現行營業稅政策,計程車公司收取的管理費或承包費,屬於內部分配行為,不徵收營業稅。營改增不認定該部分收入為內部分配行為了
4、程租期租的前面都有個遠洋運輸的定語,濕租僅限於航空運輸,非遠洋運輸、非航空運輸的程租期租濕租不營改增
二、建築業本稅目沒有營改增業務。
目前有些業務,比如裝飾性廣告、網路布線、監控系統安裝等,應該按服務業、廣告業還是按建築業征稅政策界定不是很清晰,界定不清的業務是否營改增也不是太清楚。
三、金融保險業金融保險業中的融資租賃按有形動產租賃納入營改增。
四、郵電通信業沒有營改增。
五、文化體育業
1、文化業中的播映按廣播影視服務營改增。
2、文化業
六、娛樂業沒有營改增。
七、服務業
1、代理業。貨物運輸代理和代理報關服務納入了營改增,其他代理業務,如代購代銷、介紹服務、其他代理業務一概沒有營改增。
2、旅店業、餐飲業。雖然沒有營改增,但總局2011年62號公告,2013年17號公告,規定: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非現場消費的食品應當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等於將營業稅挖走了一大塊。
3、倉儲業。全部營改增。
4、租賃業。有形動產租賃營改增。
5、廣告業。全部營改增。
6、其他服務業。設計、制圖、測繪、勘探、審計會計鑒證、咨詢服務等全部營改增。技術培訓應屬於文化體育業,沒有營改增。
7、營改增的現代服務業中研發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等確實是傳統服務業中原本少有的。
八、轉讓無形資產轉讓無形資產中的轉讓專利、非專利技術、商標、著作權等全部營改增。
轉讓土地使用權雖然沒有營改增,但總局2011年47號公告明確: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同時銷售附著於土地或不動產上的固定資產,分別徵收營業稅和增值稅。以前是全部徵收營業稅。
九、銷售不動產沒有營改增。
參考資料:網路和中華會計網
F. 營改增企業,3%的稅率包括哪些
營改增企業,3%的稅率除了沒有完整會計賬冊的小微企業無法享受增值稅抵扣。其餘企業可選擇按照營業額的3%繳納增值稅,但不得進行增值稅抵扣;因此,沒有完整會計賬冊的小微企業無法享受增值稅抵扣帶來的稅負減輕。
營改增行業范圍:
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水路、航空、管道運輸服務。部分現代服務業[主要是部分生產性服務業]G. 營改增之前建築業的營業稅率是多少
營改增之前建築業的營業稅率是3%。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營業稅稅目稅率表
稅目 稅率
一、交通運輸業 3%
二、建築業 3%
三、金融保險業 5%
四、郵電通信業 3%
五、文化體育業 3%
六、娛樂業 5%-20%
七、服務業 5%
八、轉讓無形資產 5%
九、銷售不動產 5%
H. 金融保險業營改增是什麼意思
來源:財稅派
各行業「營改增」層層推進,作為地方稅源大頭的金融保險業稅種改革也將在明年啟動。
12月16日,《華夏時報》記者獲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已經在研究金融保險業營改增的相關工作。財政部一位內部人士透露,明年金融保險業營改增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但具體時間點還未敲定。
國家稅務總局黨校教授韓曉琴分析,金融保險業營改增一旦啟動,影響面極廣,其涉及到金融機構稅率變動以及征稅主體的變化,還牽涉到中央和地方在稅收分成上的博弈。目前,金融保險業在徵收營業稅的行業中稅額僅排在建築業之後,佔比營業稅總額近20%。
I. 營改增前哪些行業課征營業稅
1、鐵路運輸的納稅人:
(1)中央鐵路運營業務的納稅人為鐵道部。
(2)合資鐵路運營業務的納稅人為合資鐵路公司。
(3)地方鐵路運營業務的納稅人為地方鐵路管理機構。
(4)鐵路專用線運營業務的納稅人為企業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
(5)基建臨管線鐵路運營業務的納稅人為基建臨管線管理機構。
2、從事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或其他陸路運輸業務並負有營業納稅義務的單位,為從事運輸業務並計算盈虧的單位。從事運輸業務並計算盈虧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利用運輸工具,從事運輸業務,取得運輸收入;二是在銀行開設有結算賬戶;三是在財務上計算營業收入、營業支出、經營利潤。
3、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以下統稱承包人)發生應稅行為,承包人以發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以下統稱發包人)名義對外經營並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發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者為納稅人。
4、建築安裝業務實行分包或轉包的,分包或轉包者為納稅人。
5、金融保險業納稅人包括:
(1)銀行,包括人民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
(2)信用合作社。
(3)證券公司。
(4)金融租賃公司、證券基金管理公司、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投資基金。
(5)保險公司。
(6)其他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批准成立且經營金融保險業務的機構等。